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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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77
颗粒名称: 第十二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6
页码: 241-2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县第十三届人大实际任期五年。自1993年3月至1998年2月,共举行会议5次,听取工作报告31个,作出决议、决定31项,选举产生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出席市第十届人大代表。
  一、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郑瑞法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部完成,许多方面超过预期的要求。1992年与1989年相比,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由82000万元增加到124000万元,增长51.2%,年均递增14.8%,完成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97000万元的128.3%。国民收入由75600万元增加到120200万元,增长59%,年均递增16.7%,完成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90000万元的133.5%。工农业总产值由167900万元增加到303300万元,增长80.6%,年均递增21.8%,完成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奋斗目标159000万元的190.7%。这三项主要经济指标均提前三年超额完成“八五”计划。财政收入由6234万元增加到9312万元,增长49.4%,年均递增14.3%。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99元增加到1251元,增长39.15%,年均递增11.6%。外贸收购额从10500万元增加到28600万元,增长186%,年均递增41%。1990年至199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9000万元,超过前十年的总和。标准海塘岸建成80公里,被评为“省标准海塘岸建设先进县”。“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建设基本完成,复垦水毁耕地9687亩,被评为“全国土地复垦先进县”。开通城乡公共汽车。报告指出,1992年是县经济大发展的一年。全县56个区、乡镇“撤区扩镇并乡”为19个乡镇。全县农业总产值5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8%;工业总产值248300万元,增长32.2%;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37000万元,增长22%;实现税利14000万元,增长3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900万元,增长22.3%。跃龙经济开发区首期开发B区0.6平方公里,新批准“三资”企业21家,项目总投资576万美元。全县外贸收购总额28600万元,增长40.9%。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取得新成果,获县以上科技进步奖、星火奖25项,其中省级3项;有14个乡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通过省考核验收,成为消灭血吸虫病达标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计划生育率达93.5%。报告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到“八五”末,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25000万元,年均递增22%;工农业总产值600000万元,年均递增25.5%;第三产业总产值37000万元,年均递增22.8%;财政收入13000万元,年均递增11.8%。三年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10000万元,年均递增23.1%,着力抓好白溪水库等25个重点项目建设;技改投入累计80000万元;加速跃龙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报告提出1993年的主要任务:国内生产总值15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6%;工农业总产值400000万元,增长31.9%;国民收入150000万元,增长24.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3000万元,增长28%;财政收入增长7.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0000万元,增长22.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郑瑞法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3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7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3.4%;工农业总产值459300万元,增长50.2%;财政收入14000万元,增长50.8%;城镇居民人均收入303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54元,分别增长40.9%和4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这一年经济体制改革有重大突破。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工作全面推开,全县已有股份合作制企业175家,实行拍卖、有偿转让及挂牌企业“摘帽”103家。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新华书店等9家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实体。住房制度改革有突破性进展,出售成套公有住房3549套,占出售成套房的98%。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有偿出让土地1150亩。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等社会配套改革都有新的进展。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全县新增“三资”企业51家,外贸收购总额58100万元,增长102.9%,自营出口总额60万美元。全县农业总产值60200万元,增长9.5%。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建设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全县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04万元,是历来最多的一年,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4.2万亩,新建标准化海塘岸25.6公里。全县工业总产值399100万元,增长61.8%。乡镇工业总产值322000万元,增长80.7%,发展速度名列全市第一。新开办第三产业企业600家,占发展企业总数的36.1%,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26000万元,增长36.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3000万元,增长29%。财政、金融运行正常,在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度增长情况下,收支仍达到基本平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0700万元,增长60.2%。“科教兴县”发展战略实施,评出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星火奖30项;全县提前两年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职业高中招生数占整个高中段的比例已达61%;农村应用技术培训和城镇职业岗位培训8.89万人。计划生育合格率达97.1%,提高3.6%。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县834个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占应换届选举数的96%。报告提出,199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27000万元,比1993年增长29.7%;工农业总产值615000万元,增长33.9%;国民收入216000万元,增长7.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00万元,增长22.9%;财政收入15000万元,增长7.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郑瑞法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4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7%;工农业总产值781200万元,增长67.6%;财政收入16660万元,增长15.1%。农业总产值65300万元,增长8.5%。粮食总产量15.37万吨,棉花总产量2951吨。宁海县被省政府授予“养殖先进县”的称号。工业总产值715900万元,增长76.4%,其中乡镇企业总产值626300万元,增长94.5%,增长幅度名列全市前茅。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全县个体工商户1.6万余户,个体私营企业3700家,实现工业产值314200万元,增长162%。第三产业增加值30000万元,增长1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000万元,增长49.3%。全民、集体所有制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0%,农民人均纯收入2174元,增长23.9%。企业改革加快,全县有501家企业实行转制,新组建“跃龙纺织”、“大梁山”等省、市级企业集团5家,“一休”、“万安”等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3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宁海经济开发区成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外汇管理支局、县外资(合资)企业投诉中心相继成立。全县外贸创汇企业200余家,外贸出口收购额123900万元,增长108.2%,自营出口总额1800万美元。新增“三资”企业21家,协议利用外资88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28万美元,外资到位率是历史上最高的一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2000万元,增长23.5%。桑洲岭隧道、体育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宁波市副中心城市的要求,修编县城总体规划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总额1898万元,相当于前四十年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科教兴县”战略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创建科技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211个单位(户),实施火炬、星火等各类科技计划66项,全县获市级科技进步奖28项,有32项科技发明获国家专利;县第二职业中学被评为“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单位”和“省示范性职业中学”。计划生育符合率达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报告根据县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1995年政府工作指导思想和任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陈炳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八五”期间,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6%和23.7%;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1%。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7900万元,比“七五”期间增长2.6倍;全县外贸出口收购值年均增长59.7%,自营出口额从1990年的零增长到2790万美元,全县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700万美元,为“七五”期间的9倍。县城建成区面积从1990年的3.6平方公里扩展到1995年的7.2平方公里。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5.9%。,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995年达到14.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9.4平方米。全县有312个村跨入小康行列。199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0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工农业总产值1326600万元,比上年增长58.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2900万元,增长46.5%;财政收入增长20.4%。农业经济持续增长,全年粮食总产量16.22万吨,增加0.4万吨,被评为“市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棉花总产量2657吨,与上年持平。农业总产值139000万元,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2876元,增长32.3%。工业经济运行质量逐步提高。工业总产值1187600万元,增长63.4%,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1047200万元,增长70.3%,增长幅度名列全市前茅。个体私营企业工业产值610000万元,增长93%。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1000万元,增长37.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回落12.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75000万元,增长36.2%。财政部门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有新的突破。全县281家国有、县属集体企业中的86家实施有偿转让、兼并、租赁、国有民营等不同形式的转制,占总企业数的30.6%。成立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7个乡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开始规范化运行。农村改革以稳步推进规模经营为重点,212个村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2241个粮棉大户承担全县41.85%的粮食定购任务和70.3%的棉花收购任务,新发展农业股份合作组织15家。全县完成外贸出口交货值169100万元,增长36.5%;自营出口2790万美元,增长55%;新批“三资”企业21家。县热电厂一期工程、县第二自来水厂等9项实事工程已按计划完成,白溪水库已经国务院批准立项。“科教兴县”战略全面实施。全年实施科技计划53项,有38项科技发明获国家专利。县广播电台批准建立。报告提出2010年远景目标和“九五”发展目标,还提出1996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54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3%;工农业总产值1820000万元,增长3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20000万元,增长44.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000万元,增长32.5%;财政收入22400万元,增长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陈炳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6年是宁海县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完成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3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工农业总产值1393000万元,增长35.8%;财政收入增长13.7%。农业总产值145000万元,增长5.1%,农民人均收入3595元,增长16.3%。“千户万吨粮”承包工程取得新进展,全县形成19亩以上种粮大户1189户,承担国家定购任务764.1万公斤,占全县总任务的58.8%。全县粮食总产量18.2万吨,增长12.2%,被评为“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浅海滩涂开发势头强劲,全县海水、淡水养殖面积13.9万亩,水产品产量4.19万吨,总产值45300万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工业总产值1248000万元,增长38.5%。在建技改项目175项,实际完成投资51000万元,增长24.6%。个体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699000万元,增长61%。体制改革,国有、县属集体企业在上年86家转制的基础上,又有18家实施转制。组建企业集团8家,累计达22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建立,全县251村实行“两田制”(口粮田和承包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整体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县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5452万美元,增长58.5%。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2个,实际利用外资438万美元。有22家企业进入宁海经济开发区,累计达117家,实现工业产值75000万元。外贸出口交货值2100万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85000万元,增长19%。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181000万元,增长20.7%。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完成中央财政收入180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1000万元,分别增长9.5%和18.6%,实现收支平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05000万元,增长27.6%。交通建设投资21300万元,超过前十年投资总和。跃龙市场、第一人民医院一期工程等10项实事工程,都按计划全面完成。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继续发展,实施县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1项;宁海中学被评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全县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4%;创建“全国体育先进县”通过国家验收;计划生育符合率达98.65%,晚婚、晚育率均达78%以上。报告提出1997年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国内生产总值50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工农业总产值1755000万元,增长26.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26000万元,增长20%;外贸自营出口总额6100万美元,增长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000万元,增长20%;财政收入增长10.9%;零售价格指数控制在107%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柴国平作的《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12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8%,其中第三产业20000万元,占16.1%,增长20%。工农业总产值增长28%,国民收入增长24.7%,财政收入增长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3%,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22.3%,外贸收购总值增长40.9%。年末总人口56.8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报告指出1992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首先是工业企业以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的改革面进一步扩大,城镇住房、土地使用、金融财政、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以及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顺利开展打下基础。其次,“建设三区、开发两港、拓展两线、梯度推进”的对外开放总体布局正在形成。再次,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步伐加快,在数量上有较大幅度增长,投资结构有所改善。报告提出1993年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6.6%;工农业总产值增长31.9%;国民收入增长24.8%;财政收入增长7.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22.4%,外贸收购额增长32.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报告对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调整问题作出说明。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3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柴国平作的《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3年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经济环境逐步改善。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推行股份制企业,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引进科技人员暂行规定及引进资金的奖励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明晰产权关系为突破口,进行企业改革。农村改革在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放开粮食购销价格,落实生产经营自主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跃龙经济开发区B区已有37个项目进入,其中“三资”企业8家,全县“三资”企业累计达到90家。外贸收购额持续高速增长,品种有所增加,商路进一步拓宽。农业基础不断加强,先后完成“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建设和25.6公里标准海塘岸建设,基本完成黄坛水库除险加固增容、棉地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取得成效、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稳定提高,全年粮食总产量15.91万吨。工业狠抓优化结构,转换机制,增加效益和“410”工程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工业总产值增长61.8%。乡镇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0.7%。工业技术改造步伐加快,全县共批准技改项目191项,总投资额40000万元,增长118.9%,为历史上投入最多的一年。1993年市考核指标产品质量稳定率为100%,新产品产值率为11.48%。报告提出199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及任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4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金俊杰作的《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37%,工农业总产值增长67.6%,财政收入增长15.1%。全县城乡社会稳定,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经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全县有501家企业实行转制,新组建省、市级企业集团5家,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3家。农村改革在继续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业股份合作制。全县种养大户达4846户,拥有8家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农业股份合作制组织13家。全县已初步形成万亩以上种养基地21个,面积达到46万亩,其中新增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2万多亩,竹笋两用山近万亩,水产养殖面积3500余亩。财税改革进展顺利,实现向新税制平稳过渡。对外开放迈出新的步伐,宁海经济开发区已有58家企业注册登记,21个项目建成投产,已被列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外贸出口收购额增长108.2%,自营出口总额1800万美元。工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全县工业总产值增长76.4%,建筑业总产值29800万元,增长75.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5%,其中水利、能源、交通、邮电和市政建设投资有较大幅度增长。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得到加强,全年新建公路83.5公里。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都有新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年末居民储蓄存款56000万元,增长45%。报告提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国内生产总值320000万元,比1994年增长32.2%;工农业总产值1050000万元,增长34.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65000万元,增长25%;全社会消费零售总额120000万元,增长39.5%;财政收入增长11%;外贸收购总额150000万元,增长21%;自营出口2000万美元;零售价格指数上升幅度控制在1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5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童兴全作的《关于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纲要草案》作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宁海县第一个长期计划和跨世纪的发展规划,其性质、内容和编制方法,都具有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中长期计划的特点,是力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九五”计划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实性,2010年发展战略力求宏观性和战略性。说明指出,“八五”时期是宁海县经济发展最快,社会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生活改善最多的时期,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纲要草案》明确提出2010年远景目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78万元,并在经济现代化、经济体制市场化、城乡一体化、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化、社会文明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把宁海县初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兴旺,城乡一体发展,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社会秩序良好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和宁波市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九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立足区位优势,服务周边区域,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加快改造改组现有工业,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区边功能,增强辐射和集聚能力,把宁海县建设成为经济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社会文明安定、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生活全面达到小康的枢纽型经济强县,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行列,建成宁波市的副中心城市。说明指出,关于经济发展速度,国内生产总值“九五”时期按1995年价格计算年均递增23.7%,达到1160000万元;后十年年均递增12%,到2010年达到3600000万元。关于经济区域布局,“九五”期间,全县按城关地区、象山港区、三门湾区、西部山区四大区域布局,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不同的发展重点。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九五”期末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关于主要产业发展,“九五”时期,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发展第一产业,调整和提高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逐步形成同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关于城镇建设,“九五”时期,从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梯级推进的原则,强化县城辐射功能,加快集镇建设,逐步形成县城—建制镇—集镇三级城镇体系。到2000年,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40%。说明还对《纲要草案》提出的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说明。会议通过决议,批准“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还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金俊杰作的《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25%,工农业总产值增长58.7%。农业总产值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32.2%。工业总产值增长63.4%。在建技改项目181项,完成技改投入41100万元,增长64.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36.2%。财政收入增长20.4%。年末金融系统存款余额125400万元,增加28000万元;贷款余额118700万元,增加240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6.5%,l0项实事和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基本达到预期要求。外贸收购额、自营出口、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劳务输出等,都有不同程度的新的发展。以国有、县属集体企业改革为重点,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乡镇企业转制继续推进和完善。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继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报告指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标志着宁海县“八五”计划的胜利完成。这一时期,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22.6%,速度之快是前所未有的。报告提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经济增长计划安排23.3%,速度比上年有所减缓,注重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总量的扩张,引起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更好地与“九五”时期发展速度相衔接。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6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主任田平岳作的《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6年全县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为“九五”计划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农业全面丰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业总产值增长5.1%,粮、棉、油分别增长12%、7%和7.7%。工业生产稳步增长,经济实力继续增强,工业总产值增长38.5%,企业技改项目投资增长24.6%。财政金融运行良好,第三产业全面发展。财政收入22800万元,增长13.7%,财政收支平衡。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1000万元,贷款余额155000万元,分别增加36000万元和35000万元。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9%。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上升到19.8%。重点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全年完成投资额27000万元。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国科技先进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全面展开。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9‰。报告提出1997年主要调控指标安排。国内生产总值比1996年增长15%,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第二产业增长18%,第三产业增长17%。工农业总产值增长29.9%,其中农业增长7%,工业增长2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对零售物价指数、外贸自营出口、财政收入、人口自然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都提出了控制和增长的指标。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7年计划和计划报告。
  三、审查、批准预算和决算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2年县财政总收入9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5%,比上年增长19%。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财政分成收入6390.3万元,比预算增长15%,增加831.9万元。当年县财政可用资金为6642.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1021.9万元,合计收入7664万元。县财政总支出7664万元,增长22.5%。财政收支平衡。报告提出,1993年县财政总收入计划确定为10038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8%。按照现行财政收入递增包干体制计算,县财政分成收入6971.4万元,增长9.1%,增加581.1万元。另外,从预算外调入历年粮食补偿金、列收列支价差补助、粮油加价款补款共282.8万元,扣除上交中央借款共148万元,县财政当年可用资金为7106.2万元,增长7%。县财政安排支出710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4.5%。财政收支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2年决算和1993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1993年县财政总收入预算调整为11500万元,县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854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总收入14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22.1%,比上年增长50.8%。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财政分成收入109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30.2%。加上市体制结算补助收入318.1万元,减去上交中央借款等429万元,当年县财政可用资金为10830.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1093.8万元,合计收入11924万元。县财政总支出11924万元,增支55.6%。财政收支平衡。报告提出,199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070万元,比1993年增长7.3%。按照“双轨制”运转的新财政体制计算,县财政分成收入7252万元,加上其他收入,当年可用资金为10533.2万元,减少297万元。县财政安排支出10533.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8.2%。财政收支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3年决算和1994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调整预算的报告,同意将县财政总收入预算调整为16800万元,县财政支出调整为11533.2万元。199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66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比上年增长15.1%。按照“双轨制”运转的新的财政体制计算,县财政分成收入7263.1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回收入8003万元,扣除递增包干体制上解支出3818.1万元,县财政当年可用资金11448万元,支出安排11448万元。财政收支平衡。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认真做好收入划解工作,确保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根据市对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对乡镇政府实行“核定收入、收支挂钩、超收分成、一年一定”的适应乡镇经济发展特点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新税制后,强化征管,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监督检查,全年查补税款286.1万元。同时,大力组织清理压缩欠税,全县共清理欠税近500万元。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财政预算安排始终把吃饭问题放在第一位,不打赤字预算。对农业、科技、教育投入作为重点保证,分别增长22.9%、166.7%和44.7%。严格控制支出,对41个县级机关单位的公用经费实行“分类核定、总额包干、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预算包干办法。报告提出,1995年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85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1%。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县财政分成收入8270万元。县财政当年可用资金12027.2万元,增加579.2万元。财政支出安排12027.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2%。财政收支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4年决算和1995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95年是推进财税改革、顺利完成两个税务机构分设后独立运行的第一年。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调整预算报告,同意将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从年初的18500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从年初的12027.2万元,调整为14202.4万元。根据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0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20.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财政可用资金为13031.4万元,为预算的100.5%,加上预算外调入资金、上年结转和上级专款补助收入等3408.6万元,合计收入为16440万元。县财政支出15142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21.2%。加上上交中央财政贡献款、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共429万元,合计县财政总支出15571万元。县财政收支相抵,结余869万元。财政收支平衡。报告提出,1996年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为224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1%,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当年可用资金14229万元,增长9.2%,加上预算外调上粮食补偿金和上年结转共969万元,合计收入15198万元。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为15198万元,下降2.5%,若按同口径计算,增长8.4%。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5年决算和1996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柯根权作的《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调整预算的报告,同意将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从年初的22400万元调整为22600万元;县财政总支出预算从年初的15198万元调整为15567.8万元。1996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017万元,为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长18.6%;加上中央财政收入11801万元,合计县财政总收入22818万元,为预算的101%,增长13.7%。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县财政可用资金为14937.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和上级补助收入4064.7万元,其他收入1634.3万元,合计收入为20636.7万元。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17744.1万元,为预算的108%,增长17.2%。全县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2892.6万元。报告提出,1997年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2225万元,比上年增长11%,加上中央财政收入13075万元,合计财政总收入25300万元,增长10.9%。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县财政当年可用资金15771.6万元,增长5.6%。加上预算外调入粮食补偿金、上年结转等2992.6万元,合计为18764.2万元。县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8764.2万元。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96年决算和1997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四、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共举行43次会议,审议议题60项,作出决议、决定16项,其中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审议议题19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审议了16个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11次执法检查活动;审议县政府关于“二五”普法规划,作出《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现行宪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开展调查视察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进行84次专题调查和专项视察活动,其中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进行30次。1990年常委会作出关于海塘岸标准化建设的决议,并相继3次组织力量进行调查视察,两次听取县政府关于海塘岸标准化建设的报告。三年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0人次。加强代表工作,常委会建立8个代表大组和53个代表小组,走访联系代表1982人次,两次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评议县级机关工作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14次较大规模的集中视察。1992年4月,常委会邀请40多位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宁海“7·30”洪灾后的恢复发展工作进行视察指导。开展县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表彰47名县十二届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撤区扩镇并乡”后,配置20名乡镇专职人大工作联络员,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处理来信来访。三年中,各次会议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643件,全部办理答复。共处理群众信访1773件次,都做到及时处理,解决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选举产生县十三届人大代表303名,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1993名。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共举行7次会议,审议议题18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抓住农村改革、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中的重点问题,深入到16个乡镇调查研究,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严禁抛荒弃耕,稳定粮棉生产,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等建议。调查15家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召开10多个座谈会,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加强财政工作监督,对预算执行、税收征管等情况进行多次调查和审议,分别作出调整预算和追加预算两个决定。审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业管理情况,就交通规划、资金筹集、路政管理等问题提出建议。为推进《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对城关镇的镇容镇貌进行专题视察,提出意见,跟踪检查,督促落实。11月间,粮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群众呼声十分强烈,引起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听取物价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物价管理,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安定人民群众生活的意见。加强法律监督,常委会对7个乡镇和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审议“二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对公安、司法机关1992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评议,成立84个调查组,召开160多个座谈会,走访670多个村和单位,16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评议,提出表扬意见85条、批评意见180条、建议29条,涉及具体案件64个。积极参与立法活动,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下发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和《宁波市受理民间纠纷投诉分工暂行规定》等10个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上报。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工作若干规定》,完善干部任命的程序和手续,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建立24个县人大代表小组,156个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形成“领导有分管、联络有机构、乡镇有人抓、基层有小组”的格局。认真督办人大代表议案,专题审议办理议案情况,对答复不满意议案,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处理群众信访562件次,办结率为96%。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共举行7次会议,审议议题24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27人次。常委会加强工作监督。1994年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先后审议199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部分预算的两个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关注县城规划工作,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的报告。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审议县政府关于发展“一优两高”农业和春耕生产情况报告,同时组织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就贯彻执行农业“两法”情况进行联动执法检查。针对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题审议乡镇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情况,指出要严格把好资产评估关,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审议反腐倡廉和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情况报告,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审议县政府关于“科教兴县”近期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的汇报。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城建环保局、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直接参加评议的县人大代表285人,占总数的95%。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活动,检查9个乡镇、19家重点企业和宁海经济开发区的环境保护状况。检查《教师法》执行情况。审议公、检、法机关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认真贯彻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分别提出的依法治县四年规划,并作出决议。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对农业局、林特局、水利局、水产局4位局长开展述职评议试点工作,组织32位县政府委、办、局的主任、局长进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联系。指导县人大代表组集中学习152次,参加代表达1400余人次。组织代表参加22次调查视察活动,参加代表达950多人次。常委会注重乡镇人大建设。经县委同意,常委会就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问题提出加强领导、增强力量、落实经费、增挂牌子、享受同级待遇等5条措施。抓好议案交办、催办、督办、反馈工作,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处理群众信访440件次,办结率为96%。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共举行10次会议,审议议题21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人次。审议重大事项,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工作的报告,就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县政府追加100多万元农贷资金,加强对农业投入。审议县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财政预算意见的报告,作出调整1995年县财政预算的决定。为保证完成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县政府要办好的10项实事工程,常委会多次对重点工程进行视察检查,并听取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0项实事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常委会加强对公安、司法机关的监督,审议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对公、检、法机关进行年度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处理了29家违反《土地管理法》的企业,县政府对1994年出台的《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与《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相悖条款作了纠正,作出收回下放给城关镇3亩以下土地审批权的决定。督促县政府抓好普法工作,审议县政府关于“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开。开展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组织对县科委、县外经贸委主任,县民政局、县劳动人事局和县交通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对县卫生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一届是《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后进行的第一次单独换届选举。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选举办公室、乡镇选举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指导工作,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144名,占应选代表的98.7%。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共走访代表450余人次,组织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执法活动4次,县人大代表活动72次,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49条。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代表答复满意率比往年有明显提高。共处理群众信访344件次,办结率为98%。为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途径,常委会建立县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开展理论研讨活动。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认真贯彻市、县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1996年9月26日召开的县人大工作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常委会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并作出决议。对《土地管理法》、《劳动法》等进行执法检查,共查出土地违法案件37件。组织代表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县计委关于199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对一些企业改革不完善、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不理想等问题,提出审议建议;审查批准1995年财政决算,批准1996年财政预算调整。突出扶贫工作,重视农业基础地位。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专题听取关于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情况的汇报,推动“千户万吨粮”工程健康发展。加强对文化卫生工作监督,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听取1995年县卫生局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督促卫生部门加大对游医药贩的打击力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和《浙江省<代表法〉实施办法》,针对乡镇换届后代表状况发生变化的实际,着重抓代表素质提高,组织人员到乡镇向代表宣讲《宪法》、《代表法》。重视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154件议案在法定时间内全部答复,代表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93.3%。组织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5次,县人大代表开展活动93次。处理群众信访305件次,办结率为98%。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报告提出,1998年县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认真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法院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三年中,共办结各类案件5895件,办结数比前三年增加18.47%,未结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审结第一审刑事案件625件763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七类”犯罪案件,做到依法从重从快,办结190件326人。办结经济犯罪案件61件86人。办结刑事起诉案件113件145人。办结经济纠纷案件973件,解决争议标的2990万元。在工作中,重视被告在外地的案件审理,共办结156件,执行标的490多万元。办理民事纠纷案件2423件。办结治安、土地、城镇规划行政争议等案件33件,其中维持和撤诉的26件,占78%;撤销和变更的7件,占22%。加强告诉申诉工作,共办结再审案件72件,办理刑事减刑案79件。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审判效果,共进行公开宣判16场次,参加旁听公民2万余人次。共强制执行案件1690件,被省高级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单位”。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97件,办结1934件,受理数和办结数分别比上年上升12.4%和11.5%,未结数下降18.7%。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06件300人,分别上升11.66%和11.64%。被判处十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的32人,重刑率比较高。审理经济犯罪案件15件23人。审理自诉案件58件82人,“标会”犯罪案件12件13人。办结经济纠纷案件405件,解决争议标的1903万元,分别上升35%和84%。首次审结牵涉104家债权人、标的204万元的泰丰食品厂破产案件。审理民事案件876件。立案办理行政案件7件,其中维持原判1件,撤销、撤诉6件。办理申诉案件8件,减刑和假释案件24件。处理群众信访2394件次,接待法律咨询1940人次,较好地保护公民民主权利。加强执行工作,全年办结一审案件1040件中,当事人自觉履行和强制执行的775件,占总数的74.5%。执行庭收案503件,执行405件,未执数比上年下降。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出,199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61件,办结2011件,受理数和办结数分别比上年上升3.05%和4.04%。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审结刑事案件202件284人。依法审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其中办结贪污挪用犯罪案件6件8人。办结62件刑事自诉案件。依法审理“标会”犯罪案件,判处案犯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共办结经济纠纷案件425件,解决争议标的4395万元,分别上升4.94%和130.95%。审理和执行被告在外地的案件61件,追回债款近400万元。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共受理9起。审结民事案件967件,增加10.4%,是历年来办结数最多的一年,调解结案708件,占73.2%。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4件,办结14件。全年共办结申诉案件7件,减刑和假释案件16件。处理群众信访4676件次。加大执行力度,其中司法拘留14人次,采取查、封、扣押、变卖、抵押等强制措施117人次,立案执行367件,未执行82件,未执数下降。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50件,办结2131件,未结119件,比上年上升7.09%、7.95%和下降20.67%。强化“严打”斗争,努力保障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99件295人,审结190件286人,其中经济犯罪案件7件12人,刑事自诉案件42件58人。增强服务意识,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共办结经济纠纷案件473件,解决争议标的7942.1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1.29%和80.71%。办案周期不断缩短,质量明显提高,年度经济审判考核全市第三。其中审结破产案件5件,标的5500余万元。加强民事审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共审结民事案件1033件,比上年增加6.8%,办结数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其中经调解撤诉共711件,占办结数的68.83%。加强执行工作,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共立案489件,办结426件,分别上升15.95%和16.08%。告诉申诉和行政审判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办理上级领导机关转来的信访件44件,办结率100%。依法办理再审、假释、减刑案件20件,简易纠纷11件。行政审判立案9件,办结9件。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99件,办结292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42.18%和37.45%,未结案件略有增加。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7件304人,其中经济犯罪案件18件26人,增加14.21%和6.3%;刑事自诉案件53件71人。审结少年犯罪案件25件32人。办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587件,标的11066.55万元,其中办理金融借贷纠纷案件74件,执行62件,标的1000余万元,分别增加24.1%和39.34%。办结民事案件1165件,增加12.78%。办理治安、土地、城建等行政审判案件7件,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60件,执行60件。加强告诉申诉工作,依法保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处理群众信访1946件次,办理减刑、假释、申诉案件28件。特别注意保护外地民工的合法权益,办结此类案件12件,为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53万元。加大执行力度,共收案1028件,执行953件,分别增加1.53倍和1.19倍,执行总标的1291.86万元,增加2.33倍。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三年来,检察院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斗争,共受理和调查各类经济案件234件,立案侦查46件52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97万元。其中侦破万元以上经济犯罪大案15件,占立案总数的32.6%。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犯606人,依法批准逮捕57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445件711人,提起公诉434件663人,决定免予起诉35人。批捕、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分别比前三年增加44%和50%。严肃查处“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共受理法纪案件48件,立案侦查的12件16人。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3年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共受理群众举报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线索65件,调查61件,查明构成犯罪,依法立案侦查的17件20人,逮捕犯罪分子6人;已侦查终结13件,其中提起公诉6件6人。全年查办案件数量和挽回经济损失数量分别比上年增加54%与187%。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42件199人,批准逮捕犯罪分子18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6件239人,提起公诉188人。依法逮捕、起诉的刑事案犯,分别比上年增加16%和5%。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执法监督。在侦查和审判活动中,对办理批捕、起诉的案件,发现疑点,认真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和法律研究,依法增捕7名,增诉5人,深挖有重大余罪的罪犯13人,对1件重罪轻判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决定不逮捕的5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10人。加强法纪监督,重点查办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拘禁和重大责任事故等“侵权”、渎职案件,全年共办理13件15人,依法立案查办4件5人。重视监所检察,加强对看守所在押犯中的流氓、“牢头狱霸”、逃脱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共查处4件11人,其中加刑处理的6人,维护了监所秩序。对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次,促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4年深入开展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共受理各类经济罪案举报线索76件,依法调查60件,查明已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7件7人,其中经济犯罪大案4件,查处一般经济违法违纪案件53件,直接追缴赃款赃物计68.8万余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全年共受理县公安局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犯255人,依法批准逮捕234人。受理县公安局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49件236人,提起公诉137件217人,决定免予起诉4人。积极参加集中整治农村治安专项斗争,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犯119人,起诉72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掌握批捕、起诉条件,决定不逮捕12人,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6人,依法增捕4人,增诉3人,深挖案犯漏罪6件。1994年因经济纠纷扣押人质的非法拘禁案件发案率大幅度上升,共受理查处17件,解救人质12人。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9件,其中人员死亡事故案件15件18人,重大火灾事故案件4件,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公民各类控告申诉202件。监所检察加强监督力度,纠正违法33次,检察建议10次,依法查办在押犯重新犯罪案件4件4人,有力打击“牢头狱霸”。根据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依法治县工作的决定》精神,制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治县的四年规划,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5年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大案,共依法查办大案8件,占立案案件数的80%。共查处涉税案件44件,其中构成犯罪立案查办的两件,共追缴税款和非法所得款计150万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6件,追缴非法所得款9.2万元。群众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增多,共受理举报案线索162件,初查156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捕的各类刑事案犯236人,依法批准逮捕212人;受理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犯286人,决定提起公诉261人,免予起诉的9人。发挥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犯,经审查后依法不批准逮捕的3人,决定增捕人犯9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10件,自行补充侦查获取新的罪证160件。注意结合办案,认真抓好综合治理其他各项措施在检察环节上的落实。对49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检察监督。全年上法制课12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000余人。认真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共查处案件29件,立案查处4件。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96年继续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初查各类经济犯罪案的举报线索112件,立案侦查13件14人,逮捕案犯11名,侦查终结提起公诉12件14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74.2万元。坚持开展“严打”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87件276人,批准逮捕案犯23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刑事案件170件267人,提起公诉158件229人,批捕起诉,分别增加11%和20%。检察机关始终把“严打”斗争重点指向杀人、抢劫、强奸、流氓、重大盗窃等重大犯罪和各类犯罪团伙。全年共提前介入重大刑事犯罪案件92件次,依法批捕重大特大刑事案犯163人,提起公诉141人。积极参加各项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行动,1996年4月,全国统一开展“严打”集中行动,其间共受理公安机关批捕各类刑事案135件206人,批准逮捕170人,受理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17件190人,提起公诉113件185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通过对91件案件的自行补充侦查,重新获取证据300多份,增捕漏犯9人,建议公安机关增报捕案犯32人,增诉漏犯3人,深挖案件余罪23件。经审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5人,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21件,促进“严打”斗争顺利健康地开展。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市人大代表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娄林忠为主任,刘昌来、储吉元、杨加和、潘忠志为副主任;选举郑瑞法为县长,李炳君、刘方林、朱水娣(女)、徐炳祥、葛其荣、马光明为副县长;选举项式爱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俞五湖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市第十届人大代表34名。
  第三次会议增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两名,增选出席市第十届人大代表3名。
  第四次会议补选陈炳水为县长,胡全林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储吉元辞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1名。
  八、代表议案
  第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95件,其中政法方面20件,财政经济方面69件,城乡建设方面86件,教科文卫方面14件,其他方面6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47件。
  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41件,其中政法方面15件,财政经济方面30件,城乡建设方面68件,教科文卫方面27件,其他方面1件。收到质询案两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6件。两件质询案,责成有关受质询单位负责人向质询代表当面答复。
  第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19件,其中政法方面13件,财政经济方面17件,城乡建设方面65件,教科文卫方面13件,其他方面11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43件。
  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54件,其中政法方面10件,财政经济方面26件,城乡建设方面86件,教科文卫方面25件,其他方面7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37件。
  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44件,其中政法方面8件,财政经济方面52件,教科文卫体方面18件,城乡建设、交通、邮电方面58件,其他方面8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42件。
  第一次至第五次会议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交“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负责办理,答复代表,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同时抄送提案人所在部门或乡镇人大。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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