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村养老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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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村养老保险
分类号: F840.612
页数: 2
页码: 166-167
摘要: 本文记述宁海县1995年启动新农保,至2019年养老金逐年提升,高龄老人享额外补贴,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关键词: 宁海县 社会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

内容

1995年5月9日,宁海县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称“新农保”)正式启动,建立县、镇(乡)、村三级管理网络,服务村民参保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予以扶持。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障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人个人账户,月缴纳标准分6元、8元、10元、12元、14元、16元、18元、20元八个档次,一般采取年缴办法,于当年12月20日缴清。
  凡宁海县常住户籍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和农村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除外)的居民都可以参保,重点对象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的参保入一次性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次月起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人员,可以终止老农保关系后参加新农保。已领取老农保待遇人员也可退还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终止老农保关系,按照“待遇标准平移,账户余额平转”的办法相衔接。2009年,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养老金60元。以后每年有所增加,至2018年,每人每月最低可领取养老金190元。从2015年起,对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高龄补贴,其中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生活补贴费10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生活补贴费3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可领生活补贴费10000元。2019年全村可以享受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有235人,每人每月可领取最低养老金200元,老年人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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