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通粮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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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004
颗粒名称: 一、流通粮票
分类号: F724.72;F724.71
页数: 4
页码: 173-176
摘要: 本文介绍了自解放以来,在中国宁海县境内流通的各种粮票,包括军用、全国、地方和专用四大类。军用粮票包括多种票证,如《主粮票》、《粮食指拨令》等,用于军队粮草的提拨和购买。全国粮票如《全国通用粮票》专供城乡人民在国内临时流动使用。地方粮票包括《购粮券》、《浙江省定额粮票》等,是城乡居民和农村缺粮户购粮的凭证,并实行票证结合使用,以证区别价格与对象。专用粮票如《资助粮票》、《浙江省侨汇特殊供应粮票》等,具有特定的使用对象和用途。这些粮票在历史的不同阶段都有所变化和调整。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流通粮票

内容

解放以来,在县境内流通的各种粮票(含凭证直接领、购部分)按性质分军用、全国、地方和专用4大类。
  (一)军用粮票
  《主粮票》、《粗粮票》、《马料票》、《柴草票》 据考,粮草票制度始于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和解放区流通,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发挥粮草先行作用。解放初随军流入,凭此向当地粮库或乡、保直接提拨粮草,不付现金,抵缴公粮。
  《粮食指拨令》 1951年1月起,由县长签发,凭此向粮库提领粮草,逐步取消粮、料、草票使用。
  《部队购粮证》、《仓库发货通知单》 于1954年2月16日同时使用,前者由县粮食局按照省军区后勤部、粮食厅统一规定式样印发,月内分批核定品种数量,凭此向供应站缴证付款购粮;后者由县粮食局凭财政供应计划核发,凭此向区粮库领粮不付款。并规定:每月1~4日和21~24日为购、领粮时间;部队购、领之粮食自运里程30华里,超程部分由粮食部门支付运费。
  《军用粮定额支票》、《军用价购粮票》 于1959年1月粮食部发行,循环使用。前者分粗粮、大米、面粉、马料票4种,票额均分50、100、500、1000市斤4种;后者面额分0.2、0.3、1、5、30、100、500、1000市斤8种;后改版为50、100、500、1000市斤4种。
  《军用粮油豆供应证》 1972年10月南京军区后勤部印发,限于部队在编伙食单位集体使用,部队领购粮料数和粮食部门收取票证数,均由粮食部门负责在证内“记录专页”上登记签章,限期使用核发。
  (二)全国粮票
  《全国通用粮票》 1955年粮食部发行,嗣后多次改版,专供城乡人民在国内临时流动使用,凭各种粮票或现粮办理调换手续。
  (三)地方粮票
  《购粮券》 1954年1月,县遵省府统一印模仿刻“宁海县人民政府购粮券专用章”,与省粮食厅统一印发《购粮券》同时启用。是城乡居民和农村缺粮户最早使用的统一购粮凭证。
  《浙江省定额粮票》 1955年发行的《浙江省粮食定额支票》和《浙江省农村购粮票》,在粮食销价实行城乡一价后,为便于群众、便于管理,于1965年9月统一换发《定额粮票》,城镇和农村通用,嗣后多次改版,其中1斤面额均可连同存根离证,全省通用。
  《浙江省农村粮票》 1985年省人民政府决定改革粮油票证,4月1日起发行,按比例价供应粮食,与城乡居民销价供应的《定额粮票》区别开来。
  上述两票(含换发前粮票)均实行票证结合使用,定点凭证缴票供应粮食,以证区别价格与对象:一是《居民购粮证》用于城乡居民和集体伙食单位;二是《农村粮食定销供应证》用于农村缺粮定销人员;三是《农村临时购粮证》用于农村因灾减产和其它特殊情况,由国家临时安排生活而增销、返销或借销;四是《流动人口购粮证》用于职业性长期流动单位或集体户即各种勘察队、剧团、渔民、船民、盐民等,指定流动区域凭证剪票供应。
  《浙江省奖售粮票》 1956年3月发行,用于收购农村土特产实行粮油和工业品奖售,定点凭票限期使用。嗣后多次改版及停版,以定额粮票套印代用,复又再版。1985年停止发行。
  《浙江省周转粮票》 1956年发行,用于生产队或农户出售粮食,解决经济困难,尔后陆续购回,或品种兑换,或易地购粮的凭证,定点凭票限期使用。翌年11月改为“票证结合”办法,凭证缴票购粮。1965年8月起,实行周转粮按价款收费2%,于售粮付款时扣收。1985年停止发行。
  《浙江省品种交换粮票》 1968年发行前,以《周转粮票》套印代用,嗣后多次改版,用于粮食生产单位或农户向国家品种交换的购回凭证,定点凭票限期使用,1965年改为当场兑换而取消。
  《浙江省饲料票》 1955年发行,用于奖励畜、禽、鱼、虾饲养单位或农户生产和投售产品积极性,以及其它特殊需用的饲料供应凭证。票面为原粮,定点凭票限期使用,嗣后多次改版,1985年停止发行。
  《儿童糕点票》 1963年10月由县粮食局印发,1964年改发《浙江省熟食品票》代用,用于城镇儿童人月成品粮1斤,与定量粮票同时发给,限期使用,1987年4月取消。
  《浙江省熟食品票》 1963年1月发行,用于城乡居民定量外增发人月成品粮1斤,1965年第4季度起停版改发《定额粮票》代用,1987年4月取消。
  《浙江省粮票》 1955年9月始发行《浙江省临时流动粮票》,嗣后多次改版易名,1956年删“临时”两字,1957年复名,1961年复删,1974年改为现名未变,专供城乡人民在省内临时流动使用,以各种粮票或现粮调换。
  (四)专用粮票
  《资助粮票》 1952年2月财政部发行,回乡转业建设军人专用,兑付主粮以“九二”米为标准。
  《浙江省侨汇特殊供应粮票》 1959年11月始发行,专供华侨和港澳同胞向国内亲友汇款兑付人民币时,按侨汇折人民币百元发粮12市斤,争取外汇。侨汇粮票面额为成品粮0.5、1、5、10市斤,按统销价加50%供应。1961年后供应的各种优待物资统印在面额5、10、50元的《侨汇商品供应票》上,各物资单位剪票平价(粮食按统销)供应。1978年版增加100元面额,4月1日起,按每笔侨汇和大额外汇超过千元以上部分不发,按千元计发。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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