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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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3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5
页码: 81-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组成人员、职权行使、历次会议。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委员会

内容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常务委员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1951年5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1951年12月,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第二、四、五次会议,常务委员会均未改选。第六次会议常务委员会选举情况无考。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会议6次。
  第一节 组成人员
  1951年3月,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主席詹步行(兼),副主席刘广汉(兼),委员李高斗、姚公平(女)、陈立民、徐锡珪、洪孚海、杨邦才、童岳川、赵庆禄、褚近妹(女)。
  1951年12月,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主席詹步行(兼),副主席刘广汉(兼),委员李高斗、胡胜东、姚公平(女)、陈立民、徐锡珪、洪孚海、杨邦才、童岳川、杨毅、金兴富、褚近妹(女)、邱吉根、赵庆禄。
  1953年3月,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无考)。1954年1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与会人员9人:主席刘广汉(兼),委员金兴富、施荣和、童岳川、洪孚海、邱吉根、褚近妹(女)、赵法中、杨邦才。
  第二节 职权行使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有:协商并提出对县人民政府的建议;联系代表,协助政府推行各种工作;负责进行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
  宁海县人民政府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总结》提及,常务委员会于1951年建立,当时无驻会委员。1952年8月,配备工作人员两名,照常办公。在每次筹备县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及有急需时,均随时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人员均并入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常务委员会委员在县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前,均配合县人民政府筹备会议及审查代表资格与处理提案等工作;会后,常务委员会发函与代表联系,要求代表配合乡村干部大力展开宣传,贯彻会议决议,协助政府动员人民群众推行各项工作。
  第三节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1年6月22日至24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实到委员9人。会议由刘广汉副主席主持。会议讨论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内容及准备工作,讨论一批反革命分子案件的处理情况,为坚决镇压反革命作思想准备。会议决定于7月10日左右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内容有:把生产运动推向高潮,响应抗美援朝总会推行爱国公约、拥军优属、捐献飞机大炮三大号召。决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代表名额为248名。代表条件:具有代表性,历史清白,大公无私,遵守共同纲领,爱国主义建设运动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反官僚主义斗争。代表产生方法:原则上通过民主选举,个别地区以邀请方式产生。会议推定陈立民委员为常务委员会秘书。洪孚海委员在发言中表示,我们农民要多砍一担柴来捐献飞机大炮,受到委员们的一致赞赏。
  第二次会议 1951年12月12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决定于1951年12月15日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定第三次会议代表产生方法,以上次会议代表为基础,作个别调整。把原各界人民代表中较优秀分子和各种运动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劳动模范作为选举代表的主要对象。会议要求继续做好抗美援朝,加强政权建设,加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镇压反革命,巩固海防,搞好冬季生产等工作。
  第三次会议 1952年5月5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1952年5月7日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并讨论决定会议代表的产生办法,以上次代表为基础,更换兼职过多的少数代表。决定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为:继续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防疫运动,落实文教经费,抓紧夏收季节,完成收费与筹费任务。
  第四次会议 1952年8月20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讨论农业丰收与物资交流等工作。会议决定于1952年9月5日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内容有:争取今年农业丰收,为明年农业丰收打好基础;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繁荣经济等。决定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代表名额为251名。
  第五次会议 1952年12月11日至12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除原有委员外,并吸收县各界人民代表中的积极分子参加,到会人数28人。会议先由刘广汉县长作报告,继由洪孚海委员传达中苏友协会议的精神,再由刘广汉传达刘少奇总会长关于“中苏友好月”提出的五项要求,使与会委员、代表进一步明确其意义。会议总结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后的工作情况,提出要开展冬季生产竞赛运动,掘毁稻根,冬修水利,并发展和巩固互助组。会议对调整工商业的意义及提出调整计划进行讨论。会议审查为省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二次会议征集的53件提案,决定其中44件交县有关部门处理,9件提交省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由刘广汉作总结。
  第六次会议 1954年1月29日至31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参加会议委员9人,扩大吸收代表27人。会议讨论继续贯彻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开展冬季生产工作,研究经济建设公债的推销工作。决定成立宁海县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委员会。讨论并通过1954年第一一季度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还听取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尤小根代表的传达报告。
  附录
  农民代表会议
  农民代表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解放区实行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旨在发动农民群众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而努力奋斗。宁海县解放前,在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下,于1949年4月在岔路干坑村,召开西南区农民代表会议。会议由中共宁海县委农民运动工作部部长李辉(女)主持,县委宣传部部长李黎作报告,出席人员有张立平、胡生、陈士秋等。会议中心内容是发动农民进行减租减息。会议号召广大农民群众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而斗争。杨民昆当选为西南区农民协会主任。台州地区农民协会主任王槐秋与会并讲话。
  1949年11月2日至5日,中共宁海县委召开县农民代表会议。大会主席、县委宣传部部长李黎致开幕词。在开幕式上讲话的有:县长童先林,县委农工部部长李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1师代表,工会、商会、青年联合会、妇联、中学生、中学教师、小学生代表等。县长童先林在讲话中提出六点要求:(1)站稳立场,更好地为人民工作;(2)组织人民的力量,反对反动的力量;(3)努力学习当家的本领,人民要当好这个家;(4)实行真正的减租减息;(5)努力发展生产;(6)努力开展建设工作。会议期间,举行挖苦根诉苦大会。上台诉苦的有桑洲里山、田洋卢、小汀、城关、东区、桥头胡等代表和宁波回乡人士代表。
  会议决定成立县农民协会,选出县农民协会委员会委员29名,县委副书记杨民奎兼任主任,李辉任副主任。会议通过县农民协会章程,章程规定会员的权利是:在会中有提意见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首先享受福利如减租的权利。会员的义务是:做农民协会决定的事;向农民协会报告工作;缴纳会费。如会员不守会规,将警告、说服或开除。县农民协会组织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实行民主集中制。大会选举张才兴、陈能国、胡普来、童华江、陈祥为省农民代表会议代表和省农民代表会议模范代表。
  县委副书记杨民奎在会议总结报告中提出六大任务:(1)组织自卫队;(2)打倒恶霸坏蛋;(3)一定要实行减租;(4)支援前线解放军;(5)省吃俭用,做工作要勤劳;(6)贫雇农要团结起来。
  县农民代表会议是本县解放前和解放初人民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起步,它为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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