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九届审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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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9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第九届审议工作报告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6
页码: 383-3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九届审议工作报告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委员会 审议报告

内容

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8个,其中财政经济方面13个,城建和环保方面4个,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两个,政法方面5个,人大和代表工作方面两个,政权建设方面两个。
  一、财政经济方面
  1981年3月23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兼县计委主任张世根《关于宁海县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和主要任务的报告》。会议肯定了全县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要清醒地看到经济工作中潜伏的危险,坚决拥护党中央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的重大方针政策,压缩基本建设,紧缩开支,使收支达到平衡。建议对计划安排的37个项目,已开工的12个项目要做好扫尾工作,其余项目暂不上马。
  1981年8月15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宁海县近年来乱占滥用土地严重情况的报告》和《贯彻执行〈浙江省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农村社队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意见》、商业部门《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解决人民生活迫切要求解决的“四难”问题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省土地管理办法的《意见》虽已拟订初稿,但对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问题,行动缓慢、措施不力,浪费土地的情况在有些地方还在蔓延。为此,建议尽快制定实施省土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严重情况。会议指出,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群众生活中迫切要求解决的买肉难、买水作难、理发难、吃早点难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已得到了部分解决。但是,市场上仍存在坐地倒手贩卖、哄抬物价等问题。会议建议,从速整顿市场,取缔非法商贩,加强物价管理,制止坐地倒手贩卖;加强现有蔬菜基地的建设,增强蔬菜供应,加速建好菜市场,解决城关镇大街拥挤的状况。
  1982年7月17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经委副主任沈良性《关于1982年上半年全县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成群《关于上半年的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报告》、县棉纺厂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蒋松龄《关于县棉纺厂扩建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上半年全县工业生产情况是不理想的,生产水平、经济效益都比较低,发展也很不平衡,工业生产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都比去年同期下降,必须清醒地看到问题的严重性。会议建议,要加强领导,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协调好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各工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关心科技人员、基层干部和广大职工的生活,充分调动积极性,切实改变宁海工业生产的后进状况。会议认为,上半年财政收入已完成年度计划的50.9%,完成计划进度的情况是好的。但是,从工业、商业、供销、工商等部门税收情况来看,还存在收入减少、支出增加问题。会议建议财政部门,主动配合工贸等有关部门,研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税收的法制宣传,及时收缴税款,坚决与偷税、漏税违法行为作斗争,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完成财政计划。会议对县棉纺厂扩建工程的土建工程进度较快、质量较高表示满意。会议还听取副县长柴国平《关于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根据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决议》,抓紧组织力量,对1979年以来国家、集体单位和农村社员个人建房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对违法违章建房的单位和个人按情节分别作出处理,并尽快制定农村宅基地限额标准,搞好农村建房规划,切实抓好农村建房和用地管理工作。
  1982年11月17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柴国平《关于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报告》、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主任葛友墨《关于多种经营经济开发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两年多来,宁海县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既符政策,又合民意”,发展迅速,效果明显,使农村出现“农业增长,社员增收”的大好形势。会议要求,必须长期坚持农业生产责任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经营能力的提高,按照有利于生产和自愿互利的原则,促进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会议认为,发展多种经营,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繁荣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也是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宁海县认真贯彻执行“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使多种经营和社会家庭副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批专业户、重点户。同时建议各级政府,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有规划、有措施地积极支持多种经营的发展;进一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解决群众思想顾虑,促进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
  1983年5月9日,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赵淳然《关于长街、黄坛供销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供销社体制改革是整个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是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这次试点工作,初步收到了改革效果。会议建议,对已搞好试点的要加强检查督促,并更好地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农商联营,积极主动地为农业服务。要逐步改革现有的劳动人事制度,全面建立和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要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1983年6月27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洪山《关于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县物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周文邦《关于物价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分四个小组对城关镇市场和物价管理情况进行视察。部分政协常委应邀参加视察。根据视察情况,会议认为,近年来,宁海县市场繁荣,贸易发展较快,城乡交流活跃,物价基本稳定,购销两旺。但是,还存在着市场散乱、转手倒卖、无证经营、短斤缺两、抬高价格、变相涨价、扩大议价范围等情况。会议要求,全面检查清理有关市场和物价政策、法令执行情况,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商贩,制止地头交易和柜台套购等活动,刹住乱涨价的歪风,维护市场和物价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1984年1月27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成群《关于1983年地方财政超收部分安排与项目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1983年县教育经费计划增加24万元,实际分配只有17万元。根据实际情况,要适当增加教育经费。
  二、城建和环保方面
  1981年6月10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设以及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视察意见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针对常委会视察意见作了认真研究,为尽快改变城关镇长期存在的“挤、脏、乱、臭”的状况,制止城镇建设中个别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土地的现象,采取了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建议,要根据《浙江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农村社队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抓紧拟订城关镇建设管理办法等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城镇环境卫生与饮食卫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卫生管理办法,建立环保机构,定期组织检查。
  1981年8月15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报告》。会议认为,前一阶段,县人民政府在城镇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北大街建设道路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电影院门前民房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群众意见很大。为此建议,尽早制定贯彻实施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加强机关干部住房管理,制定住房管理办法;尽快拆除电影院门前民房。
  1981年10月22日,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张世根、县工商局副局长陈洪山《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四条建议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镇建设、市场、卫生、交通四个管理办法和完成北大街道路建设计划,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会议要求,认真实施城镇管理的四个办法和省土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北大街道路建设和电影院门前民房拆除工作。
  1983年9月27日,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张世根《关于要求审议城关镇总体规划的报告》。会议认为,该总体规划基本上符合城关镇旧城拓建的指导思想,经过努力能够实现,同意该规划作必要修改后报上级审批。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
  1982年9月13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教育局局长葛为乾《关于宁海县近几年教育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宁海县教育质量逐年提高,教风、学风大有好转,文明风气逐步树立。同时要求,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知识分子在“四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关心教师的生活水平和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的提高,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人事部门在调用干部时,尽量注意保证教育战线的骨干力量,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应首先保证教学第一线的需要;依靠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办好各级各类学校。
  1983年12月17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文化局副局长沈煜生《关于加强文化工作,清除精神污染的报告》。会议认为,文化部门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贯彻“双百”方针,坚持“两为”方向,为繁荣文化事业,活跃城乡文娱生活,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同时指出,文艺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精神污染问题,要充分认识其严重性、危害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会议还就多种途径继承和发展平调剧种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政法方面
  1981年3月23日,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锡庆《关于我县当前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当前全县政治局面是稳定的。但是,妨碍集体生产和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党的经济调整和安定团结方针等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会议建议,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大力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教育,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做好事”和以“五讲”、“四美”为中心的文明礼貌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决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严格取缔敌视社会主义分子的违法活动,搞好社会治安。
  1981年8月15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半年来,“两院”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宁海县社会治安还没有根本好转,问题还相当严重。会议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行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其他破坏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安定、生产工作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违法乱纪行为,认真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维护安定团结,保障经济调整方针的顺利贯彻。
  1982年9月13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关于宁海县1月至8月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政法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打击、震慑了经济犯罪分子。同时指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求政法部门继续学习中央有关指示,加强自身建设,狠抓大案要案,提高结案率,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1983年12月17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锡庆《关于再接再厉,把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引向深入的报告》。会议认为,这次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工作较之上次有保密好、速度快、教育广、震动大、影响深等明显特点,成果显著。会议要求,抓紧追捕潜逃的搜捕对象,认真落实治安管理措施,整顿健全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禁赌工作,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工作。
  五、人大和代表工作方面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炳昌《关于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赵淳然《关于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984年6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主任王光明《关于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会议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表示满意。
  六、政权建设方面
  1983年5月9日,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许光眺《关于黄墩公社政社分设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建立乡政权是宪法规定的,是农村实行两大方面改革的内容之一。这次政社分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步骤积极稳妥,充分发扬民主,依靠群众,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做了许多工作。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为全面推行政社分设,建立乡政权打下基础。
  1984年4月10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陈启宏《关于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机构改革概况的报告》。会议对机构改革第一阶段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为了巩固和发展机构改革工作成果,希望调整后的新领导班子以新的思想、新的作风,去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建议,抓紧落实县级机关各部门定编、定员,建立工作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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