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选举方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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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4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选举方式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
页码: 143-1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方式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推荐选举、间接选举、直接选举。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方式

内容

代表选举,包括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先后经历推荐选举、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通过协商推荐、邀请或遴选产生,此为推荐选举。第一届至第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基层普选,先由选民选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再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采取等额选举办法,选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此为间接选举。第九届至第十五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差额选举办法,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此为直接选举。代表选举方式的不断变化,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进步。
  第一节 推荐选举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对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作出明确规定:代表名额由县人民政府分配,农民代表,由乡农民大会或村农民大会产生;政府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等充任;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驻县各机关及部队代表,由各党派、团体、机关及部队自行选派;其他方面代表,由县人民政府邀请。1951年3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代表名额,由县人民政府政务会议确定,分各阶层代表和政府代表两个部分。各阶层代表由县农民协会、总工会、工商联、文教卫生界、宗教团体及人民解放军驻宁海部队协商推荐,由县人民政府政务会议邀请或遴选。政府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秘书、科(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各区区长等充任。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召开前,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决定,各阶层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但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仅占少数,大部分代表仍以推荐、邀请方式产生。第三、四、五次会议,代表产生方式大致相同,大部分代表仍以推荐方式产生。第六次会议代表产生情况无考。
  第二节 间接选举
  1954年7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民主协商推荐选举转变为间接选举。
  间接选举就是县人大代表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至第六届县人大代表选举,均采用间接选举办法。间接选举,是在乡镇选民普遍参选的基层选举基础上进行的。普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县、乡镇建立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计划,确定选举试点单位,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从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民主推荐初步候选人,自下而上反复酝酿,然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选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然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人大代表的间接选举,为过渡到直接选举,培训了骨干队伍,提供了工作经验。
  第三节 直接选举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选举法》。新的《选举法》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据此,从1980年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采用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当选人名额的差额选举。直接选举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全县划分选举大区,以行政区域划分选举小区,根据选民数分配县人大代表名额。各选区由选民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推荐初步候选人,反复酝酿、民主协商决定正式候选人。然后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规定选举日召开选举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从间接选举转变为直接选举,是国家选举制度的重大变革,民主选举制度从此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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