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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第十三届审议工作报告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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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9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第十三届审议工作报告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12
页码:
412-4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第十三届审议工作报告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委员会
审议报告
内容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74个,其中财政经济方面26个,城建和环保方面6个,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8个,政法方面17个,人大和代表工作方面17个。
一、财政经济方面
1993年6月17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主任何心展《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措施的情况汇报》,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当前农业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政策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等方面的工作有一定的成效。同时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好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和农业问题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保护耕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93年10月26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工商物价局局长程象麟《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情况的汇报》,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应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是社会的一大公害,打假治劣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必须切实抓好。宁海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打击力度不够强,制售伪劣商品情况仍很严重。会议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宣传,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上实行综合治理,使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994年1月28日,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县工商物价局副局长冯萍《关于市场物价形势和物价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繁荣市场、稳定物价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前应继续把关心和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物价管理的宏观调控能力,特别要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保持市场的充足供应和价格的相对稳定。
1994年5月16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主任王以位《关于宁海县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及1994年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作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肯定宁海县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政策,发展“一优两高”农业,搞好春耕生产等方面势头是好的。建议各级政府切实保护好耕地,保证粮、棉种植面积的基本稳定;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千户万吨粮”工程的实施;健全乡镇、村两级农业发展基金制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尽快制定扶持龙头企业政策,促进“一优两高”农业的发展;坚决制止弃耕抛荒,严肃贯彻县人民政府已出台的奖罚措施,兑现春耕生产中2500公斤以上售粮大户的无息贷款政策。
1994年7月19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经委主任兼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郑国金《关于全县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各级人民政府在统一思想、深化改革、开展试点、加快步伐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一定的成效。建议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实行分类指导,对已“摘帽”、有偿转让或拍卖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搞好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有条件的要积极引导其走股份合作制的路子;对有一定规模、效益较好的未转制企业,要通过折股等形式改组为集体参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对村办企业转制,要力戒“一刀切”的有偿转让,尽可能采用动产拍卖、不动产租赁的形式;对效益好、厂长素质高的集体企业,也可以进一步完善承包机制。同时,要严把资产评估关,按时收回转让金,加强转让金的使用管理,及时依法做好工商变更登记等转制企业的后续工作。
1994年9月15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金俊杰《关于199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关于1994年1月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同时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深入贯彻农业“两法”,加大农业投入,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切实抓好工业生产和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强化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偷漏税违法犯罪行为;抓好“菜篮子”工程,抑制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全面完成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
1995年3月28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主任王以位《关于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和早稻播种面积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改革,有效地推进了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备耕春耕生产好于往年。同时指出,完成12万亩早稻种植面积任务仍十分艰巨。要集中精力继续把早稻计划面积落实作为粮食生产的突破口来抓;抓好“扩双、压单、灭荒”工作,不能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以挤粮食生产为代价;落实措施,增加农业投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识,确保早稻种植任务的完成。
1995年9月26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陈炳水《关于199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经委、县计委、县农委负责人分别对工农业生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10项实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农业生产逐渐升温,工业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金融形势趋好,外向经济取得新的进展,10项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进展顺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同时,针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企业转制、10项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坚持依法治农,加强农业投入,完善农业发展资金筹措渠道;完善基本农业保护区,阻止弃耕抛荒,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做好“二田(口粮田、承包田)制”后的农业大户服务工作;抓好乡镇企业转制后的后续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努力培植一批上水平、上规模、高科技的集团型企业;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10项实事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取信于民。会议还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关于1995年1月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八个月来,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国税和地税分设后,要理顺关系,进一步明确各自征管的范围和任务;强化税收征管,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及预算外基金管理,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1996年2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关于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委员们对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视财税改革,实现体制平稳过渡,保证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予以肯定。同时,对1996年财政收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涵养财源,严格依法治税,坚持依法理财,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996年4月25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审计局局长陈建国《关于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县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和《预算法》的要求,首次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简称“同级审”),工作进行比较顺利,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会议要求对审计出的在预算执行、税收征管、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使用等方面存在的13个问题,进一步纠正。会议还听取、审议县老区山区办公室主任潘家让《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八五”以来,宁海县加快了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步伐,使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改善,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有了明显的进步,贫困面日趋缩小,大佳何、深甽、前童3个乡镇率先脱贫,贫困面由“七五”期间的37.4%,减少到20.71%。同时指出,全县尚有5个乡镇1个片未脱贫,要有强烈的攻坚意识,增强脱贫信心,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扶志。
1996年8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关于1996年上半年财政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财税部门在加强税收征管、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完成年度预算的48.6%。但是,财政经济形势还不能乐观,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全年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会议还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田平岳《关于199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农业形势较为稳定,粮食生产出现升温,外向型经济和第三产业持继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得到改善。但是,宁海县的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比较严峻,突出表现在经济效益大幅度下滑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抑制,工业亏损严重,三项资金居高不下,经济运行质量低下。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的领导;了解市场、研究市场,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坚持依法对离任厂长、经理的审计;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效益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来抓。同时,坚持多轮驱动,全面推进并规范、完善乡镇集体企业的转制工作。
1996年12月24日,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程象麟《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行政执法评议意见的整改措施有力,对急需解决的10个问题都逐个落实,表示满意。会议要求工商部门再接再厉,继续抓好整改,做到抓整改促提高;继续加大打假力度,开展好“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健康”活动;提高队伍素质,个别工商管理人员尤其是协管员素质不高,要加强教育。同时建议,要协助有关部门办好跃龙市场,在城关镇合理设置几个菜市场,方便群众。
1997年1月29日,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关于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1996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1997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1997年4月25日,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审计局局长陈建国《关于1996年本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认为,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会议还听取、审议县林特局局长傅宏征《关于开发山区经济实施百里经济林和“111”绿色工程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宁海县林业生产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提前一年消灭宜林荒山,以百里经济林带建设和山区“111”绿色工程建设为龙头的“一优两高”林业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加快了山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提出,林业生产开发任务还很重,绿色工程实施进展不平衡,已出台的一些扶持林业的政策还不到位,林业综合开发水平不够高等问题。为此,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共识,把发展林业生产作为发展山区经济的头等大事来抓;努力探索林业增长方式,提高林业综合开发水平。同时,加强林特产品流通和加工,办好林特产品龙头企业,走“种、加”结合、“贸工农”一体化路子;搞好服务工作,加强林业的扶持,增加林业投入,健全林业科技队伍,整顿乡镇林特工作站,促进林业生产的全面发展。
1997年6月26日,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水产局局长郑有荣《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实施“2115”蓝色工程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宁海县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大,有得天独厚的海水养殖自然条件,县人民政府把“2115”工程列入营造实力工程计划是符合宁海县实际,切实可行的。通过两年的实施,“2115”蓝色工程进展顺利,开局良好,海水养殖初步形成了基地化、规模化。但是,还应看到渔业生产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树立海洋农牧化新观念,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规模经营,开拓市场,组织科技攻关,促进渔业生产快速发展。
1997年9月4日,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关于宁海县199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指出,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至6月底县财政收入达127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0.3%。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下半年的任务仍很艰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压缩旧欠,防止新欠,应收尽收;强化预算约束,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用好预算内外资金,压缩各项行政经费,保证必要资金用于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还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田平岳《关于199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反映,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社会各项事业继续稳步发展。但是,由于受11号台风影响,标准海塘岸严重毁坏,农业生产损失严重,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不理想。会议要求,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切实安排好灾区人民生活,进行生产自救,抓紧修复水毁工程。对标准海塘岸的修建要作出科学规划,制订出分步修复方案,多方筹集资金,全力以赴,力争三年修好五十年至二十年一遇的新海塘岸。
1998年1月24日,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助理甘霞萍《关于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1997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克服财政困难,强化税收征管,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1998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保证了重点所需的开支,财政安排符合宁海县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实际。针对预算安排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财政部门促进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强化税收征管,组织收入,继续执行适度从紧原则,提倡艰苦奋斗,坚持“突出重点、压缩一般”,力争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会议同意将报告提交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二、城建和环保方面
1993年12月16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交通局局长童章炳《关于交通基础建设和交通行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宁海县的交通建设快速发展,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搞好规划,多方筹集资金,强化路政管理,深化企业改革,发挥交通设施在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1994年11月25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城建环保局局长童遵义、县土地管理局局长葛家林分别作的《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情况报告》。宁海县第一次对县城建环保局、土地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进展顺利,效果显著,有效地推进了依法行政。会议要求要善始善终抓紧抓好整改和措施落实工作。
1995年5月22日,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县城建环保局、县土地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两个局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态度端正,整改认真,措施有力,但离真正落实还有距离,要求继续认真抓到底。
1997年6月26日,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环保局局长童遵义《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自1994年8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和群众的环保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一批污染严重企业加强了治理工作,解决了一些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指出,宁海县不少地区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区域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改变。会议要求,加强领导,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法制意识;把已划定和将要划定的生活饮用水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污染严重,不具备治理条件或治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关闭或转产,对电镀、小造纸企业的治理要敢于动真格;审批项目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快治理步伐。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1993年6月17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生委主任薛维江《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宁海县的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了质量,挤压了水分,但是工作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会议建议,重视基层队伍建设,理顺工作机构,加强对外来和外出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3年10月26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科委主任葛福明《关于“科教兴县”近期实施计划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科教兴县”是发展宁海县经济的一大战略,是推进科技进步的一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建立网络,制定实施规划,抓好落实,为宁海县经济跃上新台阶而作出努力。
1994年5月16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科委主任葛福明《关于“科教兴县”近期计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围绕“科教兴县”发展战略,在“创建一项工程,抓好两大开发,促进三个发展,健全四个体系”活动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职责;明确分管科技的乡镇长,制定“科教兴乡镇”的实施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干部和全县人民的科技意识。
1994年9月15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教委《关于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验收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迎接1995年省人民政府对宁海县进行“两基”验收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同时指出,不少指标离验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建议有关部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缺什么补什么,重点抓好危房及破旧校舍改造、师资配备、征足教育费附加等工作,确保“两基”验收顺利通过。
1995年7月25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卫生局局长杨先明《关于县卫生局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整改措施的汇报》,听取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县卫生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意见》。
1995年9月26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卫生局局长杨先明《关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卫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农村卫生初级保健标准,作出部署,迎接1996年的检查验收。
1996年6月21日,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卫生局局长杨先明《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县卫生局自1995年5月下旬进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以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30条主要意见进行整改,效果比较明显。会议要求卫生部门,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努力实现向社会提出的六方面承诺制度。会上,副县长朱水娣对卫生行政执法评议整改工作讲了话,表示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卫生行政执法的新路子,提高执法水平,欢迎人大代表一如既往地对卫生部门多提宝贵意见。
1996年12月24日,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应大松《关于全县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县有线广播电视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县广播、电视的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活跃城乡人民精神文明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指出,宁海县广播、电视事业存在着重电视轻广播、重发展轻管理、重城镇轻农村的情况,致使各乡镇发展不平衡,如西店、深甽、岔路等镇有线广播基本是“线断网破”,151个行政村喇叭不响,有线电视前端多、管理混乱等。对此,会议提出3条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政法方面
1993年6月17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司法局局长郑诗荣《关于“二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健全普法网络,注重普法教育面,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993年12月16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县公安局局长薛再成分别作的《关于司法评议中提出的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司法评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司法评议工作,领导重视,各方努力,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评议工作中,公、检、法机关领导重视,干警态度端正,自查自纠认真,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满意。同时,要求公、检、法机关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留尾巴,取信于民;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会议还听取、审议县监察局局长徐俊国《关于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关于查处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仍很严重,人民群众很有意见,要排除阻力和干扰,切实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1994年5月16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局长薛再成《关于“三打一禁”斗争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公安机关在“严打”斗争中,已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指出,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三打一禁”斗争不能丝毫放松,必须常抓不懈,坚持“严打”方针,增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侦破一批大案,缉拿一批逃犯;抓紧建立一支综合管理、精干高效的巡警队伍,重点治理好城关镇的社会治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防治工作,确保内部单位的安全。
1994年9月15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县监察局局长徐俊国分别作的《关于今年反腐斗争和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检察、监察部门在开展反腐倡廉、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中,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难度仍很大,要求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把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1995年3月28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学习、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对实施《国家赔偿法》重要意义的认识,熟悉业务,努力做好赔偿案件受理准备工作。
1995年7月25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在肯定贯彻《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工作的同时,提出要加强对基层法庭的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有效地解决“告状难”和“执法难”的问题。
1996年8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改进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也存在着“执行难”、未执行的案件多的问题,要求不断探索新路子,努力把执行工作搞得更好。
1996年10月24日,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关于反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1995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反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斗争有了新的进展,尤其是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的差距。会议要求,继续把查办涉及“三机关一部门”的犯罪案件作为重点,争取新的突破。
1997年6月26日,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局长李跃明《关于“双禁”(禁赌、禁吸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开展“双禁”执法行动以来,查处了一大批毒、赌案件,基本刹住了赌风的蔓延,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但是,“双禁”执法工作中对重点对象的打击还不够有力,不少赌头、赌棍未抓获处理。建议政府及政法部门巩固成果,继续抓好。
1997年9月4日,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司法局局长潘绍贞《关于“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三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回顾“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实施以来,建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的领导为副组长,29个部、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三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全县838个行政村和27家企事单位制定了村规民约。开展不同类型的宣传活动,多次组织学法、法律测试活动,全县9670名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和1300余名副局级以上干部参加测验,分别占应测人数的97.8%和96.3%。通过“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推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
五、人大和代表工作方面
常委会第三次、十次、十七次、二十七次、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及答复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第七次、十四次、二十二次、三十二次、四十二次会议分别听取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俞官珍、叶新水、邬长夫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和县十四届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1996年2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俞官珍《关于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这一次乡镇换届选举是《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第一次乡镇单独换届选举。这次乡镇换届选举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先在西店镇搞试点,然后全面开展。经选举选出乡镇人大代表共1144名,占应选代表1159名的98.7%,其中非党代表占42.6%,妇女代表占21.7%,选民参选率达94.35%。代表选举结束后,先后召开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正、副乡镇长91名,人大主席、副主席31名,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1998年1月12日,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葛立奎《关于选举宁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汇报》。这次选举选出县十四届人大代表253名。会议认为,这次代表选举,都能按法定程序操作,选出代表结构比较合理,代表整体素质较好。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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