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油料统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9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油料统购
分类号: F724.72
页数: 6
页码: 161-166
摘要: 本文概述了宁海县油料统购的相关政策和实践。首先介绍了购留比例的历史变迁,包括不同油料作物(如菜籽、棉籽、茶籽等)在不同年份的购留政策和计算方法。接着,阐述了奖售办法,包括经济奖励和物质奖售,以调动农民生产和交售油料的积极性。最后,总结了收购实绩,包括不同年份主要油料的产量和收购量,以及农村人年均实际留油水平的变化。整体来看,油料统购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完善,旨在平衡国家收购和农民自用之间的关系,促进油料生产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油料统购

内容

第二节 油料统购
  一、购留比例
  植物油的原料有菜籽、棉籽、茶籽、花生、芝麻等食用油料和桕籽、桐籽、蓖麻籽等非食用油料统称油料,成品油统称油脂,皆属统购商品,以菜、棉籽为主要油源。根据品种多,分布广和产量多寡的特点确定购留比例,实行先留后购原则,分两种做法:一是留种全购“两退”(退口油、退油饼);二是“两留”(留种籽、留口油)全购退饼。在执行中主要是计算方法多变有异。
  菜籽 1955年起实行留种全购两退,按购额的50%比例作为“以籽换油换饼”处理,农民自行加工也按50%比例购油脂油饼。1964年改为购留各半即按实产统购50%、留队50%,统购百斤退饼50斤。1974年改按人均留口油2斤余籽全购,统购百斤退饼10斤。翌年又按计划面积亩购30斤退饼10斤。1979年又改为原则上“购三留七”比例,对产籽多的队多购,反之少购,其幅度最高不超过总产50%、最低不少于总产20%。翌年实行粮油挂钩,亩购25斤,少售1斤籽折抵3斤粮,对余、自队增购、缺粮队减销。1981年改亩购25斤为20斤,少售增购减销政策不变。1986年实行售籽留油政策。
  棉籽 1955年起与菜籽购留比例同。1963年改为食油包干,粮棉挂钩,即百斤籽棉折棉籽65斤,除每亩留种25斤外,余籽全购两退,统购百斤退油1斤退饼80%。1973年改按皮棉定额统购,即百斤皮棉购籽110斤,余籽留作种籽和口油,国家不再退油,退饼40斤。1979年按核定种植面积和交售皮棉亩产计购,除每亩留种30斤外,余籽全购,百斤退油1斤。
  茶籽 1954年三籽(茶、桐、桕籽合称)实行“多采多摘,谁收谁售,争取多收”办法。1961年实行全购退油即百斤籽退油3.5斤。1963年增退油饼70%。翌年实行购留各半即按产统购50%、留队50%,统购百斤籽退饼50斤。1974年改按每售百斤籽分为统购50%,以籽换油50%折油2.5斤。1980年又改为统购基数一定五年不变,按1977、1978、1979三年实购均数分为统购基数、超购任务各半,实际未落实,仍由队收队售,户收户售。
  芝麻与花生 历年由县自行协商收购。1973年县革委会决定,花生按实种面积派购。亩购干果100斤,尔后复改协商收购。
  桐籽与桕籽 1954~1970年与茶籽购留办法同,惟“两退”有异:收购百斤籽,1961年均退油2斤,翌年均增退油饼70~90%,桐籽退油增至5斤;1964年退饼改为桐籽37斤、桕籽25斤;1971年按实产购留各半,收购百斤籽退油:桐籽5斤、桕籽2斤,退饼均为70%。
  蓖麻籽 1964年起实行谁种谁收,谁售归谁,收购百斤籽退食油25斤,至今未变。
  二、奖售办法
  为调动农民生产和交售油料积极性,国家采取多种的经济、物质奖励措施,实施同农民等价交换原则。
  经济奖励 1959年始实行超额完成交售统购任务奖励办法。1960~1979年四次大幅度全面提高购价以及经济补助。1981年起实行比例价。以上经济措施,实际上都是一种奖励,具体幅度与标准,在第12章《粮油价格》调整购价中分述。
  物质奖售 1961年始实行收购油料奖售粮油和工业品政策。“文革”期间一度停发。1971年中共中央82号文件指出:“合理的奖售政策必须继续执行,不要随便变动”。自此恢复奖售。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取消。历年奖售标准附后。
  三、收购实绩
  1949年全县主要油料产量:茶籽56万斤、棉籽27万斤、桕籽48万斤、桐籽2万斤共133万市斤。1951年国家首次下达桕籽收购任务25万市斤,仅完成计划40%,占总产15.35%。从1951~1953的三年里,全县生产食用油料:菜籽89万斤、棉籽99万斤、花生134万斤共322万市斤,上述油料除农民留用及国家收购少量外,余籽皆被私商所购。1954年是实行油料统购第一年,农民把生产的油料投售给国家86.07%,留用13.93%。分品种如下表:
  1955年收购油料贯彻执行中央“多产多得,增产多留"的分配原则,食用油料购留比例双增长,特别是菜籽增长幅度最著,购留比例如下表,
  1956年6、7月间,久旱不雨和“8.1”大台风袭击,油料大幅度减产,国家收购菜、棉籽分别仅占上年的29.38%、49.03%。农村人年均留1.2市斤。翌年继续贯彻原有分配原则不变,实行以农业社为单位随棉统购,菜籽比上年翻一番即36.96万市斤,棉籽超历史达94.04万市斤。农村人年均留油0.8市斤。
  1958年农村受到“左"的思潮影响及工作中的失误,致使油料购留比例失调,这一年的面积、亩产、总产都比上年增长:菜籽分别为35.33%、15.63%、57.59%;棉籽分别为101.39%、16.87%、135.76%。国家收购量相反比上年减少为:菜籽45.36%,棉籽40.55%。农村人年均留油提高到3市斤。
  1959年油料生产出现新的生机,菜、棉籽产量随着面积扩种而空前增长,两籽收购量首次突破百万大关,分别达到:菜籽221.55万市斤、棉籽189.05万斤,均为历史之最。农村人年均留油2.1市斤。
  好景受连续“三年灾害”(1960~1962)的影响,1960与1961两年的菜、棉籽总购量仅只上年的一半。1962年又只1959年的九分之一、嗣后两籽收购量的发展趋势是:
  菜籽 连续10年购量徘徊在10万斤以下。1974和1976两年开始复苏,年均购量翻一番半达到25万市斤。1976年和1977年复又回落2.19倍,年均购量7.75万市斤。1978年开始回升到22万市斤。1979年重视油菜生产,购量达到1955年水平65万市斤。1980年接近1959年历史最好水平206万市斤。1981年比1959年翻一番,达到442万市斤。1982~1984三年平均回落到300万斤上下。1985年首次突破500万大关。为历史上也是建国以来菜籽收购量之最。1986~1987年从400万下降到219万市斤。
  棉籽 1963年收购量迅超历史达248万斤。翌年递增近一倍即465万市斤,超过1959年油料收购总量422万斤的10.19%。从1964~1984的20年收购量,基本上稳定在400~600万斤之间,惟1968和1978两年以百万一个台阶递增,分别达到780、839万市斤;1984年高达878万斤,是历史上也是建国以来收购食用油料之最。1985~1987年呈下降趋势,年均购量仅1984年的一半。
  以上述两籽计算,农村人年均实际留油水平为:1962~1969年1斤以下,1970年回升到1.2斤,1983、1986两年高达9.5市斤,为解放后两次留油最高水平。
  其它油料收购也极不稳定,呈曲线起伏,总的趋向是滑坡。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