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政府粮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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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9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政府粮食机构
分类号: F724.721
页数: 28
页码: 10-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宁海县人民政府成立后,设立了财粮科,后于7月成立宁海人民政府粮食局,负责国家公粮的统一收支、保管和调度等任务。同时,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粮食经营机构也在宁海设立了中国粮食公司宁波分公司台州支公司的办事处。1952年,粮食局与粮食公司合署办公,机构正式合并,形成统一的粮食管理机构。此后,随着行政机构的调整和人民公社化的实施,粮食管理所的建制和名称多次变更。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 粮食机构

内容

一、县粮食局
  1949年6月5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在西南区上金村成立。为准备全面接管民国县政府各部门,同时设立县人民政府所属各科局。宁海县人民政府财粮科科长熊正全、副科长应可宗。7月5日晚10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宣告宁海县城(缑城镇,今城关镇)解放,翌晨,县政府机关从岔路渡头村迁驻县城,财粮科设在县府大院内,首先接管宁海县田赋粮食管理处及其所属城内粮仓,各区设财粮助理一名。
  建国初期,国家粮政机构实行管理与经营先分后合:
  一是隶属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主管的粮食管理机构,承担国家公粮统一收支,保管和调度,保障军需民食及整理田亩的任务。1949年7月下旬,析财粮科,成立宁海人民政府粮食局,首任局长应可宗,,内设会审、仓运2股,局址城隍庙。10月,中共宁海县委举办财粮干部训练班,调配县、区粮政干部,建立粮政组织系统。1950年3月,政务院为集粮权于中央,进行整编机构,县粮食局于5月改组为中央公粮宁海县分库,内设会计、仓储和供调3股,并析局置粮政科,分库设在孔庙(今县人民政府招待所)。1951年5月20日,撤库复局,称宁海县粮食局,内设会计、仓储和调运3股。12月19日,紧缩编制,撤销县人民政府粮政科,复并粮食局,局增设粮政股,局址县府内。
  二是隶属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主管的粮食经营机构,负责城乡粮食购销,市场管理和财政拨粮的粮食商品流通业务。浙江省人民政府于1950年3月25日发布1584号命令,成立中国粮食公司宁波分公司台州支公司。5月10日,支公司在宁城中街牌坊脚,设立中粮宁海县办事处(简称中粮宁办),负责人张吉样,副负责张克刚。10月中旬,内设总务、计划、会计、储运和营业组。1951年办事处迁鸡行郁家。
  1952年5月1日,中粮宁办划归宁波分公司领导,同时调整职能部门,设秘书、财会、储运和业务4组。
  1952年10月27日,宁海县粮食局与中粮宁办合署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秘书和制度研究2组。11月3日(全国统一划限为10月1日合并)举行机构合并大会,县长刘广汉亲临大全宣布:机构正式合并,新机构命名为宁海县人民政府粮食局。至此,管理与经营机构始告统一。局址鸡行郁家。局设秘书、计划、会计、储运和经营5股及局门市部。1953年4月23日,撤销经营股,设粮食购销公司取代。
  1954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颁发专区以下粮食机构编制方案,县粮食局为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属行政编制;区粮食管理所属企业编制。9月1日,增设购销、加工管理2股。1955年5月30日,撤销局门市部,并入城关粮管所。
  1956年2月4日,原属中央贸易部领导的中国油脂公司及其业务移交粮食部统一领导,宁波地区委托原供销社代购代销的油脂经营业务,由县粮食局接管,从而形成全国统一的粮油商业独立体系,全面实行粮油统制。7月1日,县人民政府粮食局更名为宁海县粮食局,下设6大公司。5日,将原6股调整为秘书、人事、业务和财计4股。12月30日增设保卫、基建2股。
  1957年5月1日,撤销公司,一切业务由局直接管理,置秘书、人事、计划、财会、储运、粮食购销、油脂购销和工业管理8股。
  1958年10月7日,撤销宁海县建制,并入象山县,移治沥洋(年底迁回宁海城关),12月15日,象山县粮食局改组为象山县财粮贸易部粮食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
  1959年4月27日,复设象山县粮食局,局设人秘、计划、财会、购销、储运和工业6股。1960年3月1日,改设秘书、人事、计划、会计、购销、储运、工业和饲料加工8股。8月8日,析购销分置农村粮食管理股与城镇食品股。
  1961年10月1日,恢复宁海县建制,宁象分治,复设宁海县粮食局,局设秘书、人事、计划、会计、购销、储运和工业7股。
  1966年1月29日,县粮食、工商、商业局和县供销合作社(简称三局一社)合并,成立新的宁海县商业局,对外仍挂四块牌子。不久“文革”开始,于1967年2月7日,脱离商业局,以宁海县人民粮食委员会取代粮食局职权,设政治和生产2个办公室。嗣经县人民委员会与省粮食厅同意,于4月20日复设宁海县粮食局,置人秘、购销、财储和工业4股。机构恢复,无局长和股长之设。
  1968年6月14日,经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宁海县粮食局革命领导小组。设政工、购销、财储和工业4组。
  1970年10月27日,更名为宁海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粮食局。翌年2月2日,改设政工、生产和办事3组。1972年撤组复股,设人秘、财储、购销和工业4股。
  1977年9月2日,中共宁海县委通知,命名为浙江省宁海县粮食局,机构始趋稳定。1981年9月,析财储分置财会、储运2股。翌年9月,职能股调整为秘书、人事教育、财会、储运、购销和工业6股。1984年11月3日,撤并为人事秘书、财会和业务3股,延续至今。
  二、专业公司
  继中粮公司与县粮食局合并后,各类粮食企业专业公司建废频繁。1953年4月23日,撤销局经营股,成立宁海县粮食购销公司,对外经营粮食购销及加工业务,隶属县粮食局领导,旋于翌年9月1日,撤销公司,仍由局设股管理。
  1956年粮食机构大变革,3月2日,成立浙江省粮食加工公司宁海县支公司(简称加工公司),7月1日宣布成立:浙江省粮食采购储存公司宁海县支公司(简称采储公司)、浙江省粮食供应公司宁海县支公司(简称供应公司)、浙江省粮食种籽公司宁海县支公司(原种籽经营组改称,简称种籽公司)、中国饲料公司浙江省宁海县支公司(简称饲料公司)。是月,成立中国油脂公司浙江省宁海县油脂经营组,8月改称中国油脂公司浙江省宁海县支公司(简称油脂公司)。上述粮食企业专业公司,昔称六大公司,隶属县粮食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7月6日,撤销粮管所,改建城关、梅林、岔路、一市、沥洋和长街6个粮食中心站,业务隶属采储公司管理。10月25日,油脂公司机构下伸城关、桥头胡、西垫、岔路、一市、沥洋、长街等7地,设立油脂经营组。11月12日,采储、供应、种籽和饲料4公司合并,改组为浙江省粮食公司宁海县支公司(简称粮食公司)。各公司设立职能组如下:
  粮食公司:设秘书、财务、计统、业务、保化和调运6组;
  油脂公司:设秘书、业务、组技、加工和财务计划5组;
  加工公司:设秘书、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3组。
  1957年5月1日,撤销粮食、油脂和加工3公司,一切业务,仍由局设股管理。
  1963年10月,划农业局所属的良种公司,归粮食局领导。翌年1月1日,复划回农业局。
  1965年6月1日,复设浙江省宁海县油脂经营组,独立核算,暂设油厂内,随着机构调整而撤并。
  1966年1月29日,三局一社合并改组商业局后,下设5个公司、3个商店。浙江省宁海县粮食油脂公司宁海县公司于2月3日成立。“文革”消失。
  中共宁海县委为了发展畜牧业,决定于1977年6月19日,成立宁海县饲料公司,隶属粮食局领导。1986年7月2日,公司下设饲料中转站。
  1983年5月21日,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宁海县粮油议购议销公司,下设粮油门市部。1987年6月1日,批准更名为宁海县粮油贸易公司(简称粮贸公司),实行独立核算。11日,县财办批准建立粮贸公司综合经营部,投资80万元,旋于8月27日,批准易名商场,隶属粮贸公司领导,集体性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下设批发部和营业部,主营粮油食品、餐厅、旅馆,兼营烟酒、百货、五交化。11月18日,县粮食局同意增设住宿部、餐饮部。
  1984年8月8日,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宁海县粮油公司、宁海县粮油食品工业公司,隶属县粮食局领导。
  三、区粮管所
  1949年7月5日,宁城解放,即在城隍庙首建城关军供粮站,专司征集军需粮食、马料和柴草。7月底,为了进军象山,解放舟山群岛的需要,改为粮食储运站,旋即改为城关区粮站。10月,粮食机构向各区伸展,建立城关(区粮站改建)、深甽、桥头胡、西南区及东区5个区粮库。征借粮草,集中木帆船运输粮食,支援解放舟山前线的粮秣供给任务。
  1950年5月,区粮库改组为中央公粮区支库,裁撤西南并入城关、深甽与桥头胡合称北区及东区3个区支库。1951年5月20日,复名区粮库,惟城关未变动,析北区为梅林、桥头胡、东区易名为沥洋。1952年12月9日,撤桥头胡并入梅林区粮库。
  1953年7月1日,区粮库一律冠以“宁海县人民政府粮食局”,城关易名为局直属粮库,增设岔路区粮库,复设桥头胡区粮库。9月1日,析沥洋区库的大湖分仓,成立宁海县人民政府粮食局长街区粮库。1954年为适应粮食统购统销的需要,遵照宁海县政府“以区建所”的命令,于9月5日撤销区粮库,成立宁海县某某区(镇)粮食管理所(简称粮管所)。全县共七区一镇建制,即梅林、桥头胡、黄坛、一市、沥洋、长街区和城关镇。
  1956年6月1日,撤销黄坛粮管所,并入城关粮管所。7月1日,县设六大公司,6日改粮管所为粮食中心站,业务隶属采储公司管理,撤销桥头胡粮管所,并入梅林粮食中心站。10月24日,复称粮管所,以驻地命名,故岔路区称前童粮管所。
  1957年2月11日,复设桥头胡粮管所。3月14日,又复设黄坛粮管所。10月15日,一律复冠“区(镇)”命名,前童复称岔路区粮管所。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粮管所下放公社,以社建部,12月15日,更名为“某某人民公社粮油部”,全县划分为:宁海、黄坛、双峰、一市、沙柳、岔路、桑州、深甽、西垫、黄墩、沥洋、胡陈和长街等13个公社建制。翌年县委决定收回下放公社的财贸基层单位,11月10日,撤部复所,称象山县粮食局某某粮管所。12月2日,深甽、西垫所划归奉化县领导。1960年县委决定,梅林设立公社,责成有关部门相应建立机构,遂于3月1日,成立象山县粮食局梅林粮食管理所。
  1961年10月1日,宁象分治,恢复区建制,26日以区建所,撤销双峰、桑州、沙柳、胡陈4个粮管所。12月9日,改称宁海县粮食局某某区粮食管理所。30日从奉化划回深甽、西垫所。
  1964年3月23日,撤黄坛并宁海,撤西垫并深甽。
  1965年9月5日,宁海区粮管所改为城关镇粮管所。
  1968年县支左办公室先后批准建立:
  粮管所革命领导小组 5月13日桥头胡,9月9日一市、长街。10月25日岔路,12月17日力洋。
  粮管所革命委员会 10月25日城关,12月26日深甽。
  1973年10月15日,复名区(镇)粮管所。1978年2月27日,析城关所为城关镇和黄坛区粮管所。1980年7月1日,两所复并,称城关粮管所。
  1987年6月1日,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宁海县粮食局直属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企业。
  四、粮油工厂
  国营宁海县大湖米厂 1951年2月,宁海县人民政府没收大湖大地主胡维甫开设的私营五丰米厂,改名为公营宁海县建民稻谷加工厂,隶县人民政府建设科领导的省属企业,昔日委托政府的代管企业永明电米厂代管。1953年由县粮食局接管,1954年9月7日,正式定名为国营宁海县第一碾米厂(简称国一厂),是宁海建立最早的全民粮食加工企业,也是全县建立最早的全民企业。
  1958年,石桥头集体所有制油坊并入为油脂车间。1959年1月1日,将公私合营三友中心厂所属的长街、汕头、年丰和复兴4个车间划入,改组为象山县粮食局长街粮食加工厂。
  1960年1月1日,析油脂车间,建立象山县长街油脂加工厂。1961年,粮食加工厂改名为地方国营宁海县长街米厂。1962年2月20日,撤销油脂厂并入米厂,定名为国营宁海县长街米厂。1963年,新建沥头碾米车间。1966年,长街碾米车间下放长亭公社。1968年9月1日,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10月15日,复称国营大湖米厂。1978年,撤销沥头碾米车间。
  国营宁海县粮油加工厂 1956年2月18日批准,成生、发成、祥生、永明、工成、协成、一市、发兴、道生等9家碾米厂和宁海县油脂联合加工厂(简称联油),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3月21日,合并9家碾米厂,成立公私合营宁海县成生碾米总厂,余称某某碾米厂。是月24日,发兴划归公泰总厂。8月1日,撤销总厂,复各分立,是月16日,联油划归宁海县工业综合企业公司领导。10月25日,组成联厂,成立公私合营宁海县成生碾米中心厂,各厂称分厂或车间。1957年1月1日起,遵照浙江省人民委员会三办批示。一律改为中央公私合营企业。1958年8月4日.成立地方国营宁海县草纺厂。是月宁海县榨油厂(原联油改名)又划回粮食部门。11月,一市碾米厂划归一市粮管所。
  1959年1月1日,中心厂改组为象山县粮食局宁海粮食加工厂,将榨油厂并入为油脂车间,发兴碾米车间从公泰划回,同时析立黄坛、一市2个粮食加工厂,沙柳溪头洋米厂并入一市。12月25日,改“宁海”为宁城粮食加工厂。是年撤草纺厂,并入油厂。1960年1月1日,析油脂车间,成立宁城油脂加工厂。1962年2月20日,油厂定为地方国营,米厂一律复冠公私合营,仍称宁海米厂。1965年1月1日,一市米厂并入宁海米厂为车间。是年,新建越溪碾米车间。1966年,米厂和油厂一律改为国营。12月6日,一市碾米车间下放官岭公社。
  经宁海县支左办公室批准:
  1968年9月28日,成立国营宁海县米厂革命委员会;
  是年11月23日,成立国营宁海油厂革命委员会;
  1969年3月1日,成立国营黄坛米厂革命领导小组。
  1971年8月26日,回浦(原发兴)碾米车间下放回浦公社。翌年7月1日,黄坛米厂并入宁海米厂为车间,划前童(原协成)碾米车间为岔路粮管所米厂。1973年10月15日,两革命委员会分别复名为:国营宁海米厂,国营宁海油厂。1976年10月15日,复设国营宁海县黄坛米,划回前童碾米车间。
  1978年1月15日,粮、油两厂合并,改组为国营宁海县粮油加工厂。
  1980年7月1日,划越溪碾米车间为一市粮管所米厂。9月,划黄坛米厂的前童车间为岔路粮管所米厂。1983年7月1日,划黄坛米厂为城关粮管所黄坛米厂。
  国营宁海县城关饲料厂 为促进畜牧业的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投资25.5万元,于1985年3月16日,新建国营宁海县城关饲料厂,专营生产配、混合饲料,业务隶属县饲料公司领导。5月,将城关粮管所黄坛米厂划入,为饲料厂的黄坛车间。
  国营宁海县桥头胡饲料厂 1956年2月18日批准:祥泰、公泰、工和、协丰、明丰、华丰等6厂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3月21日,合并设立公私合营宁海县公泰碾米总厂,余称某某碾米厂。是月24日,批准祥泰为地方国营宁海县第二碾米厂(简称国二厂),并将成生总厂的发兴划归公泰总厂。8月1日,撤销总厂,复各独立。是月华丰从柴溪迁大佳何,旋又迁溪下灵康庙。12月25日,组成联厂,成立公私合营宁海县公泰碾米中心厂,余称分厂或车间。1967年1月1日,改为中央公私合营企业。1958年8月4日,发兴划回成生中心厂,华丰碾米车间下放民主公社。
  1959年1月1日,析公泰中心厂,改组为象山县粮食局梅林、黄墩2个粮食加工厂,将国二厂并入梅林,称洪家碾米车间。12月2日,洪家、深甽(原工和)2个碾米车间划归奉化县。25日,改黄墩为桥头胡粮食加工厂。1960年6月24日,撤梅林并桥头胡。10月,新建梅林代食品加工厂,地址:杨梅岭毛竹庵,翌年1月投产,3月关闭,人员、财产全部并入梅林碾米车间。1962年2月20日,复冠“公私合营”宁海县桥头胡米厂,1966年,改为国营宁海县桥头胡米厂。
  1968年9月4日,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国营桥头胡米厂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6月,梅林碾米车间下放梅林公社。1973年10月15日,复名国营宁海县桥头胡米厂。1982年7月1日,改组为国营宁海县桥头胡饲料厂,业务隶属县饲料公司领导。
  地方国营西垫米厂(原洪家和深甽碾米车间) 于1961年12月30日,从奉化县划回。1963年,改为国营。1966年,改“西垫”为国营宁海县深甽米厂。1968年6月26日,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国营宁海县深甽米厂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10月15日,复名国营宁海县深甽米厂。1980年1月1日,划称深甽粮管所米厂。
  国营宁海县力洋粮油食品厂 1956年2月18日批准:三友、大昌、复兴、年丰4家碾米厂及沥洋、长街2家电米厂(简称沥电、长电)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3月21日,合并建立公私合营宁海县三友碾米总厂,余称某某碾米厂。8月1日,撤销总厂,复各独立。12月25日,组成联厂,成立公私合营宁海县三友碾米中心厂,余称分厂或车间。1957年1月1日,改为中央公私合营企业。12月,设立汕头碾米车间。1958年8月4日,新建地方国营宁海县第一淀粉厂,厂址胡陈。
  1959年1月1日,划长电、汕头、复兴和年丰4车间,并入国一米厂,同时三友中心厂改组为象山县粮食局沥洋粮食加工厂,胡陈大昌碾米车间迁沙柳溪头洋。5月,撤销国一淀粉厂并入。12月25日,改名为象山县沥洋粮食加工厂。1962年2月20日,复冠“公私合营”宁海县沥洋米厂。是年,新建茶院民粮车间。1966年,改为国营宁海县沥洋米厂。10月1日,沥洋油脂车间下放力洋公社、茶院民粮车间下放茶院公社。
  1968年5月26日,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国营宁海县沥洋米厂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10月,与沥洋粮管所合办糖厂,生产红糖和糖渣酒,翌年停产,全部划归米厂。1973年5月,地方国营宁海县茶院酒厂并入为白酒车间,将其淀粉车间迁往力洋。10月15日,复名国营宁海县沥洋米厂。1978年7月1日,茶院白酒车间划归工业局领导。1986年3月24日,改组为国营宁海县沥洋粮油食品厂。
  国营宁海粮机厂 1960年,成立象山县粮食局机械修配车间,隶属宁海油厂。宁象分治后,于1962年3月27日,改组为宁海县粮食局机械修配厂。8月16日,并入宁海米厂为修配车间。1967年,复析为局机械修配车间,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69年1月21日,县委常委决定,划隶县工交局,与清泉抽水机站、农具厂合并,成立宁海县农业机械修配厂。嗣经县革命委员会同意于1970年6月,重建宁海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粮食局机械修造厂。于1972年2月8日,定名为国营宁海粮机厂。
  宁海县粮食局麦芽厂 由粮食商业主办,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46万元,于1984年12月17日,新建宁海县粮食局麦芽厂,属集体企业,与力洋粮油食品厂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此外,原属工业部门领导的地方国营象山县城关酒厂。于1960年8月4日,划归县粮食局所属。10月,更名为地方国营宁海酒厂。1963年下半年,划回工交局。1966年6月1日,复属粮食局。1968年9月25日,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地方国营宁海酒厂革命委员会。1972年9月14日,析茶院车间,复设地方国营宁海县茶院酒厂。翌年5月,茶院酒厂并入力洋米厂为茶院白酒车间。1978年7月1日,宁海县酒厂和茶院车间同时划归县工业局领导。
  五、局汽车队
  1972年,县粮食局购钱塘江牌3吨货运汽车1辆。1973、1974年省粮食局先后拨给3.5吨日本汽车2辆。1974年宁波地区粮食局又拨给跃进牌2.5吨1辆,为建立汽车队奠定了基础。
  1977年9月15日,省粮食局发出“县(市)粮食局汽车队的建制原则”规定,车队行政、业务及财务管理均由地区(市)粮食局直接领导。11月14日重申,改由县(市)粮食局直接领导。浙江省宁海县粮食局汽车运输队,于1974年4月正式成立,作为粮油商业的附营企业。1980年2月8日,县财办党组批准:于1月1日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运输宗旨:以粮运为主,兼运社会物资。
  截止1987年底止,全队实有货运汽车6辆,共39.5吨位。
  六、基层粮站
  粮站是开展粮油征、购、销、调、存业务的最基本单位。渊源于:一是粮食局的早期粮仓发展而成;二是中粮公司所属的经营机构;三是供销社的粮食代购代销点;四是私营粮行经过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后的粮食代销店。
  1949年7月5日,宁城解放,接管了田赋粮仓。1950年12月12日,中共台州地委、台州专员公署、第六军分区司令部8511号联合通知,对全区各县粮仓作出总体布局,决定宁海县粮仓限设城关、梅林、大路周、花园、前涨、屠家、团堧、王家庙和前童等9地为存粮点(嗣称分仓),其他皆为临时收粮点,随征随运,集储存粮点。全县共设17个收粮点:城关、水车、桥头胡、梅林、大路周、屠家、深甽、洪家、王家庙、团堧、岔路、前童、沥洋、茶院、茅丰渡、长街和大湖。随着形势的发展,机构渐趋伸展、淘汰,日臻定型。1951年至1953年,调整为16个固定征粮点,此为基层粮站的主体雏型。
  1950年5月,中粮宁办在城关设立门市部和收购站。是年11月,在沥洋设立临时收购组。翌年4月,在大湖设立经营组。1952年4月10日,县工商科批准增设桥头胡出售组。9月,中粮宁办委托县合作总社代购,设立梅林、桥头胡、西垫、深甽、竹口、黄坛、岔路、一市和沥洋等9个代购点。12月9日,撤销桥头胡出售组。1953年6月1日,大湖经营组改为长街购销站,撤销桥头胡出售组。12月18日,撤并长街区粮库。25日,省粮食厅命令,一律撤销粮食部门的购销点,委托当地合作社代购代销。
  宁海县人民政府于1954年1月7日,宣布执行中央粮食统购统销命令,县设粮食统购统销办公室,各区(镇)设立粮食征购站,区(镇)长兼站长,乡长兼分站站长。全县共设8个区(镇)征购站、27个分站,划定征粮范围(括号内是缴粮乡数)即:
  城关镇粮食征购站 辖城隍庙(2)、小北门(6)、蒲湖(1)、孔庙(3)等4个分站,12个乡;
  梅林区粮食征购站 辖梅林(3)、璜溪口(3)、团堧(2)、深甽(5)、洪家(7)等5个分站,20个乡;
  桥头胡区粮食征购站 辖桥头胡(6)、屠家(2)、冠庄(1)、竹口(2)、薛岙(6)等5个分站,17个乡;
  黄坛区粮食征购站 辖黄坛分站,7个乡;
  岔路区粮食征购站 辖前童(8)、桑州(4)、上金(2)、竹林(1)等4个分站,15个乡;
  一市区粮食征购站 辖水车分站,9个乡;
  沥洋区粮食征购站 辖沥洋(9)、古渡(2)、毛屿(2,附设下埠头流动点)等3个分站,13个乡;
  长街区粮食征购站 辖长街(3,附设石桥头流动点)、大湖(2)、长亭港(3)、车岙港(4)等4个分站,12个乡。
  分站是普设粮站之始。
  是年1月31日,县粮食局与县总社签发粮食代销协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在璜溪口、凤潭、洪家、三联、龙宫、柴溪、溪下、薛岙、古渡、茶院、东仓、沙柳、岳井、大湖、前童、西溪等17个基层合作社分销处,为粮食计划供应代销点。4月7日,撤销区站和分站,统购转为代购,全县共设15个代购点。
  1955年3月2日,县粮食局奉令接收供销社代购代销点及其人员39人,并入当地粮站。10月19日,复设征购站,取消区站和分站名称,调整为25个粮食征购站。1956年2月18日批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将城关2家和桥头胡1家共3家私营粮食代销店,从业人员11人,直接过渡为国营。
  是年11月1日,再次调整粮食征购站,设城关、黄坛、双峰、桥头胡、梅林、深甽、洪家、前童、桑州、官岭(今一市)、沙柳、越溪、沥洋、古渡、长爿地(今大麦塘)、大湖和长亭港等17个粮食征购站,从临时过渡为常设,习惯统称粮站。
  宁象合并后,象山县粮食局于1960年2月29日,公布宁海地区20个站划分为:
  购销站 城关、黄坛、桥头胡、梅林、溪下、岔路、前童、桑州、一市、沙柳、越溪、沥洋、沥头、胡陈、大湖;
  收购站 古渡、大麦塘、沥头、车岙港、岳井;
  供应站峡山。
  1960年6月26日,省粮食厅547号文件规定:根据历史形成的自然经济区域,不受行政区限制,凡国家有仓库,符合流向,方便群众定点的原则,严格控制设点,未经省批准,一切费用不予拨补,核定宁海县设立33个站,县粮食局划分为: 购销站 城关、黄坛、桥头胡、溪下、梅林、深甽、洪家、璜溪口、岔路、前童、桑州、官岭(今一市)、跳头、沥洋、大麦塘、大湖;
  收购站 回浦、双峰、团堧、上湖、马岙、越溪、外塘埠(今青山脚)、古渡、茶院、长街、沥头、岳井、车岙港;
  供应站 城关、小北门、峡山、西垫。
  嗣后陆续批准增设的有:1965年1月25日,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薛岙供应站。4月19日,宁波专署财办批准设立沙地(今西溪)供应站。1973年5月2日,宁波地区粮食局批准设立双峰、前横2个供应站。10月,地区粮食局批准设立黄珠收购站。1983年8月15日,省粮食局批准新建大里购销站(于1986年10月1日建成营业)。10月28日,县粮食局同意建立王爱供应站。1984年县粮食局同意改北郊分仓为收购站。1985年,经省计经委和省粮食局等7个单位批准,征地新建七市购销站,于5月24日建成营业,同时停止青山脚购销业务。1986年4月7日,省粮食局批准新建南门供应站(翌年改为城南)。1987年2月27日,宁波市粮食局批准新建山水收购站。嗣因业务的发展与变化,粮站类型作了调整与易名,截至1987年底止,全县购销站31个,收购站3个,供应站8个,共42个站。
  七、乡粮管员
  农村粮食专管员(简称粮管员)是国家在农村的专职粮食工作人员,受乡(镇)人民政府及区(镇)粮食管理所的双重领导。
  1954年始,实行粮管员体制,在全县范围内按乡(镇)临时派驻一名资料统计员,整理粮食统购统销“三定”资料。1955年11月11日,省人民委员会执行国务院《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的《几项补充规定》,在区乡必须配备好粮食专管人员。自此,改称乡(镇)粮食专管员,全县共设置粮管员105人。1956年实行小乡并大乡,粮管员同时裁减为38人。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乡改称管理区,粮管员以管理区建制,公社“一大二公",人事大调动,有的管理区粮管员有名无实。1959年6月13日,宁波地委发出“立即恢复配备公社粮管员”的指示,才复归其位,实职实人。
  1961年1月27日,省令每个生产大队配备一名粮管员,由国家粮食部门发给补贴工资,加上公社补贴,同支部书记补贴相平,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全县共934个大队(当时仅配313人,旋撤),业务受粮管所领导。
  是年7月,析13个大公社为52个小公社,1个直属镇,全县共设粮管员53人。
  1983年5月,公社复称乡。1984年11月,长街、力洋、西店、桥头胡(原黄墩乡)改为建制镇。1985年,梅林、峡山、深甽、桑州又改为建制镇。截止1987年底止,全县共10镇39乡,粮管员建制49人。
  八、粮食市场
  1953年10月21日,县人民政府宣布命令:撤销城区粮食联营行,设立城区粮食集中交易市场,地址锡福庙。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县粮食局遵照宁海县第15次干部大会部署,设立14个国家初级粮食市场(简称粮食市场)。城关粮食市场首建于1954年5月25日;黄坛、桥头胡、梅林、深甽、西垫、前童、桑州、一市、沙柳、沥洋、胡陈、长街和岳井等13个粮食市场,继于5月19日成立。开展农村粮食互通有无和品种调换业务。粮食市场既不同于计划供应之粮站,更不同于自由交易之粮行。它是由国家管理而没有私商参加,调剂农村直接消费与小量商品粮食流通的粮食市场,必要时代国家吞吐粮食,稳定粮价。粮食市场凡在新粮登场时,一律关闭,俟国家统购任务完成后,由政府统一宣布开放。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粮食市场长期关闭。
  1963年2月10日,县人民委员会遵照省人委指示:宣布统一开放16个粮食交易市场:城关、梅林、黄墩、五市街、岔路、前童、桑州、一市、沙柳、力洋、茶院、古渡、胡陈、长街、汕头和岳井。
  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联合指示,从1964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粮食交易市场,一律改为粮食交易所。
  宁波地区革命委员会为加强粮食市场的管理,令于1973年3月1日起,设立城关镇和桥头胡、深甽、岔路、一市、沥洋、长街区粮食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为便于行政管理和业务往来,同时开放城关、黄坛、梅林、西店、岔路、桑州、官岭、沙柳、力洋、茶院、胡陈、长街、汕头和岳井等14个粮食交易市场。
  遵照省粮食局通知,于1979年5月8日,建立县、区两级交易所8个,即宁海县及城关镇、桥头胡、深甽、岔路、一市、力洋、长街区粮油交易所,延续至今未变。

知识出处

宁海县粮食志

《宁海县粮食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粮食生产及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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