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粮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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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34
颗粒名称: 一、保粮体制
分类号: F724.71;S379.2
页数: 2
页码: 245-246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地区保粮体制的历史变迁。从历代仓储定员到民国时期积谷仓和赋谷仓的定员设置,再到解放初及之后不同年份的粮食保管员配置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和保管量等。其中,1952年保粮系统形成三级制,之后人员数量有所波动。农业合作化后,以社为单位配备粮食保管员,1982年全县生产队均设保管员,后随着承包到户的实施,保管员被取消。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保粮体制

内容

历代仓储有定员,明崇祯《宁海县志》记载,广积库役2名,府学库和儒学库斗级各2名,预备仓斗级3名、仓夫1名,存留仓斗级2名、仓夫1名,广储仓斗级4名、仓夫1名,东南西北仓斗级4名。清沿袭。
  积谷仓定员 民国二十四年(1935)九月,县仓设仓储委员会,聘任委员1人为驻仓管理员。二十九年(1940)十二月,县积谷仓设巡回驻仓管理员1人,勤工2人。三十三年(1944)县积谷仓设管理员5人,仓丁9人,勤工4人。
  赋谷仓定员 民国三十一年(1942)由各乡镇长兼任仓储管理员,另设助理员及仓丁协助。三十三年县总仓设仓务员2人,仓务助理员2人;各分仓设管理员,城区和梅林各6人,茶院4人,岔路和一市各3人共22人。三十五年(1946)集中仓即总仓设仓务员和助理员各2人,仓丁4人;收纳仓每仓设管理员和仓丁各1人。
  解放初,粮食保管员无定员。1952年粮食局18人,中粮公司7人。10月合并,保粮系统遂成三级制,县局设保化员2人,区粮库设主办保管1人、分仓视仓容多寡设保管员1~3人。1955年全县保化员2人、主办保管8人、保管员32人(内助保14人)共42人,保管员的保管量为:按征购实绩6258万斤人均196万斤,按年末库存2907万斤人均91万斤。1956年全县保管员41人,翌年减至37人。1961年局、所均称保化员共11人,保管员42人,保管量为:按征购实绩3676万斤人均88万斤,按年末库存1083万斤人均26万斤。1962年保化员不变,保管员46人,保管量为:按征购实积4710万斤人均102万斤,按年末库存1676万斤人均36万斤。1973年保管员81人,保管量为:按征购实积5815万斤人均72万斤,按年末库存4624万斤人均57万斤。1987年局、所防化员8人,保管员66人和兼职保管员40人共106人,保管量:按征购实积3105万斤人均29万斤,按年末库4071万斤人均38万斤。
  社队保粮体制,农业合作化后,以社为单位配备粮食保管员1人。1958年全县社队保管员772人。实行公社化后,以核算单位配备保管员,1982年全县有4500个生产队均设保管员,同年实行承包到户,保管员取消。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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