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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言献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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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2007—2017》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74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建言献策
分类号:
D627
页数:
17
页码:
332-3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2007年至2017年的建言献策情况,其中包含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
宁海县
政协
参政议政
建言献策
内容
县八届政协以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组织广大政协委员结合实际,通过调研视察、座谈走访、在《今日宁海》头版开设“我为改革创新发展献一策”专栏等多种方式,就宁海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党政部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依据。现从建言献策材料中选录22件,分两类记述。
第一节 经济发展
县政协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主题,组织委员,深入基层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宁海经济发展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发挥工会作用创建和谐企业建议 2007年9月,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发挥工会作用,创建和谐企业问题,深入企业了解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加强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创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帮助工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要对企业主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主依法开展工作,并加强与工会的合作。劳资双方需要定期沟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很好的沟通制度。劳资沟通会、民主恳谈会等也是受企业欢迎的沟通方式。沟通的定期实现、民主的不断推进,必将营造出更加和谐的氛围。安全要有保障。生产安全对于企业、对于职工都是第一位的,要经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条件,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防止疲劳上岗。要加强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每位职工的身心健康。要多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很多企业侧重于职工培训工作,包括上岗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文化素质培训等等,但忽视了教育的功能。教育对提高职工的素质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说将农民培养为职工主要靠培训的话,将职工培养为优秀职工则需要教育。宣传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等都属于教育范畴,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更是一次很好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经常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当前劳动竞赛在不少企业中得到重视。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评选优秀员工等活动都能很好地激励职工动脑筋、学技术、争先进,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建议 2008年6月,县政协组织经济界委员,通过视察、座谈、问卷了解等形式,对全县节能降耗,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建议:加快全县工业结构调整步伐。要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的实施,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要加大对节能降耗的政策扶植力度。县财政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方面。重点支持一批节能降耗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优先支持提前达到节能目标企业的节能改造项目。要培育市场,运用价格杠杆与专业服务引导企业自主节能。要切实加强节能监测队伍的建设,创造条件逐步理顺节能管理体制。以技术改造为突破口,提高企业的节能降耗水平。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是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最有效的途径。要按照上级定期编制发布的《节能及清洁生产导向目录》,引导企业重点应用节能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对传统工艺、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工艺、生产设备更新换代,重点推广变频调速技术、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绿色照明产品、热电联产技术、工业窑炉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节能技术(产品)。以企业为主体,加强节能目标管理和基础工作。要建立工作制度,完善节能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能源监测、能源审计、节能专项检查等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加强能耗分析预测。重点用能企业要成立节能降耗管理机构,编制节能规划或工作计划,落实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约束和监督能源浪费。要根据宁海县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节能监测、执法、服务队伍建设,当前急需充实县节能办、能源统计和有关涉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节能管理人员力量,提高业务素质,及时、全面、准确分析和掌握相关信息,上报决策部门,并执行能耗定额标准、分解节能指标,实施目标考核。积极宣传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披露和剖析浪费资源、能源的典型案例,曝光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黑名单”。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研讨和交流,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先进经验推广现场会,培养企业节约意识,逐步形成厉行节约的生产方式。
提升模具产业竞争水平建议 2009年9月,县政协经济界委员就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全县模具产业竞争水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科学制订时序规划,合理布局发展空间。要抓紧制订一个全面的远期规划方案。通过建设研发、检测、信息、培训等服务平台,强化孵化功能和服务功能,吸引和选择一批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产品质量和档次相对较好的模具小企业进驻模具城,进一步提升模具城的档次。要创新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有效整合资源优势,优化育人成才环境。加强与宁海技校、职高、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在技术人员培养、技术开发和应用等方面的合作,通过实训培养技术工人,提高模具行业一线工人素质。加强校地合作。与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大学等高校在模具技术的高端领域开展合作,建立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办事处,形成产学研结合的系统网络平台。重视人才引进。政府部门应出台一系列的留人优惠政策,建立高级模具研发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从业人员的创业创新积极性,为模具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打下扎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建造模具科技人才专家楼,让外地人才留得下、住得起、稳得住。
促进茶叶产业发展建议 2010年2月,县政协科协界委员在调研基础上,就促进县茶叶产业发展,加强品牌经营提出对策建议:要严格实施品牌管理。随着茶叶产业的发展,茶叶生产标准、市场准入条件发生了变化,原有认定的生产单位的规模、技术水平也发生了变化,应该针对变化了的情况,每隔一年重新认定一次生产基地和品牌使用单位,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促进望海茶业健康发展。要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品牌经营管理的方向应该是从政府行为逐步向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转变,一个品牌的管理最终需要龙头企业的支撑才能走远。目前望海茶品牌分散经营的直接后果是谁都想从中得利益,谁也不愿对品牌负责。要重视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茶农”的四位一体生产经营体系。县农林部门和茶业协会要加强协调和管理,促进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各经营实体的分工协作。要扎实推进基地建设。目前,全县良种率为44.5%,良种茶园比例低是导致县茶叶产业低水平发展的主要因素。望海茶的品牌发展,望海名茶的市场占有率的提高,都离不开茶叶基地的支持。要按照规模化、标准化、良种化、机械化的要求,坚持发展和改造并重,强化茶园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管理技术,全面提升基地生产能力。要做好有机茶基地认证工作,打造全国有机茶生产基地。要建立茶叶首席专家、责任农技员制度,聘请专家开展中低档名优茶机采机制的实验与推广,加快有机茶增产增效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要出台激励政策,鼓励茶叶营销大户队伍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以产地市场为中心,大中城市销售为重点,网上市场为补充的市场网络。要建立宁海望海茶交易市场和若干个区域集散市场,通过专卖店、批发市场、超市、茶楼等多形式多渠道建立营销网点。要进一步推进品牌宣传,积极组团参加各种茶叶展销博览会,全方位开展品牌推广,不断提高望海茶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建议 2011年1月,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低碳经济发展为题,进行视察调研,对全县低碳经济发展提出建议:要提高低碳意识,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组织领导保障。建议成立县发展低碳经济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工作机制保障。全县要把发展区域低碳经济工作列入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绩考核制度。制度安排保障。用低碳理念进行发展规划,考虑将单位GDP的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订相应的统计、监测、考核、奖惩办法。要探索低碳金融,为县域低碳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做好低碳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资金、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低碳重点示范工程、低碳产品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要创建低碳园区,为低碳产业集聚创造发展平台。建议在宁东园区建立“低碳产业园区”,其他产业向临港开发区集聚。要加强低碳宣传,形成县域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低碳宣传教育,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氛围,在政府、企事业、公众中普及低碳发展的理念,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将节能减排和建设低碳宁海宣传作为重大主题,制定宣传方案,通过产业发展、技术交流等途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树立“低碳宁海”形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低碳社会”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的理念。宣传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加强低碳知识培训普及,开展低碳行动志愿服务,倡导低碳消费和行为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的建设。
发展新兴产业建议 2012年7月,县政协组织委员对全县发展新兴产业问题进行调研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强化财政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着力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建立和完善新兴产业投融资体系,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风投资金规模,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处于创业期企业的健康发展。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企业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系统集成,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落实人才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完善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单独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鼓励企业在宁海建立研发机构基础上,到发达国家、发达城市建立研发中心。推进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载体。要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发挥上市企业作用。充分利用双林和日升两家上市企业的示范作用,鼓励全县企业积极开展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化企业结构,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迅速做大做强企业。着力做好企业引进工作。加强与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的对接,积极创造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在县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良好条件,重点引进上下游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的新兴优势项目。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等方式进一步发展壮大,并以收购国内外品牌、技术和营销网络为有效手段,取得技术、规模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整个产业链,增强全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改变县新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产业链不完整的格局,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企业。要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切实提高招商水平。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招商机构的作用,优化招商策略,丰富招商手段,强化专业招商,注重补链式招商,深化产业招商和平台招商,务求招商实效。要紧盯项目不放,做好跟进反馈工作,确保一批重大项目落地生根。坚持内外资并重。引导企业大力拓展国内外两个市场,切实增强市场适应能力。要充分利用中国徐霞客开游节等大型节庆和广交会等重点展会,开展招商活动,增加市场份额。做好返乡创业工程。借着首届世界浙商大会的东风,继续大力推进返乡创业工程,充分依托同乡会、商会等组织,把宁海籍企业家团结起来,引导外出闯市场的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投资兴办项目。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建议 2013年1月,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就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开展调研和视察。认为,经济下行阶段性或突发事件是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敏感时期,处理得当将有利于构建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因此,亟须建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长效机制,以形成具有“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等特征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和谐发展。为此提出: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常态化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机制和制度。对那些有潜力、有市场、守信用、生产正常的企业,由于市场变化或者承担融资担保责任出现暂时困难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银行积极帮助其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时,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各乡镇资金互助会应积极予以增信支持。对经营不善、盲目扩张、深陷民间高利导致资金链断裂的企业,坚决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对主动参与收购、兼并、重组金融风险资产的企业,政府应在其中主要起到润滑和资产增值作用,运用行政资源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特殊情况可以研究给予特殊政策,如土地变性等),但要坚持“问题”企业业主不得受益原则。对在规划红线范围内银行抵贷不动产的处置,政府按规划依法予以收购。要优化司法环境,加大司法保护力度。要成立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和金融案件执行工作组。集中力量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按照“易案简审、专案专审、难案精审”的原则,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促进金融审判专业化、集约化。成立金融案件执行工作组,专门负责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提高企业破产清算和资产处置的效率。要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金融领域犯罪行为。对存在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应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或刑事责任,保护金融债权,起到法律震慑作用。要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金融行为、高利贷组织等具有黑色金融特征的民间借贷行为。要加强全社会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信用数据体系。强化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扩大非银行信息数据覆盖范围,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将分散于工商、税务、国土、房管、车管、保险、社保、银行等信用信息加以搜集整理,建立客户信用信息数据库。扩大信用产品的应用范围。开展借款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与经济主管部门以共同发文的形式,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贷款、政策扶持等领域推广应用信用评级结果,让信用缺失者“一路红灯”、无路可走,以此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制度化和市场化。大力实施“诚信工程”建设。要大力开展“农村信用工程、企业信用工程、社会信用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再生资源集散站建设的建议 2014年6月,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就加快推进县再生资源集散站建设问题进行视察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高度重视再生资源集散站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集散站的重要意义,增强管理服务意识,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转化为各级政府的“实事工程”,加快集散站建设的步伐。要抓紧制定集散站建设规划方案。由政府确定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着眼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针对县再生资源网点分布的现状和发展潜力,经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出5年、10年乃至更长时期的集散站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再进行分步实施,先行在城区街道、卫星城创造条件试点建设,再逐步全面推广。要明确工作主体和管理权限。集散站建设涉及属地政府和多个部门。从属地原则出发,建议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建设、行政管理和运行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督查,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选址、政策处理、资金配套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增强工作推进的合力。要合理确定集散站的功能和规模。集散站主要以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为主,吸收长期从事废品回收的外来无证经营户进站,集中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规模和设施上,坚持因地制宜、灵活把握。每个集散站占地10—2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每户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堆场面积40—60平方米,可以吸纳60—80户左右经营户进站经营。站内铺设排污管道及隔油池,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专用管理房和集中收购点。要切实解决土地资金等要素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确保集散站的用地及建设资金。综合考虑,集散站的用地有租用和征用两种方式。租用土地办法好处在于一次性投资小,经营成本省,政策处理简单,开工投用快,但需由县政府协调统筹解决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规划问题。征用土地主体为乡镇(街道)或专业回收企业。并由乡镇(街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集散站选址。选址要符合城镇规划,尽早开展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项目建设资金建议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乡镇(街道)或业主单位按一定比例配套办法解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集散站建设,给予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要建立健全的集散站运作模式。每个集散站由业主单位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集散站为每户提供一居室、一堆场。考虑到入站经营的外来人口属于弱势群体,租费可由政府确定指导价。如果租费收入不能平衡土地租金、场所维护和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建议由县财政每年给予补贴,年终根据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以奖代补。集散站建成后,抓紧组织无证无照回收点入站经营。所有经营户必须经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以提升回收工作水平和站点形象。同时,通过行业整治行动,对不符合规定设置的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点强行拆除。
水环境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议 2015年6月,县政协调研组围绕全县水环境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行调研,在县政协召开的九届十六次常委会议上进行专题发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在水污染治理方面。要统筹安排水污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顺序。县有关部门应统筹各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对水污染治理做出具体科学的规划与安排。在人口相对集中、水污染浓度高的区域以及水源保护地优先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人口稀少、污水量小、有自我净化条件的偏远村庄,可以后建或不建。在资金安排上提高标准,实行差别化的补足政策,照顾贫困乡镇。要通过第三方公司负责排污系统运营管护。借鉴宁波市和鄞州区的经验做法,尝试通过第三方公司负责排污系统运营管护,比如通过招标,授权类似水务集团等有资质的企业为县内排水设施特许经营单位,建设和运营管理好各级污水管网。要依照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按照相关排水管理条例要求,设立排水管理部门,实施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加强节能减排,提升大气环境容量。严格环保准入,把落实环评制度作为从源头防治大气污染的根本措施,严格新上项目环保审批。实施煤炭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并逐年削减,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含)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发挥节能减排倒逼引导作用,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综合整治,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工业治理,全面启动国华宁海电厂开展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统筹推进重点污染源、涂装、橡胶塑料等行业的VOCS整治工作。加强城市综合整治,着力开展城市油烟专项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汽车油改气工程和加气站项目建设等工作。重点推进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对城市道路、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站和城乡接合部等各类易产生粉尘、扬尘污染的场所,要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机制建设,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探索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的环保工作新机制,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新格局。要通过财政安排、社会统筹、上级争取、市场融资等各种渠道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保洁机制,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责任意识。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进企业、进社区等环保宣传系列活动,逐步增强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补长创新型人才发展短板建议 2016年6月,县政协组织调研组,围绕宁海企业经营队伍建设进行深入调研,在县政协召开的九届二十次常委会议上进行专题发言,对补长创新型人才发展短板,助推宁海制造升级提出对策建议:要营造氛围,抓机制建设。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人才的领导机制。完善政府各部门统筹协调抓人才的组织体制。加强对各部门参与人才开发的统筹,增强部门协同性。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人才开发使用机制。建立柔性化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兼职工作、合作开发、咨询顾问、学术交流等形式引进人才。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真正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建立由知识、能力、业绩要素构成,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大服务,抓平台建设。抓产业园区平台。建立项目综合评估机制,实行科技导向的差别化用地价格机制。以产业园区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建立生物医药、模具等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企业建设好海外技术研究所,提升科技创新贡献率。抓创业支持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依托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建立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加快建设宁海创客空间,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形孵化体系。抓科技研发平台。建立公共技术创新平台,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市场体系,将产业端与研发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以实现“国内外技术宁海用”。要完善制度,抓人才环境。着力营造吸引人才集聚的城市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让创新型人才共享宁海宜居的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关注、关心人才的社会人文环境。健全县级领导人才工作联系点制度,让人才遇事有人可问、有地方可找。探索引进人才联系服务“一卡通”,及时为人才提供各项服务。着力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建立专利资产权威评估机构和专利供需服务平台,规范、整顿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秩序,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的良好环境。要多元投入,抓资金保障。加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企业创新。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创新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风险投资等。加强创业风险投资高地的建设。发展创投基金、风险投资、创业创新保险等新兴业态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强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力度。让企业管理层真正认识到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力量。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议 2017年2月,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开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新型政商关系的长效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政商权利边界。建议宁海县在充分尊重既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宁海县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宁海县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试行)》等,分别对政商关系中的两方人员——公职人员、企业人员的行为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可考核、可监管的部门履职目标体系,对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理顺部门职责交叉重叠和职责“真空”问题,修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政府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机制。探索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深化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制度。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限制权力对市场和企业的替代和干预,减少寻租空间。不断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亲清政商氛围。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提速提效。通过设立涉及审批前置中介机构集中服务区、清理前置审批条件、开展各类特色服务等举措,努力变“群众跑”为“干部跑”、“企业跑”为“数据跑”,全力为企业降低审批成本、经营性成本和时间成本。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引领服务新模式。通过搭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审批平台,推行微信公众号、手机移动审批等方式,有效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促使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议宁海县加大对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的研究,重视电子政务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加快平台建设进程,加速数据整合融合,加强数据分析运用,让更多的部门数据融合进来,推动信息共享共赢。发挥工商联、商会组织的桥梁作用,改进“政”“商”关系的维系方式。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有效落实。要深入调研,积极参与第三方评估,加大政策宣传,通过企业服务中心把政策快速传递给企业,并进行“最后一公里”的落地服务,让非公有制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推动搭建党委、政府、司法部门与民营企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多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联系。建立健全工商联会员及广大非公人士反映问题的对话渠道,引导他们主动上门多沟通多交流,积极建言献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道德与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政商人文生态环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对于党政干部要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以开展“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精细化管理上来。构建新型政商文化。强化官民平等的理念,确立“做官与发财是两条路”的观念,真正使“做官就是服务”的理念内化在每一位政府官员心中。构建市场经济下的“现代商人”理念,打破传统“商依附于官”的从商经商理念,树立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义利兼顾的理念,摒弃在商业活动中找关系、靠关系、维护关系的错误观念。培养崇尚廉洁的道德观念。加大反腐力度、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遁形,这是官员谨慎用权、不轻易寻租的前提。在加大反腐的同时,还要加强道德建设,发挥好道德的反腐作用。
第二节 精神文明建设
县政协围绕全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组织委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
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建议 2007年2月,县政协组织科协界委员对农村科普工作进行调研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加强党委、政府对农村科普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学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的要求,将农村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各级领导年度考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做到年度有计划、过程有检查、年终有考评。积极协调解决农村科普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解决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经费和技术人才不足等问题,推动农村科普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要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网络,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科普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健全村级科普组织和村科普志愿者队伍,任命那些政治素质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热爱科普事业的人员担任村级科普工作负责人,各自然村保证有一名科普宣传员,每个行政村有5名以上科普志愿者,建成从县科协到乡镇科协、村科普组织、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户的科普网络。要加强县级涉农学会、各农技推广站建设。落实农技推广站编制,明确职能,优化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加大投入,完善科普设施。要加大对科普的投入,保证农村科普经费增长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规划,安排经费,建好乡镇(街道)、村级科普一站、一栏。要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农村科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出台支持农村科普工作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定期表彰和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对科普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给予配套奖励。制定科普教育基地补助政策和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户奖励政策,调动基层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积极性。要以创建为总抓手,全面提升农村科普工作。要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为抓手,县及各乡镇、街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标准,分解任务,完善措施。要抓好市级和省级科普示范乡镇、街道和科普示范村建设,并把科普示范村作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备条件。通过创建活动,激发农村科普的活力,增强农村科普的凝聚力,扩大农村科普的影响力,全面提高全县农村科普的能力。
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建议 2008年1月,县政协组织教育界政协委员,就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进行座谈了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统筹力度。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确保学前教育规划、审批、指导、评估等工作的顺利开展,齐抓共管,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要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幼儿园良性发展。要出台幼儿园设置管理政策。政府要完善并制定有关幼儿园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对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给教育部门永久办学使用,对未执行落实城镇新建、改建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要予以追究相应责任并作出相应补救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幼托园所,政府要在幼儿园规划区给予土地上的扶持。要启动师资建设工程,稳定幼师队伍并逐步提高素质。要规范幼儿教师聘用管理,制定幼儿园的人员编制标准,对编制内非在编教师财政应予以一定的人头经费补助。幼儿教师招聘政策要有利于招收优秀教师,增加每年招收数量,逐步改善缺编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配套建立幼儿园教师注册登记制度和非在编教师园际间有序流动制度,稳定教师队伍。要加强幼儿教师业务培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重视教师师德、业务、文化、技能等多方面素质的提升,尤其要把职业道德教育、实际教学水平的提高作为教师培训的重点。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议 2009年12月,县政协组织社会保障与福利界政协委员,对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要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社会福利资金筹措机制。要建立财政投入递增机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福利事业经费列入预算,并建立逐年适度递增机制,以适应不断扩大的社会福利需求。要建立经常性社会捐赠机制。积极开展各种社会捐赠和慈善活动,筹集慈善基金。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个人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资、捐物。要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改进发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提高福彩的社会感召力,扩大发行规模,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资金。要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变过去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投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要实现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过去社会福利机构仅面对“三无”“五保”对象、孤儿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做法,以有偿、低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方式,向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有需求的居民提供福利服务。要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按照产业化思路和市场经济规律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竞争推动社会化养老产业良性发展。要建立社会福利事业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要提高社会福利服务整体水平,必须走服务队伍专业化之路,建立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从宏观管理、政策指导、政策制订、促进交流、典型推广、辅导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要把国家包办公共服务转到支持和管理社会力量办福利上来,并切实做到监督、贯彻、落实。民政部门作为主管社会福利事业的职能部门,更要用长远、全局的观点认识和对待养老事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建议 2010年2月,县政协组织宗教少数民族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就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提出对策建议:要进一步重视宗教工作,充分认识宗教的双重作用。要进一步重视宗教团体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宗教团体可以在七个方面发挥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宗教活动场所的存在,或多或少会给当地带来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正面影响。在教育人、引导人方面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宗教的社会道德功能。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作用。和谐本是宗教的理想,充分发挥宗教教义中“和”的思想。在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宗教界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各种方式反对和抵制宗教渗透和各种宗教极端势力,以维护国家统一,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发挥作用。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回报社会。在文化建设方面发挥作用。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已经生存、扎根并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对中国的发展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要充分发扬宗教中的优秀文化。在对外交往方面发挥作用。宣传中国的开放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宣传“和为贵”的中国形象,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因此,要加强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为宗教团体解决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引导宗教团体为和谐宁海做出积极贡献。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把宗教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宗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重视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强化基层宗教工作。特别是宗教场所的平安工作,要保持清醒头脑,要有工作部署,要有检查督促,要有总结表彰,确保宗教场所平安。
加强城区交通建设建议 2011年1月,县政协无党派人士界组织委员,对宁海城区交通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要调整并加快城区商贸业布局建设步伐。通过打造新世纪中央商务区、新城市中心、梅林桥头胡商务区等,变城市单中心商业格局向多中心、组团式格局发展,适时分散人流,解决交通过于拥堵问题。要加快实施城市路网系统建设工程。真正落实城区交通“排堵保畅”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打通断头,疏解卡口,拓宽瓶颈,环路分流”的总体要求,新建西环线、九顷等一批南北向主次干道,改造、增加东郊、东旺等一批东西向城市道路,把部分城内交通及过境车辆引向城市外环,大力提升道路的通行能力。要加快实施城市主要节点及卡口交通项目。综合改造城区环岛形式,整治多路、畸形、错位交叉口,特别是五街汇、新世纪、东门口、西门、梅林5大节点。同时对桃源路、兴宁路等沿线交通节点可进行局部的交通渠化改造,以保证交叉口的通畅。要加快实施一批停车场建设工程。采取“增量、挖潜、监管并重”的工作举措,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要求,先是有序划定道路停车,开辟零星、边角地块、闲置地块临时停车场;再对小区与单位空地、广场等停车资源进行梳理,进行立体化或地下改造,同时,结合新区开发和老区改造,有计划地建设增配停车场对外开放并规范管理,逐步消化停车难的问题。要大力发展低成本、高效率的城市公交系统。从长远看,机动车终会增长到城市道路所能容纳的极限,在此背景前提下,公交优先发展成为城市交通发展的必选。因此,需大力新建、改建一批公交基础设施,以提高公共交通的竞争力。现在公交欠账太多,如何按照宁海城市发展需求,建设、管理公交城乡枢纽站、首末站及综合车场、修理厂、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调研,群策群力并得以实现。要应用智能交通技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应在现有的交通基础设施之上要尽可能地提高交通能量,通过信息化在智能交通和车联网技术的应用来解决。要加强交通政策保障和宣传管理。对沿街商铺开业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对不能按规定提供足额停车泊位的收取异地停车泊位建设费。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三轮车、残疾车、人力车等交通工具的有效管理,改善多种交通方式混行现状。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建议 2012年7月,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围绕全县少数民族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走访,针对县少数民族的特点,就做好少数民族工作提出建议: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要建立健全县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指导民族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谊小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责任制度,把民族工作纳入各级目标考核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工作会议、联谊走访、信息交流、信访接待、台账资料等制度。实行政策、劳力、资金三倾斜,助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要采取“一找、二定、三提高、四坚持”的工作方案和思路,为少数民族贫困户彻底脱贫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即要帮助少数民族家庭找到切实可行的经济增长方式,尤其是农林牧副渔等产业。要通过确定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确定新产业,进行重点扶持。要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和生产技能,提高家庭收入,提高生活质量。要坚持党政领导负总责,坚持因地制宜多渠道增收,坚持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效果,坚持长期帮扶防止返贫。要积极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努力培育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通过创业典型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改变传统观念,脱贫致富。在具体帮扶过程中,要坚持因户施扶,结合少数民族同胞本人意愿及综合能力,在降低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选择种植、养殖等多种形式来达到增收目标,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要正确对待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宁海县的经商、旅游活动,充分认识这类活动的积极意义,并通过接触和交往,增加理解和信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以诚恳、热情、欢迎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人员,防止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事件发生,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方便。要重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主动地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和治安、工商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政策、法令、规定,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服从行政、工商、治安、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要注重培养选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大力加强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建立翔实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基本情况数据库,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建议 2013年2月,县政协组织委员围绕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问题进行走访和调研,就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积极拓展殡葬服务市场。推进殡葬服务工作向社会、向社区延伸。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服务机构,其基本的管理、服务功能与殡葬服务单位有很大的互补性。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充分利用社区这个公共服务平台,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宁海每年的死亡人口中,大多数是死在家里,将殡葬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后,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更大限度地提高应对丧葬用品市场放开的能力。大力开拓发展社区殡葬服务工作,既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现实需要,也是增强殡葬服务工作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宁海殡葬服务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大有可为。市场开放必将给殡葬服务单位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但是,只要在创新管理机制,转变服务观念等方面切实做到适应形势的变化,就一定能够使殡葬服务工作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变市场压力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提供专业化殡仪服务。县殡仪馆除遗体接运、火化业务外,其他的殡仪服务项目将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据此,应该积极提前准备,整合殡仪馆现有资源,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新建一个满足群众需求、与宁海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殡仪服务中心,发挥行业示范作用。据了解,全国很多大中型城市都有规模较大的殡仪服务中心,社会反响好,可借鉴这些经验做法,建设一个全功能一体化的殡仪服务中心,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实现专业化、人性化、文明化、贴心化,让群众在中心内就能办妥所有丧事活动,彻底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殡仪服务中心在坚持诚信经营的同时还应坚持文明经营、绿色经营,自觉抵制不文明、不科学的丧葬习俗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拒绝不利于殡葬市场有序发展的一切不良因素,增加群众对该行业的信任度和认同感。结合宁海的实际,制定出台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的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社区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营造一个科学、文明、绿色、和谐的殡葬环境。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建议 2014年8月,县政协组织相关委员对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走访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要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近期县委、县政府针对农村财务中存在的问题,在原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上进行了完善,相继出台《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办法》《宁海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五个办法,这为规范农村财务奠定了基础。因此要强化责任追究及处罚,促进制度执行力的管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强化日常监督,有效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对于日常经济事项的处理,在程序上要继续强化,包括联签制度、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定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程序不到位要追究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程序性监督和真实性监督,特别是对流动性强的资产如货币资金更要注重日常监督和环节监督,否则产生的后果事后是无法挽救和弥补的。乡镇街道代理会计及有关人员监督职能要有效发挥,不能仅限于形式上的监督,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审核和监督,包括程序和内容,才能有效地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要强化大额银行存款的安全管理。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中均已做了较多及详尽的规定,但现实是发生在“银行存款”上的经济案件还是不少,关键在于未尽职定期核对开户银行的实有存款余额,造成资金管理人员长期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金未被及时发现,导致数额越来越大。因此建议对于超过百万元的大额银行存款余额的核对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非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半年或一年)或不定期地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承担该时点余额真实性的责任。该项工作的落实必须得到有效的检查,包括村经济合作社的自行检查和乡镇街道有关责任人员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审计结果的处理落实,促进农村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审计结果的处理落实,特别是在上访比较激烈村的审计结果处理上,单凭审计部门的力量无法完全履行,建议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检察、司法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才能将审计结果、审计处理落实到位,促进农村财务管理不断规范。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同时纳入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以引起乡镇街道的重视。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形成良好氛围,有力地遏制一些腐败现象,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城区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整治建议 2015年6月,县政协组织调研组,对城区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就加强县城区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在县政协召开的九届十六次常委会议上作专题发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关于城区占道经营整治的建议。要加强正规市场建设,解决市民买菜难问题。加快推进菜市场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有效结合邻里中心专项规划,有的放矢地解决规划落地等现实问题。对一些规模小、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市场进行扩场增容,提高场地利用率。要加大政府主导力度,从政策层面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和社区利用原有管理用房建设邻里中心,新建小区必须按照一定比例配建邻里中心。要明确菜市场或邻里中心投资建设的主体部门或单位,根据专项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将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菜市场建设。要合理疏导规范管理,实现市容和民生双赢。建议县政府明确占道经营监管主体部门或单位,抓紧对现有商业占道经营进行排摸,并挖掘周边闲置地块潜力,建立布局合理的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针对目前部分临时疏导点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由主管部门统一配备遮阳棚(伞)、摊点操作台面、垃圾容器等设施。出台临时疏导点管理办法,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和定责任规范管理,对违章占道经营以及临时疏导点内不按相关规定经营等行为依法取缔。要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推进占道经营长效管理。建立“7+X”城市管理独立执法体制,同时将桃源、梅林和桥头胡等街道也纳入其执法领域。建立城市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共同做好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实行管理前置,推行经营户准入许可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并建立经营者诚信档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关于城区户外广告整治的建议。要建立完善户外广告长效监管机制。要明确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改变户外广告多头管理无人管的局面。要抓紧出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户外广告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建立以综合执法局为牵头部门,市场监管、规划、建设、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户外广告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户外广告专家评审制度,成立户外广告专家委员会,对一些要求变更规划或推行新型户外广告形式进行评议,使管理部门决策更加民主科学。编制实施《宁海县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明确规定广告设置点位、设置方式和技术规范。要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现有户外广告。建议由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店招专项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排摸,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设施,督促产权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拆除。鉴于“牛皮癣”小广告点多面广、治理反复性强,建议采用服务外包引入专业保洁公司清除“牛皮癣”,探索专业化队伍与市民参与相结合的治理新途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牛皮癣”、小广告的打击力度,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要推行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将更多的户外广告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对市政设施包括公交车体、候车亭、站牌、电话亭、路牌、灯杆、交通隔离栏、邮箱、书报亭、垃圾箱等,统一纳入公共资源进行公开拍卖,所得价款按规定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返还户外广告主管部门作为专项整治资金。
做好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建议 2016年2月,县政协组织相关委员对做好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走访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要创新商会人民调解新方法新机制。商会调解工作要预防调解并举,案件处理得再多,也解决不了矛盾双方不和谐的“内火”。商会不能仅当灭火的“消防员”,还要当好规范用工的“指导员”“监督员”,发展路上的“导航员”,在工作目标上要注重源头治理。建立企业诚信体制。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体制,建立企业一旦失信处处受限机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用工,提高企业用工规范程度。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行动”,重点解决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问题。依托乡镇(街道)平台,加强与企业调解、仲裁调解对接,推进“建议调解”“委托调解”等先行调解,建立案件分级制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要强化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县司法局和工商联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化解商会纠纷指导协调、联动协作、专业咨询等工作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学习、例会、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开展调解。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和要求,切实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由法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处置、保险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调解人才“专家库”,逐步实现因案施调,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质量。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平台资源,将涉及商会的纠纷纳入法律服务和诉调衔接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职能优势,不断提高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整合内外资源推进社会化大调解。在新形势下,跨区域、跨行业的商事纠纷不断出现,这就迫切要求调解工作打破以往单一的调解格局,走出一条突破工作性质、地域范围等限制,实行联合大调解的新路子。仲裁部门在工作中是代表政府的牵头方,要增强主动性,向三方协调机构成员、乡镇(街道)沟通联系,争取配合,增强合力。加强部门联动。在工会、工商联、司法等相关部门和企业中建立联动机制,帮助解决民商事疑难问题。夯实乡镇(街道)三方机制。乡镇(街道)面向企业、面向劳动者,基层三方机制是加强争议源头预防调解的重要措施,要在建立三方机制的基础上深化这项工作。借助商会的平台优势与县法院立案庭、人社局仲裁院等进行有效对接,建立联合调解制度。要加强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保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地、设备和经费等基础保障按照“谁设立、谁保障”的原则,坚持以商会保障为主。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设立指导、场所布置、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延伸至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运行,并以信息化促进工作的规范化。政府、社会应给予更多的引导扶持和关心培育,为商会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建议 2017年2月,县政协组织有关委员,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进行走访、座谈,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合力。利用好报纸、电视、网络等切实加大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推介力度,将其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扩大农村文化礼堂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的社会氛围。坚持合力为重,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乡镇街道切实承担起应有职责,统筹资源,发动群众,共同推进。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保障。提高县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县、镇、村三级资金配套建设体系,鼓励“众筹共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让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有钱好办事”。建议建立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指导员、管理员、志愿者等队伍,广泛寻找、深入挖掘一批文化名人、当地乡贤入驻文化礼堂,形成文化人士专心服务、本地村民热心参与的人才队伍,保证文化礼堂“有人能管事”,使文化礼堂真正用起来、转起来、活起来。要挖掘地方特色,打造品牌。根据农村自然资源禀赋,融合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打造“一村一色”“一堂一品”,形成属于自己村子独特的集体记忆。如岔路湖头的葛洪养生文化、前童古镇的童氏文化、胡陈“叶梦鼎”丞相文化、西店岭口的“和”文化、桃源下桥的街区文化等特色文化礼堂建设。在挖掘农村文化的内涵中,必须注重弘扬文化的历史精髓,传承优秀的乡风民俗,宣扬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品质文化和价值观文化,承载乡愁,寄托亲情,让古朴的民风、人文精神得以传承与弘扬。要活跃群众文化,弘扬正气。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的文化惠民载体作用,强化菜单式的“送文化”,致力于自主性的“种文化”,积极培育草根文化能人,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团体,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各文化礼堂之间加强联系和交流,使文化走亲形成规模化、常态化。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礼仪活动,例如迎春祈福礼、七岁开蒙礼、重阳敬老礼等,组织道德模范、善行义举及“文明示范户”“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全面展示和弘扬农民群众身边的“最美人物”,培育和谐村风民风,传播优良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农村文化礼堂成为群众的精神家园、乡间的文化地标。
知识出处
《宁海县政协志:2007—201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为2007-2017年。内容包括:概述、政协组织、政协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联谊、文史资料、政协委员等。记述了宁海县政协工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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