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价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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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13
颗粒名称: 一、粮价动态
分类号: F724.72;F724.71
页数: 10
页码: 186-195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地区粮价的历史动态。从明嘉靖年间至民国时期,粮价经历了稳定、波动和飞涨三个时期,其中民国后期因恶性通货膨胀导致粮价暴涨。解放后,国家开始管理粮价,通过调整牌价和指导市价来稳定市场。1950-1953年间,米价在频繁调整中达到合理稳定。1960-1962年“三年灾害”期间,粮食短缺,粮价高涨,后通过调整农业政策恢复正常。70年代粮价稳定,80年代市场米价有所浮动。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粮价动态

内容

凡五谷者,百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历来粮价波动是随年成丰歉及季节而涨落,正常年景稳定。宁海之粮油行情历受中央关注,民国三十年(1941),粮食部举办直报《米、麦零售价粮情电讯报》,宁海列为全省29县直报之一。1987年9月16日,商业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市场粮油行情会议,全省唯宁海城关和桐乡鸟镇两粮油交易所代表出席,指定两场为《粮油行情》直报单位。
  古之粮食行情,明嘉靖五年(1926),斗米二钱。明崇祯九年(1636)大旱,斗米五钱。清顺治八年(1651)大旱,斗米八钱。清顺治十二年(1655)岁大歉,石谷银二两五钱(折米五斗,每斗合银五钱)。清末粮价无考。
  民国粮价分“稳定、波动、飞涨”三个时期:
  民国一年至二十六年(1912~1937)为稳定时期。斗米从3角到7角。26年上涨1.33倍。挢头胡虽于二十四年十月首起涨风,斗米0.174元,高达1.00元,平粜跌至0.60元。
  民国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1938~1940)为波动时期,抗日战争爆发后复起涨风,斗米从1元到7元,以二十六年为一,3年翻9番。二十九年十一月,县评议会公布《粮食评价表》以每担谷17.6元(折米五斗,每斗合3.52元)为基准,饬各粮食商号遵价发售,市面仍以暗盘交易,高出限价一倍。
  民国三十年至三十八年(1941~1949)为飞涨时期,一面实行粮价管制,一面采取恶性通货膨胀政策,滥发货币,粮价腾飞,斗米从17元到12千亿元。这个时期的粮价逆历史涨落规律,可谓千古罕见奇闻。民国三十一年(1942)秋收称丰,斗米30~35元,比上年起飞市价涨一倍,比限价高六倍。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十二月一日至二十一日,连续召开三次评价会议评定物价,严历管制。翌年一月一日,县长《告民众书》,彻底管制物价,实行粮食限价。二月省府颁发《管制粮价实施办法》。三月限定调剂民食斗米30.5元。四月省派管制物价督导员黄〓等抵县指导限价,公布《各项物价、工资、运费限价表》举办物价登记,设立联合检查所。是月十二日上午,举行全城各商号、职业工人“拥护管制物价政策及限价宣誓大会”。八月十七日,第六次物管会议公布以“食米为计算本位”的《五匠工资限价表》:
  民国三十三年(1944)斗米最高495元,比上年60元上涨7.25倍,翌年跃登千元台阶。三十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梅林米市暴涨至2100元,升合贫民仰天长叹!城内花楼村袁志连将50石长工谷,于三十二年折价存入新生成南货店生息,至三十五年提取本息,仅向该店买回“提庄青”红糖一斤;又同村孔先文以同样方式存谷20石,本息吃“二只大饼、二根油条”。三十六年斗米猛涨至6.08万元。为方便通货币值,于三十七年八月发行金圆券,1元兑法币300万元,终于比法币崩溃更快。九月评定粮价如下:
  民国三十八年(1949)物价日变莫测,五月一日,县府调整米价石米金圆券400万元,折合法币12万亿元,比二十八年石米14元,10年飞张8571亿倍,日均上升2.3482亿倍,斤米约28240粒,粒米值法币283.3万元,民不聊生。谚云:“上半日卖头牛,下半日买斤油”。
  解放后,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县商会呈报的《宁海县市区物价表·粮食类》载,1949年9月1日斗米1500元(旧人民币,下同),12月1日斗米4800元,上涨2.2倍。翌年计量改市斗为市斤。国家牌价始于何时无考。4月30日,台州专署调整宁海花秋米(籼米)牌价:每市斤批发价从850元调为900元、零售价从870元调为920元。这是建国后宁海最早国家粮食牌价。5月10日,中粮公司成立,国家正式开始管理粮价,以牌价指导市价,牌价分收购、批发、零售三种价格。1951年7月,粮行经营购销业务,市场除交易价外又增零售价。但与国家零售价不同。公司几经调低粮价,牌市差价10%,出现与毗邻县地区差悬殊。8月,奉化行商、天台肩贩纷至沓来冲击市场,产生脱销,民心恐慌。公司采取紧急措施,先调大湖粮食应急,后向三门、台州调入大批稻谷放开供应,销量骤降,稳定市价。
  1952年是调价最频繁的一年,两次失慎,引起群众误会,导致门售秩序一度混乱,一是5月1日,籼米每斤从1120元调高到1160元,适值“五一”节,各专业公司均减价优惠,惟粮价适得其反,反响强烈,说“粮食公司是剥削公司”,二是8月1日,籼米每斤从1150.6元调低为1090元,受到外商冲击。是年各种差价调整为:新陈差5%,批零差面粉8%、大米和杂粮9%,拉平地区差,年减少外流大米100余万市斤。
  1953年毗邻差复又高低悬殊,影响粮食正常流通。宁海毗邻三门、天台、新昌、奉化、象山五县的接壤地区,以象山大麦塘与宁海岳井为例,两地仅一水之隔,大麦塘购价高于岳井每斤稻谷35元、黄豆55元,致使宁海大批粮食倾流象山,经宁波专署粮食局协调撤销大麦塘收购点。10月26日撤销联营行,国家接收后,牌市价一致,市场稳定。
  1950~1953年的米价在频繁调整中达到合理稳定,市场年均价每斤籼米:交易价1100元上下,零售价1200元上下,比1949年底4000元(斗折斤计算)分别下降72.5%、70%。
  上述比价表明,季节工农产品剪刀差悬殊。沥洋群众比喻:过去“稻桶响,物价涨,新谷上市,贱得要死”;现在“物价勿涨,价格合理”。国家仅用三、五年时间调整国民经济失调,解决了民国时期遗留的恶性通货膨胀和“谷贱伤农”的尖锐矛盾,保护了农民利益。有首民谣:“神仙难定柴米价,共产党定了柴米价,给人民吃了定心丸”。是年6月,全县建立14个国家粮食市场,市场价格由国家直接掌握,作价原则:卖方以稍高统购价售出,买方以稍低统销价买进,购销差率1~4%。
  1960~1962年连续“三年灾害”,粮食奇缺,上市粮食寥寥无几,暗市“百斤谷百元钱”(新人民币,下同),高出国家牌价14倍多。国家采取调整农业政策及相应的经济措施,粮价迅速恢复正常。1964年7月13日,县粮食局《粮油行情简报》载,半年来市场粮价稳定,呈回落趋势,以五、六两个月份比较:
  ,70年代百斤粒米稳定在25元上下,高出国家统销价82.48%。
  1973年10月,执行市场薯类吞吐价最高限价:
  随着形势的发展,价格放开,除国家管理粮食品种外,其余粮价实行随行就市,80年代的市场米价百斤25元向上浮动13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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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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