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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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兵役
分类号: E125
页数: 5
页码: 156-1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岭南村兵役制度的变迁,从民国时期的抽壮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义务兵役制,青年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1949年至今已有101名青年应征入伍。
关键词: 宁海县 村务 兵役

内容

一、旧时兵役
  民国以前,试行募兵制,兵员均以招募充之。据岭南陈氏宗谱载:宋、元、明、清各个朝代,岭南村都有村民参军,但人数不多。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十日起,实施国民政府兵役法,改募兵制为兵役制。凡是18-45周岁男子,除服常备兵役外,均服国民兵役。常备兵役征集一般一年一次,凡服役壮丁有随时服常备兵役义务。而抽签派壮丁是主要征兵办法,俗称“抽壮丁”。规定每年9月将经过身家调查,体格检查符合条件的壮丁集中到县政府,由县长主持召开抽签大会。按年次、兵种分别抽签,中签者应征,未中签者缓征。将适龄壮丁编成县义勇壮丁常备军(1938年改为国民兵团常备队),加强对壮丁管理与训练,按额将训练后壮丁统一交拨人营。兵役法在执行时,名义上是抽签,实际是随意抓丁、派壮丁。被征壮丁多数是贫苦农民,他们被随意抓来,被捆绑、关押,如同囚犯。
  1930-1947年,岭南村共有13人被抽壮丁参加国民革命军,赴向战场,至今仍有6人下落不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国家进行以爱国主义、国际主义为重点的宣传,提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口号,村内青年积极响应,有8人参加志愿军。
  1955年,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规定报名参军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岭南村青年坚决拥护,积极响应。每年应征期间,适龄青年踊跃报名,经过体检身体合格者,由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审查。经批准入伍青年由村里给其戴上大红花,敲锣打鼓送到镇政府,集中后欢送至县,由县向接兵部队交接或直接护送至部队。1949年至今,全村已有101 名青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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