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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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62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10
页码: 556-5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取工作汇报情况,其中包含第九届听取工作汇报、第十届听取工作汇报、第十一届听取工作汇报、第十二届听取工作汇报等。
关键词: 宁海县 委员会 工作汇报

内容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听取工作汇报是主任会议重要职责之一。自1980年12月至2003年2月,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共44次,其中,第九届1次,第十届2次,第十一届1次,第十二届4次,第十三届4次,第十四届32次。
  第一节 第九届听取工作汇报
  1984年6月5日,主任会议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副县长赵淳然《关于城关镇总体规划技术鉴定情况的汇报》。会议对城关镇总体规划表示满意。同时提出,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城关镇的城区规划范围要再扩大一些,城建除重点向西、南方向发展外,要适当向北面发展,适当增加各主要道路的宽度,严格控制道路两边的建筑。
  第二节 第十届听取工作汇报
  1984年11月19日,主任会议第八次会议听取县交通局《关于桥头胡线停车原因及加强三卡载客管理情况的汇报》。汇报称,桥头胡线运营三卡数量激增,造成县运输公司班车班次减少,运营效益大幅度下降,甚至亏本。同时,由于对三卡驾驶人员培训、管理不严,出现违规超载,交通事故增多。1月至10月份,全县因交通事故死亡20人,直接经济损失1.4万元。会议要求,县运输部门要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改进经营方式和服务态度,努力提高运营效益,保证班车班次;交通、农机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加强交通监理,严格机驾人员培训、考核,尽量减少交通事故。
  1985年10月30日,主任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县检察院《关于要求收容审查1名县人大代表的汇报》。会议表决同意县检察院收容审查该名县人大代表,并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三节 第十一届听取工作汇报
  1989年7月9日,主任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县卫生局《关于防疫工作的汇报》。会议认为,经过县卫生防疫部门的努力,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农村改水等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进步。会议建议,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的领导,把卫生防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行经常性考核检查;卫生防疫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继续搞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防疫队伍建设,培养提高农村卫生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卫生防疫意识。
  第四节 第十二届听取工作汇报
  1990年11月21日,主任会议第八次会议听取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称,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通过抓思想工作、节育措施和基础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乡镇贯彻《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进展还不平衡,计划外超生罚款、优生优育、领养婴幼儿等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全面贯彻落实,出生儿童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如长街镇1990年出生男女比例为5∶1。会议建议县政府尽快制定贯彻执行《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办法,把人口规划内容纳入县“八五”规划。
  1991年3月25日,主任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会议精神的汇报》。汇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乔石委员长关于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指示,以及县检察院关于1991年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工作思路。会议原则同意县检察院的工作思路。同时指出,经济领域中的反贪污贿赂斗争任务很重,难度很大,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依法秉公办案,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察局的联系,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
  1992年8月5日,主任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县侨办《关于宁海县<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要求进一步宣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团结和争取更多的归侨、侨眷支持宁海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2年10月20日,主任会议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县住房改革办公室《关于宁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汇报》。会议指出,住房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实施房改,既要按中央的政策办,又要充分考虑宁海县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尽量减轻群众负担。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府提出的房改方案,建议对方案中售房价格、公房租金、地段划分、住房公积金比例等具体内容作进一步修改,争取在年内组织实施。
  第五节 第十三届听取工作汇报
  1993年5月15日,主任会议第五次会议听取副县长徐炳祥、县城建环保局《关于建造宁海县第二自来水厂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拟建新自来水厂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现有的宁海第一自来水厂,已不能满足经济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再建宁海第二自来水厂已迫在眉睫。会议建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选好厂址,找好水源,筹集资金,确定办厂方式,通过论证,尽快建好新水厂。
  1997年6月17日,主任会议第六十次会议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统筹工作情况的汇报》。汇报称,宁海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始于1986年,先是建立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后出台国有和县属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扩大到不同所有制企业。会议认为,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后,稳定了职工队伍,稳定了人心,使离退休职工老有所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这项工作的开展予以肯定。同时,要求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宣传,努力扩大保险基金缴纳覆盖面,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
  1997年9月5日,主任会议第六十五次会议听取县老区办《关于桑洲镇、双峰乡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报告回顾了宁海的扶贫工作情况,至1996年底,全县贫困乡镇从原来的8个乡镇1个片减少至两个乡镇,贫困地区人口从19.6万人减少到3.18万人,尚未脱贫的桑洲、双峰两个乡镇,也要求在1997年内脱贫。为了使这两个乡镇能按时脱贫,会议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集中精力,帮助这两个乡镇加强集体经济林业基地的培育管理,抓好宁波市扶贫项目和公路建设工程,抓好家庭脱贫工程和修复水毁工程,对照“脱贫”九条标准,搞好自查,迎接验收。会议还听取县民政局《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宁海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始于1995年上半年,截至1997年8月,全县已有7.5万人参加,占应保人数的25.1%,共收到养老保险费1290.76万元。会议认为,农村养老保险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民政部门要继续做好工作,加强教育,逐步推进,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节 第十四届听取工作汇报
  1998年5月18日,主任会议第六次会议听取县城建环保局《关于凫溪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随着凫溪水系流域经济的发展,水质的污染和水质生态的破坏已成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并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1997年通过对电镀行业、土法熔炼行业的集中整治,组织编制《宁海县凫溪水系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对策研究报告》,对凫溪水系的整治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指出,凫溪水系综合整治进入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即对造纸行业和铝制行业以及农业和生活污染治理,工作难度更大,时间更紧,要加强整治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1998年6月22日,主任会议第九次会议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宁海县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宁海县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保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针对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拖欠保险基金,基金管理上存在挤占、借用,参保人数减少等情况。会议提出,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规范运用;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以新养老,提高负担系数,增加基金总量;加大对欠缴基金的收缴力度,清旧欠防新欠,严格基金缓缴、免缴的审批手续,尽量使基金按时足额到位;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建立县社会保障基金监事会,健全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
  1998年9月28日,主任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1998年以来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劳动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新建了劳动力市场,推出再就业限时服务措施。县总工会、县妇联等部门,推出“家政服务”、“爱心大姐”服务社,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容乐观,企业下岗和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再就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会议要求,要对前阶段再就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掌握实情;大力宣传再就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再就业社会氛围;切实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优惠政策;国有、县属集体企业要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发展生产,多渠道转岗分流富余人员;加强对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为再就业创造基本条件。
  1999年2月8日,主任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副县长朱水娣及县卫生局、县城建委、县教委、县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落实办理常委会关于“初保”、食品卫生等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和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县对食品卫生的执法力度有了加强,农村改水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快,学校食堂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会议建议,调整、整顿街头饮食摊点、夜排档的定点布局,潘天寿广场不宜摆夜排档,县第一人民医院大门南侧的饮食摊点必须取缔;要抓好乡镇自来水厂的检测、督查工作;重视农村的改水改厕工作,坚决取缔露天粪缸;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力争在1999年底基本达标。
  1999年2月11日,主任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县企改办《关于国有、县属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汇报。会议认为,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国有、县属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情况审议后,企业改制工作已完成70%;1999年度县财政预算计划安排800万元用于企业改革,122万元用于再就业、失业救济和帮困工作。会议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同时提出,199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企改资金和再就业及帮困资金要及时到位;要从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考虑,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优势企业或新发展企业接受转制企业的土地、房屋等存量资产;确实一时难以变现的转制企业资产,建议以县财政贴息、银行抵押贷款解决安置分流职工;要认真研究解决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市级以上劳模(包括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中的企业离退休职工荣誉津贴问题。
  1999年9月17日,主任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关于宁海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调查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宁海县制定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已取得初步成效。同时,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切实抓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罚缴分离和收支分离工作;逐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
  1999年11月11日,主任会议第四十九次会议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1999年度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1999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坚持政法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方针,履行各自的职责,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犯罪,处理调节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关系,推进依法治县,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取得较好的效果。会议要求公、检、法各机关在总结执法工作的基础上,面对新任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2000年5月29日,主任会议第六十次会议听取县城建委《关于兴宁南路延长线、滨溪路房屋拆建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这次拆迁方案同以往几次的拆迁,政策上基本相衔接,具体措施上增加货币补偿、自选安置等方式,比较符合宁海县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要求在拆建工作中,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道路建设设计,要考虑排污、排洪及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公用设施规划;街面房屋设计要新颖,充分体现商业、休闲街道的特色。会议还听取县文广局《关于宁海县文广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宁海县兴建了潘天寿广场,改造了县新华书店等文化设施,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同宁海县的经济发展仍不相适应,文化设施普遍陈旧简陋。会议建议,要把标志性的大型文化设施项目纳入城建总体规划;切实做好现有文化设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对王锡桐起义遗址、潘天寿故居等文保单位,要及时修缮,做好防火、防潮、防湿等工作;重视宁海剧院的迁建和新院址的规划落实。
  2000年11月28日,主任会议第七十八次会议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开展争创“五好”、“双满意”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对县检察院坚持检察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方针,开展争创“五好”、“双满意”活动,予以肯定。会议要求在总结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继续开展争创活动,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2000年12月8日,主任会议第八十次会议听取县土地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土地整理开发和旧村改造工作进行实地视察。会议认为,县土地管理局执法评议后,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作了答复;评议中提出的7件典型案例基本得到解决;公示后反映的13件案件除5件不宜落实外,其余8件也基本得到落实;建立了县土地储备流转中心、乡镇土地管理执法中队,开展土地开发整顿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与会人员对县土地管理局的整改工作表示满意。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加快旧村改造步伐,切实落实批新基、还旧基的政策,尤其是甬临线两侧中心区一带,要进行科学设计,以提高城市品位。要进一步加大造田力度,落实上地占补平衡,开发土地资源,为经济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提供服务。
  2000年12月12日,主任会议第八十一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办法”的情况汇报》和县公安局《关于“三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县法院较好地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通过把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纳入廉政建设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有关配套制度,成立案件质量督查室,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提高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县公安局开展“三项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准备动员、学习教育、查摆剖析三个阶段,基本上实现打牢思想基础、解决突出问题、纯洁民警队伍的目标。会议要求县法院和县公安局,巩固已取得的工作业绩,继续抓好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为宁海县的政法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2001年6月15日,主任会议第九十五次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关于宁海县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自1999年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考核,乡镇人大也加强了对乡镇财政的监督。2000年乡镇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45.9%,财政收支平衡,成绩明显。同时,乡镇财政也存在着财源总量不大,后劲不足,乡镇间财力差异较大;财政增幅偏低,不能满足增资需要,个别乡镇负担较重;财政预算随意性较大,监督管理机制比较薄弱等问题。会议建议,积极培育乡镇财源,适当照顾贫困乡镇,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审计和监督力度,调整完善管理考核办法。
  2001年6月27日,主任会议第九十六次会议听取县民政局《关于宁海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汇报》。会议提出,殡葬改革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增强可操作性。要合理安排收费,除火葬场外,其他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应放开竞争经营,尽量减轻群众负担。
  2001年8月15日,主任会议第一百次会议听取县规划局《关于兴宁北路规划情况的汇报》和县城乡建委《关于兴宁北路拆建方案和政策的汇报》。会议认为,拓宽兴宁北路非常必要,要坚持依法规划,依法拆建,依法补偿原则;规划要有超前意识和前瞻性,要考虑长远利益,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提高城市品位;要加强规划的严肃性,规划确定后,要加快拆建步伐;拆建规定中要增加拆建工作人员违法责任的条款。
  2001年10月22日,主任会议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听取县法院院长俞五湖《关于县人民法院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法院通过机构、审判方式和执行工作改革,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县法院,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促效率,以改革求发展。在今后的改革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增强法院裁判的权威性;要继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来自人民群众和人大的监督,尤其要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议还听取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反馈不满意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议案和建议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办理,做了大量工作。代表反馈不满意的议案和建议共22件,其中6件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列入计划拟在今后解决的8件,因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目前尚难以解决的8件。已答复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中,11件承办单位许诺在年内或今后一段时间内解决,其中8件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决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解决的3件。
  2001年12月7日,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听取县长助理项松春《关于城区出租车改造方案的汇报》。会议建议,出租车改造要坚持总量控制,分批投入原则;新投入的车辆,实行公开招标;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查车况,统一车辆牌照和颜色,完善投诉机构。
  2001年12月29日,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三次主任会议听取县计委《关于2001年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实施情况和2002年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初步安排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2002年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安排体现了“十五”计划的要求,指导思想明确,资金落实较为具体。同时指出,项目安排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要分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城市防洪工程要纳入城市大防洪体系,社区建设要考虑撤镇设街道后的总体布局,“放心菜”工程关键是是加强基地建设,“教育四中心”工程关键是要搞好全县教育资源的布局,应作适当调整。会议还听取县检察院《关于2000年以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县公安局《关于2000年至2001年公安机关办理少年犯罪和少年劳教案件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县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方面的监督做得比较好,但对民事诉讼方面的监督具体效果不明显,在法律监督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宁海县青少年劳教人数居全省第三位,必须高度重视,从源头上想办法解决,要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认真落实各类帮教措施,看守所对未成年人要分设关押。
  2002年3月25日、4月1日,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六次、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先后听取县人事局《关于机关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改革的汇报》。会议认为,这两项改革事关全县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积极稳妥实施。尤其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筹集方式,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投入,不能随意降低保险金的缴纳比例。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02年4月15日,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八次会议听取县卫生局《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和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报告称,全县原有31家乡镇卫生分院,其中22家完成转制,4家正在运作,3家由政府管理。经过改革,经济效益明显上升,医疗设施不断改善,职工积极性提高,群众比较满意,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会议要求,抓紧对转制后医院的管理,加大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乡镇中心卫生院和城区医院的改革,尽快建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
  2002年5月9日,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办证中心视察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对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同时提出,办证中心在运行过程中,要进一步严格规范业务受理行为,缩短承诺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扩大进驻办证中心的审批项目,构建便民服务网络,为外商投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办证中心的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
  2002年7月30日,主任会议第一百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县规划局《关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汇报》。会议认为,工业用地转移、居住休闲、提升商业档次、历史文化保护是老城区规划的重点内容。建议在改造过程中,从长远和全局考虑,重视配套设施建设,增加绿化用地,在确保资金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开发方式,分批分块逐年进行。
  2002年8月22日,主任会议第一百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县旅游局《关于宁海县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反馈不满意议案、建议的再办理、再答复情况以及本届以来承办单位许诺解决或答复正在解决的25件重点议案、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和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关于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运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宁海县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生态特色鲜明,近年来开发工作进展较快。同时也存在缺乏重点旅游支撑项目,城区旅游区尚未形成,对三产整体带动不强,旅游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建议及时修编全县旅游总体规划,依规有序地开发;尽快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多元投资机制;加强管理,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充分挖掘文化内涵,拓展旅游市场;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会议对19件代表不满意议案、建议在法定时间内再办理、再答复完毕,本届以来许诺解决或答复正在解决的25件议案、建议基本得到解决和落实,表示满意。会议认为,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一年来运行情况良好,效益比较明显,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建议县政府对组建方案中明确的追加资本金和每年50万元的抗风险基金要及时到位,不断扩大担保中心的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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