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灾废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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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928
颗粒名称: 二、因灾废弃
分类号: F326.11
页数: 2
页码: 64-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历史上多次遭受天灾兵祸,导致大片耕地废弃。清顺治年间,为切断抗清军粮源,清廷发布《迁海令》实行海禁,导致宁海大量居民内迁,废弃大量耕地。民国时期,日伪征用和毁坏土地也造成了灾害损失。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耕地

内容

历史以来,宁海县天灾兵祸交迫,大片耕地废弃。明成化六年(1470),“有坍压田土计粮3700石,民苦浮赔”及弘治元年(1488)“民苦坍江虚税,得欺隐及新垦五百余亩”的记载。
  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为切断郑成功、张煌言抗清军粮源,发布《迁海令》实行海禁。强令江、浙、闽、粤诸省沿海30至50里内的居民内迁。宁海被迫迁往天台、仙居两县16605丁口,占全县总丁口42710.5的38.88%。废弃耕地山荡4562顷83亩零,占全县耕地总额9881顷74亩零的46.17%。被废弃区域涉及5乡16都51村(乡、都相当于今区、乡),内除今属三门县外,属今宁海辖境4乡14都47村,即长街和一市两区全部、沥洋区大部、桥头胡和深甽两区一部、黄坛区的薛坡和蒲岙两村全部之土地。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二十五日,《战时农村灾害损失调查》载,被日伪征用土地1500亩、毁茶10亩、毁桐50亩。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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