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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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91
颗粒名称: 一、资金管理
分类号: F724.71
页数: 2
页码: 305-3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资金管理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不预付货款,不赊销商品。1956年起,粮食局发放粮油预购定金,支持农业生产,成为常制。1987年全县工、商企业流动资金283万元,其中商业部分比1965年增加43倍。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资金管理

内容

流动资金限于商品流通和加工生产周转的需要,不准用于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和其它财政性开支。三十多年来,全县资金管理,一直坚持“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和“钱货两清”原则,不预付货款(粮油预购定金不在此例),不赊销商品。除1954年县社发放粮食预购定金2135元外,1956年6月,粮食局首次发放粮油预购定金50.58万元,其中粮食49.60万元,油料1.02万元。发给8个区(镇)38个乡。向
  以农业社为主及个体贫下中农预购粮油,不计利息,签订合同,遵守信用,支援农业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困难,限制农村高利贷,促进农民投售粮油积极性,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嗣后年年发放,年年收回,成为常制,至今未变。
  1987年年末,全县工、商企业流动资金283万元,其中商业216万元比1965年5万元增加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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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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