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定额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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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94
颗粒名称: 四、定额管理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2
页码: 307-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1957年推行五项定额管理,1958年部分财权下放后于1962年收回。1964年全面推行定额管理并规定修缮审批权限。1981年省厅核定定额流动资产。1984年起城关粮管所等实行费用包干节约分成办法。1985年起实行省局核定粮食周转库存定额,超额部分按标准领取补贴金。1986年7月县粮食局对各粮管所实行六项费用定额包干,节约分成办法。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定额管理

内容

1957年推行费用、器材、损耗、人员、仓容等五项定额管理。1958年部分财权下放区级审批。1962年收回,实行县内运费、装卸费、保管费、整晒费、经营管理费等五项定额管理。1964年全面推行,规定修缮审批权限:百元以下区所批、百元以上县局批,专案预算一律不准超支,不准追加预算。1981年6月,省粮、财两厅核定定额流动资产为:平均总额65万元,每万斤经营量平均数额33万元。1984年城关粮管所对仓站实行费用包干节约分成办法。其他所实行指标包干到站。是年全年仅雇用人员一项减支15201元。1985年起,实行省局核定粮食周转库存定额3800万斤指标,超额964万斤,按百斤原粮0.48元标准计算,领取补贴金4.63万元,1986年超额413万斤得补贴金1.98万元,两年共6.61万元,归粮食商业用于发展生产。是年7月2日县粮食局对各粮管所实行六项费用定额包干,节约分成办法,按四、二、四比例计算,即40%冲减各项费用(以此40%为100,提取10%冲入流动资金),20%作集体福利,40%作职工奖励基金。各粮管所定额指标如下: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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