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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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2007—2017》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7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625
页数: 9
页码: 340-3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包括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以及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等方面的建议和对策。通过组织委员调研座谈,积极建言献策,为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 宁海县 精神文明建设 教育

内容

县政协围绕全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组织委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
  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建议 2007年2月,县政协组织科协界委员对农村科普工作进行调研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加强党委、政府对农村科普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学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的要求,将农村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各级领导年度考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做到年度有计划、过程有检查、年终有考评。积极协调解决农村科普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解决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经费和技术人才不足等问题,推动农村科普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要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网络,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科普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健全村级科普组织和村科普志愿者队伍,任命那些政治素质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热爱科普事业的人员担任村级科普工作负责人,各自然村保证有一名科普宣传员,每个行政村有5名以上科普志愿者,建成从县科协到乡镇科协、村科普组织、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户的科普网络。要加强县级涉农学会、各农技推广站建设。落实农技推广站编制,明确职能,优化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加大投入,完善科普设施。要加大对科普的投入,保证农村科普经费增长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规划,安排经费,建好乡镇(街道)、村级科普一站、一栏。要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农村科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出台支持农村科普工作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定期表彰和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对科普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给予配套奖励。制定科普教育基地补助政策和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户奖励政策,调动基层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积极性。要以创建为总抓手,全面提升农村科普工作。要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为抓手,县及各乡镇、街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标准,分解任务,完善措施。要抓好市级和省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和科普示范村建设,并把科普示范村作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备条件。通过创建活动,激发农村科普的活力,增强农村科普的凝聚力,扩大农村科普的影响力,全面提高全县农村科普的能力。
  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建议 2008年1月,县政协组织教育界政协委员,就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进行座谈了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统筹力度。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确保学前教育规划、审批、指导、评估等工作的顺利开展,齐抓共管,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要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幼儿园良性发展。要出台幼儿园设置管理政策。政府要完善并制定有关幼儿园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对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给教育部门永久办学使用,对未执行落实城镇新建、改建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要予以追究相应责任并作出相应补救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幼托园所,政府要在幼儿园规划区给予土地上的扶持。要启动师资建设工程,稳定幼师队伍并逐步提高素质。要规范幼儿教师聘用管理,制定幼儿园的人员编制标准,对编制内非在编教师财政应予以一定的人头经费补助。幼儿教师招聘政策要有利于招收优秀教师,增加每年招收数量,逐步改善缺编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配套建立幼儿园教师注册登记制度和非在编教师园际间有序流动制度,稳定教师队伍。要加强幼儿教师业务培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重视教师师德、业务、文化、技能等多方面素质的提升,尤其要把职业道德教育、实际教学水平的提高作为教师培训的重点。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议 2009年12月,县政协组织社会保障与福利界政协委员,对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要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社会福利资金筹措机制。要建立财政投入递增机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福利事业经费列入预算,并建立逐年适度递增机制,以适应不断扩大的社会福利需求。要建立经常性社会捐赠机制。积极开展各种社会捐赠和慈善活动,筹集慈善基金。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个人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资、捐物。要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改进发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提高福彩的社会感召力,扩大发行规模,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资金。要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变过去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投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要实现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过去社会福利机构仅面对“三无”“五保”对象、孤儿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做法,以有偿、低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方式,向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有需求的居民提供福利服务。要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按照产业化思路和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竞争推动社会化养老产业良性发展。要建立社会福利事业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要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整体水平,必须走服务队伍专业化之路,建立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从宏观管理、政策指导、政策制订、促进交流、典型推广、辅导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要把国家包办公共服务转到支持和管理社会力量办福利上来,并切实做到监督、贯彻、落实。民政部门作为主管社会福利事业的职能部门,更要用长远、全局的观点认识和对待养老事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建议 2010年2月,县政协组织宗教少数民族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就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提出对策建议:要进一步重视宗教工作,充分认识宗教的双重作用。要进一步重视宗教团体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宗教团体可以在七个方面发挥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宗教活动场所的存在,或多或少会给当地带来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正面影响。在教育人、引导人方面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宗教的社会道德功能。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作用。和谐本是宗教的理想,充分发挥宗教教义中“和”的思想。在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宗教界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各种方式反对和抵制宗教渗透和各种宗教极端势力,以维护国家统一,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发挥作用。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回报社会。在文化建设方面发挥作用。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已经生存、扎根并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对中国的发展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要充分发扬宗教中的优秀文化。在对外交往方面发挥作用。宣传中国的开放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宣传“和为贵”的中国形象,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因此,要加强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为宗教团体解决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引导宗教团体为和谐宁海做出积极贡献。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把宗教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宗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重视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强化基层宗教工作。特别是宗教场所的平安工作,要保持清醒头脑,要有工作部署,要有检查督促,要有总结表彰,确保宗教场所平安。
  加强城区交通建设建议 2011年1月,县政协无党派人士界组织委员,对宁海城区交通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要调整并加快城区商贸业布局建设步伐。通过打造新世纪中央商务区、新城市中心、梅林桥头胡商务区等,变城市单中心商业格局向多中心、组团式格局发展,适时分散人流,解决交通过于拥堵问题。要加快实施城市路网系统建设工程。真正落实城区交通“排堵保畅”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打通断头,疏解卡口,拓宽瓶颈,环路分流”的总体要求,新建西环线、九顷等一批南北向主次干道,改造、增加东郊、东旺等一批东西向城市道路,把部分城内交通及过境车辆引向城市外环,大力提升道路的通行能力。要加快实施城市主要节点及卡口交通项目。综合改造城区环岛形式,整治多路、畸形、错位交叉口,特别是五街汇、新世纪、东门口、西门、梅林5大节点。同时对桃源路、兴宁路等沿线交通节点可进行局部的交通渠化改造,以保证交叉口的通畅。要加快实施一批停车场建设工程。采取“增量、挖潜、监管并重”的工作举措,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要求,先是有序划定道路停车,开辟零星、边角地块、闲置地块临时停车场;再对小区与单位空地、广场等停车资源进行梳理,进行立体化或地下改造,同时,结合新区开发和老区改造,有计划地建设增配停车场对外开放并规范管理,逐步消化停车难的问题。要大力发展低成本、高效率的城市公交系统。从长远看,机动车终会增长到城市道路所能容纳的极限,在此背景前提下,公交优先发展成为城市交通发展的必选。因此,需大力新建、改建一批公交基础设施,以提高公共交通的竞争力。现在公交欠账太多,如何按照宁海城市发展需求,建设、管理公交城乡枢纽站、首末站及综合车场、修理厂、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调研,群策群力并得以实现。要应用智能交通技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应在现有的交通基础设施之上要尽可能地提高交通能量,通过信息化在智能交通和车联网技术的应用来解决。要加强交通政策保障和宣传管理。对沿街商铺开业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对不能按规定提供足额停车泊位的收取异地停车泊位建设费。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轮车、残疾车、人力车等交通工具的有效管理,改善多种交通方式混行现状。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建议 2012年7月,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围绕全县少数民族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走访,针对县少数民族的特点,就做好少数民族工作提出建议: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要建立健全县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指导民族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谊小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责任制度,把民族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考核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工作会议、联谊走访、信息交流、信访接待、台账资料等制度。实行政策、劳力、资金三倾斜,助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要采取“一找、二定、三提高、四坚持”的工作方案和思路,为少数民族贫困户彻底脱贫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即要帮助少数民族家庭找到切实可行的经济增长方式,尤其是农林牧副渔等产业。要通过确定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确定新产业,进行重点扶持。要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和生产技能,提高家庭收入,提高生活质量。要坚持党政领导负总责,坚持因地制宜多渠道增收,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效果,坚持长期帮扶防止返贫。要积极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努力培育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通过创业典型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改变传统观念,脱贫致富。在具体帮扶过程中,要坚持因户施扶,结合少数民族同胞本人意愿及综合能力,在降低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选择种植、养殖等多种形式来达到增收目标,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要正确对待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宁海县的经商、旅游活动,充分认识这类活动的积极意义,并通过接触和交往,增加理解和信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以诚恳、热情、欢迎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人员,防止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事件发生,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方便。要重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主动地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和治安、工商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政策、法令、规定,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服从行政、工商、治安、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要注重培养选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大力加强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建立翔实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基本情况数据库,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建议 2013年2月,县政协组织委员围绕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问题进行走访和调研,就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积极拓展殡葬服务市场。推进殡葬服务工作向社会、向社区延伸。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服务机构,其基本的管理、服务功能与殡葬服务单位有很大的互补性。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充分利用社区这个公共服务平台,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宁海每年的死亡人口中,大多数是死在家里,将殡葬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后,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更大限度地提高应对丧葬用品市场放开的能力。大力开拓发展社区殡葬服务工作,既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现实需要,也是增强殡葬服务工作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宁海殡葬服务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大有可为。市场开放必将给殡葬服务单位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是,只要在创新管理机制,转变服务观念等方面切实做到适应形势的变化,就一定能够使殡葬服务工作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变市场压力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提供专业化殡仪服务。县殡仪馆除遗体接运、火化业务外,其他的殡仪服务项目将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据此,应该积极提前准备,整合殡仪馆现有资源,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新建一个满足群众需求、与宁海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殡仪服务中心,发挥行业示范作用。据了解,全国很多大中型城市都有规模较大的殡仪服务中心,社会反响好,可借鉴这些经验做法,建设一个全功能一体化的殡仪服务中心,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实现专业化、人性化、文明化、贴心化,让群众在中心内就能办妥所有丧事活动,彻底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殡仪服务中心在坚持诚信经营的同时还应坚持文明经营、绿色经营,自觉抵制不文明、不科学的丧葬习俗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拒绝不利于殡葬市场有序发展的一切不良因素,增加群众对该行业的信任度和认同感。结合宁海的实际,制定出台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的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社区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营造一个科学、文明、绿色、和谐的殡葬环境。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建议 2014年8月,县政协组织相关委员对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走访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要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近期县委、县政府针对农村财务中存在的问题,在原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上进行了完善,相继出台《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宁海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五个办法,这为规范农村财务奠定了基础。因此要强化责任追究及处罚,促进制度执行力的管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强化日常监督,有效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对于日常经济事项的处理,在程序上要继续强化,包括联签制度、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定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程序不到位要追究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程序性监督和真实性监督,特别是对流动性强的资产如货币资金更要注重日常监督和环节监督,否则产生的后果事后是无法挽救和弥补的。乡镇街道代理会计及有关人员监督职能要有效发挥,不能仅限于形式上的监督,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审核和监督,包括程序和内容,才能有效地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要强化大额银行存款的安全管理。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中均已做了较多及详尽的规定,但现实是发生在“银行存款”上的经济案件还是不少,关键在于未尽职定期核对开户银行的实有存款余额,造成资金管理人员长期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金未被及时发现,导致数额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对于超过百万元的大额银行存款余额的核对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非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半年或一年)或不定期地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承担该时点余额真实性的责任。该项工作的落实必须得到有效的检查,包括村经济合作社的自行检查和乡镇街道有关责任人员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审计结果的处理落实,促进农村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审计结果的处理落实,特别是在上访比较激烈村的审计结果处理上,单凭审计部门的力量无法完全履行,建议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检察、司法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才能将审计结果、审计处理落实到位,促进农村财务管理不断规范。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同时纳入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以引起乡镇街道的重视。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形成良好氛围,有力地遏制一些腐败现象,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城区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整治建议 2015年6月,县政协组织调研组,对城区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就加强县城区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在县政协召开的九届十六次常委会议上作专题发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关于城区占道经营整治的建议。要加强正规市场建设,解决市民买菜难问题。加快推进菜市场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有效结合邻里中心专项规划,有的放矢地解决规划落地等现实问题。对一些规模小、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市场进行扩场增容,提高场地利用率。要加大政府主导力度,从政策层面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和社区利用原有管理用房建设邻里中心,新建小区必须按照一定比例配建邻里中心。要明确菜市场或邻里中心投资建设的主体部门或单位,根据专项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将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菜市场建设。要合理疏导规范管理,实现市容和民生双赢。建议县政府明确占道经营监管主体部门或单位,抓紧对现有商业占道经营进行排摸,并挖掘周边闲置地块潜力,建立布局合理的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针对目前部分临时疏导点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由主管部门统一配备遮阳棚(伞)、摊点操作台面、垃圾容器等设施。出台临时疏导点管理办法,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和定责任规范管理,对违章占道经营以及临时疏导点内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等行为依法取缔。要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占道经营长效管理。建立“7+X”城市管理独立执法体制,同时将桃源、梅林和桥头胡等街道也纳入其执法领域。建立城市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共同做好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实行管理前置,推行经营户准入许可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并建立经营者诚信档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关于城区户外广告整治的建议。要建立完善户外广告长效监管机制。要明确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改变户外广告多头管理无人管的局面。要抓紧出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户外广告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建立以综合执法局为牵头部门,市场监管、规划、建设、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户外广告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户外广告专家评审制度,成立户外广告专家委员会,对一些要求变更规划或推行新型户外广告形式进行评议,使管理部门决策更加民主科学。编制实施《宁海县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明确规定广告设置点位、设置方式和技术规范。要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现有户外广告。建议由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店招专项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排摸,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设施,督促产权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拆除。鉴于“牛皮癣”小广告点多面广、治理反复性强,建议采用服务外包引入专业保洁公司清除“牛皮癣”,探索专业化队伍与市民参与相结合的治理新途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牛皮癣”、小广告的打击力度,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要推行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将更多的户外广告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对市政设施包括公交车体、候车亭、站牌、电话亭、路牌、灯杆、交通隔离栏、邮箱、书报亭、垃圾箱等,统一纳入公共资源进行公开拍卖,所得价款按规定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返还户外广告主管部门作为专项整治资金。
  做好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建议 2016年2月,县政协组织相关委员对做好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走访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创新商会人民调解新方法新机制。商会调解工作要预防调解并举,案件处理得再多,也解决不了矛盾双方不和谐的“内火”。商会不能仅当灭火的“消防员”,还要当好规范用工的“指导员”“监督员”,发展路上的“导航员”,在工作目标上要注重源头治理。建立企业诚信体制。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体制,建立企业一旦失信处处受限机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用工,提高企业用工规范程度。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行动”,重点解决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问题。依托乡镇(街道)平台,加强与企业调解、仲裁调解对接,推进“建议调解”“委托调解”等先行调解,建立案件分级制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要强化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县司法局和工商联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化解商会纠纷指导协调、联动协作、专业咨询等工作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学习、例会、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开展调解。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和要求,切实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由法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处置、保险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调解人才“专家库”,逐步实现因案施调,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质量。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平台资源,将涉及商会的纠纷纳入法律服务和诉调衔接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职能优势,不断提高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整合内外资源推进社会化大调解。在新形势下,跨区域、跨行业的商事纠纷不断出现,这就迫切要求调解工作打破以往单一的调解格局,走出一条突破工作性质、地域范围等限制,实行联合大调解的新路子。仲裁部门在工作中是代表政府的牵头方,要增强主动性,向三方协调机构成员、乡镇(街道)沟通联系,争取配合,增强合力。加强部门联动。在工会、工商联、司法等相关部门和企业中建立联动机制,帮助解决民商事疑难问题。夯实乡镇(街道)三方机制。乡镇(街道)面向企业、面向劳动者,基层三方机制是加强争议源头预防调解的重要措施,要在建立三方机制的基础上深化这项工作。借助商会的平台优势与县法院立案庭、人社局仲裁院等进行有效对接,建立联合调解制度。要加强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保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地、设备和经费等基础保障按照“谁设立、谁保障”的原则,坚持以商会保障为主。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设立指导、场所布置、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延伸至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运行,并以信息化促进工作的规范化。政府、社会应给予更多的引导扶持和关心培育,为商会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建议 2017年2月,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进行走访、座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合力。利用好报纸、电视、网络等切实加大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推介力度,将其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扩大农村文化礼堂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的社会氛围。坚持合力为重,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乡镇街道切实承担起应有职责,统筹资源,发动群众,共同推进。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提高县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县、镇、村三级资金配套建设体系,鼓励“众筹共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让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有钱好办事”。建议建立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指导员、管理员、志愿者等队伍,广泛寻找、深入挖掘一批文化名人、当地乡贤入驻文化礼堂,形成文化人士专心服务、本地村民热心参与的人才队伍,保证文化礼堂“有人能管事”,使文化礼堂真正用起来、转起来、活起来。要挖掘地方特色,打造品牌。根据农村自然资源禀赋,融合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打造“一村一色”“一堂一品”,形成属于自己村子独特的集体记忆。如岔路湖头的葛洪养生文化、前童古镇的童氏文化、胡陈“叶梦鼎”丞相文化、西店岭口的“和”文化、桃源下桥的街区文化等特色文化礼堂建设。在挖掘农村文化的内涵中,必须注重弘扬文化的历史精髓,传承优秀的乡风民俗,宣扬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品质文化和价值观文化,承载乡愁,寄托亲情,让古朴的民风、人文精神得以传承与弘扬。要活跃群众文化,弘扬正气。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的文化惠民载体作用,强化菜单式的“送文化”,致力于自主性的“种文化”,积极培育草根文化能人,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团体,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各文化礼堂之间加强联系和交流,使文化走亲形成规模化、常态化。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礼仪活动,例如迎春祈福礼、七岁开蒙礼、重阳敬老礼等,组织道德模范、善行义举及“文明示范户”“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全面展示和弘扬农民群众身边的“最美人物”,培育和谐村风民风,传播优良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农村文化礼堂成为群众的精神家园、乡间的文化地标。

知识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2007—2017

《宁海县政协志:2007—201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为2007-2017年。内容包括:概述、政协组织、政协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联谊、文史资料、政协委员等。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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