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代表产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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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2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代表产生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1
页码: 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

内容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名额,由县人民政府分配。县人民政府代表,由县长、秘书、科(局)长、人民法院院长及各区区长担任;军队代表,由驻县武装部队选派;农民代表,由各乡镇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社会人士、宗教界代表,由县政务会议邀请或遴选;工会、农会、妇联、青年团、工商联等群众团体代表,通过协商或推选产生。鉴于当时某些群众团体基层组织尚未健全,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代表,还不能通过推选产生,部分代表由县人民政府或单位指派。如农民、工人代表,分别由各区(镇)政府指派;工商界代表由县人民政府指派。第二次会议代表的产生,经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以民主方式产生。为此,县民政科组织力量,至桥头胡区黄墩乡进行选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开展。该乡共有8个行政村,确定代表人数为工人、工商、妇女代表各一名,农民代表两名。根据分配代表名额,决定各村初步候选人,深入了解初步候选人对象,经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待酝酿成熟再进行选举。先选出候选人,再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搞好选举试点后,召开县民政助理员会议,作典型介绍,然后全县展开。但以选举产生的代表仅少数,大部分仍以邀请方式产生。此后三至五次会议代表产生情况大致相同。其中四、五两次会议,邀请代表略有减少,推选代表略有增多。第六次会议代表产生情况无考。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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