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票证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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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10
颗粒名称: 三、票证普查
分类号: F724.72;F724.71
页数: 6
页码: 180-185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县粮油票证普查的情况。在粮油统购统销初期,票证制度难以建立,存在凭“白条”购粮的现象,后采取措施制止。粮油购销改为多渠道经营后,票证管理放松,存在工商行业缺粮票、居民定量多发少发、农村定销粮票被挪用盗卖等三个薄弱环节。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票证普查

内容

实行粮油统购统销之初,票证制度难与同时建立。1953年12月16日起,为控制销量采取过渡办法,凭单位“介绍信”或乡镇“证明条”(后统称白条)购粮。1954年1月建立票证制度,三令五申停止“白条”供应粮食。个别县领导时有“批条”发生。至1959年5月,省地委作出严肃处理,才彻底制止。长期以来,采取内外结合,正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管理正规化及普查制度化。
  粮油购销改单一渠道为多渠道经营后,放松票证管理。据1985、1986年两次普查发现。存在三个薄弱环节:
  一是工商行业 全县粮票铺底单位127个,68个单位缺32万市斤,占83万市斤铺底的27.71%。其中宁海大众饭店缺54.48%,宁海食品厂缺51.11%。国家规定,粮票是无价证券,不准买卖。仅长街、深甽二区的9个饮食、食品行业统计,两年共买粮票11万市斤,每市斤0.24~0.30元,其中长街食品厂占36%、长街新饭店占31%。全县饮食、食品行业平进议出食油1.2万市斤;粮食77.63万市斤。宁海食品厂独占62.3%。食油倒卖盗卖,毛屿饭店歇业改行,季平价食油300市斤照给倒卖;城关工农点心店负责人串同经办人盗卖食油2520市斤,牟利1688.40元。
  二是居民定量 1984年3月,长街伍山石厂一职工判刑,粮管员作退休工人处理,粮油照常供应,至1986年共多发33个月粮票891市斤,油票23.6市斤。1985年11月,城关和长街两名青年参军,粮食不注销,多发一年粮票684市斤。全县1986年第三季度城乡居民36016人,低工种吃高工种定量217人,多发粮票7608市斤,高工种吃低工种定量47人,少发粮票1150市斤,吃双份粮4人,多发粮票2208市斤。
  三是农村定销梅林镇仇家村1985年和1986年两年共领定销粮票130636市斤,到户118456市斤,留村12180市斤占领票数9.32%,这些粮票干部移用3256市斤,挪用1060市斤,盗卖7864市斤其中会计2254斤,村长5610斤,内卖给粮管员261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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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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