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交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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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交通概况
分类号: F724.72;F724.71
页数: 4
页码: 261-2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地处浙东沿海,具有天然良港的海域环境,历史上以水运为主,尤其用于粮食运输。解放后,水运和陆路运输得到发展,国家开通水运航线,以机帆船和货轮取代木帆船,大大提高了运输能力。同时,逐步建成多条公路,至1986年实现乡乡通汽车,形成了四通八达的水陆运输网络。1972年起,县粮食局开始购进载重汽车,建立汽车队,专营和附营汽车数量逐渐增加,短途和少量长途运输能力自运有余。历史上,运输价格多次调整,解放后执行省粮食厅规定,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1983年和1987年,搬运装卸费运价和汽车吨公里运价分别进行了调整。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交通概况

内容

第一节 交通概况
  一、水路运输
  宁海地处浙东沿海,东南三门湾,北通象山港,十大港湾和众多海湾伸入内陆,是一幅天然良港的海域环境。凡大批粮食外运,向以水运为主。古有漕运即海运,始于秦汉,兴于唐宋,沿袭明清。民国二十五年(1936)载有外海内江航线:白峤至石浦,薛岙至宁波、上海,黄墩与薛岙是联航线。外海运输木帆船,内江溪流竹筏,运量极少。解放后,国家开通水运航线,以机帆船和货轮取代木帆船运输,运输能力大大提高,既经济又安全。粮运以水运为主,1966年县粮食局新建薛岙专用码头,配备专职干部中转粮油。
  二、陆路运输
  县境面海背山,东毗象山,南邻三门,西连天台、新昌,北通奉化。境内多山,陆地山脉纵横,构成复杂地形,河流绝少,道路崎岖,车楫难通。古道东南西北四路,赖以肩挑,驴驮骡载,手车拉运。民国二十四年(1935)一月,建成唯一一段奉(化)(宁)海公路接通宁波,县境全长27.6公里。抗日战争爆发,二十七年(1938)六月停车,公路毁于一旦。三十一年(1942)五月,日军入侵情势紧急,征夫数千,星夜肩运城区及东、北两区赋谷53万市斤,移屯拱西、王爱、上金等地。三十三年(1944)宁城油行26家,油贩从磐安、天台肩运桐油、梓油和桕油入境。三十八年(1949)二月,由郭学序等集资,建成西垫至长洋公路11公里,全境连已毁公路总长38.6公里。交通阻塞,窥见一斑。
  解放后,1949年12月,奉海路修复通车。1951年9月,中粮公司从台州调入大米10.3万市斤,绕道高枧——天台——拨茅——奉化——宁海运程206公里车运。又从三门肩挑稻谷2.7万斤供应市场。境内短途运输,仍赖手车和肩挑。1955年10月1日,宁海城关至三门高枧公路43公里建成通车。减少绕道运程近4倍。1958年11月7日,宁海城关至象山丹城公路又建成通车。嗣以上述三条公路干线为主轴,逐步构通全县49条乡镇公路支线,至1986年实现乡乡通汽车。全境共52条公路总长达490.6公里,其中省道3条157.88公里,县道19条230.4公里,乡镇道24条94.12公里及专用道6条8.2公里,机耕路纵横似蛛网。
  37年来逐步实现水陆并运四通八达,粮油运输畅通无阻。
  三、自运能力
  专营汽车 1972年始,县粮食局购进载重汽车一辆。嗣后省、地粮食局又拨入3辆载重10吨位。1979年建立汽车队,不断更新。1987年增至6辆载重39.5吨位。以粮油运输为主,兼运社会货物。自1980~1987的8年中,总运量10.7万吨,年均13375吨,以1985年为最多21670吨、1980年为最少599吨。
  附营汽车 1987年全县所、厂共载重汽车10辆,载重23吨位,车辆分三种吨位:粮机厂0.5吨1辆;城关、桥头胡、一市、力洋、长街粮管所和力洋食品厂1.5吨各一辆;饲料公司、粮机和粮油厂5吨各1辆。自此,短途或少量长途运能自运有余,向社会提供运力。
  四、运输价格
  民国二十年(1931)据《中国实业志》载,宁海以县城为起点,至四路全程(华里)每斤运价(铜元)分别为:东路68.4里4枚、南路91.2里5枚、西路68.4里5枚、北路68.4里3枚。三十年(1941)起,执行粮食部规定,集运赋谷民夫挑重80市斤,日行60华里,日给工资1.9元。嗣后工资屡有变动。三十一年每天加口粮食米25两(16两制)。三十五年口粮改为糙米24两,折发代金每斤250元计算,连同工资发给。翌年手拉车与民夫同标准。
  解放后,1951年中粮公司每百斤,手车运价支付标准,自南门外至第二仓库0.01014元(折新人民币,下同),日拉4000斤,工资4.06元;背包过磅堆包0.0015元,日背8000斤,工资1.2元。1961年7月1日起,执行省粮食厅统购粮付运费,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外海木帆船和汽车按交通部门规定,肩运人日1.2~1.4元,手拉车每辆2~
  2.2元范围内,计算标准如下:
  是年全县支付统购粮运费43159元。
  1964年为解决农民义务送粮负担过重,规定公粮和统购粮部分,按总人口每人不超过200市斤,义运单程不超过30华里,超过部分按当地运价支付运费。
  1983年5月12日,县物委和交通局调整搬运装卸费运价,提高23%左右。
  1987年,汽车吨公里运价按规定0.17元,实际支付0.255元,因交通部门增收公路交通费及建设资金所致。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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