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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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12.755
页数: 2
页码: 130-131
摘要: 本文记述岭南村学校体育发展历程:从书院体育到小学体育规范化,经历波折后恢复并发展,推行体育锻炼标准,提升体育教学质量。
关键词: 宁海县 体育 学校体育

内容

旧时,学生常参与传统的跳绳、踢毽、捉迷藏、打陀螺、放风筝等体育游戏活动。清同治十一年(1872),改置梁皇寺为拱台书院。书院设有体育课,科目有体操、跑步、跳高、跳远、射箭等。按照开设的课程,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民国十五年(1926)撤拱台书院。在岭南祠堂办起小学(称梁麓小学),学校仍开设体育课,活动内容不仅有跳绳、踢毽、体操、跑步、跳高、跳远,而且还增加了投掷、球类等活动。民国二十三年(1934),学校在开设体育课的基础上,还增设早操和课外活动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接管教育,学校的体育事业迅速发展。
  一、课堂体育
  1950年8月和1952年3月,教育部先后颁发《小学各科课程暂行标准(草案)》《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小学暂行规程(草案)》《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将体育课列为各年级学生的必修课,每周2课时。
  1954年,小学普遍推行少年儿童广播操。学校还把早操课和课间操列入作息时间表。作为常规进行教学。
  1955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小学课外活动的规定》。学校把课外活动列入体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有教师组织、指导学生进行课外活动,并明确规定学生每周必须参加2课时以上的课外活动。
  1956年,教育部颁发《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草案)》,规定体育教学的基本任务是:使学生掌握田径、球类、体操、游戏等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并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按照体育大纲之规定,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
  1958年,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有用劳动代替体育的倾向。“文化大革命”时期,学校体育处于混乱状态。1976年,经过拨乱反正,学校体育恢复正常。1978年以后,完全小学配有专职体育教师。
  1983年县中小学体育协会成立。此后,学校体育“两课(每周2节体育课)两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两活动(每周2节课外活动)”正常,体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多项体育活动正常开展。直到1999年,村内小学撤并到前童镇中心小学;此后,小学的体育活动就由镇中心小学进行安排组织了。
  二、“达标”活动
  1954年,学校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
  1958年,村内小学建立劳卫制少年级锻炼。此后,每年约有65%的学生分别达一、二标准。
  1979年,贯彻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村内学校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982年推行国家体委发布的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村内小学积极开展“达标”活动,学生中有多人达标,其中达到优秀级别的人数也不少。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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