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助票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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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06
颗粒名称: 三、辅助票证
分类号: F724.72;F724.71
页数: 2
页码: 177-178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县辅助票证的种类和作用,包括粮食部分和油脂部分。粮食部分的辅助票证有《工商企业用粮供应证》、《饲料供应证》、《农村代储备粮证》等,用于工商行业、饲料粮供应、储备粮存储等;还有《工业用粮(油)价购征》、《临时需要预决算书》、《辅助粮和特殊用粮供应证明单》、《搭伙粮票与定额粮票转移单》和《现粮凭证》等,用于解决一次性需粮过大、临时核发定额粮票、城乡居民相互搭伙等特殊情况。油脂部分的辅助票证有《零售与复制商购油证》、《食油供应证》和《居民临时外出食油证明单》等,用于行业用油单位购油、临时转移食油供应关系等。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辅助票证

内容

(一)粮食部分
  《工商企业用粮供应证》 1954年8月1日起,由县府统一印发《复制业购粮证》,粮站按核定计划,凭证登记供应粮食。1962年9月改为票证结合,印发《粮票回收结算摺》,核定铺底粮票,发给饮食、食品行业作为生产和经营周转之用,凭摺缴票购粮。1974年2月7日,又改为工商统一《用粮供应证》,发给常年性以粮食为原料或辅料的工业、手工业、食品业、饮食业、复制业等工商行业使用,证内附有销售联单、供应计划和购粮记录,定点供应,其中顶票行业,凭证缴票供应。
  《饲料供应证》 1974年起发给国营食品公司、牛奶场、动物园、科研等单位的饲料粮供应凭证,证式同上,凭证定点供应。
  《农村代储备粮证》 1964年2月,县粮食局印发《代生产队储备粮存摺》和《社员个人活期储备粮存摺》,1974年改为现证,发给队或社员存储粮食之用。存入时作价付款,凭证入帐,提取时证内附有三联单,收款填单记帐。不付款的代储备粮,手续同上。
  《工业用粮(油)价购征》 凡工业、科研等单位,全年一次性或临时试验用粮油,在核定计划或支拨书范围内,由粮管所签发,定点供应,买完缴销。
  《临时需要预决算书》 用于解决大型会议、培训干部、招考新生等一次性需粮过大,暂时垫付周转之用,按时办理决算,回收等额粮票。
  《辅助粮和特殊用粮供应证明单》 用于按照政策规定范围,临时核发定额粮票的证明,凭单缴票购粮。
  《搭伙粮票与定额粮票转移单》 用于城乡居民相互搭伙,凭原发定量票证,由粮站办理搭伙手续。
  《现粮凭证》 用于农户当场品种兑换、或临时外出卖粮调票的抵票凭证,凭此供应等量粮食或换给流动粮票,定点使用,当天有效。
  (二)油脂部分
  《零售与复制商购油证》 1954年县社印制,区社填发,一证二用,填明零售商或复制商,前者批发价,后者零售价。
  《食油供应证》 1956年县粮食局印制,发给行业用油单位凭证购油。
  《居民临时外出食油证明单》 用于临时转移食油供应关系。凭外出证明与原发油票或供应证领取,凭单向到达地粮站办理食油供应手续,转移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个季度,如果需要延长,仍按上述手续再办理一次。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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