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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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73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10
页码: 186-1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县第九届人大实际任期三年六个月。自1980年12月至1984年6月,共举行会议4次,听取报告17个,通过决议、决定17项。按照1979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会议选举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大代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
  一、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徐涨厚作的《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认真落实党的一系列政策,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处理一批“文化大革命”和历史遗留下来的重大问题,共落实政策3970人,其中,“文化大革命”受审查的干部、职工852人,历史遗留问题480人。完成错划“右派分子”和“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的摘帽工作,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开始逐步健全。报告还指出,初步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全县国民经济得到持续发展。1979年全县粮、棉、糖、油、茶、橘等项项增产,全面超过历史最高水平;1980年预计粮食总产量33900万斤,棉花总产量10万担,比1979年增长10%。197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8792万元,比1978年增长14.8%;预计1980年工业总产值11000万元,比1979年增长25%。两年中新建公路38.5公里。1980年县财政收入1900万元,比1979年增长9%;发放农业贷款3230万元,比1979年增长76%。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成绩可喜,如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报告提出,1981年到1985年,是全国发展国民经济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宁海县的“六五”计划是,到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1374万元,年均增长6.5%。其中农业总产值15315万元,年均增长5%;工业总产值16059万元,年均增长8%到10%;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7‰。报告强调,五年看头年,头年是关键。1981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4700万元,比1980年增长7.3%。报告对农业和工业都提出项目发展指标,到1985年建成10万亩棉花、4万亩柑橘、7万亩茶叶、1万亩蚕桑、15万亩毛竹、9万亩树林和2万亩牡蛎等7个生产基地。近期将完成长板岭、车岙港、西林、力洋、黄坛和杨梅岭水库,以及旗门塘围垦工程。工业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变工业结构,重点发展轻纺、造纸、食品等骨干项目。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徐涨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81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24600万元,比1980年增长4.7%,是历史上最高的一年。农业总产值11200万元,粮食总产量30463万斤,棉花总产量6.41万担。工业总产值13444万元,完成计划的107.3%,增长14.65%。列入计划的30种主要工业品,完成和超额完成的22种。社队企业总产值7095万元,增长21.9%,占公社三级经济总收入的57%。基本建设方面,按照缩短战线的要求,压缩建设规模,调整投资方向,确保重点项目,提高投资效益。总投资额523万元,比1980年压缩3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360万元,增长15%。县财政总收入完成计划的102.2%,增长5.5%;财政总支出减少6.8%,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计划生育,全县一胎率提高4.1%,多胎率下降3.6%,节育率达到67.8%,人口自然增长率回升到13.5‰,要引起高度重视。报告提出,1982年是第六个五年计划的第二年,也是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的第二年。工农业总产值计划达到30215万元,比1981年增长6.7%,财政收入增长5.6%,人口自然增长率要求降到12.5‰。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徐涨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82年全县粮食生产获得空前丰收,多种经营出现全面发展。全县农业总产值17433万元,比1981年增长20.5%;粮食总产量35883万斤,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工业总产值13897万元,增长0.4%。主要25种工业产品完成国家计划。完成基本建设投资649万元,增加270万元。商品纯购进和纯销售额分别增长8.3%和1.6%,创历史纪录。社会商品零售额11004万元,增长6.3%。全县财政收入增长12.1%,是历史最高年。计划生育取得新的成绩,全县四项节育手术13275人,增加3080人,节育人数52064人,增加3204人。报告提出,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2951万元,比1982年增长4.89%。其中农业增长4%,工业增长6%,社队工业企业增长11.7%。财政收入完成2200万元。粮食总产量36600万斤,增长3.67%。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1.1‰。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预算和决算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童遵锵作的《宁海县1979年、1980年财政收支情况和1981年财政概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79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和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着重进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工作,采取一系列减收增支的措施。全县财政收入1742.2万元,完成计划的105.7%,比1978年减收45.7万元,下降2.6%。当年县财政可用资金1187.3万元;财政支出1093.5万元,占当年安排可用资金92.1%,增长5.4%,保证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收支相抵,县财政滚存结余93.8万元。1980年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新体制,省核定宁海县财政总收入任务1744万元,预计财政收入可达1900万元,超过计划的8.9%。其中县财政分成收入1006万元,加上上级专款补助和上年结转457.8万元,合计收入为1463.8万元。县财政支出1301.8万元,比上年增长19%。收支相抵,结余162万元。报告提出,1981年县财政预算总收入2000万元,比1980年增长5.3%;总收入中,县财政包干收入1068万元,增长6.2%,加上上年结转162万元,合计收入1230万元。预算支出安排1068万元,增长7.3%。收支相抵,余留部分为162万元,建立县财政发展基金,扶持企业发展生产。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79年、1980年决算和1981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成群作的《关于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81年县财政总收入2016.2万元,比计划超过0.8%,比1980年增长6.2%。按照“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县财政分成收入1035.2万元,完成计划的98.2%,比1980年增长1.4%。1981年县财政负担中央借款103.5万元,当年县财政可用资金,包括省补助农业税、灾情减免18.9万元,仅950.6万元,加上上级专款补助和上年结转480.3万元,合计收入为1430.9万元。县财政总支出安排1417.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3.6万元。报告提出,1982年县财政预算总收入2130万元,比1981年实绩增长5.6%,增加113.8万元。县财政分成收入1027万元,下降0.8%。扣除负担中央借款50万元,预留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资金分别为42万元和28万元,当年各项经费支出安排907万元,合计安排支出1027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81年决算和1982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成群作的《关于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82年县财政总收入2215.6万元,比1981年增长12.1%,增收243.4万元。按“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扣除上交中央资金50万元,县财政净收入1135.9万元,增收158.9万元。加上上级专款补助和上年结转579.4万元,合计收入1715.3万元。县财政总支出1678.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6.6万元。报告提出,1983年省核定县财政收入任务2200万元,比1982年增加5.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县财政分成收入1095.9万元,比上年计划安排数增加118.9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合计收入1132.5万元。县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1132.5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82年决算和1983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三、听取、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按《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委会共举行8次会议,听取9个工作报告,内容涉及经济调整、稳定物价、社会治安、青少年思想教育、土地管理、城镇建设、职工住房、安全生产、保护山林、计划生育、防治污染、保护风景区,以及教育、科技、文艺、宣传、卫生方面等。作出《关于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议》,《关于积极推进综合治理,努力争取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的决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全县人大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选择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组织视察4次,如视察北大街道路建设后,政府增拨资金,交通等部门加快建设进度,使这条463米长的水泥路按计划竣工。共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人次。加强议案办理督促检查工作,第一次会议的552件议案全部办理答复。处理群众信访290件次。常委会对全国人大与省人大制定的有关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如《地方组织法》、《选举法》、《民事诉讼法》及浙江省的《土地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条例》等,广泛征求代表意见,汇总上报。代表在审议时认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加强政权建设的根本,希望常委会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祥道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共举行8次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先后两次审议县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情况的汇报》,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西溪等3个公社进行视察调查,作出《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刹住建房乱占滥用耕地的决定》。为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生产,作出《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的决议》。组织讨论《宪法》修改草案,推动全县人民学习《宪法》活动。《宪法》修改草案在报上公布以后,常委会作出《关于认真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据统计,全县参加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以及通过各种形式受教育的24万余人。通过组织视察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人次,并向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任命的“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72名负责人员,颁发任命书。第二次会议的552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共处理群众信访9件次。报告提出,1983年是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头一年,常委会决心不辜负全县人民的重托,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开创常委会工作新局面。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薛明语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新法律的颁布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自1979年4月至1980的11月,共判处各类刑事罪犯102人。搞好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截至1980年10月底,共复查“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刑事案件448件504人;复查办结“文化大革命”前和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申诉案件82件84人,其中改判52件54人;复查纠正因刘少奇同志冤案株连被错判案件12件19人,全部宣告无罪。做好民事审判工作。1980年1月至11月底,共办结民事案件384件,其中调解处理262件。报告还对建立经济审判庭等多项工作作出部署。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林光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81年来,共判处刑事罪犯148人;复查1977年、1978年判处的刑事案件93件,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判处的申诉案件143件,实事求是地分别作了改判、宣告无罪、减轻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等处理。办结民事案件632件。1982年3月,经济审判庭开始办公。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林光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82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8件,办结116件,比1981年增加22.1%。这一年中,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依法从重从快判处经济罪犯63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依法审判破坏森林罪犯两人,对刹住破坏森林歪风起到一定作用。受理民事案件650件,审结530件;受理执行案件115件,除3件因当事人外出等原因外,112件均已执行。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共办结历史刑事申诉案件180件185人。处理群众信访341l件次。报告提出,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设置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宁海县于1978年9月28日重新设立。至1980年11月底,受理县公安局提请逮捕和自行决定逮捕的案件126件139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97件107人。起诉案件121件,出庭支持公诉30次,发表公诉词14篇。逐步开展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为法律统一实施作出努力。法纪检察工作,共处理群众信访645件次,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经济检察工作,经侦查起诉2件3人。报告提出,要努力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实施法律中的监督作用;继续加强检察队伍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81年共审结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111件142人,决定批准逮捕129人。审结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6件143人,决定起诉82件124人。同时积极开展经济检察和法纪检察工作,立案侦查8件11人,公诉有罪判决5件7人,直接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35万元,收缴木材45立方米。受理法纪案件15件。对县公安局看守所检察130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院长郭善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公布以后,全体干警积极投入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斗争。1982年自办经济案件61件93人,比1981年增加44%;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经济案件36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法院等有关部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审结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93件114人,批准逮捕97人;审结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7件141人,决定起诉88件128人。共受理法纪案件7件。处理群众信访703件次,比1981年增加47%。通过依法处理,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检察院工作报告。
  六、讨论、通过宣传和执行宪法决议
  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代表们衷心拥护新宪法的颁布和施行。会议作出《关于宣传和执行〈宪法〉的决议》。决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积极宣传宪法,切实监督宪法的贯彻实施。各级政府应把宣传和贯彻宪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每个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活动的根本准则,提高执行宪法的自觉性。
  七、讨论通过其他决定事项
  第二次会议听取副县长王式淡作的《关于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报告》。报告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尽管起步晚,仍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由1970年21.8‰下降到12.3‰,10年累计少生17509人。1981年,全县一胎率占42.9%,比1980年提高2.7%,多胎率比1980年同期下降2%,全县生一个孩子的夫妇有11317对,有2348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领证率为20.2%,节育率为80.8%。但是,对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宁海县计划生育工作还是落后的。1981年省下达的人口计划为8028人,实际出生人数10129人,突破计划指标26.17%;人口出生率19.4‰,比1980年回升1.5‰;净增人数7030人,自然增长率13.5‰,比1980年回升1.2‰。计划生育面临新的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会议通过《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2〕11号文件,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听取副县长赵淳然作的《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汇报》。汇报指出,为了到2000年实现翻两番的目标,必须把能源、交通搞上去,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支援重点建设。汇报提出集中财力、物力的几项措施,一是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二是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三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国家和省在本县的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四是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认真清理在建项目;五是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财政经济任务。会议还听取县公安局局长童遵荣作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的汇报》。汇报指出,全县治安情况时好时坏,反复性较大。1至8月份发生的刑事案件比1982年上升17.5%,突出的是盗窃案件。其他的治安案件,如哄抢、闹事、流氓斗殴、宗族械斗等,比1982年上升11.5%。为确保社会治安好转,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8月份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共摧毁流氓团伙5个,盗窃团伙两个,抢劫团伙1个,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89起。汇报提出,遵照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指示,抓住有利时机,乘胜前进,把这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到底。
  八、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省、市人大代表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6人,张祥道为主任,武景波、牛锡九、陈文华、孙愫贞(女)、戴秀廷为副主任;选举徐涨厚为县长,许光眺、王式淡、张世根、赵淳然、柴国平为副县长;选举徐林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善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大代表7名。
  第四次会议选举出席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市分配应选代表名额43名,候选人52名,差额9名。代表经过充分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43名代表,选举一次成功。
  九、代表议案
  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552件,其中财政方面352件,政法方面29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66件,城建方面72件,其他方面33件。
  第二次会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550件,其中属农委口101件,经委口112件,教卫口75件,财办口90件,计委口78件,其他方面94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是要求发展工农业生产,加强工业生产领导,加强乡村道路建设,改善城乡市场供应,解决职工住宅问题,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搞好计划生育等。会议还处理群众信访8件次。
  第三次会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期间共收到议案草案338件,经审查后,列为议案的289件,其中属农委口50件,经委口82件,财贸口51件,教卫口34件,计委口25件,政法口22件,其他方面25件。其余49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全部议案由县人大常委会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要求在受案后三个月内作出答复,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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