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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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679
颗粒名称: 附录二
页数: 8
页码: 733-740

内容

民国宁海县参议会
  一、县参议会成立前的民意机构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建立南京临时参议院,废除清制,知县改称知事。宁海县第一任知事童伯康(又名童建候,本县前童人),继任知事孙炯、曹元鼎等废除清朝的“三班六房”制,设立民政、财政、教育各科。根据《浙江省自治章程》规定,成立民意机构,即宁海县临时参议会,议长孙垂裳。
  民国4年(公元1915年)10月20日,宁海县成立国民议会,取代临时参议会,议员4名。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9月,重置县临时参议会,议长童鸣岡(一秋),副议长石研(墨缘),议员21名。议员中,民选者14名,由县长聘任者7名。
  民国32年(公元1944年),宁海县各乡(镇)召开保民大会,选出乡(镇)民代表844名,召开第一届乡(镇)民代表大会,为县参议会的正式成立作了准备。
  县参议会正式成立前,由县参议员选举事务所办理甲乙种公职候选人登记和资格审查。全县公民补发公民证的有11800人。审查合格的甲种公职候选人504人,乙种公职候选人2400人。选出区域参议员40名,职业团体参议员13名,共53名。
  二、县参议会大会
  民国34年(公元1945年)2月1日,召开县参议会成立大会,宣告县参议会正式成立,启用关防,署设孔庙。选出议长童鸣岡,副议长石研。出席成立大会的参议员50人,未出席的参议员3人。
  县参议会成立大会举行参议员宣誓仪式,誓词如下:
  余敬宣誓,余恪遵:
  国父遗嘱奉行三民主义,服从法令,尊重地方人民公意忠心及努力于本职,决不营私舞弊授受贿赂,如违背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处分。此誓。
  依照民国30年(公元1941年)8月9日国民政府公布,民国32年(公元1943年)5月5日施行的《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宁海县参议会组织条例规定,县参议会为县人民代表机关,它的职权如下:决议完成地方自治各事项;议决县预算审核县决算事项;议决县单行规章事项;议决县税县公债及其他增加县库负担事项;议决县有财产之经营处分事项;议决县长交议事项;建议县政兴革事项;听取县政府施政报告及向政府提出询问事项;接受人民请愿事项;其他法律赋与之职权。
  条例规定,县参议会正、副议长及议员任期两年,连选得连任。
  一届一次大会 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3月5日至9日,县参议会召开一届一次大会。参议员53人,出席46人,请假5人,缺席2人。
  议长童鸣岡致开幕词,诚祝到会诸议员“一本宪政精神,充分发挥民意,为地方谋福利、民众谋幸福”。
  县长方引之作施政演说,云:总理遗教,建国分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进入宪政时期还政于民,各级行政首长均需由民意机构产生,参议会与政府是一物两面,关系密切。
  地方法院院长作司法工作报告,阐述参议会与司法方面关系及法治的重大意义。
  作工作报告的还有:民政科、警察局、卫生院、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社会科、国民兵团、田粮处、两浙盐务管理局宁海支局、县税征收处、军民合作指导处、县银行等单位的负责人。
  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4件。
  提案选录:
  【没收奉化张逆鸿海在本县产业,拨充本县救济事业基金案】查张逆鸿海于奉化沦陷时,丧心病狂地充任伪奉化维持会会长,为虎作伥,不知刮尽多少人民膏脂,害死多少同胞生命,罪恶滔天,万死犹轻,其在本县青珠乡及长亭镇之田地约400亩,自应予以没收以充本县救济事业基金,庶孤贫赤子得受普遍实惠。
  【没收胡逆常瑛所有财产,拨充古渡中心学校基金案】古渡乡民族败类胡逆常瑛,认敌为父,为虎作伥,近年来更自号伪南田县长,在石浦招兵夺械,四出扰乱,罪恶昭彰,其在三门逆产早经该县当局没收拨充教育经费,其在本县产业自应亦予没收,以示惩奸之意。
  【改善征兵办法案】本县过去办理兵役,未能按照“三平”原则而行,其不良现象如下:有钱者不征;亲朋戚友不征;有权势者不征;无关系而贫苦者不管何人皆征。不依签号,不照法令,任意乱征,层层黑幕,敲诈舞弊,不一而足。
  一届二次大会 县参议会一届二次大会原定民国34年(公元1945年)7月举行。6月27日,驻宁波日寇仓田部联合伪军毕治民部约计1000人,由奉化入侵宁海县境。驻福建日寇遂由温州、台州长驱直入,宁海县城于6月29日沦陷。参议会迁至西乡南岙办公。一届二次大会延期召开。
  民国34年(公元1945年)10月5日至10日,县参议会召开一届二次大会。议员53人,出席47人,请假6人。收到提案132件,通过决议案68件。
  提案选录:
  【前县长兼田粮处长方引之征收三十三年度赋谷,在12月份及(三十四年)1月份间折币征收,每市石浮收498元,应如何清算追回,请公决案】案经省厅彻查,本会应保留。
  【函请县府转县田粮处发还三十三年度及(三十四年度)1、2月份田赋罚谷案】函请县政府转函县田赋粮食管理处查明罚谷数量,分令各办事处从速发还。
  【请改忠魂乡为孝孺乡、东仓乡为梦鼎乡案】
  【请奖励西店乡船主高永义暨船夫冯行木等9人奋勇杀敌并抢运汽油案】查本年4月间,西店乡船主高永义被侵华日军在沪将船扣留,逼其载运汽油直驶福州并派敌兵5名押运。船夫冯行木等中途设计将船驶到本县狮子★外,奋勇杀敌3人,活捉1人。建议:(1)拟请县政府转请六区专员公署从优奖励;(2)拟将冯行木等奋勇杀敌及抢运汽油事实,送交本县修志馆存档,以彰功绩
  一届三次大会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2月22日至27日,县参议会召开一届三次大会。议员53人,出席议员无考。审议通过“疏通沿海各乡镇塘港以兴水利案”、“改善本县教育案”、“建筑宁(海)三(门)公路以利交通案”等提案66件。
  提案选录:
  【普设乡村邮柜加强投递而利通讯案】本县地多山岭,交通素称不便,偏僻乡村邮件不能迅速传达,以致搁置半月或一月之久,甚至遗失。建议设立一乡一柜、一日一班。函请县长李洁转知邮政局办理。
  一届四次大会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6月23日至27日,县参议会召开一届四次大会。议员53人,出席45人,缺席8人。6月25日,大会选举石研为省参议会议员。并审议通过提案多项。
  提案选录:
  【免征贫户房警捐以惠贫民案】
  【征收各项临时捐税应于事先通告案】
  【请田粮处遵令停收三十四年度地主债谷并将已收乡各户债谷留抵三十五年度田赋案】
  一届五次大会 民国35年(公元1946年)10月23日至28日,县参议会召开一届五次大会 议员53人,出席44人,缺席9人。议长童鸣岡主持大会,大会通过提案,罢免副议长石研,由钱特飞继任。会上发言的有:议长童鸣岡、县长李洁等。
  会议审议通过“宁海县乡镇调整计划草案”,审议通过教建类提案12项,财政类提案19项,军事类提案3项,临时动议3项。
  一届参议会议员名单
  胡亦楠 胡焕庭 葛楚南 潘树青 钱特飞 陈丕承 胡再青
  应端方 杨文三 邵才成 徐法虬 徐锡韬 苏忍斋 徐箕
  谢昌森 王协恭 童鸣岡 葛超 娄时清 王世英 卢时望
  王义钟 王树槐 褚孔格 干藻 邬茂杲 石世强 王亦德
  陈名成 徐希陶 王任炆 俞怀西 王学燧 屠新林 薛国盛
  陈泂 赵佑藩 石研 江云鹤 叶元官 葛道早 娄凤楼
  胡鸿鸣 赵道文 柴以宗 杨其华 华用极 金显枋 鲍斯明
  胡余绵 叶棠 叶慕飞 王基
  一届参议会辞职议员名单
  赵佑藩 华用极 葛超 徐希(西)陶 杨文三 徐锡韬
  胡余绵 徐箕
  二届一次大会 民国36年(公元1947年)7月25日至30日,县参议会召开二届一次大会。参议员29人,出席议员16人,被迫未进入会场议员13人。屠新林(屠伊新)当选议长,王仲宣当选副议长。
  大会审议通过提案,民政类11项,财政粮食类15项,建设类7项,教育类8项,社会及赈济类5项,兵役军事类2项,临时动议2项。
  县二届参议会议长竞选实况 县参议会换届,屠新林和钱特飞竞选县二届参议会议长,斗争甚为激烈。选举前,屠新林等成立“正学会”,名为学术团体,实为助选团。屠方四出活动,取得多数参议员支持。屠在选举前几天,将梦鼎乡参议员鲍梅请到城里,暗中拉票。钱特飞和支持钱的国民党县党部秘书长石研获悉后,于选举前一天,将鲍梅和黄坛乡参议员徐法虬请去,幕后拉票。屠方得知后,怕情况有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即派员分赴前童、梅林屠家等地煽动农民千余人深夜进城,聚集跃龙山,部分人包围会场孔庙。支持钱的12名参议员和钱特飞本人闻讯惧怕,未敢进入会场,被迫弃权。支持屠方参议员达到法定人数全数投票,屠当选议长。事后,钱方向县法院起诉,县法院不敢得罪任何一方,乃将此案移送宁波法院。双方出庭多次,幕后广为活动,最后宁波法院裁决选举有效。
  二届二次大会 民国36年(公元1947年)12月6日至8日,县参议会召开二届二次大会。议员29人,出席16人,缺席13人。二届一次大会被迫弃权的议员均未出席。大会听取县政府施政报告,审议通过提案多项。
  二届三次大会 民国37年(公元1948年)7月1日,县参议会召开二届三次大会。出席议员16人,缺席13人。6日上午,不足法定人数,改开谈话会。7日上午提前闭幕。
  二届四次大会 民国38年(公元1949年)2月6日,县参议会召开二届四次大会。出席议员19人,缺席10人。省参议员石研“贪污失职”提请大会罢免。赞成14票,反对4票,弃权1票,通过罢免。
  民国38年(公元1949年)7月5日宁海解放。县参议会自行解体。
  二届参议会议员名单
  钱特飞 陈缉三 叶棠 王傅章 金秉春 王仲宣 赖象贤
  鲍 梅 王基 胡焕庭 蒋发振 梅辅南 童鸣岡 葛崇良
  章文扬 王式珍 干藻 胡为直 徐法虬 王亦德 屠新林
  陈泂 金义惠 周馨甫 王银贵 严修伍 赵佑藩 童宪维
  章绩三
  二届参议会补正议员名单
  竺梦秀 潘以治 吴文钦 孙雨辰 胡震 王仲宣 鲍俊
  蒋发振
  宁海县“行宪”国大代表竞选实况民国36年(公元1947年),中央警官学校教育长李士珍和京沪杭护路司令郭履洲竞选宁海县“国大”代表。双方在城内各设活动据点。李以警官学校宁海籍人士为其竞选班底,分赴各乡游说, 印发小报,请客送礼,拉拢乡绅,扩大势力。郭始由宁波同乡会60多人为助选班子,发表、散发竞选宣言,大造声势。然后邀集县议长屠新林等乡绅,设宴款待,商讨如何拉票、如何统计票数等对策,并派员四出,利用各乡参议员进行活动。不久,李、郭亲来宁海组织竞选活动。时逢大旱,四乡农民祈雨频繁,多要入城“受供”。郭在县城四门设站,给祈雨农民分发馒头等,笼络人心。李士珍身穿夏布白长衫,脚穿蒲鞋,迎龙拜圣。正当双方竞选活动激烈之际,国民党中央圈定李士珍为国民党在宁海的“国大”代表候选人,郭只得退出竞选。选举结果,李士珍获得法定选票当选宁海县“国大”代表。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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