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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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78
颗粒名称: 第十三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7
页码: 266-2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县第十四届人大实际任期五年。自1998年2月至2003年2月,共举行会议5次,听取工作报告32个,作出决议、决定31项,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出席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一、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郑金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许多方面超过预定目标。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由1992年的134000万元,增加到1997年的465000万元,年均递增16%;财政收入达24800万元,增加2.7倍,年均递增21.6%。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初步建成全省海水养殖大县。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工业总产值由246000万元,提高到1470000万元,年均递增40%。共投入技改资金190000万元,完成投资千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40多个。第三产业增加值由28000万元,增加到87000万元,年均递增12.9%。企业改革全面推开,全县35%的国有、县属集体企业实现转制,盘活存量资产。农村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大力推进农业股份合作制。外向型经济不断壮大,外贸收购额由29000万元增加到162000万元,年均递增41.5%;国内生产总值外向依存度由9%提高到13.2%;宁海经济开发区被列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全国乡镇企业示范区。五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87000万元。县城建成区面积由6平方公里增加到9平方公里。130公里新标准海塘岸动工建设。“科教兴县”战略全面实施,宁海县被评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列为“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县”,评为“省计划生育孕前管理达标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年均递增24.4%,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25.5%,全县有541个村达到小康水平。报告说,1997年,宁海县遭受“8·18”台风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22900万元。抗灾救灾、重建家园取得阶段性胜利,全县筹集资金2000余万元,投入新标准海塘岸建设,14条海塘岸的土方工程基本完成。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有所提高。全县农业总产值因灾仅完成116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9.5%;工业总产值增长1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000万元,增长10%;完成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l0.9%和6.3%。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自营进出口总额8148万美元,增长49.4%;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2家,实际利用外资628万美元。重点工程取得新成绩,全年共投入交通建设资金6437万元。城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绿地7713平方米。报告提出新一届政府今后五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到2002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0000万元,年均递增12%;财政总收入42700万元,年均递增12%;农业总产值180000万元,年均递增6%;工业总产值3150000万元,年均递增18%;第三产业增加值155000万元,年均递增13%,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到25%。报告还提出1998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计划安排。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郑金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继1997年全面脱贫之后,顺利跨入小康县行列。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517000万元,比1997年增长13.5%;工农业总产值1855000万元,增长16.7%;财政收入28500万元,增长14.8%。农业总产值138000万元,增长19.2%;农民人均纯收入4010元,增长3.1%。海洋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15.7万亩,其中海水养殖12.8万亩,渔业总产值53000万元。工业总产值1717000万元,增长16.6%;其中乡镇企业完成1621000万元,增长18.2%。改革逐步深化,全县应改制企业179家,完成和基本完成改制的110家。乡镇办、村办集体企业转制面分别达到96%和80%。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累计达2.6万人。全县5.3万人参加大病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建立解困和再就业专项基金。农村在全市率先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试点工作,村级管理逐步纳入正常化,村级财务公开率达99.6%。第三产业增加值101000万元,增长10.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3000万元,增长11.4%。完成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5.4%和14.2%。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4600万元,增长4.2%,11项重点工程均达到预期目标,新标准海塘岸建设被省评为先进县。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通过“全国优秀县城”验收,“省生态示范区试点县”建设全面启动。完成外贸产品出口交货值197000万元,增长21.8%;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10200万美元,增长25.4%。新批外商投资项目21个,实际利用外资914万美元,增长45.6%。“科教兴县”战略进一步实施,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64项,建立中国科技信息网宁海科技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正式成立。通过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省级验收。成功承办省运会青少年部武术散打比赛和全国武术锦标赛暨亚运会选拔赛,被评为最佳赛区。计划生育率为96.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25‰,通过省政府对宁海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三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入,“二五”依法治县工作开始启动。报告提出199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国内生产总值57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工农业总产值2095000万元,增长1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0000万元,增长22.2%;外贸自营出口总额10900万美元,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0000万元,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10.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郑金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73000万元,比1998年增长11.1%,财政收入增长25.6%。实现农业总产值146000万元,增长12.8%;农民人均纯收入4125元。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共调减粮棉面积2.8万亩;海水养殖面积达16.5万亩,成为全省海水养殖面积第一大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被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通过省绿化达标验收。完成工业总产值1952000万元,增长15.5%。在建技改项目210项,竣工技改项目153项,完成投资额71000万元,增长19.8%。第三产业增加值118000万元,增长12.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8000万元,增长11.2%。完成中央财政收入183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7500万元,分别增长21.1%和30.7%。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312000万元,贷款余额261000万元。全县226家国有、县属集体企业完成转制任务,盘活存量资产115000万元。再就业工程稳步推进,全县下岗职工3722人,基本得到分流安置;失业1893人,实现再就业1173人,再就业率为62%。完成外贸产品出口交货值260000万元,增长31%;外贸自营出口总额11700万美元,增长22.4%。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3个,实际利用外资2100万美元,增长129.6%。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建设顺利,其中新标准海塘岸建设累计完成84.3公里,被省政府评为“标准海塘建设先进县”。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县城功能逐步健全。新的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县城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区溪南片控制性详规编制完成。县城建成区面积接近10平方公里。“科教兴县”战略深入实施,全年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62项。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74.6%。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6‰,计划生育符合率为97%。积极贯彻依法治县方略,深入开展“三五”普法教育。报告提出2000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裘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整个“九五”时期,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从1995年的368000万元增加到636000万元,年均增长11.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万元;财政收入从20000万元增加到48000万元,年均增长19.5%。全县外贸出口交货值年均增长44.5%,外贸自营出口额从3000万美元增加到16000万美元,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927万美元,为“八五”期间的2.3倍。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2平方公里。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876元增加到4340元,年均增长8.6%。报告指出,2000年较好地完成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1.2%,财政收入增长34.3%。农业总产值156000万元,增长3.7%。山海资源开发步伐加快,海水养殖面积达20.6万亩,继续位居全省第一。科技兴农取得新成果,全年引进农业新品种164个,良种覆盖率达98%,县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开通。农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年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2000万元。20个万亩以上农产品基地,2.5万亩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500亩市级农业生态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全面竣工。工业总产值1817000万元,增长15.4%。在建企、业技改项目229个,完成投资总额92000万元,增长28.7%。第三产业增加值达144000万元,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000万元。完成编制《宁海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中央级财政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增长42.8%和25.4%。完成外贸出口交货值359000万元,增长39.7%,外贸自营出口额增长4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7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2.5%。完成城建项目投资28000万元,创历史新高。科技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实施县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42项。计划生育符合率达9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报告提出“十五”计划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及2001年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裘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68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7%;财政收入71000万元,增长47.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79.4%。全县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20000万元,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4632元,增长6.7%;海水养殖面积21.8万亩,仍居全省第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投入资金20000万元。新标准海塘岸建设全面完成,荣获省第七届水利“大禹杯”铜奖。工业增加值341000万元,增长7.9%。在建技改项目253个,完成投资额120000万元,增长31.9%。高新技术产 品产值173000万元,增长40%。科技工业园区和新兴工业园区落户企业分别达到22家和83家。第三产业增加值173000万元,增长16.9%,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5.4%,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000万元,增长12.3%。改革开放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等各项配套改革进展顺利,3.2万名职工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95%以上。完成产品出口交货值456000万元,增长30%;外贸自营出口总额21000万美元,增长28.7%。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全年新批外商投资项目21个,协议利用外资3579万美元,增长275.5%;实际利用外资2359万美元,增长180.1%。全年对外劳务营业额达260.1万美元,年末在外劳务人员415人。新办境外企业3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212000万元,增长19.9%。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按照《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成功实施城关、梅林、桥头胡三镇合并,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初步确定。科技工作富有成效,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家,开发市级新产品71只,获国家专利185项。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初中升高中比例达80.4%,比上年提高6.4%;义务教育入学率、完成率分别为99.9%、96%。“十五”文化发展规划编制完成。计划生育符合率达97.7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9‰。殡葬改革全面实行,火化率达100%。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建立“96178”廉政投诉中心,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县政府办证中心;为民排忧解难,强化信访、县长电话和经济“110”工作。重视发展慈善事业,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报告提出2002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陈育峰作的《关于宁海县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比1996年增长8.4%。因受“8.18”台风灾害影响,农业损失惨重,粮食总产量由上年的18.4万吨减少到12.6万吨,棉花基本绝收。农业总产值116000万元,减少19.5%。工业总产值增长17.8%。建筑业总产值54000万元,增长5%。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5.9%,市场物价继续呈现低速增长态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受灾之年仍达到3888元,增长8.2%。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8148万美元,其中出口额7284万美元,增长53.5%。财政收入24800万元,增长8.6%,增幅比上年回落。年末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8.3%和19.4%。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0000万元,增长8.5%。企业改革继续深化,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全县新组建企业集团3家,有16家国有、县属集体企业改制。计划生育符合率达到98.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7‰。报告提出1998年主要调控目标:国内生产总值510000万元,比1997年增长13.5%,其中第一产业增长15.5%,第二产业增长15.3%,第三产业增长10%;工农业总产值18650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25000万元,增长1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5000万元,增长14.1%;消费品价格指数107%;外贸自营出口总额9100万美元,增长24.9%;财政收入增长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农民人均纯收入4220元,增长8.5%;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安排兴建14条33.6公里的新标准海塘岸等11项重点项目;县城新增绿化面积225亩等10项实事工程。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8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陈育峰作的《关于宁海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8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17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工农业总产值1854800万元,增长16.7%;财政收入增长4.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1.2%。粮食生产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农业总产值增长19.2%。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0000万元,竣工水利工程1197处,其中33.26公里长的标准海塘岸一期工程顺利完工。工业总产值1716600万元,增长16.6%。完成企业技改投入59000万元,增长17%,竣工项目120个。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完成42000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1%。交通、邮政、电信、财税、金融、保险等各方面长足发展。全年财政总收入增长14.8%,财政收支平衡;金融存、贷两旺。市政设施建设投入3200万元,城区新增绿地276亩,绿化覆盖率达26.4%,人均绿化面积.6.4平方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5.6%,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共投入资金28200万元,增长69.9%。城镇登记失业率3.1%。报告提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1%;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3.1%;财政收入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自营出口总额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4210元,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报告确定1999年新标准海塘岸二期建设共10个重点工程项目和潘天寿广场三期建设等10项实事工程。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9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陈育峰作的《关于宁海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9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1.1%;财政收入增长25.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2300万元,增长11.2%;外贸自营出口总额增长22.4%;农民人均纯收入4125元,增长2.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6‰。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全县粮棉调减面积分别为1.48万亩和1.28万亩,农业总产值增长5.5%。工业总产值增长15.5%,技改投入增长19.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2%。财政收入增长25.6%,收支基本平衡。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5.6%和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2%。全县10项重点工程、10项实事工程进展顺利,完成投资总额89500万元,增长2.2倍。重点工程中,新标准海塘岸二期工程、白溪水库建设基本完成年度计划。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国有、县属集体企业转制工作基本结束,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再就业率达62%。报告提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国内生产总值63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工农业总产值2355000万元,增长12.3%;财政收入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70000万元,增长20%;社会消费零售总额278000万元,增长12%;消费价格指数103%;农民人均纯收入4290元,增长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2000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常务副县长林静国作的《关于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纲要》是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把宁海县建设成为综合实力较强、经济结构合理、生态环境良好、社会规范有序、人民生活富裕的全国生态型经济强县和宁波市副中心城市,为2010年全县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成生态型中等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纲要》突出强调生态型建设,提出要积极推进农业生态、工业生态、城乡生态建设,抓好流域整治、资源保护与开发。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提出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等。关于城市化与区域发展,提出到2005年,全县城镇人口达到27万以上,城市化水平超过45%,实现“撤县建市”目标。城市化布局将按照“一个中心、三个支点、四个体系”的框架推进。关于基础设施,“十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1200000万元,加强农业、水利、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建设。关于体制改革,加快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进体制创新,提出推进企业改革等五大体制改革任务。关于科教发展,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创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实现“粗放型教育向效益型教育”转变,实现常规型教育向创新型教育迈进。关于人民生活与社会发展,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二是重视人口与就业工作;三是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四是加强卫生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纲要》突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十五”计划纲要。
  会议还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陈育峰作的《关于宁海县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0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1.2%;财政收入增长22.5%;外贸自行出口总额增长4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8%;消费价格指数10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3元,增长3.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全县实现农业增加值110600万元,增长5.3%。粮食、棉花面积大幅调减,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种植面积增长15.5%。山海资源开发稳步发展,渔业已占农业总产值的49.7%。工业增加值340300万元,增长9%。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完成中央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增长42.8%和25.4%。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367400万元,增加55000万元;贷款余额323600万元,增加631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77000万元,增长22.5%;12项重点工程和14项实事工程建设完成投资总额108900万元。报告提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国内生产总值71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第一产业增加值116000万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433000万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166000万元,增长14.5%;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3000万元,增长15%;外贸自营出口总额20000万美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000万元,增长14%;消费价格指数10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2001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发展计划局局长葛军作的《关于宁海县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0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计划的95.4%,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0000万元,增长8.2%;第二产业389000万元,增长14.3%;第三产业173000万元,增长16.9%。农业结构调整迈出步伐,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比例调整到44.6∶55.4。水产养殖业持续发展,渔业总产值已占农林牧总产值的52.5%。建成高山蔬菜、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2500亩。工业结构调整,技改投入资金120000万元。11项经济效益综合考评得分183.2分,比上年同期提高11.7分。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上年的22.9%提高到25.4%。信息业发展迅速,开通“小灵通”,新增因特网用户1.1万户,移动电话10万户。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完成县城中心区行政区规划调整,国家计委“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西店工业园区一期工程即将动工兴建,长街镇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启动建设。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完成投资总额941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83.3%。财政金融运行平稳,财政收入超常规增长,增长47.9%;财政支出增长29.9%;年末存款余额426600万元,增长16.1%;贷款余额385500万元,增长20.1%;不良贷款率为12.65%,下降0.79%。外贸自营出口总额21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359万美元,增长180.1%。坚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全县新增市级以上新产品71项,新建企业技术开发中心4个,改造、新扩建校舍10.3万平方米,顺利通过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报告提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调控预算目标:国内生产总值75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第二产业增长11%,第三产业增长15%;财政收入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44000万元,增长15%;外贸自营出口总额24300万美元,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000万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2002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三、审查、批准预算和决算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关于宁海县1997年财政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调整预算报告,同意将1997年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从年初的25300万元,调整为24584万元,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从年初的15871.6万元调整为21295.2万元。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口径,全县地方财政收入11697万元,为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6.2%;中央财政收入13093万元,合计县财政总收入24790万元,为预算的l00.8%,增长8.6%。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县财政当年可用资金1564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补助收入等10422万元,合计收入为26067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22596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27.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471万元。报告提出,1998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3057万元,比上年增长11.6%,加上中央财政收入14463万元,合计财政总收入为27520万元,增长11%。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县财政当年可用资金16856万元,增长7.7%,加上上年结转,合计县财政总收入20327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1685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下降8.4%,加上上年结转,合计总支出预算20327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7年决算和1998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关于宁海县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同意将1998年的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从年初的27520万元调整为28000万元;县财政支出预算从年初的16856万元调整为1953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471万元,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3004万元。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口径,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362万元,为预算的101.5%,增长14.2%,加上中央财政收入15109万元,合计县财政总收入28471万元,为预算的101.7%,增长14.8%。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17679万元,为预算的102.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9655万元,调入资金4811万元,合计收入为32163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支出30068万元,为预算的130.7%,增长6.8%。地方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95万元。报告提出,1999年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4684万元,比上年增长9.9%,加上中央财政收入16816万元,合计财政总收入31500万元,增长10.6%。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18551万元,增长4.8%,加上上年结转,合计县财政总收入20646万元。县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18551万元,比上年下降5%,加上上年结转,合计安排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0646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8年决算和1989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关于宁海县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调整预算的报告,同意将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从年初的31500万元调整为35000万元;县财政支出预算从年初的18551万元调整为2071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095万元,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2806万元。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464万元,为预算的105%,比上年实绩增长25.8%,加上中央财政收入18301万元,合计财政总收入完成35765万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23.3%。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22209万元,为预算的10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88万元,上年结转2095万元,调入资金6025万元,合计收入为36517万元。县地方财政总支出35199万元,为预算的134.6%,完成年度计划的96.4%,增长10.8%。地方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18万元。报告提出,2000年安排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138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2.5%,加上中央财政收入21612万元,合计安排财政总收入43000万元,增长20.2%。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地方财政收入21388万元,中央税收净返还收入5052万元,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2644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资金1318万元,县地方财政总收入27758万元。县地方财政安排预算支出为2644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合计安排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7758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9年决算和2000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尤永强作的《关于宁海县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调整预算的报告,同意将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从年初的43000万元,调整为45000万元;县财政支出预算从年初的26440万元,调整为2731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318万元,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8600万元。根据调整后的预算口径,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892万元,为预算的98.3%,比上年实绩增长25.4%。中央财政收入26127万元,合计财政收入完成48019万元,为预算的106.7%,增长34.3%。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27695万元,为预算的101.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4628万元,合计收入为42321111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39507万元,为预算的130.7%,完成年度计划的93.4%,增长12.2%。另外,结算上解支出255万元,合计总支出39762万元。地方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559万元。报告提出,2001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637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0.5%,加上中央财政收入28828万元,合计县财政总收入预算55200万元,增长15%。按照现在财政体制测算,全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31878万元,增长15.1%,加上上年结转,合计地方财政总收入34437万元。全县地方财政安排支出31878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同口径安排增长10.1%,加上上年结转,合计财政总支出预算34437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2000年决算和2001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尤永强作的《关于宁海县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调整预算的报告,同意将2001年的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从年初的55200万元,调整为61800万元;县当年支出预算从年初的34437万元,调整为3654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为39100万元。根据调整后预算口径,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279万元,为预算的129.3%,比上年实绩增加79.4%,加上中央财政收入31740万元,合计财政总收入71019万元,为预算的114.9%,增长47.9%。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01年全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45482万元,为预算的124.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11768万元,合计收入为57250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支出51338万元,为预算的131.3%,完成年度计划的89.7%,增长29.9%。另外,结算上解支出83万元,合计总支出51421万元。地方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829万元。报告提出,2002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335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0.4%,加上中央财政收入34850万元,合计安排财政总收入78200万元,增长10.1%。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县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4936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合计县地方财政总收入为55190万元。县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49361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支出安排增长28.1%,加上上年结转,合计安排财政总支出预算为55190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2001年决算和2002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四、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常委会共举行会议44次,审议议题99项,作出决议、决定29项。其中1997年,审议议题20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法律监督。一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1994年,常委会审议县政府依法治县四年规划,并作出决议。认真指导“二五”普法的实施,并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教师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32次执法检查;结合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审议议题,听取“一府两院”执法检查情况报告11次。从1994年开始,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和乡镇企业污染治理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连续三年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三是开展“两项评议”,常委会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县公、检、法机关,县工商局等7个部门,进行司法和行政执法评议;对23个委、办、局的主任和局长,开展述职评议。据统计,参加“两项评议”的县、乡镇人大代表达5800多人次,走访代表和群众16000多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545条,协同有关部门印发法律、法规5100余册。四是加强对重要案件办理督促,共处理群众信访1877件次,办结率达96%。1997年,常委会作出关于建立重要案件监督、反馈制度的决定。五是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宁波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等30个法律、法规草案,征集修改意见上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工作监督。从1996年开始,常委会根据《预算法》、《审计法》的规定,支持并督促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对同级财政的审计工作。1997年,作出《关于建设新标准海塘岸的决议》。密切联系代表,坚持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先后走访近1500人次;共邀请代表23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指导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115次。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代表共提出议案7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31件,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建议县委确立人大主席团和专职主席、副主席在乡镇政权中的地位;帮助乡镇人大建立、健全《主席团工作职责》、《议案、建议督办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工作制度。依法搞好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1995年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95%,选出代表1144名。1997年,依法选举县十四届人大代表253名。围绕新时期人大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先后集中学习20余部法律、法规;县委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和横向联系,撰写调查报告82篇;1997年成立县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0人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共举行8次会议,审议议题19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县。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公、检、法机关执法工作进行评议,提出10条整改意见、72件需要抓紧办理的案子。与乡镇人大联动,开展《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审议县政府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并作出决议。根据上级人大的要求,对《土地管理法》等15个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上报。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工作监督。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期新标准海塘岸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和审议,针对资金、质量和工程管理等全县人民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审议《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工作报告》,推动农村经济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常委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历时20天,走访17个部门、6个乡镇、6家企业,对上半年经济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并认真进行审议。根据《预算法》、《审计法》的要求,年初和年中两次听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对预算外资金多头开户,部分政府专项资金未纳入统一管理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县政府制定实施《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促使这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听取关于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如期达标。重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16件议案、两件建议和承办单位许诺解决的29件议案进行跟踪督办。处理群众信访28件次,办结率为97%。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民参选率为96.3%,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150名,同时指导乡镇召开换届后的人民代表大会。重视抓好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反馈落实,全年共提出9个方面30条审议意见,并对反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办,提高审议效果。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召开县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理事会暨第三次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主办全国部分县(市、区)人大第六次联席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立足依法治县,加强法律监督,审议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报告,促进“一府两院”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在全县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调查,建议把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2000年依法治县工作重点,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对《水土保持法》、《森林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执法检查。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认真做好《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污染防治法》等24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报告,批准1998年度县财政决算,作出调整1999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听取“科技兴海”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情况的汇报。重视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视察新标准海塘岸建设现场和同三线高速公路、县水产城、潘天寿广场三期等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建设。深入调查凫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情况,推动凫溪水系综合治理进程。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教委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县人大代表组成75个调查组,召开150多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开展视察、调查活动50多次,走访群众2000多人次。常委会对县科委主任、县劳动局局长、县粮食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人次。加强代表工作,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75人次。常委会就深入开展“发展经济、优化环境、树立形象,阔步迈向新世纪”主题活动向县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要求全体代表积极开展“提一件合理化建议,做一件好事”活动和代表持证视察工作。县人大代表共集中视察63次,个人持证视察130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73条,为社会捐资605.7万元,推动了政府工作。认真督办议案、建议,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11件议案督促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受理的群众信访296件次,办结率98%。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审议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二五”规划和“三五”普法教育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审议意见,县政府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的新情况,作出《关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决议》。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法》和《计量法》的执法检查活动。听取县公、检、法机关的执法检查汇报,要求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有关部门和县人大代表,讨论15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认真审议重大事项,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审计部门对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报告,批准1999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审议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宁海县2000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审议关于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双增”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科技兴农”等六方面审议意见。审议县政府关于《宁海县城镇体系规划》、《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组织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进行清理整顿。视察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先后视察第三期新标准海塘岸建设、科技工业园区、新兴工业园区、白溪水库、同三线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十地管理局进行行政执法工作评议,对县卫生局长等进行述职评议。县土地管理局对评议中提出的7个重点督办案件,及时进行处理。一年来,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注重代表素质提高,组织“天明杯”县人大代表法律知识竞赛。加强与代表联系,共联系县人大代表77人;建立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支持代表开展个人持证视察活动,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29次,个人持证视察121次;乡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93次,个人持证视察119次,共提出合理化建议313条。代表议案、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并答复代表。重视群众信访,共受理286件次,办结率98.2%。加强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制定主任接待代表日、公民旁听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制度。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举行县第五次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积极推动依法治县。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省、市、县人大上下联动对《环境保护法》、《建筑法》和《宁波市劳动监督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常委会在对《医师法》实施情况检查后,卫生部门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责令54家个体诊所停业,157家停业整顿。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旁听县人民法院庭审的办法》,通过旁听庭审,监督审判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审议县政府关于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0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关于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经济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审查批准《关于200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方案》。在全县“工业服务月”活动期间,审议半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县办证中心和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中心的审议意见得到落实。,积极开展视察活动,对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建设、农业工作、规划调整、法律实施等工作,组织8次视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作出关于财政、经济和法律执行等方面的决议、决定7个,其中城市建设方面的决定3个。2001年1月,作出同意将原城关镇、梅林镇、桥头胡镇“三镇合一”的决定。同年10月,审议全县推进城市化进程情况,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改革城镇户籍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开放户籍管理政策,加快人口集聚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人次。常委会对县水利局局长、县水产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县农经委主任、县计生委主任、县民政局局长、县物价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认真贯彻《代表法》,探索代表工作新路子。组织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开展个人持证视察周活动,针对全县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134件,其中18件被主任会议列为重点予以督办。对市人大代表中的5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在全省尚属首次。为了提高议案、建议质量,首次评选好议案5件、好建议3件。组织45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听取市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18件议案、4件建议和县政府许诺在当年解决的11件议案和建议,主任会议逐件予以研究,进行重点督办。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本次乡镇换届选举共产生乡镇人大代表1071名。依法处理办结群众信访270件次。组织公民旁听人大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先后有41人次参加旁听。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五年来共办结各类案件12999件,比前五年增长78%。强化打击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办结一审刑事案件1046件1478人,其中“七类”严重刑事罪犯566名。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判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犯30名,审结危害改革开放、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39件55人。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661件,解决诉讼标的38000万元,年均分别增长17.9%和69%。1996年全县开展依法收贷工作,为金融部门追回欠款6300万元。审理借款合同案件235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384件,增长40.3%。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3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13件。办结执行案件3573件,执行标的4720万元,执行件数比前五年增加1.13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县法院聘请8名人大代表为廉政执法监督员,认真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33件。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8年共办结各类案件5328件,比上年上升37.19%。坚持“严打”斗争,共审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184件,一审判处罪犯266人。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严厉惩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共审结14件15人。加强经济审判,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101件,解决诉讼标的22300万元,分别上升42.9%和68.2%。,其中受理国有和集体企业破产案件8件,办结6件。搞好民事审判,共审结各类民事案1809件,上升34.49%。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共审结各类案件18件,增长1.5倍。加强审判监督,成立案件质量和检查督查小组,每季度检查办结的案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及时依法纠正。积极改革审判方式,坚持以公开审判为重点,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全年当庭宣判案件达92件。加强执行工作,坚持正常性和组织集中执行相结合,共办结执行案件1986件,执行标的总额10500万元,执结率达95.4%。报告提出1999年的工作思路:强化打击和调节职能;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加大法院改革力度;坚持从严治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9年共办结各类案件6751件,比上年增加26.7%。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30件373人,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3件14人。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176件,解决诉讼标的23500万元,分别比上年上升6.81%和5.37%,其中审结破产案件13件;办理被告在外地的经济纠纷案件39件,为20余家企业追回欠款600余万元。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421件,上升33.75%。行政审判工作继续加强,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件,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案件208件。共办结执行案件2688件,增加35.55%;执行标的16000万元,执结率达96.3%。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公开审判,全年当庭宣判案件358件,当庭宣判率达32.16%,并开始使用庭审电视录播,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强化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职责,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的若干规定(试行)》,将8类民事案件、5类经济案件、9类刑事案件的裁判权下放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提高审判效率。积极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项活动。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0年共办结各类案件6889件,比上年增加2%。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共审结刑事案件486件667人,其中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90件、经济犯罪案件23件。加强经济、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案件3471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683件,解决诉讼标的9482.1万元;民事纠纷案件2750件,比上年增加13.6%;行政案件38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讼案件121件。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共审结102件。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处理群众信访9368件次。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全面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制度,加强法庭改革管理。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从整体上推进法院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结执行案件2457件,标的总额达13000万余元,实际执结率为82.1%,比上年提高12.8%。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1年共办结各类案件7352件,比上年增加14.6%。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12件640人,分别上升5.6%和5.4%。其中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12件189人;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件2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3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诉前调处各种纠纷92起。依法审结经济、民事、行政案件3893件,其中审结经济纠纷案件931件,解决诉讼标的11700万元;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846件;审结行政案件116件,上升205.2%。在办案过程中,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办结涉及群体性系列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458件。救助弱势群体参加诉讼,有14件共6.4万元诉讼费用予以减免;有116件共23.6万元诉讼费用同意缓交。切实加强执行工作,按上级法院要求,成立执行局。全年共办结执行案件2878件,执结标的12000万元,执结数比上年增加17.1%,未结案件数下降62.1%。办结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交叉执行的案件54件,执结标的达894.77万元。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熊建业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五年来的主要工作。积极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贪污和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59件,其中贪污案16件,贿赂案10件,挪用公款案21件,其他各类案件12件。先后立案查处局级干部犯罪案件5件,基层站所长犯罪案件5件。党政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犯罪案件14件17人。贪污贿赂大案在两类案件中的比例由1993年的37.5%,上升到1997年的100%。受理涉税案74件,直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1万元;查处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违反《公司法》的犯罪案12件,涉案总金额100余万元,直接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查办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经济犯罪案58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9人,决定提起公诉1018人,报送市检察院起诉149人。加强对刑事诉讼法执法的法律监督,共依法增捕犯罪嫌疑人49人,追诉被告人15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执法的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奖励制等一系列办案制度。加强行政检察工作,1995年4月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共受理不服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8件,立案5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建业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8件31人,初查后依法立案侦查8件8人,办结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3万元。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7件240人,批准逮捕157件214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10件304人,提起公诉190件270人,报送市检察院起诉14件25人,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40件42人。强化立案监督,按照立案监督程序共向县公安局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件7人,县公安局经调查核实后,予以立案侦查,有4名犯罪嫌疑人归案。积极开展专项检察,加强对已决犯管理执行状况专项检察,协同县公安局将应交付的17名罪犯送交劳改单位执行。加强对刑事犯保外就医开展专项检察,通过对12名保外就医罪犯执行情况调查,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督促县公安局及时收监。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共受理群众信访143件次。积极探索职能延伸,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参与9个乡镇海塘工程招投标工作,与18家建设单位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端较好,共受理当事人不服县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3件,立案审查10件,经审查认为原判决有错误,按照顺序建议市检察院提起抗诉两件,提请抗诉的意见,被省检察院采纳,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其中1件发回市中级法院重审。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向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函征求意见300份,做到自觉接受执法评议,自查自纠,规范执法。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建业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回顾1999年工作。坚持严厉打击方针,共受理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58人,批准逮捕291人;受理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9件450人,提起公诉282件375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10件21人。加强审查把关,成立执法监督小组。一年来,对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30人,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建议撤回报捕的37人。在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建议撤回或退回补充侦查的31件52人。全年没有发生错捕、错诉等案件质量问题。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1件,依法立案侦查12件12人。受理侵权、渎职案件线索6件,立案侦查刑讯逼供案件2件2人。加强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县公安局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10件11人,依法决定增捕6人,增诉7人。加强监所检察,先后对8名保外就医人员进行跟踪检察,建议对1名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的重新收监;对3件4人超期羁押情况向管辖部门提出纠正意见。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当事人不服县法院已生效的民事、经济等案件22件,立案审查12件,提请抗诉和建议市检察院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8件。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窗口的作用,共处理群众信访211件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建业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0年坚持“严打”方针,加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01件392人,批准逮捕36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3件518人,提起公诉383件535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6%和43%。严格审查把关,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2人,对移送起诉的案件,撤回或退回补充侦查的61件,决定不起诉19人,决定增捕12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围绕争创省“文明接待室”和检察长下乡定点接待群众制度,共处理群众信访152件次。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的问题,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案件线索45件,立案查办1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0万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刑事立案方面,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件,均得到立案侦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32件,立案审查20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1件。专项检察工作,先后对拘留所服刑罪犯是否超期羁押的情况和全县140余名保外就医、假释、徒刑、缓刑等监外执行罪犯开展专项检察。加强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共专项检察40件重点案件,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建业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1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39件500人,批准逮捕44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3件671人,提起公诉452件628人,移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5件32人。在快捕快诉的前提下,准确把好定性关,确保办案质量。对33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20人证据不足等原因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报捕,决定增捕3人。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不起诉17人,增诉4人。共受理贪污贿赂等案件线索23件,受理渎职、侵权法纪案件线索18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6件17人,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追回赃款276万元。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0件,其中通知立案1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参与监督,全年对批捕案件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23份,提出建议和意见31件。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申诉案件26件,决定立案审查18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和建议市检察院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10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全年共组织检察长下乡接待活动15人次,处理群众信访133件。积极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审查起诉科被评为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娄林忠为主任,杨加和、储功彭、胡全林、潘忠志为副主任;选举郑金平为县长,裘伟、柴国平,朱水娣(女)、陈伟俊、田平岳、王劳旺为副县长;选举俞五湖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熊建业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9名。
  第四次会议选举裘伟为县长;补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增选出席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名。
  八、代表议案
  第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69件,其中政法方面12件,财政经济方面62件,城建环保交通方面75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16件,其他方面4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69件。
  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49件,其中政法方面21件,财政经济方面44件,城建环保交通方面67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17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26件。
  第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39件,其中政法方面7件,财政经济方面58件,城建环保交通方面60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14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52件。
  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29件,其中政法方面13件,财政经济方面41件,城建环保交通方面64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11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35件。
  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29件,其中政法方面6件,生态环保绿化方面17件,财政经济方面35件,城建交通邮电方面53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6件,涉及殡葬改革工作方面12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34件。
  第一次至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由县人大常委会交“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办理,答复代表,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并抄告提案人所在部门或乡镇人大主席团。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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