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行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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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38
颗粒名称: 第十七章 行政组织
分类号: D035.1
页数: 3
页码: 146-1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岭南村行政组织历经变迁,从里邻制到保甲制,再到村组制。1949年后,设村农民协会,后成立村党支部、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化后称生产大队,1983年恢复乡人民政府,设村委会。至今已换届选举多次,村名及规模虽有变,但村委会职能未变。
关键词: 宁海县 行政组织 里邻制

内容

清雍正六年(1728)实行乡庄制,宣统二年(1910)改设乡镇制。民国七年(1918)改设里邻制,民国二十五年(1936)实行保甲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村组制:
  第一节 里邻制
  北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董姓人始在姑岫岭南侧岭下居住,随着时间的迁移,人口的繁衍,逐步发展成村落。南宋初期帖岫岭南之称已见于地图,属连理乡宣阳里。 明时属二十八都。清雍正年间(1723-1735)属塘头庄,实行乡庄制。清宣统年间(1909-1911)属拱台乡塘头庄,改设乡镇制。民国七年(1918)6月实行自治,设乡董,下辖庄,置里邻,试行里邻制。委任当地德才兼备的人士负责,裁定邻闾之事。
  第二节 保甲制
  民国二十四年(1935),实行保甲制。全县192个乡镇合并为81个乡镇,共编828保,8228甲。10户为甲,10甲为保。岭下陈、东溪、响亭山3个自然村属梁麓乡第十二保,民国二十八年(1939),改称拱西乡第十二保。设保长1人,加保丁1人,主持保、甲日常事务。抗日战争期间,增设保队附1人,负责征兵、治安、派夫、收捐等任务。直至1949年7 月5日宁海解放,保甲制随即废除。
  第三节 村组制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年底,设立团结乡,村域内隶属团结乡,1950年定村名为岭南村(包括响亭山、东溪),实行村组制,同时成立村农民协会,设农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主持村日常事务。1950年组织民兵,协助区中队清剿匪。1951年,划分阶级成分,进行土地改革,分田分地。1952年发放土地证,组织缴公粮。1953年宣传贯彻婚姻法,组织互助组。1954年动员村民购买建设公债,参加信用社等。
  1955年4月,村党支部成立,设书记1人、委员2人,领导村里各项工作。首任村党支部书记为陈国郊。
  1956年村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1人、委员3人,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处理社内日常事务。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该村称东风人民公社团结管理区岭南生产大队。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委员3人,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大队工作。1961年4月,复区调整公社,该地为岔路区前童公社岭南大队。是年12月,东溪、响亭山划出岭南大队分别成立东溪大队、响亭山大队。原来的1个大队分为3个大队,分别定名为宁海县岔路区前童公社岭南大队、宁海县岔路区前童公社东溪大队、宁海县岔路区前童公社响亭山大队。3个大队都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委员1人,负责大队内的日常事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党、政组织涣散。至1969年1月,大队革命委员会成立,设主任1人、委员2人,负责大队的日常工作。1981年,撤大队革命委员会,复村党支部,设大队管理委员会。大队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主持管理大队内的工作。
  1983年恢复前童乡人民政府,村内称前童乡岭南村,村设立村委会,设村主任1名、副主任1名、村委3名(其中女委员1名)。 1984年1月,村民通过选举产生首届村委会。村委会负责村中一切行政事务,村主任是法定代表人。村委会每届任期3年,到期就进行换届选举,从首届(1984年)至2018年,已换届选举11次,历时35年。其间有过两次变动,第一次是镇乡名称有变动,即1985年前童乡更名为前童镇,村内亦改称前童镇岭南村,第二次是村的规模扩大,即2006年东溪、响亭山并人岭南村。不管名称变换还是村的规模扩大,但村委会的职能始终未变。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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