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借粮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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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943
颗粒名称: 一、征借粮草
分类号: F326.11
页数: 2
页码: 92-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7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开始公粮征收业务,征借粮草保证解放军粮秣供应。实行“地多多借,地少少借”及“征借一斤粮,随借一斤草”的政策。1949年10月,台州专署分配宁海征借任务140万斤,后增至1100万斤。县采取护粮措施,划分区域征借。1951年6月,台州专署分配宁海夏季预借小麦80万斤,7月15日完成,超额完成223.28%,共入库粮食2516万斤。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征借粮草

内容

1949年7月,从建立人民政权之日起,接收民国政府田粮工作,开始公粮征收业务,全党动手,征借粮草,保证解放军粮秣供应任务。县人民政府立即分别召开工、农、商、青、妇各界及甲长会议,首批征借粮食10万斤,缴没各项粮食计米17409斤、谷4528斤。嗣遵六区专员公署《征借粮草办法》,实行“地多多借,地少少借,公平合理负担”及“征借一斤粮,随借一斤草”的政策,借率如下:
  是年10月30日,台州专署紧急通知,分配宁海征借任务140万斤,支援解放舟山前线。尔后,专署核定宁海征借总额为1100万斤。秀屿乡96个山区村及旗门等地散匪,勾结地富阴谋抗粮。县采取护粮措施,划分基本区征粮,边沿区借粮。1951年6月17日,台州专署分配宁海夏季预借小麦80万斤。区乡成立夏粮预借委员会,以岔路、一市和桥头胡为重点区,按户计借,10亩以下每亩不超过10斤、10亩以上每亩不超过15斤,一斤麦顶一斤谷,秋征结算,以村为单位,集体交粮,分户过秤,7月15日全额完成,超额完成征借任务223.28%,共入库粮食2516万斤。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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