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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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993
颗粒名称: 二、计划管理
分类号: F724.72
页数: 3
页码: 158-16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县油脂计划管理的变革过程。初期,由于粮食统购统销任务重,油料未能同步管理,导致国家收购极少,私商收购多数。1954年开始实行油料统购政策,禁止私商收购,委托县社代购,并贯彻中央方针,规定收购办法。1956年,油脂购销业务划归粮食部门统一领导,形成独家经营油脂的单一渠道。1958年起实行油脂购销差额管理办法,后改为食油包干、粮油棉挂钩的管理体制。1984年起,国家放开部分油脂油料实行自由购销政策,开展多渠道经营。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计划管理

内容

当时,粮食统购统销刚刚开始,任务很重,油料正进入上市旺季,难能与粮食统购同步进行。实际上既未管理,也未禁止私商收购,结果国家收购极少,私商收购多数。
  1954年宁波油脂公司与省联社宁波办事处订立代购协议,支付3%手续费,委托县社代购。9月,明确宣布:油料随粮、棉统购,防止“重粮轻油"及“重棉轻籽,先棉后籽”的思想倾向;禁止任何私营商贩收购或贩运,防止捣烂壅田,所有公私厂坊不得自购原料、自制成品,只准给国家加工,不准给任何个人加工;统购结束,允许棉农间相互调剂棉籽和交换良种。11月又规定,私商收购花生须经县府工商科批准。这些政策贯彻后,公私收购比重迅速改变。
  1956年5月8日,县人委发出《油菜籽统购方案》贯彻中央两个方针:“生产油料多的农户应得油较多,不产油料的农户应得油较少"的食油统购方针;“今后二、三年内食油增产部分,大部分增销农村"的食油统销方针。并规定菜籽收购采取“收籽为主,籽油兼收"及''以籽换油换饼"的办法。7月油脂购销业务从供销部门划归粮食部门统一领导,为粮油统购密切结合创造了条件,由县粮食局设油脂公司专营。10月,精简公司,改由粮管所统一管理,粮站经营,逐步形成独家经营油脂的单一渠道。棉籽结合棉花统购,仍以供销社“代购拨交”为主,自购为辅。翌年实行以农业社为单位统购油料。
  1958年7月起,实行油脂购销差额管理办法,完成差额调拨后,油脂多购归县处理,反之则减少供应。1963年改为食油包干,粮油棉挂钩的管理体制。随着粮改棉逐年扩展,1965年起变缺油县为余油县。1971年3月3日,地区核定食油包干差额,年上调任务30万市斤。
  1984年起,国家放开部分油脂油料实行自由购销政策,开展多渠道经营。5月首放蓖麻籽,10月又放桐籽,翌年继放桕籽,以上均含油脂。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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