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体育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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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70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体育设施
分类号: G812.7
页数: 2
页码: 811-8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代南校场被废,建国后体育设施逐步建立,各中小学增添体育设施,丰富多样。
关键词: 宁海县 体育设施 灯光球场

内容

社会体育设施 清代,在县城南门外辟有占地200余亩的校练场(即南校场),作为士兵操练用地。宣统三年(1911),县令张正芬私自卖给大湖胡懿卿。民国23年(1934),由县长李涵夫收回,作为集会和运动场地。建国后,旧校练场废弃。
  1977年,县体委在县府大院前东侧首建三合土地面的灯光球场,占地面积1639平方米,可容观众1600人。1985年县阀门厂兴建简易灯光球场。
  1985年,县体委在灯光球场东边始建带顶溜冰场,面积约600平方米。翌年,城关白石村建带有斜坡跑道的溜冰场,长街、大湖、力洋、西店、桥头胡等地陆续办起溜冰场。
  学校体育设施 民国19年,宁海中学辟运动场,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民国25年后,大蔡、大湖、黄墩、桑洲、柘浦、缑南等小学分别建立运动场,供分区召开运动会之用,其余多数学校尚无专设运动场。建国后,各中小学逐步开辟运动场,并增添各种体育设施。1954年宁海中学建成含300米跑道的田径场。后几经扩大,运动场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设有400米环形跑道和篮、排、足球场。其他各校主要设施有:1976~1980年,桥头胡、力洋中学各设射击场1个;1984年,城关中学、峡山小学各设小足球场1个,长街、桥头胡中学、城西小学和桥头胡区校各设排球场1个;1985年,力洋中学建简易泳游池1个;1986年,全县中、小学计有篮球架94副,乒乓球台108副,单杠90副,双杠26副,体操垫600块等。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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