第二节 经济核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济核算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8
页码: 310-317
摘要: 本文是关于某县财务管理的历史概述,主要涵盖经济核算和增产节约两个方面。经济核算部分详细描述了该县从民国到80年代的核算体制、核算办法和核算成果。其中,核算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从民国时期的附属县政府会计室管理,到解放后的商业暨工业两种核算体制,再到后来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办法则包括统收统支、利润留成等,旨在加强经济责任,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核算成果部分则展示了该县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盈亏情况,分析了亏损和盈利的主要原因。增产节约部分则介绍了该县在民国时期和解放后成立的粮食节约运动委员会及其组织架构,以及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方针。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经济核算

内容

一、核算体制
  商业核算单位 民国前期,粮食财务附属县政府会计室管理,民国二十九年(1940)四月,县粮食管理处始设会计室,会计员1人,佐理员若干人。三十二年(1943)八月一日,田管处与粮政科合并为田赋粮食管理处,设会计室和出纳等部门。翌年三月十日,县田粮处召开首次乡镇办事处会计员会议。三十四年(1945)五月一日,建立公粮收拨办法和实物会计制度。
  解放后,设立两套粮食机构,执行两套会计制度。县粮食局担负财政粮征收、拨付、库存;中粮公司承担贸易粮购、销、调、存、加,均为报帐单位。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粮油财务逐步形成商业暨工业两种核算体制。1952年8月,中粮宁海办事处实行独立计算损溢单位。10月局处合并。翌年1月2日,实行全国统一《国营粮食企业会计制度》,以县粮食局为独立核算单位。粮食企业会计制度是贯彻国家粮油方针政策,保护国家财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1956年粮食机构变革,粮食中心站、油脂经营组分别由粮食、油脂公司实行归口核算。1957年5月1日,撤销公司,仍由县粮食局统一核算。翌年7月1日,全县实行区级会计独立核算。11月1日,奉令收回区级会计独立核算,复归县局统一核算。1964年1月1日起,全县区粮管所恢复独立核算,县局为汇总结报单位,至今未变。80年代机构增设,实行独立核算单位分别于:1980年1月1日局汽车队;1984年1月1日县饲料公司;翌年5月1日城关饲料厂;1987年6月1日县粮油贸易公司暨局直属粮库;8月27日批准隶属粮贸公司的贸易商场。至年底全县商业企业独立核算有城关、桥头胡、深甽、岔路、一市、力洋和长街粮管所、局直属粮库、汽车队、县饲料公司、县粮贸公司、城关暨桥头胡饲料厂、贸易商场等14个单位。
  工业核算单位 1951年2月,大湖公营改国营米厂后,实行独立计算盈亏,为省属企业。1956年公私合营后,国一、国二米厂暨合营成生、公泰、三友中心厂实行独立核算,属中央企业,旋由粮食加工公司实行归口核算。翌年5月1日,公司撤销复归各厂独立核算。1971年1月1日起,属中央管理的粮油工业企业财务体制下放县管理,盈利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践表明,粮油购、销、调、存、加是粮油流通的一个整体,有利于厂、仓、站合理布局及系统内部工商关系处理。1980年1月1日,粮油工业企业财务体制划归省管理,体制上划后,将上划企业收入的20%归县财政,由县粮食局统一管理,实行工、商会计分别核算,盈亏轧抵后统一办理退库。至1987年全县工业企业会计独立核算有国营宁海粮油厂暨粮机厂、力洋粮油食品厂、大湖米厂、局麦芽厂(集体)等5个单位。
  上述粮油工、商企业共19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任务:紧密环绕军需民食,稳定粮食局势,按照粮油商品流通需要,有计划地筹集合理地调度和运用分配资金;在确保粮油流转需要同时,贯彻勤俭办企业方针,加强经济核算以求用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正确处理企业同农民和消费者的关系,企业同国家的关系,把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和提高经济效益有机的结合起来;流动资金只能用于商品流通和加工生产周转需要,不能用作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财政性开支,这是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普遍遵守的原则,也是粮食部门一贯坚持的重要原则。
  二、核算办法
  粮食企业经营粮油的大政方针,集权中央决策,地方执行。
  统收统支 从1950~1978的29年里,实行统收统支办法。粮油工、商企业分灶核算的两类经营成果,商业亏损拨补,工业微利轧抵。1959年营业员、业务员和仓库工人实行跃进奖,4季度改为综合奖。1962年10月起,各厂、所正付党支部书记暨厂所长实行奖金制度。1964年7月取消,70年代初恢复。除此之外,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不挂钩,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延续29年之久。
  1979年国家对平价粮油经营,划分政策性亏损和企业经营成果,初步改善经营管理。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财政补贴,不作企业亏损处理。经营平价粮油以万斤经营费用计算为原则。财政补贴范围:粮油统购提价款和超购加价款支出;核准议转平供应的平议购价差和收购费用;经营平价粮油所开支的商品流通费用等项目。
  利润留成 1980年5月起,实行利润留成和减亏分成两种办法,把财权与事权结合起来,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加强经济责任,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粮食部门的基本业务,是粮食商业的粮油统购统销业务,即平价粮油经营,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财政补助,实行减亏分成办法。县按7%比例,由省平衡后拨款。
  对粮油工业和运输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办法,其使用范围: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措施费,新产品试制费,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按隶属关系适当集中一部分利润留成资金,重点安排改变技术设备落后的企业。企业分成后上缴国家的净利润,由财政抵拨平价粮油经营的政策性亏损。
  1985年1月1日起,粮油工业实行利改税改革,用税的形式处理企业与国家的关系,改变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是月省粮食局下放部分企业自主权,逐步形成相对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粮油商品经营者。自主权有:一是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提取比例,原由省和地市各20%、县60%,改为省20%、县80%;二是零星基建和更新改造项目投资,实行利改税的粮油工业、饲料和运输企业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留利及其它自有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向银行贷款;三是固定资产大修理审批权,改为实行提取大修理基金办法,年综合提取率3.5%,由县粮食局审批;四是财产损失审批权,现金和有价票券500元、粮食(原粮)5000斤、油脂(料折油)500斤、其它财产5000元,由县粮食局审批。翌月分别改为200元、2000斤、200斤、5000元。
  三、核算成果
  亏损企业 解放后,粮油实行自由贸易,1950年5月,成立中粮公司,执行预决算制度,至1952年的3年执行情况,运用资金的准确程度仅达80%左右,如下表:
  1953年宣布粮油统购统销,1954年始实行,粮食商业财务经受三个复杂历程:
  一是粮油统购统销初期,从1953~1957的5年里,共亏损19.76万元,年均3.96万元,1953年最低2.45万元,1954年最高5.65万元,主要是粮食统购统销和创造“四无”粮仓同年实行,点多面广人员多,搭建草棚转运粮食及保管费增支等因素,费用增大。1956年亏损4.23万元,比上年3.14万元上升13.47%,主要是“8.1”特大台灾损失达6.04万元,核销历年包装财产损失0.62万元,其它损失0.17万元共6.83万元,剔除这些因素盈余2.60万元,1957年推行费用定额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亏损4.29万元,比省粮食厅亏损指标8.05万元,减亏46.71%。
  二是“大跃进”时期,从1958~1965(头4年缺数)的4年里亏损129.49万元,年均32.37万元,以1962年最高51.72万元,由于1958年“大跃进”推行“无帐会计”核算,造成财务混乱,费用增大,仅“一平二调”垫付代食品亏损一项4598元,无法收回;以1960年最低20.66万元,主要是实行按经济区域组织粮油商品合理流通,费用大幅度压缩,比1964年经营量增加6.82%,亏损相反减少16.46%。
  三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从1966~1978的13年里,粮油经营总量25.74亿斤,年均1.19亿斤,以1968年最多2.43亿斤,1971年最少1.50亿斤;万斤经营费以1971年最高62.17元,1972年最低41.87元;亏损以1976年最高87.43万元为历史之最,1966年最低49.93万元。据购销与财务资料统计,1967年是“文革”开始后的第一年,粮油购销业务受到严重冲击,与1965年比较,粮食征购减少42.77%,销售增加33.14%其中农村统销增加60.17%,少购多销,各项财务指标全面上升:商品流通费19.91%,商品纯销售额11.72%,企业亏损192.86%,万斤粮油经营费20.65%。
  四是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时期,从1979~1987的9年里,共亏损822.43万元,年均91.38万元,以1985年最高139.24万元,1987年最低34.49万元。1979年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年,各项政策逐步开始落实,企业财务开始转机,年亏损36.18万元,比上年78.28万元减少1.16倍,低于9年平均亏损1.53倍。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从1960年起多次提高粮油统购价和超购加价,以粮食为例:1961年6月调高26.3%,销价不动,购销开始倒挂;1966年8月调高12%,国家每销万斤原粮亏赔46元;1971年继续发放粮食“三超”加价款百斤1.41元,共35768元;1970年5月调高21.17%,销价不动,国家财政补贴每百斤粮食(原粮)2.30元、食油21.20元、粮食副产品0.68元,全县农民增收199万元。1980年与1950年比较,粮食统购价提高1.4倍,统销价提高0.4倍。1987年国家卖1斤粮贴8分3厘,卖1斤油贴6角1分。
  盈利企业 1980~1987的8年里,议价粮油实现利润321.68万元,年均40.21万元,以1982年最低6.38万元,1986年最高91.10万元。运输企业实现利润39.62万元,年均4.95万元,以1980年最低0.15万元,1985年最高10.33万元,主要实行驾驶员“单车核算,联利考核”;修理工“指标定额挂钩,节约工时补贴”;管理人员“指标挂钩,定额考核”等办法。从1984~1987的4年里,饲料企业实现利润98.27万元,年均24.57万元,以1984年最低7.65万元,1986年最高38.28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