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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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46
颗粒名称: 第十九章 村务
分类号: K2955.5
页数: 10
页码: 156-1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岭南村自民国时期以来的村务工作,包括兵役、民兵、拥军优属、“五保”供养、殡葬改革等内容,并简述了1966年至1976年间的部分重要活动和建设成就。
关键词: 宁海县 村务 兵役

内容

村务工作,各个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民国时期,主要是做好村内自治及选举、户籍、地政、兵役、宗教、救济、优抚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村务工作是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它最直接地体现着广大人民的意志,体现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主要是动员青年参加志愿军。1955年起国家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村内积极动员青年参加义务兵,同时认真做好军属的优待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工作内容,村干部都尽力而为,诸如认真做好村里五保对象的“五保”供养、落实好殡葬改革等有关工作。
  第一节 兵役
  一、旧时兵役
  民国以前,试行募兵制,兵员均以招募充之。据岭南陈氏宗谱载:宋、元、明、清各个朝代,岭南村都有村民参军,但人数不多。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十日起,实施国民政府兵役法,改募兵制为兵役制。凡是18-45周岁男子,除服常备兵役外,均服国民兵役。常备兵役征集一般一年一次,凡服役壮丁有随时服常备兵役义务。而抽签派壮丁是主要征兵办法,俗称“抽壮丁”。规定每年9月将经过身家调查,体格检查符合条件的壮丁集中到县政府,由县长主持召开抽签大会。按年次、兵种分别抽签,中签者应征,未中签者缓征。将适龄壮丁编成县义勇壮丁常备军(1938年改为国民兵团常备队),加强对壮丁管理与训练,按额将训练后壮丁统一交拨人营。兵役法在执行时,名义上是抽签,实际是随意抓丁、派壮丁。被征壮丁多数是贫苦农民,他们被随意抓来,被捆绑、关押,如同囚犯。
  1930-1947年,岭南村共有13人被抽壮丁参加国民革命军,赴向战场,至今仍有6人下落不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国家进行以爱国主义、国际主义为重点的宣传,提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口号,村内青年积极响应,有8人参加志愿军。
  1955年,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规定报名参军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岭南村青年坚决拥护,积极响应。每年应征期间,适龄青年踊跃报名,经过体检身体合格者,由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审查。经批准入伍青年由村里给其戴上大红花,敲锣打鼓送到镇政府,集中后欢送至县,由县向接兵部队交接或直接护送至部队。1949年至今,全村已有101 名青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第二节 民兵
  1950年岭南村始组织民兵,有11名20来岁的青年参加,组建了一个班。陈建良任班长,主要任务是听从区中队指挥,协助区中队上山清剿土匪。
  1954年建立民兵排,凡18-40周岁的青壮年皆可参加。民兵的作用除带头参加互助组,还是互助组中生产劳动的主力军,完成为军属代耕代种等优抚工作。
  1958年实行全民武装化,县建民兵师,村建民兵连,村内时属东风人民公社团结管理区岭南生产大队,称三营三连。那时,提倡“三化”,即提倡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 集体化。在“三化”中,要求民兵连起带头表率作用。
  1962年乡里配备了武装部长,民兵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军事训练不断加强。1965年民兵工作要求做到三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有官有兵,做到官兵相识;二是思想落实,召之能 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军事落实,战术上要重视敌人,战略上要藐视敌人。
  1981年对民兵的年龄做了调整,规定年龄在18-45周岁的青壮年皆为民兵。原为 18-30周岁者为基干民兵,31-45周岁者为普通民兵,从基干民兵排选优秀者并发给枪 支的为武装民兵。后改为18-28周岁者为基干民兵,29-35周岁者为普通民兵。
  第三节 拥军优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每年元旦、春节时期,村委会都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村里烈军属给予代耕或包种,并发放由政府制发之慰问信、光荣匾,对烈军属和 复员、退伍军人挨家挨户进行慰问。1951年起,优属工作逐步完善。村里群众优待烈军 属的方式有3种。
  代耕代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烈军属的田地由群众代耕代种。1951年全村接受代耕代种的军属有3户,代耕田地5. 2亩。1952年,改为临时拨工代耕制度,固定到 生产互助组。1954年后村里采用固定代耕代种制。
  优待劳动日 1956年村里办起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代耕代种为优待劳动日。即烈军属除自己的劳动力分红,其余年生活所需的不足部分,按一般社员收入水平,评定给烈军属优待劳动日,参加分配。1958年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后,烈军属优待劳动日办法仍保持不变,沿袭到20世纪70年代。
  优待现金 1983年起,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优待劳动日为优待现金。 198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规定,对农村义务兵普遍实行镇(乡)统筹平衡优待办法,基本上采用按人口分配负担的办法。是年起,对烈军属优待改为现金支 付,由乡镇统筹发放。
  农村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接收安置工作,采取“人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之原则,就地安置。1986年,开展农村复退军人调查,对参加抗美援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入 伍和退伍的军人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节 “五保”供养
  村里“五保”对象是指村里年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的村民。
  土地改革后,村里的鳏、寡、独、残等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者,主要靠群众互助,亲邻 照顾,农业互助组代耕,政府给予临时救济。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逐步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供养。直至20世纪70年代,“五保”供养进一步落实。20世纪80年代初,“五保”制度更加完善,政府组织人员对“五保”工作进行六查:一查应保对象有无纸漏;二查现金、口粮、柴草是否按期兑现;三查被服是否能御寒过冬;四查住房是否能避风雨;五查零用钱、医疗费是否解决;六查日常护理是否有专人负责。通过六查,促进了村里的“五保”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五 保”措施。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里对“五保”对象全面实行“五保”供养。由村供应口粮、柴草、菜钱和零用钱,衣、被、蚊帐等从救济物资中解决。房子损坏,村里派人 修理。
  2000年起,对“五保”老人实行最低生活标准补助,每人每月发放75-100元。2018年,村里有低保老人26人,每人每月最低能领到生活补助费760元,“五保”老人的基本生 活得到保障。
  第五节 殡葬改革
  历代的封建统治者竭力推行封建的丧制,人死了木棺土葬,遂在民间形成了一套旧的 殡葬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村内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丧葬的费用越来越高。政府为此多次宣传并做出规定,提倡丧事简办,并号召领导干部带头,要求普遍建立公益性土葬公墓。制止乱葬乱埋和造大坟墓的现象发生;加强对丧葬用品商店销售的管理;反对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经过努力,村内殡葬习俗有所改变,殡葬改革有所成效。村里一般人家逐步用开追悼会代替道士出灵发葬,用花圈代替焚香摆供,用佩黑纱、戴白花代替披麻戴孝、戴白帽,用死者遗像代替灵位,用遗像开路代替纸幡引路等。但此项改革还不彻底,封建葬礼或新旧结合的葬礼均有之。
  为建成生态型经济强县,宁海县积极推行生态葬法。2001年,宁海县殡仪馆建成,是年9月15日零时开始,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遗体火化。在前几年坟墓整治的基础上,村内划定建坟区3处,分别在岭南自然村的解树坪山地、东溪自然村的岭头茶山半山坡、响亭山自然村的许家岙山脚等处建造公墓或生态墓,以便安放骨灰盒。自2001年9月15日实施遗体火化后,岭南村至2019年底共计死亡166人,火化遗体166具,遗体火 化率达100%。
  附:岭南村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活动纪略
  岭南村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活动纪略
  1966年5月,古装戏、电影停演、停放。
  1968年3月,实行军管,由民兵连长拿总掌管村里村务。同年5月,大队建立了贫下 中农协会。
  1969年1月,岭南大队革命委员会成立,大队革命委员会行使一切村务权力。是年,岭南村合作医疗站成立。岭南完小附设的初中班被撤,校址由新庵移至大倪校舍。
  1968年10月,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宁海县首批116人赴大寨参观,大队长陈金松 出席。参观回村后,即搞土地平整,造大寨田。
  1970年6月,在“农业学大寨,农村赶越溪”的口号影响下,各生产队派代表赴越溪大 队参观。随后掀起“农业学大寨”热潮。
  从1970年起,大队组织主要抓农业生产,开展兴修水利、造林绿化等农田基础设施 建设。
  1.水利建设1957—1958年筑成上坑八一、船山头、坟庵、麻车舂、半山周、里岙等6座山塘水库(每座山塘水库蓄水量都在0.8万立方米左右)的基础上,1962年冬至1975年 冬,筑成石视水库。石视水库蓄水量达24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600余亩。1975年开 挖水渠2200米,同时对河坎、大坝进行整修。
  2.造林绿化 1970年9月,在“学上旺,赶上旺”的口号影响下,大队派代表赴上旺参观。回后,在船山、茨坪两处种茶30亩。是年,成立副业队,发展林业、茶业,搞苗圃,种桃、李、梨、柿等果树。
  1971年3月,村副业队从平溪板昌林场购买松树苗20万株,栽于梁皇山(茶园山)峰。
  1973年3月,在岩门里、上岗、头巾孔等处栽松树、杉树150亩。
  3.基础设施建设 1970年扩大畜牧场,外龟新建畜舍11间,饲养母猪13头,长毛兔500只。在茨坪扩建平房2间,重修3间,用于养山蚕。
  1974年,村后建茶厂5间,制茶工作由船山顶移至茶厂。
  1975年9月,小学新增建教室3个,始附设初中班,学区有东溪、响亭山、梁皇、西山里、沈坑岙、里外辽等村。10月,后门山水电站开工并建成,装机容量为10千瓦时,轧米厂从董家桥移至水电站。从此,电动机代替柴油机轧米。
  1976年6月,农业学大寨运动基本结束。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举国哀悼。大队在学校设灵堂,隆重悼念,18日集中在学校操场进行追悼。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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