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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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19
颗粒名称: 第一篇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1
页码: 6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性质与职权、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次会议等。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概述
  1951年3月26日,宁海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城关镇举行。至1954年7月,共举行6次会议。根据《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以下简称《组织通则》)的规定,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6次会议。1954年7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完成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部分职权的历史任务,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海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第一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性质与职权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在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所实行的基本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传达中国共产党的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在普选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前曾代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部分职权,具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是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根据《组织通则》的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职权有:听取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并建议有关县政的兴革事宜;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并协助县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可以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如下职权: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与通过县人民政府的预决算;建议与决议有关县政的兴革事宜;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并协助县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委员,组成县人民政府委员会。
  第二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20万至50万人口的县,为200名至300名左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凡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赞成共同纲领,年满18岁之人民,除患精神病及剥夺人权者外,不分民族、阶级、性别、信仰,均得当选为代表。代表的产生方式有协商、指派、邀请、推选等。
  第一节 代表产生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名额,由县人民政府分配。县人民政府代表,由县长、秘书、科(局)长、人民法院院长及各区区长担任;军队代表,由驻县武装部队选派;农民代表,由各乡镇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社会人士、宗教界代表,由县政务会议邀请或遴选;工会、农会、妇联、青年团、工商联等群众团体代表,通过协商或推选产生。鉴于当时某些群众团体基层组织尚未健全,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代表,还不能通过推选产生,部分代表由县人民政府或单位指派。如农民、工人代表,分别由各区(镇)政府指派;工商界代表由县人民政府指派。第二次会议代表的产生,经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以民主方式产生。为此,县民政科组织力量,至桥头胡区黄墩乡进行选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开展。该乡共有8个行政村,确定代表人数为工人、工商、妇女代表各一名,农民代表两名。根据分配代表名额,决定各村初步候选人,深入了解初步候选人对象,经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待酝酿成熟再进行选举。先选出候选人,再选举产生正式代表。搞好选举试点后,召开县民政助理员会议,作典型介绍,然后全县展开。但以选举产生的代表仅少数,大部分仍以邀请方式产生。此后三至五次会议代表产生情况大致相同。其中四、五两次会议,邀请代表略有减少,推选代表略有增多。第六次会议代表产生情况无考。
  第二节 代表构成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产生:县各界人民会议的参加单位及名额之分配,由县人民政府决定之。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前,百业待兴,各项工作繁忙,尚未全面走上正轨。各群众团体有的尚处于筹备阶段;已筹备完成的单位,无固定工作人员,尚属空架子。所有这些情况,都对代表的产生和构成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当时宁海县县情,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应选代表243名,实际选出241名,实到226名。实到代表中,工人代表9名,占4%;农民代表76名,占33.6%;妇女代表18名,占7.9%;青年代表9名,占4%;政府代表15名,占6.6%;共产党代表6名,占2.6%;解放军代表4名,占1.8%;人武部代表17名,占7.6%;文教代表23名,占10.2%;工商代表14名,占6.2%;士绅代表33名,占14.6%;自由职业者代表两名,占0.9%。第二次会议应选代表名额无考,实际选出248名,实到248名。第三次会议应选代表名额无考,实际选出248名,实到225名。第四次会议应选代表256名,实际选出256名,实到代表223名。第五次会议应选代表247名,实际选出247名,实到225名。第六次会议实际选出代表265名,应选代表和实到代表情况无考。第二次至第五次会议代表构成比例与第一次会议大致相近。其中第五次会议的工人代表由原来9名增加到18名,工人代表偏少状况有所改变。第六次会议代表构成情况无考。
  第三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历次会议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召开之。1951年3月至1953年7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举行6次会议,听取报告10个,通过决议10项(不含第六次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出席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一节 第一次会议
  1951年3月26日至30日,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副县长刘广汉作的《目前形势报告》和《宁海解放来二十个月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报告》。形势报告指出,抗美援朝的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动员全国人民,以实际行动支援朝鲜人民抗击美帝侵略,直到取得最后胜利。工作报告提出,宁海解放以来,全县各界人民配合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宁海军民全力以赴,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镇压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从而加强和推进人民民主政权建设,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创造有利条件。报告提出今后三项任务: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继续镇压反革命分子,完成土地改革;搞好大生产。会议听取县委宣传部部长李黎作的《土地改革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完成土地改革就必须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只有完成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才能推动并搞好大生产;也只有搞好大生产,才能继续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分组讨论后,有22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表示赞成三个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听取开幕词及三个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宁海县各界人民共同爱国公约》;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詹步行兼任主席,刘广汉兼任副主席;推选出席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3名。会议共收到提案43件,其中有关生产方面的21件,剿匪、交通、文教、卫生等方面的22件。资料选录:
  宁海县各界人民共同爱国公约
  一、拥护毛主席,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拥护人民解放军。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决议案及宣言。
  二、加强团结,坚决贯彻共同纲领,切实执行人民政府一切法令。
  三、用实际行动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完成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任务。
  四、团结广大群众,反对美国侵略台湾及重新武装日本。时时准备,响应祖国号召。
  五、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封建势力。
  六、协助政府肃清散匪海匪及反革命分子,加强民兵自卫队组织,管制不法地主,巩固海防与地方治安。
  七、积极参加生产,保证增产,为完成并超过1951年农业生产计划纲要所规定的全部任务而奋斗。
  八、帮助烈军属,组织代耕小组,为烈军属代耕土地,保证其产量超过一般生产水平。
  九、努力学习时事及文化。
  十、积极宣传抗美援朝,达到家喻户晓。
  十一、贯彻小学民办公助的办学方针,加强国际主义及爱国主义的政治教育。
  十二、保证完成税收任务,加强城乡物资交流,稳定市场,完成国家财政任务。
  宁海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
  1951年3月29日
  第二节 第二次会议
  1951年9月19日至23日,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自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全县军民团结一致,为完成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搞好大生产等任务努力奋斗,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其间海匪登陆骚扰,党政军民全力以赴剿灭海匪,消除匪患,安定人心,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为本次会议的召开扫除了障碍。事实证明,必须把镇压反革命、巩固革命政权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地位。为了粉碎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在搞好土改、反霸和大生产的同时,必须动员全县人民把爱国卫生运动推向高潮。要响应抗美援朝总会的三大号召,发动全县人民参加制订爱国公约、开展拥军优属、捐献飞机大炮活动。通过小组讨论、大会发言,各界代表纷纷表示,要把会议精神带回去,带动全县人民共同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会议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响应抗美援朝总会三大号召的决议》、《关于发动全县人民制订爱国公约的决议》和《关于开展拥军优属、捐献飞机大炮活动的决议》。会议收到提案的情况无考。
  会后,全县人民群众响应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的号召,兴起支援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热潮。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爱国民主人士童岳川带头响应抗美援朝总会三大号召,将家里所有金银首饰和一个铜脸盆,全部用于捐献飞机大炮。工商界人士胡满金也积极响应,捐献飞机大炮800万元(旧制人民币,下同)。深甽村少年儿童团团长俞官珍带领团员上山采竹笋,筹款30余万元捐献飞机大炮,《中国少年儿童报》对此作过报道。
  第三节 第三次会议
  1951年12月15日至19日,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县长詹步行作的《目前形势报告》。报告指出,美帝国主义的本性是侵略者,虽已受到中朝人民的严重打击,但它还不死心,发动细菌战,妄想挽回败局。因此,抗美援朝是长期性的大事。两年来,国家在政治、经济、外交等战线均取得伟大成就。在党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打垮了三大敌人,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全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会议还听取副县长刘广汉作的《宁海县三个月来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报告》。报告指出,二次会议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原定任务,成绩很大。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界代表的积极配合、努力奋斗分不开的,尤其是土地改革前期的宣传发动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调动了农民兄弟搞生产的积极性,农业获得大丰收。今后要继续搞好抗美援朝运动,完成征粮任务,加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继续镇压反革命,巩固海防,搞好冬季生产,为明年开展大生产运动作准备,同时开展冬季学习运动。会议听取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童岳川传达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精神,传达报告详述新民主主义的优越性,提出要加强工农联盟,建设新中国。小组讨论后,有21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表示拥护三个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听取开幕词、目前形势及三个月的工作总结和对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传达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詹步行兼任主席,刘广汉兼任副主席。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56件,其中有关生产、工商方面的30件,政法、文教、卫生等方面的26件。
  第四节 第四次会议
  1952年5月7日至9日,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县长詹步行作的《总结四个月的工作及今后工作任务报告》。报告提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圆满完成。抗美援朝运动、反对美帝细菌战深入开展,征粮任务亦已完成;继续镇压反革命分子,巩固海防,人民政权建设成效显著;1951年冬季生产运动掀起高潮,为1952年春耕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当前农业生产战线开展兴修水利运动,拔稻根、除虫害,组织互助组,战胜了春荒。同时开展造林护林工作,把卫生防疫的重点放在救治麻疹病人。今后的任务是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筹集文化教育经费,贯彻《婚姻法》等。有19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肯定成绩,提出意见。会议通过决议,内容有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继续加强抗美援朝、重视文化教育事业、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大张旗鼓宣传《婚姻法》等方面。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54件,其中有关生产方面的25件,政法方面12的件,文教卫生方面的10件,其他方面的7件。
  会议资料选录:
  宁海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一、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普遍组织劳动互助组,以展开春耕生产,推广先进耕作方法,改进生产技术,提高面积产量,力争增产二成。
  工商业在工人阶级领导下,改善经营,增加收入,搞好劳资关系,开展城乡物资交流,配合农业大生产。
  二、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防疫运动,做到家家动手、户户检查,扑灭五毒。严密监视敌机,加强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
  三、普遍教育群众,重视文教工作,抓紧夏收季节,及时完成收费、筹费任务。
  四、继续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切实做好烈军属代耕助种。
  五、反对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贯彻新婚姻法,普遍展开宣传与教育。
  宁海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
  1952年5月9日
  第五节 第五次会议
  1952年9月8日至10日,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县长刘广汉作的《关于六、七、八三个月工作概况与今后任务报告》。报告指出,四次会议提出的任务,全面得到贯彻执行;作出的决议,受到全县人民的拥护。三个月来,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成绩是主要的,工作中的缺点不断得到克服和纠正。农业方面战胜了风、水等自然灾害,丰收在望;秋后召开的物资交流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工商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收入有所增加,税收也随着增加;新《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不少童养媳得到人身自由;拥军优属工作做得好,推动了抗美援朝运动深入发展。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体代表带头执行四次会议决议是分不开的。报告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很重,为确保农业全面丰收,还有不少工作要做,战胜自然灾害是头等大事,精打细收颗粒归仓都必须抓好;要整顿与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力争农业全面丰收,才有力量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工商业增收才有财力把抗美援朝运动进行到底,取得最后胜利;还有土特产的收购,日常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工作都必须做好。报告号召全体代表团结全县人民,共同努力奋斗,完成各项任务。小组讨论后,有21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一致同意和拥护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常务委员会委员童岳川作的《关于第四次会议提案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决议,内容有继续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丈量土地、评定产量、合理负担、鼓励生产,巩固治安、保卫生产建设,反对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推广速成识字法扫除文盲,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135件,其中有关财政经济建设方面的82件,政法方面的30件,文教卫生方面的11件,其他方面的12件。
  会议资料选录:
  宁海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会议听取县长刘广汉《关于六、七、八三个月工作总结与今后工作的报告》,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是完全符合本县具体情况和全县人民利益与要求的,一致同意和拥护保证做好传达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下列各项任务而奋斗。
  在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的前提下:
  一、继续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坚决战胜自然灾害。整顿与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确保今年农业全年丰收,打下明年丰收基础。
  二、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积极做好收购与供应工作,开好秋收后大规模的物资交流大会,促进工农业生产,活跃市场,繁荣城乡经济。
  三、响应上级号召,报实田地,报实产量,求其合理负担,鼓励农民生产积极性。
  四、加强人民武装和治安工作的领导,巩固治安,保卫生产建设。肃清残匪,加强海防,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彻底摧毁封建势力,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五、反对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普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以达到新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六、巩固提高小学教育,广泛推行速成识字法,为消灭文盲而奋斗。
  七、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扑灭五毒,实行一净,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以粉碎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
  宁海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
  1952年9月10日
  第六节 第六次会议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召开后,1952年12月,县人民政府制定《宁海县拟定一九五三年春季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首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会议计划》。定于1953年3月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后因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试点工作已经启动,1954年将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原定于1953年3月召开的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遂改为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六次会议。
  第六次会议资料无考。
  资料选录:
  《宁海县拟定一九五三年春季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首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会议计划》(摘要)
  三年来,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已召开五次会议。县政府意见,定于1953年3月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条件已经具备,县政府初步拟订计划如下:
  一、代表资格(略)
  二、代表条件(略)
  三、代表名额:265人,分配如下(略)
  四、代表产生办法(略)
  五、会议步骤
  1.召开区、乡干部会议,由县首长作动员报告,明确民主建政的重大意义;
  2.区、乡召开干部会议和系统会议,开展民主建政的宣传教育,号召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以搞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二届一次会议的召开;
  3.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4.广泛搜集提案。
  六、会议的议程
  1.总结报告工作;
  2.选举县长、政府委员;
  3.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处理提案工作;
  4.通过和贯彻会议决议。
  宁海县人民政府
  1952年12月
  第四章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常务委员会,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1951年5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1951年12月,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第二、四、五次会议,常务委员会均未改选。第六次会议常务委员会选举情况无考。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会议6次。
  第一节 组成人员
  1951年3月,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主席詹步行(兼),副主席刘广汉(兼),委员李高斗、姚公平(女)、陈立民、徐锡珪、洪孚海、杨邦才、童岳川、赵庆禄、褚近妹(女)。
  1951年12月,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主席詹步行(兼),副主席刘广汉(兼),委员李高斗、胡胜东、姚公平(女)、陈立民、徐锡珪、洪孚海、杨邦才、童岳川、杨毅、金兴富、褚近妹(女)、邱吉根、赵庆禄。
  1953年3月,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无考)。1954年1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与会人员9人:主席刘广汉(兼),委员金兴富、施荣和、童岳川、洪孚海、邱吉根、褚近妹(女)、赵法中、杨邦才。
  第二节 职权行使
  《组织通则》规定,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有:协商并提出对县人民政府的建议;联系代表,协助政府推行各种工作;负责进行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
  宁海县人民政府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总结》提及,常务委员会于1951年建立,当时无驻会委员。1952年8月,配备工作人员两名,照常办公。在每次筹备县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及有急需时,均随时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人员均并入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常务委员会委员在县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前,均配合县人民政府筹备会议及审查代表资格与处理提案等工作;会后,常务委员会发函与代表联系,要求代表配合乡村干部大力展开宣传,贯彻会议决议,协助政府动员人民群众推行各项工作。
  第三节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1年6月22日至24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实到委员9人。会议由刘广汉副主席主持。会议讨论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内容及准备工作,讨论一批反革命分子案件的处理情况,为坚决镇压反革命作思想准备。会议决定于7月10日左右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内容有:把生产运动推向高潮,响应抗美援朝总会推行爱国公约、拥军优属、捐献飞机大炮三大号召。决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代表名额为248名。代表条件:具有代表性,历史清白,大公无私,遵守共同纲领,爱国主义建设运动中起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反官僚主义斗争。代表产生方法:原则上通过民主选举,个别地区以邀请方式产生。会议推定陈立民委员为常务委员会秘书。洪孚海委员在发言中表示,我们农民要多砍一担柴来捐献飞机大炮,受到委员们的一致赞赏。
  第二次会议 1951年12月12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决定于1951年12月15日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定第三次会议代表产生方法,以上次会议代表为基础,作个别调整。把原各界人民代表中较优秀分子和各种运动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劳动模范作为选举代表的主要对象。会议要求继续做好抗美援朝,加强政权建设,加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镇压反革命,巩固海防,搞好冬季生产等工作。
  第三次会议 1952年5月5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1952年5月7日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并讨论决定会议代表的产生办法,以上次代表为基础,更换兼职过多的少数代表。决定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为:继续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细菌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防疫运动,落实文教经费,抓紧夏收季节,完成收费与筹费任务。
  第四次会议 1952年8月20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讨论农业丰收与物资交流等工作。会议决定于1952年9月5日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内容有:争取今年农业丰收,为明年农业丰收打好基础;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繁荣经济等。决定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代表名额为251名。
  第五次会议 1952年12月11日至12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除原有委员外,并吸收县各界人民代表中的积极分子参加,到会人数28人。会议先由刘广汉县长作报告,继由洪孚海委员传达中苏友协会议的精神,再由刘广汉传达刘少奇总会长关于“中苏友好月”提出的五项要求,使与会委员、代表进一步明确其意义。会议总结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后的工作情况,提出要开展冬季生产竞赛运动,掘毁稻根,冬修水利,并发展和巩固互助组。会议对调整工商业的意义及提出调整计划进行讨论。会议审查为省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二次会议征集的53件提案,决定其中44件交县有关部门处理,9件提交省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由刘广汉作总结。
  第六次会议 1954年1月29日至31日,举行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参加会议委员9人,扩大吸收代表27人。会议讨论继续贯彻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开展冬季生产工作,研究经济建设公债的推销工作。决定成立宁海县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委员会。讨论并通过1954年第一一季度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还听取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尤小根代表的传达报告。
  附录
  农民代表会议
  农民代表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解放区实行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旨在发动农民群众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而努力奋斗。宁海县解放前,在中共宁海县委的领导下,于1949年4月在岔路干坑村,召开西南区农民代表会议。会议由中共宁海县委农民运动工作部部长李辉(女)主持,县委宣传部部长李黎作报告,出席人员有张立平、胡生、陈士秋等。会议中心内容是发动农民进行减租减息。会议号召广大农民群众为建立人民民主政权而斗争。杨民昆当选为西南区农民协会主任。台州地区农民协会主任王槐秋与会并讲话。
  1949年11月2日至5日,中共宁海县委召开县农民代表会议。大会主席、县委宣传部部长李黎致开幕词。在开幕式上讲话的有:县长童先林,县委农工部部长李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1师代表,工会、商会、青年联合会、妇联、中学生、中学教师、小学生代表等。县长童先林在讲话中提出六点要求:(1)站稳立场,更好地为人民工作;(2)组织人民的力量,反对反动的力量;(3)努力学习当家的本领,人民要当好这个家;(4)实行真正的减租减息;(5)努力发展生产;(6)努力开展建设工作。会议期间,举行挖苦根诉苦大会。上台诉苦的有桑洲里山、田洋卢、小汀、城关、东区、桥头胡等代表和宁波回乡人士代表。
  会议决定成立县农民协会,选出县农民协会委员会委员29名,县委副书记杨民奎兼任主任,李辉任副主任。会议通过县农民协会章程,章程规定会员的权利是:在会中有提意见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首先享受福利如减租的权利。会员的义务是:做农民协会决定的事;向农民协会报告工作;缴纳会费。如会员不守会规,将警告、说服或开除。县农民协会组织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实行民主集中制。大会选举张才兴、陈能国、胡普来、童华江、陈祥为省农民代表会议代表和省农民代表会议模范代表。
  县委副书记杨民奎在会议总结报告中提出六大任务:(1)组织自卫队;(2)打倒恶霸坏蛋;(3)一定要实行减租;(4)支援前线解放军;(5)省吃俭用,做工作要勤劳;(6)贫雇农要团结起来。
  县农民代表会议是本县解放前和解放初人民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起步,它为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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