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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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965
颗粒名称: 一、官赈
分类号: F326.11
页数: 4
页码: 129-13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历代官方赈灾的三种方式:施粥赈粮、采米平粜和积谷平粜。其中详细描述了宁海地区在明清及民国时期多次遭受自然灾害时的赈灾情况,包括政府拨款、设粥厂、采米平粜、积谷平粜等措施。同时,也提到了赈灾款项被挪用、积谷被用于非赈灾用途等问题。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平粜赈灾 官赈

内容

历代官方赈灾有施粥赈粮、采米平粜和积谷平粜三种。
  施粥赈粮 据载,明景泰四年(1451)适岁大饥,民多莩死,知县张韶先发预备仓、儒学仓赈之,然后奏闻,又捐俸煮粥,全活者万计。清雍正四年(1726)冬久雨,翌春无麦,清廷赈银一千采米赈之。清道光十一、二十六年(1831、1846)大饥,民采薇蕨(多年生草本植物)为食,复掘崇教寺白坭作饼食之。俗谓“观音粉”,后成腹疾,政府不闻,生灵涂炭。清光绪二年(1876)十一月,台州府派员赴邑,在灾区设粥厂赈济灾民。七年(1881)十一月,遴员宁海、临海、黄岩沿海各处设粥厂赈灾,自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底止,施粥二次,动用厘金银二千元,奉旨作正开销。
  民国三十三年(1944)复遭奇荒,灾民采食树皮革履,罗〓殆尽。四月二十九日,《宁海民报》再次呼吁:“……省田粮处复电,碍难照准请拨赋谷5000石平粜。……省方欲再《献金献粮》,为国法、天理、人情所不容,请救救灾民,抚款赈灾!”五月省始拨赈款10万元,施粥谷350石、贷与谷3150石。八月又拨冬令奖励金12000元。据九月统计,全县仅发施粥谷336石,受赈2310人,人均1.45斗。余数只字不述。十一月县冬令救济委员会(简称冬救会)拨出救济配额25万元。如何发放不得而知。是年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浙闽分署(简称行总浙署)拨给冬令赈粉赈款救济鳏、寡、残、赤贫、贫寒征属及难民数量无述。翌年五月,行总浙署又拨面粉20吨,急赈40个乡镇,8个单位灾民。十一月又拨食米5.4吨,面粉1.8吨、豆粉30箱,在正学、文正、拱台、新宁、黄墩等5区驻地设施食站,办理冬赈,救济1170人,占全县总人口221226人的0.52%。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十四日,县冬救会在县前鼓楼下设施食站,施放大馒头,贫民每人二只。
  天灾不息,火灾迭发,赈灾如下:
  采米平粜 民国九年(简称民九,公元1920年)大荒,台属绅士林炳修、俞长林、章一山、章静轩等为民请命赈灾,省府拨银圆30万元,宁海分得5万元采米平粜,事竣耗用万元,会稽道尹公署准留赈余款存宁波中国银行生息,作为宁海“备荒基金”购米平粜赈灾专用。嗣后支用情形适得其反。十一年(1922)起,县境迭遭风、涝、旱、蝗交灾,皆赖“民九赈款”采米平粜周转。十五年(1926)七月亢旱成焦土,赤地数百里。八月县备荒事务所遴员黄岩、温岭、宁波及上海一带采米,于舟山、石浦设转运站运邑接济。冬季复罗兵燹为患,大军压境,民食民财搜刮殆尽,县公款不足挹注。翌年二月移支“民九赈款”5000元,承办兵灾善后。五月二十八日,县粮食接济事务所采米2万元,原价拯救灾黎于水火之中。十七年(1926)兵祸未息,螟虫、霪雨、山洪迸发,房坍桥倒,黎死枕藉,疫病蔓延,天灾人祸接踵而袭。十一月省拨赈款18000元,棉衣1500件。翌年二月饥黎遍野,哀鸿嗷嗷待哺。夏秋复遭奇灾,尤以东南各乡十室九空,县水灾筹赈委员会呈准提取“民九赈款”本利,采米万包(每包200市斤),配发各分栈平粜,散放春赈。二十一年(1932)七月三日,县长胡鼎仁挪支“民九赈款”2500元,购枪办保卫团。二十九年(1940)十月,“民九赈款”余额18000余元,如数提借县粮管处购谷囤储。款罄粮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发生“5.15”与“6.13”事变,长大乡、长亭镇匪劫最钜,发放赈谷3847斤。八月四日,县粮食供销处会同粮食公店和同业公会,派员向温岭采米80320市斤平粜,解救匪灾劫难。
  积谷平粜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七月二十五日,《宁海民报》载,去岁亢旱,贫民断炊断食,丧生者时有所闻,积谷备荒是政府一贯政策,县仓积谷平粜凭《贫民证明书》户限一石,石米3.9元,(比原价加运费,再加2角),乡镇保甲长徇情滥发证明,贫民难得实惠,区区540石谷何以应付全县贫民,杯水车薪,供不应求。翌年五月一日,省令拨积谷总数三分之一平粜,解救贫民青黄不接之粮荒。各乡镇积谷保管委员会议定:如七月二十三日,缑城镇“粜储各半”,每户限籴2石,石价3元;梅枝乡“粜贷各半”,以上年200石积石,户限贷1石,秋息1斗,余数平粜。八月四日,县仓积谷平粜石价2.8元比上年减价1.1元,全赖《民报》揭露之力,得益于民。
  民国三十年(1941)三月十日,成文、忠魂两乡上年虫灾,粮荒严重,民食告匮,县粮管会商购救济院存谷6000斤分拨平粜。嗣缑城、长亭、水东、砂碕等4乡镇民食恐慌,准提积谷400石平粜。翌春又拨积谷2400担,平粜29个乡镇。二月二十日,县拨缑城粮食公店积谷500担,举办三期平粜,粮价回跌。五月米市绝粒,县仓积谷平粜1335石,受惠2155户。三十三年(1944)八月十六日,县府派员在文正区沥洋、东仓、胡陈、长亭、青珠5乡镇,为时9天平粜稻谷3977斤。翌年二月县拨积谷200石,贷与上年灾情惨重的长亭、湖山、青珠、水东4乡镇作春耕种籽。三月二十八日,缑城平粜食米50石,限大口4升,小口3升,受惠398户,1333口。四月三十日,县拨积谷300石,解决贫苦灾民无种下田,分配水东105石、青珠和湖山各75石,长亭45石。
  从民国三十年十月一日至三十四年九月三十日止(1941~1945),积谷收支表明:共收入41767石,支出41040石,其次序:垫付公粮19840石占48.36%;借拨军粮10267石占25.03%;平粜(含少量贷与和散放)9750石占23.73%;仓耗485石占1.18%。暄宾夺主,有违积谷本意。
  民国三十五年(1964)七月,县府筹措兵警夫役生活“慰劳谷”,以积谷垫付559.8石。十一月二日,拨积谷1000石充作中等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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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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