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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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6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6
页码: 168-1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县第二届人大实际任期一年两个月。自1956年12月至1958年2月,共举行会议两次,听取报告7个,通过决议、决定10项,选举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委员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一、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熊正全作的《县人民委员会1955年、1956年工作总结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报告指出,两年来,全县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64个,入社农户67514户,占总农户的91%,比1954年增长8倍多,基本实现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农业方面实施以合理密植为中心的各项先进农业技术措施,推广以改变水稻耕作制度为主的技术改革。1955年,中稻改连作0.38万亩,改间作3.91万亩,改晚稻7.08万亩;1956年,改连作1.91万亩,改间作6.36万亩,改晚稻9.87万亩,保证了两年春花、早稻的丰收。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4个,供销合作社两个,供销合作小组14个,社员4350人,占专业从业人员的86.5%;私营工商业通过清产核资、定股定息、人事安排、经济改组等工作,进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厂店140家,合作商店61个,合作小组116个,单线代购代销98人,占总人数的94%。交通运输方面,1955年完成客运355.83万人公里,货运98万吨公里,航运3.89万吨。两年中新建干线公路45公里,恢复与修建简易公路17公里,修建改建手车路30多公里。文教工作方面,小学生人数为2.61万人,比1954年增长32.65%;中学生人数0.17万人,增长59.45%。1956年全县320所学校遭受“8·1”台风灾害,共拨款16.1万元,修建受损校舍,保证所有学校按时开学。卫生工作方面,组织27个联合诊所,从业医师占全部社会医师的65%;全县普查血吸虫病患者13962人,治愈31人。报告提出1957年的工作任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委员会负责人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工农业生产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文化教育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均得到巨大发展。贯彻积极巩固的方针,大部分农业合作社得到巩固。,农业生产有很大增长,与1956年相比,1957年粮食总产量(包括大豆)25500万斤,增长11.77%;棉花6765担,增长292.17%;茶叶521担,增长10.5%;生猪年终头数7.3万头,增长30.03%;渔业生产18万担,增长14.16%;造林1.46万亩。工业生产总产值7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9.6%;手工业生产总产值30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42%。交通运输工作完成简易公路石方6500方,桥梁11座,渡船4只。邮电事业达到县内全部区乡都通电话。商业方面,1957年收购总值440万元,全年市场购买力达到1493万元。卫生工作方面,治疗血吸虫病人132人,接种牛痘疫苗41331人、霍乱疫苗7131人、三联疫苗22099人、白喉疫苗2866人。报告提出1958年至1962年几项主要指标,全县耕地面积从48.76万亩扩大到74.35万亩,粮食产量从25500万斤增加到58859万斤。棉花、油料等也提出了增产指标。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预算和决算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科负责人作的《宁海县1955年、1956年两年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57年财政工作意见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55年县财政总收入389.85万元,其中上交任务280.79万元。县财政分成收入109.06万元,加上1954年结转14.47万元,合计收入123.53万元。县财政总支出106.7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74万元。1956年县财政总收入366.75万元,其中上交任务169.26万元。县财政分成收入197.49万元,加上1955年结转,合计收入241.23万元。县财政总支出194.8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9.39万元。财政收入中,国营、合作社和公私合营的工商税的比重,从1955年的57%上升到1956年的83%,农业税和私营工商税,从1955年的43%下降到1956年的17%。1955年全县推销公债11.82万元,1956年公债因灾核减,全县推销6万元。预算总支出中,社会文教费类所占的比重,从1955年的47.24%上升到1956年的53.87%。两年来共拨款155.41万元,占全部支出的51.52%。行政管理费类及其他支出所占的比重,从1955年的39.94%下降到1956年的33.19%。两年来共拨款108.80万元,占全部支出的36.07%。报告提出,1957年县财政总收入预计396万元,其中上交任务预计210万元,县财政分成收入186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9.39万元,合计收入205.39万元。县财政预算支出186万元,加上上年结转,合计预算总支出205.39万元。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为保证1957年财政任务的完成,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提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加强组织收入,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立乡一级财政等措施。会议通过决议,批准1955年、1956年决算和1957年预算及预决算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负责人作的《宁海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1957年县财政总收入360.29万元,为预算的94.82%。县财政分成收入172.3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24.13万元,合计收入196.52万元。县财政总支出191.55万元,为预算的95.82%,少支出3.3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97万元。报告提出,1958年县财政预算总收入402万元,比上年增长11.57%,其中工商税收入185万元,农业税收入180万元,企业及事业收入22万元,公债收入13.5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县财政预算支出168万元,减少13.93%,其中经济建设类支出32万元,社会文教类支出74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58万元,其他支出类4万元。会议未作出决议。
  三、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尹嵋山作的《关于两年来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从1955年至1956年,共办理刑事、民事案件1450件。1956年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总数为604件,比1955年减少242件,其中反革命案件减少收案65件,婚姻纠纷减少收案89件,债务、房屋、土地、山林、水利等纠纷减少收案20件。两年中,全县受理婚姻纠纷案件489件,占民事总收案的66%。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法所规定的辩护、陪审、合议、回避等制度及审判和侦查、起诉分工的法律程序,发挥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积极作用,审结刑事、民事案件中,1956年上诉率占结案总数的9%至10%。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国顺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1957年共办理刑事、民事案件696件,处理简易纠纷48件,处理群众信访694件次。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政法会议精神,对289名罪犯从严处罚;对反革命案件的量刑,87件案中判处死刑占11%,判刑十年以上占31%,判刑五年以上占38%,判刑三年以上占13.4%,判处管制占5.6%。通过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审理与就地公开宣判,进行法纪教育,就地开庭共43次,宣判180名人犯,受教育群众8万多人次,占全县总人数的28.4%。1957年4月,农村发生闹事,法院派人参加调处,妥善调处一批关于耕牛、土地、农具以及山林、水利等纠纷,促进人民内部的团结。报告指出,1957年的法院工作存在着有些干部政治业务水平不高,旧法观点与教条主义相当严重,出现重罪轻判案件11件,该捕未捕的7名。在处理复查与申诉案件中,错改了一些不应改的案件。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
  四、讨论、通过其他事项
  第二次会议听取宁海县人民委员会《关于罢免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熊正全宁海县副县长职务的建议》,会议通过罢免案(1979年5月22日,经中共宁波地委批准,撤销对熊正全处理的有关文件,恢复党籍,恢复名誉)。会议通过《关于宁海县1958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决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1958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各乡镇人民委员会制定1958年选举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5月31日前完成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会议通过《关于消灭荒山,绿化全县的决议》,要求县、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央《农业发展纲要》,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加强对绿化工作领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的群众性的宣传教育,使绿化祖国的号召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带领全县人民开展大规模的绿化运动,在1962年前基本消灭荒山,绿化全县。会议通过《关于开展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和消灭血吸虫病以及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的决议》,要求县人民委员会立即制定规划,结合生产,动员全县人民开展除“四害”、讲卫生和消灭血吸虫病及地方性传染病的运动,争取在1960年前实现“四无县”。
  五、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21人,张玉田为县长,熊正全、赵庆禄、张润生、杨国宾、陈星为副县长;选举陈国顺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六、代表议案
  第一次会议听取县人民委员会委员胡满金作的《县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县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议案251件,除了当时在大会上作了解释的72件,其余179件由县人民委员会根据决议要求,分别交有关部门办理,所有议案基本上已按实际情况和可能条件作了处理,并编成书面材料,交代表审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县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报告的决议》,第一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议案256件。
  第二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议案106件。
  第一、二次会议全部议案由县人民委员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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