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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诗书画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2007—2017》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75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诗书画缘
分类号:
D638
页数:
8
页码:
383-3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书画院是宁海县政协常委会领导下的社团组织,旨在团结联系书法、美术爱好者,继承和弘扬书画艺术传统,促进交流、繁荣创作,为宁海书画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关键词:
宁海县
政协
团结联谊
诗书画缘
内容
宁海书画院是在宁海县政协常委会领导下,团结、联系书法、美术爱好者从事书画艺术的社团组织。人员以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爱好书画的知名人士为主组成。宁海书画院以“书画联谊、广交朋友、繁荣艺术、提高水平、扩大影响”为宗旨,团结联系县内外书画艺术工作者,继承和弘扬书画艺术优秀传统,促进书画艺术交流,繁荣书画艺术创作,提高书画艺术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宁海的书画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组织沿革
县八届政协至十届政协期间,宁海书画院进行了三次换届,分别成立了书画院五届理事会、六届理事会、七届理事会。
2007年5月,宁海书画院召开第五届成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了政协书画院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组成人员。
第五届理事会
名誉院长 吴昌卿 应大松
顾问 王蕊芳(女)
院长 陈平
副院长 陈林干 朱贤东 楼明月 朱开益
秘书长 陈明纲
副秘书长 胡强
理事 王琛应 伟建
成员 胡云泉 杨象富 陈龙 王利华 邵一涛 吴宇鸿 胡建东 杨浩毅
王巍 邵永宁 潘以超
2012年9月,宁海书画院召开第六届成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了政协书画院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组成人员。
第六届理事会
顾问 吕益军 吴昌卿 王蕊芳(女)应大松
院长 陈平
副院长 陈林干 朱贤东 楼明月 朱开益
秘书长 陈明纲
副秘书 长胡强
理事 王琛 应伟建 胡云泉 杨象富
成员 陈龙 王利华 吴宇鸿 胡建东 杨浩毅 王巍(画) 邵永宁
潘以超 王巍(书) 王苍龙 陈滨 陈伟明 俞伟文 夏智友
林慧芳(女) 朱咪咪(女)
2017年5月,宁海书画院召开第七届成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了政协书画院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组成人员。
第七届理事会
顾问 吴昌卿 王蕊芳(女) 应大松 楼明月 朱开益 陈平 吕国平
院长 胡军
副院长 黄珂 陈林干 朱贤东 王琛 王苍龙
秘书长 陈明纲
副秘书长 胡强 周毅
理事 胡强 应伟建 胡云泉 杨象富 陈滨 王巍(书)
成员 陈龙 王利华 吴宇鸿 胡建东 杨浩毅 赵华姣 王巍(画)
邬永宁 潘以超 陈伟明 俞伟文 陈振海 夏智友 林慧芳(女)
朱咪咪(女) 胡英娣(女) 杨岳斌 赖云标 杨亚林 王子文
金燕(女) 赵安炉 仇秋国
书画活动
书画院坚持以书画为媒进行书画联谊,走出去、请进来,内外交流,增进友谊,有效落实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弘扬和发展书画的艺术性活动,拓展和创新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把大团结、大联合工作贯彻和渗透于书画的艺术性活动中。2007年5月,书画院组织全体成员到西溪水库采风写生。画家们泼墨挥毫,给西溪水库留下了一幅幅美丽的图画和充满生机的书法作品。同年12月,书画院20余人到宁海国华电厂参观,并现场创作书画。2008年4月,镇海区政协副主席周永芳带领书画院画家到宁海进行书画交流活动,并参观了潘天寿艺术中心。同年,县政协副主席赵秀萍带队组织部分会员到慈溪、嘉兴等书画院交流学习,进一步陶冶了书画家们的情操,激发了书画家们的创作热情。2009年,书画院为宁海水务集团创作书画作品。2010年5月,宁海图书馆新馆落成,13位书画院画家为新馆创作作品40余幅,增强图书馆文化氛围,提升文化内涵。2010年11月,宁波市政协系统首届书画展在潘天寿艺术中心开幕,县书画院承担了许多展出工作。12月,赴绍兴、武义开展书画交流活动。2011年5月,县政协书画院有关人员在副主席赵秀萍带领下,参加在慈溪市举行的第二届宁波市政协系统书画作品巡回展。2011年12月,县政协书画院有关人员参加在鄞州区举行的宁波市政协系统第三届书画作品展。2012年参加在奉化市举办的宁波市政协系统第四届书画作品展,至2017年,已连续10次参加巡回展,赠送主办单位10幅书画作品。2013年9月,在宁海县政协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书画院挑起承办大型书画展览的重担。书画院全体成员积极响应,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献计出力,除全体书画家积极创作30余幅作品外,还发动全县书画爱好者参与该活动。经过认真评选,选展书画作品80余幅。2015年3月10日,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办的廉政书画展进行主题创作,书画院主要创作骨干15人参加,共创作了书画作品60余幅。2015年3月27日,书画院10余名成员受邀参加第四届宁波油菜花节暨第十二届宁海桑洲品茶节,并在现场创作助兴活动氛围。2015年11月,参加宁海、奉化、象山书画院创作交流会,举办了书画展和现场笔会。除此以外,书画家们还积极参加省里的“兰亭奖”、市里的“天一奖”中小学生书法比赛工作。书法家们做到事前面上辅导,事中集中强化辅导、点评,为宁海县在省、市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是潘天寿120周年诞辰,书画院把创作精品作为献礼,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第二届全国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中,王琛《大地的伤痕》、周毅《记忆的碎片》两幅作品入选。2017年6月在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剿灭劣V类水“浙江省美术作品展”中,陈滨、周毅、张剑平等人作品入选展出。2017年9月,浙江省第八届花鸟画展在杭州开幕,书画院陈林干、朱开益、胡云泉、邬永宁、王巍、陈龙等人作品入展,其中邬永宁作品《壶中仙境》获优秀奖。2017年12月,浙江省第二届综合艺术大展在丽水开幕,书画院王琛、周毅、张剑平三人作品入选展出。书画院还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大众,长期坚持为老年大学书画班上课,坚持每年与社区结对,上街或下村书写春联,免费赠送给群众,深受欢迎。
书画成果
宁海书画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创作与研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体书画家走出宁海,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级各类展览,对面向全国展现宁海文化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经常有一批画师的作品入展全国、省、市的书画展,并频频获奖。如“全国花鸟画艺术大展”中胡云泉作品入展,吴昌卿获铜奖;全国“秦皇岛之夏”第一届大字书画艺术展中胡云泉作品获二等奖;陈林干作品入展“全国第八届书法篆刻展”与首届“小榄杯全国县镇书法大赛”;陈明纲作品入展“第三届中国岩彩画展”与“中国残疾人优秀书画作品展”;胡强作品入展“纪念邓小平100周年诞辰”全国大型书法展;应伟建作品入展中国玉协举办的“行书展”;杨象富作品入展中国玉协培训班创作成果展。在“全省首届书法美术摄影展”中王蕊芳作品获老年组银奖;2007年5月,胡强的篆刻作品入展由中国文联、中国书协联合举办的当代篆刻艺术展;7月,在浙江省第二届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展中,吴昌卿、陈林干、朱贤东、陈明纲、胡强、应伟建、王巍等的书画作品获优秀奖;9月,陈林干、吴昌卿、朱开益、陈明纲、陈龙、邬永宁6人作品入展“百花向阳”浙江省花鸟画特展,陈林干获金奖;在宁波市2007年中青年书画摄影主题创作比赛中,王蕊芳书法作品特邀展出,胡强获三等奖,朱贤东、应伟建、杨象富获优秀奖;10月,杨象富书法作品入选浙江省第四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展,11月入展浙江省第二届“温泉杯”书法大展;12月,在北京美术馆举办宁波、温州小幅美术作品展,陈林干、朱开益、吴昌卿、胡云泉、吴宇鸿等人的10幅作品入展,并入编画集;在“人文浙江美术解读”浙江省首届美术精品创作展中,宁海县吴昌卿、陈明纲、朱开益3人的花鸟作品和陈林干的山水画作品入展,并入编大型画集,宁波全市仅有10人获此殊荣;12月,在宁海潘天寿艺术中心举办宁海八人中国画展,王琛、朱开益、吴宇鸿、吴昌卿、胡云泉、陈林干、陈明纲、应伟建等八人的100余幅精品展出并印刷了大型挂历,获得一致好评。2008年1月,在宁波市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展中,吴昌卿、陈明纲、朱贤东3人获二等奖,陈林干、王巍、朱开益3人获三等奖,楼明月、胡强、应伟建等人获优秀奖,应大松、杨象富等6人书法作品入展;在省书协主办的第六届全浙书法大展中,王蕊芳作品入展;8月,陈滨的作品入选全国体育美展;10月,在宁波市政协书画院举办的书画展中,书画院14幅作品入展,并多人获奖。2009年1月,胡强篆刻作品入选全国第六届篆刻艺术展;9月,王巍书法作品入选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作品展,朱贤东、胡强、应大松、邬永宁、王巍等5人书法作品入展宁波市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书法篆刻作品展;10月,王蕊芳、胡强、应伟建3人的书法篆刻作品入选浙江省书法精英展;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浙江省展出60余幅花鸟画作品,朱开益榜上有名。2010年,在浙江省第五届中青年书法展中,胡强、王巍作品入展;在第七届全浙书法大展中,朱贤东、王巍、王苍龙作品入展,王蕊芳、胡强作品入选;在浙东书风第二届全国书法大赛中,王巍获金奖;在宁波市“清风和韵”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大赛中,王巍获一等奖,胡强获优秀奖,王蕊芳获荣誉奖;在浙江省第三届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中,王蕊芳书法作品获优秀奖;5月,应伟建、吴宇鸿、胡建东3人展在潘天寿艺术中心举办,共展出创作和写生作品80余幅;在浙江省群艺馆举办的“群星奖”展览中,陈林干获银奖,并被邀请参加宁波市14人联展。2011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宁波市文联在宁波美术馆举办书画摄影展,陈林干的《油茶》和陈明纲的《龙孙脱颖》作品入展,陈林干并获三等奖;3月,王巍书法作品入展全国首届手卷书法展;4月,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宁波优秀美术作品选》,宁海县陈林干、陈明纲、陈滨榜上有名;5月,王蕊芳书法作品入展“万山红遍”浙江书法展,胡强、吴宇鸿、王苍龙篆刻作品入展“万山红遍”第三届浙江篆刻大展;为推动宁海、昆山两地文艺事业交流与发展,6月在江苏昆山侯北人美术馆举办了“湖海情怀”宁海县9人中国画作品展,陈明纲、朱开益、陈林干、杨浩毅、胡云泉、王琛、王巍、胡建东、应伟建9人的近百幅作品参展,并出版了画集;“宁海景观”诗词书法展在潘天寿艺术中心举办,书画院书法家为百首诗词创作书法并展出;7月,在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举办的“红色经典”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美术作品展中,陈明纲的《革命老区展新颜》入展;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浙江省举办全省职工艺术大展,陈林干获铜奖,陈明纲入选展出;同年,县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在潘天寿艺术中心举办宁海人画宁海,书画院画家全体参加;其间,朱开益还多次举办个人展览;10月,陈滨作品入选全国教师美展。2012年6月,在《水墨映辉韵源中华》宁波中国画、水彩作品赴澳门邀请展中,朱开益、陈林干、陈明纲、王琛、胡云泉、杨浩毅、陈滨7人的作品参展,陈滨的《瞬间的记忆》入选第七届中国体育美术作品展。7月,在庆祝建军85周年宁波军民书画展中,杨亚林篆刻作品获三等奖,林慧芳的作品获三等奖,朱开益的作品获优秀奖,陈明纲的作品入展。2013年,《强其骨》宁海县当代中国画家作品展,吴昌卿、陈明纲、朱开益、陈林干、陈伟明、邬永宁、潘以超、杨浩毅、胡云泉、王琛、陈龙、王巍、胡建东、吴宇鸿、应伟建、陈滨、林慧芳等参加,相关作品出版画集。《精进丹青》保国寺建寺一千周年,邀请宁海县陈林干、吕益军、杨象富、俞伟文、王琛、朱开益、杨浩毅、吴宇鸿、吴昌卿、应伟建、陈龙、陈明纲、胡云泉作画。2014年,“陈林干画展”在宁波市美术馆隆重开幕,展出作品150幅,部分作品多次在各地展出。2015年6月,陈滨作品入选浙江省第十四届水彩、水粉画展,《静待花开—10》获“浙江省首届水彩画写生作品展”优秀奖,王琛参加在张家港举办的《中国当代艺术邀请展》。11月28日,奉化、宁海、象山书画创作交流会在奉化召开,宁海县20余幅作品在会上展出。12月,陈滨作品入选“融合拓展”浙江省油画展。在宁波市司法局、市文联、市普法办联合举办的“美丽中国梦法在我心中”市民法治书画作品展中,书画院成员的多幅作品参展,其中俞伟文、赖云标的书法作品分别获得一、二等奖。第七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中,俞伟文、赖云标的作品入展,杨象富作品入选。由杭州市国画院、浙江省中国画协会共同主办的《荷风桂雨》中国画展,宁海县吴昌卿、陈明纲、朱开益三位画师的6幅作品展出,并入编画册。宁波市文联组织“一带一路”中国画展,宁海县陈林干、朱开益、陈明纲、胡云泉、杨浩毅、应伟建等作品入展。胡云泉还参加了市文联组织的文化援疆活动。2016年7月,“翰墨情”陈明纲水墨画作品展在鄞州区文化艺术馆举办。2017年4月7日,“梦笔生花”吴昌卿中国画展、“髟墙无语”朱开益中国画展举办,同时在宁波美术馆分别展出作品100余幅。12月,“梦笔生花吴昌卿中国画作品展”在三门县文化馆开幕。9月5日,陈林干中国画作品安徽展在合肥市亚明美术馆展出作品105幅。同年,陈林干、王琛赴美国美术交流和作品展,同时还被宁波市文联推荐在中央电视台作专题报道。
加强自我宣传,出版个人书画集,努力提高书画家社会知名度。书画院吴昌卿、朱开益、陈明纲、陈林干、王琛、胡云泉、胡强、陈滨、应伟建等书画家已经先后出版书画集,2012年《王蕊芳书法作品集》由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2014年《陈林干作品集》由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2014年《拂尘界》应伟建折扇作品集出版、2016年《翰墨情》陈明纲水墨画作品集出版。
附:
宁海书画院章程
(2017年5月宁海书画院第七届成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院经中共宁海县委批准定名为“宁海书画院”。它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海县委员会领导下的从事中国书画艺术(包括篆刻)活动的文艺性组织。
第二条 本院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重要系列讲话为指导,团结联系本县海内外书画艺术工作者,促进书画艺术交流,繁荣书画艺术创作,提高书画艺术水平,推动我县文化强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三条 本院的工作和活动,按照“自愿、量力、宽松、可行”的原则而开展。主要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建立与海内外宁海籍书画家的联系,加强与外地书画界的交流。
(二)组织和指导本院成员进行创作,并举行专题性的研讨会和其他学习活动。
(三)主持或参与著名宁海籍书画家的有关纪念活动。
(四)收藏古今名家的书画作品。
(五)不定期举办本院成员的书画展览,包括综合展、联展、个人展,必要时编印书画作品集。
(六)开展联络联谊活动,增进友谊,促进和谐。
第二章 组成成员
第四条 本县书画界的历届政协委员与具有较高书画造诣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参加本院,申请者应由二位本院成员介绍,经理事会批准收为本院成员。为有利于开展活动,成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七十周岁。
第五条 书画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在外地工作或港澳台及海外生活的宁海籍人士,如本人提出申请,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可特邀为本院的成员;可聘请担任本院荣誉职务。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本院成员有下列权利:
1.本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院活动和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在创作中享有本院提供的帮助;
4.入院自愿、退院自由。
第七条 本院成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本院章程、执行决议;
2.积极参加本院工作,认真完成本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八条 本院的权力机构为本院成员大会。成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产生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和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决定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理事会为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书画院开展日常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设院长1名,副院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会议和院长会议可根据工作、活动需要适时召开。
第十条 本院设名誉院长、顾问若干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院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人选,由上一届理事会议和县政协主席会议协商提名,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社会各界捐赠、募集。
(二)本院实行有偿服务收入。
(三)县政协适当补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本院第七届成员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院理事会。
知识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2007—201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为2007-2017年。内容包括:概述、政协组织、政协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联谊、文史资料、政协委员等。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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