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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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62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
页码: 161-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概述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概述

内容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54年7月至2003年2月,共经历14届(其中包括“文化大革命”中建立的宁海县革命员会作为第七届计算)。1966年5月以前的12年间经历的6届,由县人民委员会召集。“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被迫中止活动。1979年3月至2002年2月的23年间经历的7届,其中第八届和第九届第一次会议由县革命委员会召集,第九届第二次会议至第十四届由县人大常委会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第一届至第六届为两年,第八届至第十二届为三年,第十三届至第十四届为五年。
  县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通过会议集体行使职权。截至2003年2月,共召开过35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177个;作出决议、决定175项;选举产生宁海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336名,接受辞职3名;选举产生浙江省人大代表19名,宁波市人大代表146名。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幕前举行预备会议,选举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通过会议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副秘书长人选,提出各项决议、决定草案,提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人选,决定议案、罢免案和质询案的审议程序等。主席团下设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大会各项会务工作。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各项议题的审议,采取按代表团分组审议、专题审议、全体会议审议等多种形式。每次会议除有关人员依法列席会议外,自1983年3月县第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委员等列席会议听取有关报告。2001年2月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以来,设立公民旁听席,邀请各界人士旁听会议。
  会议期间,代表可以提出议案(1986年4月,县第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前称提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还可提出质询案和询问事项。自1954年至2003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收到代表议案690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19件。其中,第一届至第六届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交有关部门办理;第八届由县革命委员会负责交有关部门办理;第九届至第十四届由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按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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