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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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2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6
页码: 68-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代表产生、代表构成。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代表

内容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20万至50万人口的县,为200名至300名左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凡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赞成共同纲领,年满18岁之人民,除患精神病及剥夺人权者外,不分民族、阶级、性别、信仰,均得当选为代表。代表的产生方式有协商、指派、邀请、推选等。
  第一节 代表产生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名额,由县人民政府分配。县人民政府代表,由县长、秘书、科(局)长、人民法院院长及各区区长担任;军队代表,由驻县武装部队选派;农民代表,由各乡镇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社会人士、宗教界代表,由县政务会议邀请或遴选;工会、农会、妇联、青年团、工商联等群众团体代表,通过协商或推选产生。鉴于当时某些群众团体基层组织尚未健全,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代表,还不能通过推选产生,部分代表由县人民政府或单位指派。如农民、工人代表,分别由各区(镇)政府指派;工商界代表由县人民政府指派。第二次会议代表的产生,经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以民主方式产生。为此,县民政科组织力量,至桥头胡区黄墩乡进行选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开展。该乡共有8个行政村,确定代表人数为工人、工商、妇女代表各一名,农民代表两名。根据分配代表名额,决定各村初步候选人,深入了解初步候选人对象,经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待酝酿成熟再进行选举。先选出候选人,再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搞好选举试点后,召开县民政助理员会议,作典型介绍,然后全县展开。但以选举产生的代表仅少数,大部分仍以邀请方式产生。此后三至五次会议代表产生情况大致相同。其中四、五两次会议,邀请代表略有减少,推选代表略有增多。第六次会议代表产生情况无考。
  第二节 代表构成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产生:县各界人民会议的参加单位及名额之分配,由县人民政府决定之。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前,百业待兴,各项工作繁忙,尚未全面走上正轨。各群众团体有的尚处于筹备阶段;已筹备完成的单位,无固定工作人员,尚属空架子。所有这些情况,都对代表的产生和构成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当时宁海县县情,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应选代表243名,实际选出241名,实到226名。实到代表中,工人代表9名,占4%;农民代表76名,占33.6%;妇女代表18名,占7.9%;青年代表9名,占4%;政府代表15名,占6.6%;共产党代表6名,占2.6%;解放军代表4名,占1.8%;人武部代表17名,占7.6%;文教代表23名,占10.2%;工商代表14名,占6.2%;士绅代表33名,占14.6%;自由职业者代表两名,占0.9%。第二次会议应选代表名额无考,实际选出248名,实到248名。第三次会议应选代表名额无考,实际选出248名,实到225名。第四次会议应选代表256名,实际选出256名,实到代表223名。第五次会议应选代表247名,实际选出247名,实到225名。第六次会议实际选出代表265名,应选代表和实到代表情况无考。第二次至第五次会议代表构成比例与第一次会议大致相近。其中第五次会议的工人代表由原来9名增加到18名,工人代表偏少状况有所改变。第六次会议代表构成情况无考。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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