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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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989
颗粒名称: 二、国家供应
分类号: F326.3
页数: 4
页码: 154-15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县国家饲料粮供应的历史变迁,包括平价与议价两种供应方式。建国初期,饲料供应无限制,后实行统购统销,对农村饲料计划有所调整但鼓励养猪。1955年开始实行票证制度,之后陆续推出了“生猪换粮”、“以奶换粮”、“以蛋换粮”等措施,并对饲养单位或户实行精饲料奖励。1962年起实行售谷退糠政策。从1952年至1987年,国家平销饲料粮共计9087万市斤,1983年至1987年议销饲料粮共计1028万市斤。1965年起开始供应混合饲料,1983年后平、议价并行,推行“以料换粮”和“以粮换料”业务。1985年至1987年,国家供应配合饲料和混合饲料总量年均46163吨。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国家供应

内容

国家饲料粮供应分平价与议价二种,建国初期,不分平、议,敝开供应。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对农村一般不安排饲料计划,但也采取适当措施,鼓励养猪。1955年11月始,实行票证制度,分别凭饲料票供应饲料粮、糠票或卡或证明供应统糠。供应方法:
  以粮换购 1960年实行“生猪换粮”,投售百斤毛猪换购饲料粮25市斤。1962年9月1日,调整为70市斤。1972年改为每头生猪25市斤。1978年提高到50市斤。1984年10月25日取消。1986年4月恢复。1987年1月,改付差价款,按百斤原粮5.8元计发。
  1979年实行“以奶换粮”,3斤鲜牛奶换购1斤饲料粮。是年9月实行投售鱼虾“回供饲料粮”,凡符合规格质量的淡水鱼,投售百斤回供饲粮30市斤,出口鱼增加20市斤;投售百斤对虾回供饲粮20市斤。
  1986年4月,实行“以蛋换粮”,投售1斤鸭蛋换购1斤饲料粮。1987年1月改付差价款,按百斤原粮5.8元计发。
  奖励饲养 1962年始,对公私饲养单位或户实行精饲料奖励,嗣后标准几经调整如下:
  1965年2月起,年供每头母猪统糠200市斤,分季均购。1968年2月,因上年秋旱减产,饲粮困难,阉杀母猪严重,省拨饲粮33万市斤,按头发放灾区,集体公猪100市斤,个体公猪50市斤,母猪25市斤,小猪不分地区丰歉与集体个人每头.2市斤,国营农场1.5万市斤。1984年6月6日起,按培育一头奶牛供应配合饲料300市斤。翌年4月,从宁波市区划宁海饲料粮100万市斤,扶持13个贫困乡发展生猪生产。1986年3月4日,市粮食局按参加市“两户”座谈会对象,每人平价配合饲粮1吨,宁海4人得奖。
  售谷退糠 1962年实行投售百斤谷,发给退糠票2市斤,每斤票可买米糠2市斤,粗糠10市斤,尔后粗糠二次调整为8、4市斤,1984年取消售谷退糠,增加饲养户供应。1985年恢复退粮,百斤谷8斤混合饲料。
  国家饲料粮供应实绩,从1952~1987的36年里,共平销9087万市斤,年均252.25万市斤,以1971年为最多598万市斤,1985年为最少13万市斤;从1983~1987的5年里,共议销1028万市斤,年均205.63万市斤,以1984年为最多448.68万市斤、1983年为最少11.85万市斤。两项年均相加共457.88万市斤,等于“三定”留粮的60%。
  国家配、混合饲料供应,1965年2月始,混合饲料凭饲料票供应。1983年实行平、议两价并行,平价凭票供应,议价敞开供应。收票标准:配合饲料斤顶斤,混合饲料1斤买1.5斤。翌年为便利群众购买,增设网点,开展代营,以梅林、深甽、西店、回浦、黄坛、岔路、前童、一市、越溪、力洋、茶院、大湖等12个粮站为代营点,专业户代销达三、四十户。各种粮票均可购配、混合饲料,推行“以料换粮”和“以粮换料”的兑、串换业务。1985年11月起,对换购饲料实行“自由选择”办法,允许农户选购原粮或成品粮或配合饲料。供应配混饲料,采取优惠顶销、铺底结算等辅助措施,扩大经营。
  从1985~1987三年国家供应配合饲料分别为3352吨、4583吨、5200吨;混合饲料分别为2493吨、2863吨、1783吨。二项共供应138489吨,年均4616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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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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