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图书馆
宁海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宁海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四章 农村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76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农村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01.1
页数:
4
页码:
057-060
摘要:
本文简述了岭南村土地制度的变革,从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到1950年代的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再到土地集体所有制,经历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等阶段。1983年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生产积极性,2019年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复查与转包工作。
关键词:
宁海县
农村
土地改革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土地归私人所有,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进行土地改革,土地均分,权属私有。1954年初级合作社成立,1955年转为高级合作社,村民土地人社,自此土地权属集体,村民按劳分红。1983年始,土地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仍权属集体,承包户拥有种植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村民生产积极性,并且相对稳定;2000年进一步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分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2019年3月,村土地联产承包经营权证复查、校对再转承包工作完成,承包户领到土地承包权证。
第一节 土地制度
在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土地归私人所有。私人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出卖者多为生活贫困人家,买入者多为生活富裕的家庭(这些富裕家庭土改划定成分时多被划为地主、富农、富裕中农)和祀众。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贫雇农,有部分成为佃户,租种地主和寺庙祀众的土地。土地租种制有预租制、定租制、分租制三种形式。预租制是租人者向租者预交小租,待收割时按约定分成(有对半分、四六分等多种形式);定租制是按额定租谷数到秋收后交租晒干扬净的稻谷,荒熟无让;分租制是分期分批向租者交租。无力租人者,只能做长工或打短工,依靠卖柴、挑担等苦力劳动养家糊口,绝大部分村民过着“糠菜半年、粮半年”的艰苦生活。
村里有众家田,众家田轮流耕种,所收谷物作祭祀费用或待修宗祠、庙宇、路廊、凉亭等公益事业之费用。这种状况一直延至中华民国。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12月,岔路区团结乡成立土改工作队。1951年2月,乡土改工作队进村。在乡土改工作队的指导下,岭南村成立了农民协会。同月,开始划分成分。3月,全村土地进行登记,并根据土质好坏、路
途远近,评定等级、产量。4月,对全村人口进行造册登记。5月,土地改革开始,依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山林、耕牛、农具及多余的粮食和房屋。征收富农、祀众、庙宇的部分土地,统一分给少地和无地的贫苦农民。村内按人口分配土地,分配的数量是分进土地户每人可分3.1石,分出土地户每人可留3.6石,单身汉每人可分3.3石。至9月底,土地改革全部完成。1952年1月,开始土改复查,重点检查和解决阶级成分之错划、漏划和分配遗留问题,同时整籍造册,填发土地证。2月底,土改全面结束。整个土改过程分五步进行:第一步,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整理组织;第二步,划分阶级成分;第三步,没收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山林;第四步,分配土地;第五步,土改总结、布置生产。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把地主多余的房屋、农具也分给无房无资产的贫雇农。山林分配到组。土地改革法的落实,彻底打破了几千年来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的不合理状况,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52年春,宁海县人民政府为村民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书(俗称“土地证”)。从此,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农业生产开始发展。
第三节 土地集体所有
土地改革后,大部分雇农、贫农、贫下中农,因生产条件差,资金短缺,耕种遇到困难,只得以高利贷借款或典卖土地度日。农村开始出现两极分化,为了有效防止农村两极分化,改善农民的生活,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对土地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将土地私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积极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在自愿结合、合作互利的前提下,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互助合作之路先后经历了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四个阶段。
一、互助组
1952年春,村内成立临时互助组。参加互助组的农户按农时季节劳力进行互助帮工,互助帮工只计工不计分,以工换工。1953年春,村内有(陈)银官、(童)宏法两个互助组,计45人,组织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称“一体化”)。
二、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4年春,银官、宏法两个互助组分别转为岭南初级农业合作社、东溪初级农业合作社,各农户将土地、生产资料按股人社,由社统一使用,各农户按土地、生产资料股份和劳力投工多少进行分红。1955年春,响亭山初级合作社成立。同年,岭南、东溪、响亭山三个初级农业合作社都在发展中不断壮大。
三、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6年春,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上述三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同年,村里80%的农户加入高级农业合作社。人社后土地归集体所有,山林
无代价归集体管理,耕牛、农具等主要生产工具,折价人社,取消按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1957年,全村95%以上的农户加入高级农业合作社。由于合作社发展过快,工作粗糙。管理跟不上,农民思想不稳定,造成少部分农民退社。
四、人民公社
1958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10月,成立“一大二公”“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人民公社。村内属东风人民公社团结管理区岭南生产大队。公社成立后,进一步确定土地为集体所有。推行“工资制”“公给制”,大搞“一平二调”,实行粮食供给制,吃饭不要钱,分配搞平均主义。提倡组织军事化(称“三营三连”),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开展“大跃进”运动,口号为“奋战一百天,争取亩产三千三”。早稻乱估产,产量放卫星,弄虚作假,瞎指挥之风盛行。搞移苗并丘,门前山脚7亩将要抽穗的晚稻并种2亩,结果是颗粒无收。刮起浮夸风,大办食堂,大炼钢铁,结果都有始无终。几年的“一平二调”“瞎指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又遇自然灾害,结果弄得村民生活极度贫困。
1960年下半年开始纠正“左倾”错误,着手制止“一平二调”,开始退赔了部分平调物资。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确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继续纠正平均主义、瞎指挥等失误,解散食堂,分自留地,号召种“十边地”,搞“百斤粮”,开荒种粮,搞家庭副业,允许养少量鸡鸭等。同年,全村13个生产队开始实行“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四固定,由此调动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往后几年,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村民生活日趋安定。 1983年实行政社分设,试行建制乡镇,人民公社体制在无形中消退。
第四节 联产承包
1983年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全村3个生产大队10个生产队的土地承包给各农户进行耕种,土地权属集体,使用权属农户,承包期为3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行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克服了人民公社时期存在的分配平均主义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1984年延长土地承包年限,从原来的3年调整到15年。1999年10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精神,集体土地联产承包到户,2000年各农户领到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有效期为30年。土地承包权证的发放,有效地维护了农民承包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
2019年,村土地联产承包经营权证复查、校对再转承包工作于3月底完成,承包户领到印有宁海县农林局签章的承包权证。此次全村共承包给农户农田耕地765.8亩,其中 岭南自然村525. 8亩、东溪自然村156亩、响亭山自然村84亩。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
岭南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