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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代表工作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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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61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代表工作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5
页码:
511-5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工作情况,其中包含议案建议办理、组织代表活动。
关键词:
宁海县
委员会
代表工作
内容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县人大代表工作,六届前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八届由县革命委员会负责,九届开始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要求,常委会建立后,设立代表工作机构,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组织代表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一节 议案建议办理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议案(1986年4月前称“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也是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认真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县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后,共收到代表议案690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19件。其中,第一届至第八届议案2579件,由县人民委员会和县革命委员会负责办理,具体办理情况本节不做记述;第九届至第十四届议案43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19件,由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按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本节着重记述第九届至第十四届主要代表议案办理情况。
一、第九届议案建议办理
县第九届人大举行4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1440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决定列为议案的1391件,其余49件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52件议案,得到解决的291件,占总数的52.7%;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48件,占总数的26.8%;当时尚难解决的113件,占总数的20.5%(二次、三次会议议案办理具体数据比例情况无考,四次会议主要内容是选举出席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故未收到代表议案)。
一次会议中,代表提出有关城关镇建设的议案42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城关镇政府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本着“规划长远,抓好当前,治本治标相结合,量力而行逐步整治”的指导思想办理落实。成立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着手制定城镇建设规划,制定颁布《城镇建设暂行办法》、《城镇交通安全办法》、《城镇卫生管理办法》和《加强市场管理办法》。同时,安排城建经费,扩建北大街,拆迁电影院门口的民房,新建北门菜市场,并配备28名清洁卫生员,逐步解决城镇市场拥挤、街道交通堵塞、环境肮脏等多年没有解决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对《要求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议案,常委会制定《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指导乡镇选区建立62个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
二次会议中,代表提出《要求颁布农村干部、社员建房条例》议案,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门研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岔路等7个公社对农村建房川地情况进行调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调查汇报,作出《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刹住建房乱占滥用耕地的决议》。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又听取县政府《关于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情况的汇报》,组织视察茶院等3个公社建房用地情况,要求县政府组织力量,对1979年以来国家、集体单位和农村社员个人建房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农村宅基地限额标准,建立健全村镇建房审批制度,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风。对《加强液化气钢瓶用户安全知识教育》议案,县科委在内刊《宁海科技》上刊登“液化石油气安全使川知识”科普文章,并会同宣传部门编制科普知识图片展览。对《要求政府保障学校农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议案,副县长许光眺组织县农委、县教育局、县法院、黄坛区公所、城郊公社等单位进行调查,作出处理。
三次会议中,代表提出《要求统一规划整修跃龙山景区》议案,县政府组织园林部门制定《跃龙山风景区分年实施的园林建设规划》,并决定1983年由县财政拨款先修葺文峰塔。对《要求改造酒厂污水污染》议案,县长徐涨厚召集县经委、县城建办、城关镇、酒厂等单位的负责人,经过实地察看,决定由酒厂出资1.8万元,从南袁家坳开挖一条120米长的新渠道,使这个存在多年的污染问题得以解决。对《要求普及初中教育》议案,县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集资3.6万元,在城东小学增设3个初中班,初步解决城关镇学生读初中难的问题。对《要求解决群众饮水难》议案,县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下达改水任务和资金补贴,在全县修建1000余口水井和70多座自来水站,使28万人吃上清洁水、自来水。
二、第十届议案建议办理
县十届人大举行3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76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54件。常委会在督促办理议案工作中,主要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按照议案的内容及时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二是根据办理制度,催促有关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抓紧办理:三是要求有关部门对已办理的议案进行复查,提高办理质量。
一次会议中,代表提出《要求拆建县总工会危房,扩大职工活动场所,增加职工教育室》议案,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在年度财政计划中安排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建造职工教育楼。对《要求解决五山林场白沙林区与前童乡有关山界问题》议案,县政府组成工作组,上山踏勘,协商划界,作出妥善处理。本届议案对防治环境污染呼声较高,如一次会议中,代表提出《城关药械厂喷漆污染周围居民,要求尽快解决》和《宁海镀锌厂的搬迁问题》议案,县经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新厂址,即行搬迁。代表在二次、三次会议连续提出《关于防治辛岭酒厂污染水源》议案,县长陈启宏亲自负责处理,召集县计委、县经委、县工业总公司、县城建环保局和城关镇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副县长童时彬召集有关部门对酒厂的排污装置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审定。常委会多次组织视察,并在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防治饮水污染、保障人民健康的决定》。三次会议中,代表提出《关于普及义务教育》议案,常委会组织全县46个县人大代表小组的220多位县人大代表,视察160多所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求尽快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工作搞上去。
三、第十一届议案建议办理
县第十一届人大举行3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23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83件。代表提出的234件议案,得到解决的100件,占总数的42.7%;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2件,占总数的26.5%;当时尚难解决的64件,占总数的27.4%;供有关部门参考研究的8件,占总数的3.4%。
二次、三次会议中,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和县政府提出《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自力更生,进一步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广泛筹集县人民教育基金》3件议案,列入大会议程,作出决议。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的决议》,进行为时两个月的以宣传《土地管理法》为主要内容的国策教育。同时,对《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的违法占地案件进行查处,全县共清查个人违法建房3399户,占地面积436亩;并设立县土地管理局,依法行使管理土地的职能。对“进一步修复水利工程”决议,县政府集中力量进行水利大检查,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行“以奖代护”等政策,发动群众,抢修水毁水利工程。关于“广泛筹集人民教育基金”的决议,县政府建立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共筹集捐款86万元。代表提出《解决县花木公司拖欠群众果苗款》、《要求改进现行公费医疗管理制度问题》等议案,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听取县城建环保局和县卫生局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又组织部分代表,约请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解决花木公司拖欠群众果苗款问题进行协商对话,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对《要求解决青珠乡后门港排涝问题》议案,县水利局约请当地省、市、县人大代表和乡政府负责人,联合察看现场,通过协商,决定把青珠乡后门港排涝问题列入胡陈港排灌工程范围。对《要求继续拨款抢修学校危房》议案,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10万元专项经费,补助危房修理。
四、第十二届议案建议办理
县第十二届人大举行3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46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1件。议案得到解决的133件,占总数的28.8%;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07件,占总数的44.8%;当时尚难解决的77件,占总数的16.7%;供有关部门参考研究的45件,占总数的9.7%。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57.7%,谅解的为24.7%,不满意的为17.6%。
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切实做好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县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议案,列入二次大会议程,作出决议。代表提出的《要求“一府两院”的候选人向全体代表即兴演说》议案,由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作出处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议案,常委会重点抓好《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法院分别作的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准备工作的情况报告,并作出《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对《要求尽快修复胡陈港大坝公路》议案,由县政府牵头,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各负担一半经费,全面修复完毕。对《要求兴办城关镇公共汽车》议案,确定副县长刘方林抓此项工作,县经委主持召集交通、公交、财税、物价等部门,举行兴办公共汽车项目论证会,县政府决定由县第一运输公司承担该项工作,1991年10月城关镇公共汽车开通。对《要求理顺煤气站管理关系,实行归口管理》和《要求尽快解决煤气供应站资金》议案,是二次会议议案的热点之一。县政府会同县经委、县工业总公司等单位,通过调整、充实液化气站领导班子,改进管理工作,多渠道组织气源,落实资金,使“供气难”这个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趋于缓解。对《要求治理化肥厂排放污水问题》议案,通过实地调查后,决定对县化肥厂进行转产处理。对《要求引进100台喷气织机项目》议案,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就落实前期项目经费等有关问题作专门研究。对《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议案,县公安部门对甬临线上的“路边店”实行连续打击。
五、第十三届议案建议办理
县第十三届人大举行5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7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15件。县十三届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和落实,对于本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推进“两个文明”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据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三次、四次会议414件议案办理情况的统计,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80件,占总数的43.5%;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01件,占总数的24.4%;因条件限制,当时尚难解决的82件,占总数的19.8%;供有关部门参考研究的51件,占总数的12.3%。从三次、四次、五次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看,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60%以上,谅解的为25%,不满意的为15%。
代表提出《要求彻底处理“倒会”遏制“标会”》议案,县委、县政府及时作出加强领导,充实“清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力量的决定。对《要求收足教育事业费附加》议案,县财税部门及时制定“税费同步、确定指标、分解指标”的办法,有效保证了县教育费附加收缴工作的完成。对《要求解决沿海地区吃水问题》议案,县长郑瑞法、副县长朱水娣专门召开现场会,从力洋自来水厂引水解决了明港镇用水问题。《要求建造西盈公路》的议案是久提未决的老议案,在市委副书记陈勇的关心下,经市交通委员会立项投资270万元,使西盈公路建设顺利动工。对《抓紧完成中小学破旧校舍改造任务》议案,县政府制定在1995年内完成校舍改造任务的计划。《关于抓紧筹办潘天寿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议案,促进了纪念潘天寿诞生100周年筹备委员会的成立,使纪念活动获得圆满成功。对《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议案,县政府专门对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理,重点检查了33个单位,并制定完善《宁海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对《关于要求高度重视宁海旅游事业》议案,县政府在1994年成立旅游办公室,提出把发展旅游业作为宁海县“九五”时期主要产业的设想,力争通过几年努力,使旅游业初具规模。随着经济改革向纵深发展,工人下岗失业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代表提出《解决失业问题刻不容缓》议案,县政府调整县实施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力量,与35个部门、单位签订再就业目标责任书,并作出相关规定,确保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对《关于力洋水库养鱼造成明港、力洋两镇生活用水污染》议案,常委会召集县水利、环保等部门,认真研究,妥善解决水库养鱼问题,保证两镇群众饮用水的卫生问题。对《要求尽快开发双峰小水电资源》议案,承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列入开发规划。
六、第十四届议案建议办理
县第十四届人大举行5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71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37件。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本着对人民、对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办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715件议案中,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52件,占总数的35.2%;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50件,占总数的34.9%;因条件限制,当时尚难解决的101件,占总数的14.1%;供有关部门参考研究的112件,占总数的15.8%。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的479件,占总数的67.0%;表示谅解的158件,占总数的22.1%;不满意的78件,占总数的10.9%。
一次会议中,代表提出《要求对越溪乡南庄村后门山地裂进行处理》议案,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郑金平,副县长裘伟、陈伟俊等先后到地裂处察看,同时邀请省、市地质专家到实地勘测论证,并拨出补助款,派工作组进驻南庄村,帮助当地政府处理村民搬迁、稳定社会等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要求协调双马公路建设纠纷问题》是一件老议案,此公路曾于1994年列入修建计划,由于澄深村和望海岗村对公路走向存在分歧和人为矛盾,致使该公路变为无期工程。议案再次提出后,副县长柴国平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林特局、县交通局及双峰、深甽乡镇政府进行调解,使停建三年的双马公路建设顺利进行。对《要求做好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和《关于在1998年财政预算中要有下岗职工安置资金》的两个议案,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县就业办公室、县劳动局于5月1日实施政务公示制,建立《违规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并于6月1日向全县下岗人员公开承诺:“只要不挑不拣,保证在三个月有效工作日内再就业。”1997年遭受洪灾,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财政预算中仍安排再就业资金和帮困资金各30万元。对《关于建立“110”紧急救助工作网络》议案,县政府于当年4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县公安、城建、供电等10多个部门组成联动网络,于4月30日正式开始运行。联动网络的开通,为人民群众解决社会和生活难题提供了服务,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次会议中,代表提出《关于税源外流现象应引起重视》议案,要求采取措施,以财税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者。县政府在过去出台的《关于实施实力工程的若干规定》基础上,又出台了鼓励苗子型企业的发展等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还积极扶持跃龙综合市场和县水产城经营户等个私经济的发展。对《要求将明港镇17个村改水工程列入县改水工程计划》议案,县长郑金平和副县长朱水娣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实地考察,当场决定对所需的工程经费在镇、村适当筹集的基础上,县政府给予全力支持,使17个村的改水工程得到较好的解决。对《要求县第一医院分部恢复夜门诊、急诊》议案,县卫生局责成第一医院落实,使夜门诊和急诊得到恢复,方便了就近居民看病就医。对《要求加强对“黄的”的管理,限制拖拉机、货车进入城区》议案,经县公安、城建、环保、公路管理等部门的努力,于5月1日开始在城区全面实施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止(限制)大型货车、拖拉机在城区通行,限制机动车车速的“双禁”工作,城区噪音减少,交通秩序大为好转。
三次会议中,代表提出《要求在宁海建立抗癌组织》议案,县卫生局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使宁海县的癌症康复协会很快成立。对《要求合理规划“空心村”,确保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议案,县政府在当年4月出台《宁海县旧村改造暂行办法》,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推动旧村改造,促进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作用。
四次会议中,代表提出《要求把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一抓到底》议案,县政府把农村环境整治列入“十五”计划,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固本强基”工程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还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制度上予以保证。对《要求成立天河风景区建设开发协调小组》议案,县政府根据天河景区建设的实际需要,成立了以县长裘伟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景区的协调管理。对《要求县政府采取措施解决胡陈港含盐量超标问题》议案,县政府专门成立调查组,并会同市水利部门对返咸情况进行调研,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排咸站工程,降低胡陈港水体咸度。对《要求保护、发展、开发红豆杉》议案,县政府及时出台《关于切实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通知》,禁止采挖和破坏野生名贵树木,并落实红豆杉繁殖方案,计划建设红豆杉基地100亩。
五次会议中,代表提出《切实加强小电镀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快电镀城计划实施》议案,县环保局对全县电镀企业作全面摸底调查,并进行整顿。对电镀城计划的实施,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县经贸局牵头,进行调查论证,电镀城的选址规划计划在年内完成,并列入县长目标责任制。对《要求出台加快人口梯度转移的政策和措施》议案,县政府把人口梯度转移工作列入全县今后扶贫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拟订出台有关加快脱贫地区人口梯度转移的政策,并要求有关乡镇尽快建立易地脱贫领导小组。对《要求解决拆建后教师进修学校的围墙》议案,县建设局与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进行多次协调,签订拆迁协议,解决了久拖两年的遗留问题。
第二节 组织代表活动
组织代表活动,是支持代表直接参与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方面。常委会通过加强与代表联系,组织代表开展评议、持证视察和评比先进等活动,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一、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
第九届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
1981年3月26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对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作出具体规定:组织视察时,吸收所在地的有关县人大代表参加;平时保持与县人大代表经常性的联系;处理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听取代表意见;定期召开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和代表组长会议等。
1983年11月15日,常委会为推动县第二次“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发出“致全体县人大代表的信”。信中阐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1982年第一次“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提出这次活动的目标。同时,对全体县人大代表提出三点要求:要以身作则,遵守法规,用实际行动做计划生育的促进派;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做计划生育的宣传员;要解放思想,破除陈规旧习,敢于同一切有碍于计划生育的观念作斗争。
第十届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
1985年6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深入各区,召开县人大代表组长或人大代表会议,总结经验。一市区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小组长会议,交流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越溪乡代表小组针对农村出现的少批多占、不批抢占、乱占滥用土地建房现象,分村包片宣传《省土地管理办法》,向全乡各村推广上盘村控制建房用地及落实村建规划的经验。官岭乡代表小组在视察该乡牛台公路建设中,帮助解决资金不足等问题。黄坛区代表小组长会议上,辛岭乡代表小组介绍协助乡政府解决全乡50%以上人口饮水问题,并筹集7000元资金,增设两个初中班情况。回浦乡代表小组积极配合乡政府,向全乡推广下金村社会治安的工作经验。城郊乡代表小组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协助乡政府建设范家大桥,组织兴办家庭幼儿园等。1986年1月,深甽镇代表小组针对部分农民法制观念淡薄,私自买卖土地的情况,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工作建议。镇政府根据代表建议,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统一思想,并作出规定:凡是土地私自买卖的一律无效;为首策划买卖土地者,必须向群众作出检讨;土地买卖契约必须在五天内上交镇政府,退还现款;情节严重、教育不改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确实需要建房的农户,镇政府有计划地批给宅基地。通过代表的活动,有力地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第十一届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
1987年9月15日,常委会组织11位市、县人大代表,就“菜篮子”有关问题,与县长进行对话。县长陈启宏、副县长赵淳然,常委会副主任周炳常、孙愫贞,县政协副主席童时彬等出席会议。代表们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针对当前市场物价上升,群众要求政府整顿市场、加强市场管理、制止乱涨价和稳定物价呼声强烈的实际情况,向县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县长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当场拍板或表示采纳,有的打算作进一步研究。周炳常希望代表将政府重视解决“菜篮子”问题的措施和意见向群众宣传。同时,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尽快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1988年6月28日,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向本县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发出《关于认真开展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坚决拥护四中全会各项决定的信》。信中指出,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解决了当前进一步稳定全国局势、巩固党的领导、维护全党与全国人民团结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也解决了沿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继续前进的大问题,这是我们党的发展历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会议。要求三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会公报和各项决定及邓小平同志6月9日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重要讲话,积极向选民宣传,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宁海县的稳定和改革开放作出新贡献。
1990年4月17日,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新当选的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以区(镇)为单位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听取上届代表介绍开展代表活动的经验和基本知识。通过培训,新当选代表明确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地位、作用、权利、义务、活动形式和活动制度,初步掌握了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开展代表工作的基本知识,为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奠定基础。
第十二届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
1991年10月,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就乡人大主席团设专职常务主席后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从王爱、岳井等乡调查情况表明,乡人大主席团设立专职常务主席后,制定工作规章制度,主席团工作有专人管,活动更有序,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更加及时有力。
第十三届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
1994年11月19日,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和代表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分为三组,分片联系19个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分片联系的职责和任务主要是联系代表、了解情况、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和帮助开展代表活动。
1996年9月27 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宣传部联合通知精神,常委会会同县委宣传部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宁波市“雅戈尔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活动。各级人大代表参赛率达90%以上,宁海代表获一等奖3名,三等奖3名。
第十四届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
1999年3月3 日,常委会发出深入开展“发展经济,优化环境,树立形象,阔步迈向新世纪”主题活动“致全体县人大代表的公开信”。要求全体代表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开展“提一件合理化建议,做一件好事”和代表持证视察活动,积极参与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评比活动,为塑造宁海新形象作出贡献。
1999年3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制度规定常委会每位成员要经常联系代表,联系代表人数为10至23人,具体联系的代表名单发文公布。主要任务是加强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指导和帮助乡镇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2000年4月,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以《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为内容的法律知识测试,共发出试卷247份,收回238份,代表参与率达96%,平均得分95分。2000年7月,组织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以《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浙江省关于〈代表法〉实施办法》为内容的“天明杯”法律知识竞赛。
2000年初,常委会组织代表参加市人大组织的“我身边的人大代表”的“国土杯”有奖征文活动,上送19篇参赛文章,获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纪念奖3篇,县人大常委会获组织奖。编印了《代表风采》一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民题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题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序。
2002年7月,常委会组织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活动月”活动。常委会召开由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和市人大代表宁海组正、副组长参加的动员大会,对代表活动月作具体动员和部署。同时向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发出269份“致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的公开信”,号召广大代表积极参加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常委会驻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对全县土地复垦和开发整理工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村旧村改造工作进行集体视察;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和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对宁海的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并由常委会办公室转发视察意见;25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两个市人大代表小组采用不同形式,集中视察宁海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和县公安局看守所内部管理情况等;市、县、乡镇人大代表个人持证视察分别为15人次、260人次和800人次;市人大代表为群众服务或做好事25人次,县、乡镇人大代表为选民服务或做好事290人次和1000余人次;代表向公益、慈善事业或贫困群众捐款300多万元;为选民、当地政府和全县经济发展献计献策90多条,代表参与率在96%以上。
二、评议活动
《浙江省关于〈地方组织法〉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参加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1981年10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组织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评议“一府两院”工作。1987年2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安排意见》,之后,连续六年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综合评议“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活动。从第十三届起,评议形式由综合评议改为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分期分批进行司法工作评议和行政执法工作评议。常委会根据不同对象确定评议的范围和内容。评议一般采取代表评议和被评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思想发动、组织调查、会议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从1996年开始,常委会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评议省、市有关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届评议活动
评议“一府两院”工作 1981年10月22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组织县人大代表小组评议“一府两院”1981年的工作。全县62个代表小组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听取意见,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评议,其中32个代表小组向常委会办公室作了书面汇报。代表小组评议中,都充分肯定了“一府两院”一年来在发展经济、繁荣市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加快城镇建设、改善社会治安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加强科技工作,合理供应分配紧销商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届评议活动
评议“一府两院”工作 1987年2月16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安排意见》。县人大代表小组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3月28日,常委会召开评议活动情况汇报会。代表们认为,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一府两院”和常委会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宁海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针对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要重农稳粮、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要关心群众生活,切实解决“乘车难”、“用电难”的问题;要改进政府工作,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对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出,要坚持依法办案,重视农村基层经济案件的办理。对常委会提出,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持干部的相对稳定,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等建议。
第十一届评议活动
评议“一府两院”工作 1988年1月、12月和1989年12月,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分别对1987年至1989年“一府两院”和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评议中,代表们认为,“一府两院”和常委会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宁海县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1988年,宁海县遭受“7·30”洪水袭击,“一府两院”和常委会带领全县人民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生活,代表们对此表示满意。同时,针对这几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1987年的工作,代表提出要加强对农业的领导,增加农业投入,树立为农服务思想;交通部门要合理设置客运站,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交通安全;要从政策、物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贫困乡脱贫致富;要求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改进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对1988年的工作,代表提出要加强农业、林业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山区交通;加强财政金融管理,控制行政经费开支;加强国家机关作风建设,司法机关要从严治警,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效率;要求常委会进一步支持人大代表工作,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对1989年的工作,代表提出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建议。
第十二届评议活动
评议“一府两院”和常委会工作 1991年1月15日,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暨评议“一府两院”和常委会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换届以来代表工作情况,交流了代表开展活动的经验和体会。同时,评议了“一府两院”和常委会换届以来的工作,提出50条意见和建议。县委书记陈启宏、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在会上讲话。
评议“一府两院”和常委会工作 1991年12月,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和常委会1991年的工作开展评议。评议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的情况和严格依法办事、勤政廉政的情况。1992年1月,常委会召开评议会议。各区和城关镇代表大组作了综合评议发言。代表们就稳定农村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交通道路建设,提高工业企业效益,加强乡镇财务管理,改进领导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70多条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届评议活动
评议县公检法机关工作 1993年8月27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公检法机关工作的决议》。评议工作从7月开始至11月结束,历时四个月,分思想发动、调查自查、会议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思想发动阶段,全县召开各类型动员会议共120余次,参加会议人员达4300人次。调查自查阶段,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机关、乡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情况。全县共组织评议调查小组86个,召开座谈会160余次,走访村、单位670余个,参加调查的各级人大代表1600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90余条。公、检、法机关自查自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发信征求意见等办法,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向人大代表发征求意见信840件,召开座谈会120余次,自查各类案件3500余件,清理取保候审对象204人,3次清理超范围收审、超期羁押对象共120人。评议阶段,常委会召开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政法委、县纪委及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等160多人参加的评议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及市政法委,市公、检、法等机关的主要领导应邀到会指导。会上提出表扬意见85条,批评意见180条,建议29条,具体涉及64个案子。整改落实阶段,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议中代表提出的案子,绝大部分得到了查处。如82岁的王长寿申诉赖××楼梯出入纠纷一案,王两年中跑法庭数十次,由于原承办人员没有认真办理,使案子久拖未决。评议期间,县法院接受代表的意见,及时作了办理。逃犯王××,西店镇代表呼声强烈,要求追捕归案。评议期间,县公安局组织专案组追捕,将逃犯捉拿归案。司法评议,增强了代表意识,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作用;进一步畅通了民主渠道,密切了公、检、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了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途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
评议县城建环保局、县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 1994年9月16日,经县委同意,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城建环保局,县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评议工作从9月开始至11月结束。评议内容以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和廉政情况为重点,采取评议与自查相结合的方法。乡镇和被评议单位召开各类动员会132次,参加人员达4580人次。直接参加评议活动的县人大代表285人,乡镇人大代表1896人。召开各种座谈会195个,走访选民近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36条。评议会上提出表扬意见75条,批评意见162条,建议47条。评议会后,常委会整理反馈意见40条,其中县城建环保局26条,县土地管理局14条。两个局根据反馈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责任到人,限期落实。县城建环保局制定8个方面37条整改措施,重申廉政建设7条规定,健全7项工作制度。县土地管理局提出34条整改措施。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评议县卫生局行政执法工作 1995年5月22日,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卫生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评议工作从5月开始至7月结束。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26次,调查66个单位,走访干部群众6700余人次,有1380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参加评议活动。代表们对卫生部门在执行《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会后,常委会把代表评议的20条意见向县卫生局作了反馈。县卫生局根据反馈意见,就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行风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常委会对县卫生局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
评议县工商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 1996年6月21日,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工商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评议工作从9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历时三个多月。10月,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代表提出评议意见共15条,其中,需及时处理的10条,需要逐步落实和不断改进的5条。常委会发出评议整改意见通知,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立即研究,认真整改。12月,县工商管理局向常委会汇报执法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评议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行政执法工作 1996年9月,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在宁海的29名市人大代表参加评议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行政执法评议活动。评议活动中,代表们学习《宪法》、《教育法》、《劳动法》、《预算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审阅“两局一委”的行政执法评议自查情况报告。同时,采取走访、个别交谈、座谈的方式,听取县教委、县财政局、县劳动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形成评议材料,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评议会。
评议省农业厅、省劳动厅行政执法工作 1996年7月,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在宁海的5名省人大代表参加评议省农业厅、省劳动厅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代表们通过调查,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评议省广电厅行政执法工作 1997年6月,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在宁海的5名省人大代表参加评议省广电厅行政执法工作。代表们通过调查走访,召开评议工作座谈会,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评议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工作 1997年10月,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在宁海的29名市人大代表参加评议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工作。召开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组织代表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调查市三个局的依法行政和廉政情况,形成书面评议意见,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届评议活动
评议公检法机关执法工作 1998年8月24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评议工作从8月开始至11月结束。这次评议工作,借鉴1993年司法评议的做法和经验,先后召开各类动员会和学习会达120余次,发表电视讲话19次,开展广播宣传53次,张贴标语700余幅,刊出黑板报160期(次)。同时,全县组织评议调查小组96个,召开座谈会100余次,向县、乡镇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和《评议意见表》1058份,收集各类意见1389条。评议过程中,司法部门做到边整边改,县人民法院开展了集中执法大会战,执结案件529件,部分执行61件,执行标的2560万元;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和完善与代表联系制度;县公安局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其间,还对公、检、法机关69名中层正职负责人进行法律测试。评议会对县人民法院提出三方面整改意见,51个需要抓紧办理或纠正的具体案件;对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两方面整改意见;对县公安局提出五方面整改意见,21个需要抓紧办理或纠正的具体案件。
评议县教委行政执法工作 1999年8月26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教委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评议内容以县教委1998年以来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为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可追溯到1998年以前。评议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县人大代表组成5个调查组,召开150多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开展调查活动50多次,走访、征询各界群众2000余人次。同时,常委会还对县教委中层以上干部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进行法律测试。评议会后,常委会提出8条整改意见。
评议县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 2000年8月30日,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评议工作从9月初开始至11月结束。全县组织评议调查组25个,召开80多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走访、征询群众意见320人次。还在宁海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开通值班电话,征求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评议后,常委会向县土地管理局发出评议整改意见通知书,共五个方面11条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评议市人大代表述职 2001年7月1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宁海县选举产生和在宁海工作的市人大代表中的5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市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评议,在全省尚属首次。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宁波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会议。会议分别听取陈勇、郑瑞法、胡再恩、夏明炜、马晓晖等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和储功彭等11名县人大代表的评议发言。会议认为,陈勇等5位市人大代表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密切联系选区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反映社情民意,经常为宁波市和宁海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会议要求5位市人大代表能更广泛地深入选区,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加强代表个人持证视察,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
三、持证视察活动
根据《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可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1987年8月,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宁海县人民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决定》。嗣后,各届人大常委会又作了多次修改,使人大代表的持证视察活动得以深入开展。
由于历史资料缺乏,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活动没有记述。本处着重记述第十一届、十四届中较为重要的代表持证视察活动。
第十一届持证视察活动
1987年11月,常委会组织全县各代表小组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就地视察,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1988年1月,县人大代表城关镇工业系统小组,就深化企业改革问题到城关镇和桥头胡区的有关企业进行视察;桑洲镇部分县人大代表根据群众反映的公路质量低劣问题进行视察,并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1989年,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就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农田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的修复、文化市场管理、普及义务教育等工作情况,以及强蛟港码头、黄坛水库、跃龙大桥等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了26次调查视察,参加视察的县人大代表达400多人次。
第十四届持证视察活动
1999年3月22日,根据常委会意见,常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大代表就地开展持证视察。从3月开始至年底,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65次,个人持证视察130人次,提出建议意见78条,乡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63次,个人持证视察76人次,提出建议意见71条,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个人持证视察8次,参加视察的市人大代表12人,提出建议意见9条。
2000年11月,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开展个人持证视察活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据统计,2000年,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29次,个人持证视察121次,乡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93次,个人持证视察119次,共提出合理化建议313条。
200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开展“个人持证视察周”活动。常委会召开由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和市、县人大代表小组正、副组长参加的动员大会,制定16项视察活动内容参考提纲。动员大会后,县人大各代表小组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中心组召开全体代表会议,传达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列出视察提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个人持证视察活动。有的结合县委提出的“工业服务月”活动,对招商引资、企业融资、企业技改、工业园区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查和视察。据统计,在视察周期间,县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达280人次,参与率达95%;在宁海的22名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达24人次。视察后,代表共提出各类建议、批评、意见350余条,其中提出书面视察意见110条。常委会对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意见进行整理分类,转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其中对关系到宁海县经济、社会发展的18条重要视察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转有关部门办理。
四、评比先进活动
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总结评比活动。通过评比和表彰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代表活动先进小组,提高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积极性,促进代表活动正常开展。从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起,增加“好议案、好建议”评比内容。
第十二届评比先进活动
1992年10月31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开展县十二届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总结评比活动。经代表小组推荐,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评出代表活动积极分子47名。
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城关镇 王蒙 施其俊 郭正红 邬美莉 杨清美 杨清山
童国富 施宗璜 王侠宪 邬兴龙 祝文卿
黄坛区 陈志海 张大恩 丁宝山 杨吕品
长街区 王道泰 张心秀 徐正太 主其达 张普明
力洋区 秦文斌 鲍英元 叶国安 施继银 胡彩华 胡庆杰
胡志江
一市区 陈亲良 褚孟春 王宗联 田正员
岔路区 葛正本 薛国苗 葛法金 杨吟观 王根木
桥头胡区 刘法苗 章志梅 刘时春 袁永良 尤德贤 金荣通
深甽区 刘昌云 高福启 邬来科 张官明 李中文
第十三届评比先进活动
1996年12月29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开展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的总结评比活动。经代表小组推荐,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评出代表活动先进小组5个,代表活动积极分子42名。
代表活动先进小组
城关镇第一代表小组 前童镇代表小组
西店镇代表小组 明港镇代表小组
力洋镇代表小组
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县级机关 吕智月 夏才法 胡彬 杨清山 李光天 赵雷平
城关镇胡学德 陈志海 戴秀庭 邬兴龙 徐小亮
长街镇 徐帮甫 王相恩 张少华
明港镇 赵时科林仙芽
力洋镇 金兴图 吴君陶
茶院乡 胡庆杰
越溪乡 田正元
岔路镇 娄亚文 葛法金
一市镇 刘正苟 陈红素
桑洲镇 葛政本
前童镇 童全灿 夏方升
黄坛镇 杨道平 杨水妹
双峰乡 胡补兴
桥头胡镇 胡九峰 刘时春
强蛟镇 尤德贤
大佳何乡 何云利
梅林镇 章志梅 赵国行
西店镇 邬永林 邬善林 舒宏元
深甽镇 董爱琴 邬长夫
第十四届评比先进活动
2000年2月15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开展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代表的总结评比活动。经代表小组推荐,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评出代表活动先进小组6个,代表活动积极分子43名。
代表活动先进小组
城关镇第一代表小组 西店镇代表小组
前童镇代表小组 力洋镇代表小组
深甽镇代表小组 明港镇代表小组
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县级机关 金国俊 娄亚文 应必全 赵洁娟 郑英明 林四铭
林亚辉
城关镇 胡学德 张洁辉 周瑞光 张勤昌 陈志清
长街镇 徐邦国 卢继满
明港镇 赵时科 胡家兵
胡陈乡 赖在锡
力洋镇 施善科 叶显多
茶院乡 胡余朗
一市镇 王贤茂 刘家康
越溪乡 葛国标
前童镇 王行通 王恕豪
岔路镇 孙愫贞 梅法林
桑洲镇 王兆全 任传庭
黄坛镇孔 跃进 娄渭宝
双峰乡 胡补兴
梅林镇 尤孝照 赵国行
桥头胡镇 胡九峰
大佳何镇 尤娟红
强蛟镇 王式跃
西店镇 俞如菊 邬善林 胡建祥
深甽镇 张贤常 竺兆英 俞志秋
2001年9月27日,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开展“好议案、好建议”评比活动。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对在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进行筛选、评比,共评出好议案6件、好建议2件。
2002年9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开展“好议案、好建议”评比活动。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对在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所提的建议进行筛选、评比,共评出好议案7件,好建议1件。
第二章 视察调查
视察和调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两项基本工作,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实施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视察和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视察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采取全面视察、专题视察、应邀视察、持证视察等形式进行。调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办匚作人员、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研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通过视察调查,用文件、简报等形式将要解决的问题告知“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如有突出问题或违法事件,则发出“监督通知书”,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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