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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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76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3
页码: 050-0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岭南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历程,从旧时生育无节制到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实施节育绝育免费、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奖励及婚前培训服务等措施,村民生育观念逐渐转变,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成为共识。近年来,岭南村积极响应国家二孩政策,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村。
关键词: 宁海县 人口 计划生育

内容

旧时,“早婚早生为荣”“多子多孙为福”的生育观念普遍存在。生育无节制,人口呈现 出生率高、死亡率亦高、自然增长率低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医疗条件改善,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了生育高峰期,人口剧增。
  1963年始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4年区、公社成 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1977年,根据“晚”(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稀”(两个孩子年龄间隔4—5岁)、“少”(每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的生育原则,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11月第一个计划生育运动月,全村有6名妇女施行结扎手术。
  1979年提倡计划生育、晚婚晚育。推行“奖一、限二、罚三”的综合性措施。
  1982年后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抓。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领导亲自抓,村选配一名妇女为村计划生育员,村妇联指定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为了使计划生育国策能够真正落实,政府还制定了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优惠政策。
  一是节育、绝育免费。20世纪60年代中期始,属于计划生育就诊的挂号费、手术费、 医药费全部免费。之后,所有避孕工具一律免费供应。
  二是晚婚晚育奖励。20世纪80年代起,实行晚婚的国家干部和职工,结婚时按规定的婚假增假12天;实行晚育的,分娩时按规定的产假增假15天。所增的婚、产假均不影 响生产奖和全勤奖。
  三是独生子女奖励。1982年起,对只有一个孩子,保证不再生第二个孩子的夫妇,经本人申请,单位核定,发给“独生子女证”和奖金或奖品;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农民的独生子女还分给双份的自留地,入学、就业、就医、分房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对领有“独生子女证”丧失劳动力的农民,每月给予奖励扶助费80元。
  四是婚前培训服务。1986年起执行婚前登记、婚前检查制度,面对面进行生育、避 孕、节育、妇幼保健培训,为育龄夫妇提供优质服务。
  1990年后,由于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到位,村民旧的生育观念日趋淡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意识逐渐增强,育龄夫妇能按计划进行生育。
  进入21世纪,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按计划进行生育在村民心中已形成 共识。
  2016年,为应对我国发展面临的人口问题,我国开始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岭南村积极响应政策,在村民中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营造支持政策 落实的良好氛围。近几年,岭南村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村。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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