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五保”供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5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五保”供养
分类号: F323.89
页数: 1
页码: 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岭南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发展,从群众互助到政府全面供养,保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村民的基本生活,2018年“五保”老人生活补助费提升至760元。
关键词: 宁海县 五保 五保对象

内容

村里“五保”对象是指村里年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的村民。
  土地改革后,村里的鳏、寡、独、残等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者,主要靠群众互助,亲邻 照顾,农业互助组代耕,政府给予临时救济。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逐步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供养。直至20世纪70年代,“五保”供养进一步落实。20世纪80年代初,“五保”制度更加完善,政府组织人员对“五保”工作进行六查:一查应保对象有无纸漏;二查现金、口粮、柴草是否按期兑现;三查被服是否能御寒过冬;四查住房是否能避风雨;五查零用钱、医疗费是否解决;六查日常护理是否有专人负责。通过六查,促进了村里的“五保”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五 保”措施。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里对“五保”对象全面实行“五保”供养。由村供应口粮、柴草、菜钱和零用钱,衣、被、蚊帐等从救济物资中解决。房子损坏,村里派人 修理。
  2000年起,对“五保”老人实行最低生活标准补助,每人每月发放75-100元。2018年,村里有低保老人26人,每人每月最低能领到生活补助费760元,“五保”老人的基本生 活得到保障。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
岭南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