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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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7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5
页码: 178-1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县第五届人大实际任期两年四个月。自1963年12月至1966年4月,共举行会议两次,听取报告10个,通过决议、决定5项,选举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委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省第三届人大代表。
  一、听取国内外形势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县委书记李树平作的《关于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报告》。报告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社会主义正逐步壮大,国际形势发展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十分有利。国内方面,克服了1959年至1961年严重自然灾害和苏联撤回援华专家,逼我国还债等困难,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经济形势好转。报告号召全体代表,艰苦奋斗,努力生产,推进社会主义建设。
  二、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孙子青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两年来,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粮食产量1962年比1961年增长11.4%,1963年比1962年增长15.4%;棉花总产量1962年比1961年增长40.2%,1963年比1962年增长3.7倍。兴修水利工程932处,增加蓄水量670万方,改善灌溉面积11万亩,改造低产田7.73万亩。1962年工业、手工业进行调整,全县新制造中、小型农具65.44万件;1963年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62年增长41.4%。商品采购总额1962年比1961年增长24.6%;1963年全县购买力比1962年增长3.9%。196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95.7万元,1963年财政总收入470万元,比1962年增长18.78%;两年来共发放农业贷款198.2万元。文化教育重点放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停办宁海师范学校,撤并长街、岔路中学的高中部和黄坛初级中学,压缩办学规模。报告指出,根据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1964年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农业,争取工业生产稳步上升,财政工作要把支援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科技文教卫生工作要努力提高质量。报告号召全县人民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同心同德,步伐一致,努力增产节约,为争取1964年农业更大丰收而努力。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孙子青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半年来,全县各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农业、工业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农业方面,夏粮生产抓住三个扩大:早稻面积扩大36%,连作稻面积扩大1.5倍,良种面积占83%。估计总产量比1963年同期增加50%至60%,其中稻谷总产量增加50%以上。林业生产造林3.07万亩,比1963年增加30%,成活率达到80%以上。下半年的晚秋作物长势良好,争取1964年全面丰收大有希望。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事业等方面,提高农具的质量,降低价格;修建民间桥梁15座,整修道路9条。商业和市场方面,农副产品采购总额比1963年同期增长61.6%,主要产品都比1963年增加和超额完成计划,市场商品供应基本上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财政计划至6月底完成115%,比1963年同期增加35.7%。文化教育工作,在校小学生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中学生增加32%,开办简易小学399所,入学儿童0.68万余人,有400余个大队办起民校,有1.04万名青壮年参加学习。卫生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开展数次以积肥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并在城关镇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以灭螺为中心的血吸虫病防治。政法工作,依靠发动群众,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分子。民政工作,全县享受优待工分1170户,发放优抚款1.82万元、救济款4.68万元。全县按时完成人口普查工作。报告提出,要为1965年生产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及早动手,争取主动,如制定生产规划、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选留良种等。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三、审查、批准预算和决算
  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局长梁学仁作的《县财政工作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62年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95.7万元,为省核定任务的100.18%,比1961年实绩增长39.18%,其中县财政分成收入337.8万元。县财政总支出323.7万元,财政滚存结余14.1万元,其中专款结余10.6万元。1963年县财政总收入470万元,比省核定任务468万元略有超过,比1962年实绩增长18.78%。其中县财政分成收入263.59万元。加上地方附加收入13.4万元,上年结余和上级补助收入26.61万元,合计收入303.6万元。财政总支出预计292万元,为省计划的96.42%,比上年实绩减少9.6%,财政滚存结余11.6万元。报告提出,1964年县财政预算总收入519万元,比1963年预计执行数增长10.9%。县财政分成收入预算294万元。县财政预算总支出294万元,基本上保持1963年的预算执行水平。此外,安排地方附加收入15.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预计22.59万元,安排支出16万元,其中用于支援农业11.2万元。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62年、1963年决算和1964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四、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季筱东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共处理各类犯罪分子294名。根据对敌斗争和社会治安的需要,选择一些罪恶大、民愤大和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召开公判和宣判大会43次,直接受到教育群众5.65万多人次。张贴宣判布告6000余张,扩大了法纪教育面。共处理各种民事纠纷731件,处理群众信访3992件次。在处理民事纠纷中,坚持从有利于巩固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出发,解决山林、水利、土地等群众性生产纠纷和殴斗事件238起。特别是1963年4月县委转发《关于群众性纠纷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文件后,处理191起群众性纠纷,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1963年春基层普选时,选举产生人民陪审员,在部分地区整顿健全基层调解委员会,发挥调解组织处理民间纠纷的作用。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葛民和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半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50件,基本上采取“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对其中确属罪恶严重、民愤很大的案犯,依法严办;对于人民内部的违法犯罪行为,除了个别确系屡教不改、一犯再犯的,给予适当的处理外,本着教育人、改造人的精神,采取传审教育、当众检讨、具结悔改等方法解决。与1963年同期相比,盗窃案下降93.75%,重婚犯罪案下降54.17%,妨害家庭案下降51.86%。办结民事纠纷157件。在审判工作中,按照先急后缓、先中心后一般的原则,及时处理山林、水利、土地等群众性纠纷21起,占全县已解决总数的45.65%。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公社一级调解组织全部建立,大队一级调解组织大部分整顿健全,并采取个别指导、小型训练的形式,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由于调解组织日渐发挥作用,民间纠纷大大减少,上半年民事收案比上年同期下降48.11%。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21人,孙子青为县长,马俊杰、张润生、陈星为副县长;选举季筱东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补选胡相经为副县长;选举出席省第三届人大代表5名。
  六、代表议案
  第一次会议听取副县长陈星《关于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报告》和《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报告》,作出《关于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报告的决议》。第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352件。
  第二次会议听取副县长陈星《关于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五届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352件,已办理并书面或口头答复提案人的215件;受客观条件限制,逐步解决的52件;尚未处理或作工作参考的85件。会议还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县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第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151件,其中工业交通方面32件,教育文化卫生方面31件,农林水利方面23件,财政经济方面38件,政法方面7件,其他方面20件。
  第一、二次会议全部议案由县人民委员会按照议案审查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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