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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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7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体企业
分类号: F276.2
页数: 2
页码: 077-0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岭南大队于1961年办起轧米厂,1975年建水电站实现电灯照明,后水电站供电轧米。1976年办起有机玻璃艺术厂和胶带厂等集体企业,但多因市场变化或经济效益不佳而停办。大队虽尝试重新开办服装厂、玩具厂,但均未成功。
关键词: 宁海县 工业 集体企业

内容

1961年,岭南大队购买轧米机、柴油机各1台,在董家桥南面建造平房4间,办起了轧米厂。靠柴油机转动带动轧米机轧米,改变了几千年来将稻谷用捣臼捣或用碾盘(靠牛拉)碾成米的状况。轧米厂为群众生活带来了方便,深受群众的欢迎。用轧米机轧米的方法至今仍在使用。
  1975年,岭南大队在后门山建水电站,利用水力带动水轮机,水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机装机容量为10千瓦时。水电站于12月竣工,村民于12月14日晚首次亮上电灯.改变了过去用篾片、松脂、蜡烛、煤油照明的历史。1976年春,大队把设在董家桥边的轧米厂移至水电站,由此将用柴油机作动力轧米改为用电动机作动力轧米。1977年秋,大电网进村,改变了岭南村水电站供电不足的状况。
  1976年1月,村民在响亭山办起有机玻璃艺术厂,制作产品是火车站用的有机玻璃时间表、标价表和铁路示意图等。后因各火车站都使用高科技电子显示屏,不再用有机玻璃的时间表。艺术厂停办。1976年2月,第一生产队在岭南祠堂南厢房办起胶带厂,大队办油石厂。1978年2月,胶带厂被大队接收。改办岭南装潢设计厂,同年建厂房7间。生产产品有有机玻璃时间表、旅行秤等。初期生产形势尚好,1980年又扩建厂房8间,后因经济效益差,于1982年停办。1985年大队曾办起服装厂、玩具厂,终因经济效益差而停办。1986年大队在西山岗判山,所得资金用来重新开办服装厂、玩具厂,均未办成。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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