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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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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518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95.5
页数:
58
页码:
6-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1949年至2003年的大事记。
关键词:
宁海县
人民代表大会
大事记
内容
1949年
6月1日 中共台州地委在天台县宣布省委决定,成立宁海县人民政府。
7月5日 宁海县解放,县人民政府迁入缑城镇(城关镇)。
12月2日 宁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1950年
8月 县政务会议讨论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人选。
1951年
3月26日至30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目前形势报告》、《土地改革报告》和《宁海解放来20个月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并通过《关于听取开幕词及三个报告的决议》。会议讨论通过《宁海县各界人民共同爱国公约》;推选出席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产生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6月22日至24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反革命分子案件的处理情况,支持进一步开展镇压反革命。会议确定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的时间、内容及代表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9月19日至23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还通过关于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号召、发动全县人民制定爱国公约、开展拥军优属捐献飞机大炮活动等三项决议。
12月12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传达贯彻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讨论确定召开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三次会议的时间、内容及代表产生办法等。
12月15日至19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目前形势报告》、《三个月的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和《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并通过《关于听取开幕词及三个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新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推选出席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1952年
4月30日 全县乡农民协会改为乡人民代表会议。
5月5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讨论确定召开县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四次会议的时间、内容及代表产生办法等。
5月7日至9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四个月工作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讨论通过《宁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8月20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传达中苏友好协会会议精神,讨论确定召开县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五次会议的时间、内容及代表产生办法等。
9月8日至10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六、七、八3个月工作总结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讨论通过《宁海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9月13日 县政府通知各级政府,要求主动协助各地代表开好村干部会议,贯彻执行县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五次会议通过的决议。
12月11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根据省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次会议的要求,对征集的53件议案进行审议,决定将其中44件交县有关部门处理,9件提交省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次会议审议。
1953年
3月×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六次会议(具体日期、内容无考)。
5月13日 县第一届人大选举委员会成立,李高斗任主席。
5月中旬县选举委员会工作组进驻竹口乡进行选举试点工作。
1954年
1月29日至31日 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1954年第一季度工作任务报告,决定成立宁海县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委员会。会议还听取第三届赴朝鲜慰问团的传达报告。
3月28日 全县基层选举工作结束,选举产生县第一届人大代表237名。
7月16日至20日 县第一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学习讨论《宪法(草案)》;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出席省第一届人大代表。
11月19日 县第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委员会成立。
11月26日至29日 县第一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还听取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
1955年
5月17日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宁海县关于召开县第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报告,同意遵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
6月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部副部长林汉达视察宁海。
8月7日至10日 县第一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财政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通过《关于动员全县人民清查各种暗藏反革命、继续镇压反革命、严厉惩办刑事犯罪分子,为保卫自己的革命胜利果实和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决议》和《关于号召全县农民为超额增产524万斤粮食而奋斗的决议》。会议首次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
8月22日 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贯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的通知》。1956年
4月2日 全国人大代表、省交通厅厅长吴化文视察县人民法院刑事“程序试点”审判工作。
4月22日至26日 县第一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宁海县人民委员会八个月来工作总结和今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6月28日 县第二届选举委员会成立,副县长熊正全任主席。
7月上旬 县选举委员会工作组进驻黄坛、峰溪两乡,进行县第二届人大代表选举试点工作。
8月中旬 县政府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全县选举工作。
10月上旬 县政府召开乡镇选举工作总结会议。全县38个基层选举单位历时35天完成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县第二届人大代表251名。
12月31日 县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幕。
1957年
1月1日至5日 县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继续进行。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
1958年
2月8日至12日 县第二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作出《关于1958年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决议》、《关于消灭荒山,绿化全县的决议》、《关于开展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和消灭血吸虫病以及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的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罢免熊正全副县长职务的建议(1979年5月22日平反)。
3月 县第三届选举委员会成立。
6月8日至10日 县第三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省第二届人大代表。
11月21日 国务院决定撤销宁海县建制,与象山县合并,称象山县。
1959年
12月 西店公社、深甽公社划归奉化县管辖。
1960年
宁海县与象山县合并,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内容记载在象山县。
1961年
10月 省人民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研究决定恢复宁海县建制。12月30日,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复正式发文。
11月 县第四届选举委员会成立,县长张玉田任主席。
11月9日 县选举办公室城关工作组进驻城关公社东镇生产大队,进行县第四届人大代表基层选举试点工作。
11月22日 宁海县选举委员会发出《关于切实按时完成基层选举工作的通知》。
12月30日 深甽、西店两个区公所及下辖8个公社从奉化县划回宁海县。
1962年
7月23日至27日 县第四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冯书法作的政治形势报告。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团结、努力生产、支援前线的决议》。
10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郭沫若视察宁海,为宁海天明山温泉题词。
1963年
3月7日 县第五届选举委员会成立,县长孙子青任主席。
3月24日 城关镇基层选举试点工作结束。
4月9日 县委召开区委书记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11月 全国人大代表潘天寿视察车岙港、西溪公社沙地村杉木基地和冠庄等地。
12月27日至31日 县第五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县委书记李树平作的《关于国内外政治形势报告》。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
1964年
8月8日至11日 县第五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副县长1名;选举出席省第三届人大代表。
1965年
10月20日 县第六届选举委员会成立,县长孙子青任主席。
11月2日 县选举办公室成立。
11月24日 城关镇基层选举试点工作结束。
1966年
4月16日至20日 县第六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
4月29日 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一次会议提案处理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1968年
11月2日 宁海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1978年
5月29日 县委发出《关于筹备召开宁海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通知》。
12月27日 县委就召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向地委、省委请示。
1979年
3月13日至15日 县第八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月10日 宁波地委批复宁海县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980年
6月16日 县委公布县第九届人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选举办公室人员名单。县委书记于华杰任选举委员会主任。
8月20日 县选举委员会工作组进驻回浦乡开展县第九届人大代表选举试点工作。
8月24日 县选举委员会公布各区(镇)选举办公室和各公社选举办事处人员名单。
8月28日 县选举委员会召开全县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12月26日至31日 县第九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通过将宁海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宁海县人民政府的决定;通过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选举产生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1年
1月1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学习《地方组织法》和省委书记铁瑛的讲话。
3月5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建立。
3月6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
3月23日至26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海县1981年国民经济安排和主要任务的报告》,县公安局《关于全县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会议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经济、文卫科技等三条工作线。
3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城关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县电影院门口民房拆迁、北大街和环城路修建情况。
4月11日 经省委批准,建立中共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张祥道为书记。
6月10日至11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传达;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城镇建设和落实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视察意见情况的报告。
6月13日至2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城关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城关镇环境卫生和饮食行业卫生情况。
8月15日至17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海县近年来乱占滥用土地严重情况的汇报》和《贯彻执行(浙江省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农村社队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意见》,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10月22日至24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关于考察部分地方人大工作的报告》;听取、审议副县长张世根、县工商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四条建议情况的汇报》。
11月6日至12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视察城关市场蔬菜及副食品供应、市场建设与管理情况。
12月28日至30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传达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议》和《关于积极推进综合治理,努力争取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的决议》。
1982年
2月27日至28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传达省委、县委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3月18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关于召开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罢免县人大代表1名。
3月21日至24日 县第九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强领导、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5月10日至12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织全县人民认真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7月11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任命的7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7月17日至21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传达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县经委《关于上半年全县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县棉纺厂扩建情况的报告》和县财税局《关于上半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12日 县人大常委会简报刊载22.5万(占全县成年人的75%)干部群众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盛况,提出14条建议和意见。
8月14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部分干部职工在县城违纪违章建造私房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9月13日至15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关于县第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关于全县1至8月份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情况的报告》等。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1日至2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子陶来宁海,先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和县经委、县计委等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县棉纺织厂扩建工程、县针织厂及城关贸易市场。
11月17日至18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柴国平《关于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关于林业生产情况》和《宁海县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提请审议的报告,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关于多种经营经济开发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12月13日至14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学习《宪法》、学习讨论《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议》和《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议》。
1983年
3月3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3月13日至16日 县第九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作出《关于宣传和执行〈宪法〉的决议》。会议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大代表。
5月9日至10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长李丰平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铁瑛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副县长许光眺《关于黄墩乡政社分设试点工作报告》,副县长赵淳然《关于供销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6月27日至28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工商局关于市场管理、县物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物价管理、县卫生局关于贯彻《食品卫生法》的工作情况报告。
6月29日至7月1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市场经营情况。
9月5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9月13日至15日 县第九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选举出席市第八届人大代表。会议还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工程建设的报告》,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报告》。
9月27日至28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传达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张世根《关于城关镇总体规划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贯彻执行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决议〉、〈决定〉的决议》。
10月25日至26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市八届人大代表、县委副书记许光眺传达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常委会副主任武景波传达市政协八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精神,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传达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精神。
11月11日至12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梅林、西店两乡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工作情况。
11月15日 县人大常委会致信全体县人大代表,要求积极投入县第二次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
12月17日至18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关于再接再厉,把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引向深入的报告》,县文化局《关于加强文化工作,清除精神污染的报告》。
1984年
1月27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1983年地方财政超收部分安排项目支出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并决定接受县长辞去职务,任命代理县长和副县长两名。中共宁波市委书记葛洪升出席会议,并就机构改革和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发表讲话。
2月27日至28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讨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决定成立县第十届选举委员会,常委会主任王光明任主任。
2月27日 县选举委员会工作组进驻回浦乡开展县第十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试点工作。
3月21日至22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学习讨论彭真委员长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讲话要点。会议同意建立回浦乡选举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3月24日至4月17日 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公布城关镇等49个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以及各区公所的选举领导小组名单。
4月9日至10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传达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关于回浦乡选举工作试点情况报告》,县选举办公室《关于县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意见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陈启宏《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概况的报告》,副县长赵淳然《关于县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6月5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副县长赵淳然《关于城关镇总体规划技术鉴定情况的汇报》。
6月14日至15日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传达,县选举委员会主任王光明《关于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6月29日至7月3日 县第十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月26日至28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常委会主任王光明传达省召开的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建设的座谈会精神,省人大代表杨象富传达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争取社会治安、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决议》。
8月4日 经县机关党委批准,建立中共宁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
8月8日 县委召开县级党政机关负责人会议,常委会主任王光明传达中共中央〔1984〕8号文件和省委书记王芳关于完善党的领导,加强人大工作建设的讲话;县委书记徐涨厚就贯彻执行文件精神讲话。
8月28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9月10日至12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城关镇农贸市场和城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10月11日至13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赵淳然《关于城镇总体规划实施和“三整顿”工作的报告》(整顿交通秩序、市场物价、镇容卫生),副县长陈小兆《关于县十届人大代表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计委《关于建筑行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县财税局《关于利改税第二步工作和1至9月份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武景波《关于建筑行业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宁海县人民代表工作暂行办法》。会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财政经济、法制、科教文卫等三个工作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继续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
11月19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次会议,听取县交通局《关于交通运输管理情况的汇报》。
12月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视察宁海,为宁波一休集团公司题词。
12月21日至24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童时彬《关于工业体制改革和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贸办公室的工作情况报告。
1985年
1月4日至5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在宁海县的市人大代表,视察长街区土地管理工作。
2月11日至13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林特局、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和县司法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关于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室学习法律制度意见的说明。
4月2日至3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林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关于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财税局《关于追加1984年财政支出预算报告》,并通过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4月18日至20日 县第十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5月7日至11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县的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教育和物价情况。
6月24日至25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陈小兆《关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代表周国平、杨象富传达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常委会主任王光明传达省召开的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29日至31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陈小兆《关于县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县司法局、县农业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关于防治饮水污染,保障人民健康的决定》。会议决定接受副县长辞去职务1名,任命副县长1名,并审议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10月30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要求收容审查1名县人大代表的汇报》。
11月5日至9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建环保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批准《关于追加1985年财政支出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常委会主任王光明传达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
11月30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依法逮捕1名县人大代表的决定。
12月26日至28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贸办公室、县城建环保局、县工商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林光《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副县长童时彬《关于工业企业改革工作的报告》。
1986年
1月29日至31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关于县人大常委会1985年工作总结和1986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将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改为县人大常委会常设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科委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至6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教育局《关于全县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报告》。
4月4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增加1985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4月8日至12日 县第十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1名。
4月15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视察情况汇报会,听取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普法教育、实行义务教育等情况汇报。
5月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济慈视察宁海,下榻南溪温泉。
6月5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
6月24日至27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省人大代表周国平传达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县农业局《关于清理非农业用地,稳定粮食生产的报告》,县工商局《关于整顿公司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法院提请依法审判1名县人大代表的决定。
7月23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
8月27日至29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周秉达《关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工作报告》,县城建环保局《关于污水防治的工作报告》,副县长项建中《关于县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副县长赵淳然《关于调整修改城关镇总体规划的报告》,县城建环保局《关于跃龙山公园规划的报告》。
10月28日至29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司法局《关于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纪检察工作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林光《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1至9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要求追加支出预算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决议》。
11月4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视察宁海,下榻南溪温泉。
11月26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城建环保局《关于调整城关镇总体规划中新增两处工业区的技术论证报告》。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传达省《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报告》,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传达市八届人大第二次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法院提请依法审判1名县人大代表的决定。
11月26日 县第十一届选举委员会成立,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任主任。
1987年
1月5日至7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传达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县经委《关于1986年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县财贸办公室《关于副食品市场管理及供应安排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关于1986年打击经济犯罪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前阶段选举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1月26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建立各区选举办事处,并通过组成人员名单。
2月16日至17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作出《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会议同意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安排意见。
2月27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城关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增加黄坛乡县人大代表名额等报告。
3月9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农村部分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对“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评议意见。
4月14日至1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县的省人大代表视察县粮食机械厂和县五金交电公司,并分别召开市场物价、卫生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座谈会。
4月28日至30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要求追加1986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全县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
5月21日 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5月27日至31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宁海县“七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说明》、县计划执行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月19日至22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表决办法的决定》。会议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法制、财政经济和科教文卫等三个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7月4日 县第十一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县级行政司法机关干部大会,常委会主任许光眺向26位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7月20日至22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到各建制镇和各区公所所在的乡镇,视察《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
7月23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光眺等7人,调查处理黄坛乡12位代表反映选举乡长不依法办事的问题。
8月24日至26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赵淳然《关于全县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县级国家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和《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三个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9月7日 县、乡镇部分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联合视察青珠乡水利工程设施,共商治涝措施。
9月9日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级机关执法检查动员大会。
9月15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就“菜篮子”有关问题与县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对话活动。
9月16日 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执法检查第一阶段情况,研究下阶段工作。
9月22日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负责人等,参加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展执法大检查的电话会议。会后,县长陈启宏作《切实搞好执法检查、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讲话。
10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展大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9人来宁海,听取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
10月26日至29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请求调整部分财政预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同意常委会副主任周炳常作的《关于国家机关执法检查情况的总结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土地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土地法〉情况的报告》,县计生委的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关于县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1月23日至2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各建制镇交通管理情况。
12月21日 力洋区县人大代表大组评议“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常委会主任许光眺、副县长赵淳然、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12月28日至30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刘昌来《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县司法局《关于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普法教育情况的报告》,县财贸办公室《关于1987年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988年
1月8日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17名增加到19名。
1月9日 常委会主任许光眺主持召开征求议案座谈会,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月11日至13日 在宁海的省七届人大代表视察宁海经济改革和发展情况。
1月25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组长会议,评议“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1月29日至30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月23日至25日 在宁海的省七届人大代表视察强蛟码头和县棉纺织厂。
3月7日至9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常委会主任许光眺传达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1987年财政预算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16日 县委同意各区和城关镇配备1名县人大工作联络员。
3月25日至30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依法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议案的决议。会议选举出席市九届人大代表,增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两名。
5月5日至13日 县人大代表城关镇教育组视察城中小学和宁海中学。在城关教育系统工作的省、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视察活动。
5月9日至12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调整车站路规划宽度的议案》。会议听取、审议县农业局、县城建环保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督司法机关执行法律的暂行办法》。
5月26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瑞甫、秘书长黄元琴,在宁海座谈了解人大代表工作。
6月20日至23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教育系统的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30余人,视察宁海中学、县技工学校、前童中学、县农业技术学校、长街中学和县第二职业中学等6所学校。
7月13日至16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外向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半年全县发展外向型经济情况的报告》,县土管局《关于办理县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的议案〉和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关于办理县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联络员的意见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县、区、乡镇机关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区(镇)人大工作联络员的职责规定》。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7月23日 在宁海的市九届人大代表20余人视察强蛟码头和县棉纺织厂等重点工程建设。
7月30日 宁海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和洪水,全县平均日降雨量达472.2毫米,直接经济损失3.4亿元。
8月3日 县人大常委会致信遭受“7·30”洪灾的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表示亲切慰问,并要求他们协助各级政府搞好抗灾救灾工作。
8月11日至13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田小福,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孙愫贞通报全县“7·30”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会议决定组成4个组,分赴受灾严重的16个乡镇和城关南门9家工厂进行视察和慰问。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全县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视察调查。
9月26至28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项建中《关于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计委、县财税局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的决定》和《关于批准1988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
10月17日至20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联络员、政法部门负责人等40余人,视察各地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情况。
10月18日 常委会主任许光眺发表广播讲话,热烈祝贺浙江省第一个老人节。
10月22日 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和联络员的报告》。
11月23日至25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水利局《关于水毁工程修复计划的报告》,县城建环保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副县长刘昌来《关于全县工业企业抗灾复产工作的情况报告》。
12月3日至7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双峰、前童、长街、西店、梅林等地农村医疗卫生改革情况。
1989年
1月19日至21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赵淳然《关于“六查两清”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县长杨国虎《关于科技工作情况报告》,副县长周秉达《关于建立城关镇新体制情况报告》,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志办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县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3月10日至12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关于粮棉油猪生产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3月28日至4月1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自力更生进一步修复水毁水利工程的议案的决议》和《关于广泛筹集县人民教育基金的议案的决议》。会议补选市九届人大代表1名。
5月12日至13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县人大代表大组组长、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人大工作联络员,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组组长等80余人出席。
5月25日至27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水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会议作出《关于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实施义务教育规划的决议》。
6月1日 常委会组成人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邓小平同志关于政治风波的重要讲话。
6月20日 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传达邓小平同志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重要讲话。
6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致信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坚决拥护全会各项决定。
7月9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县卫生局《关于防疫工作的汇报》。
7月18日至19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刘昌来《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14日至23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竹口、西店和梅林等乡镇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排除学校危房工作情况。
8月25日 常委会副主任周炳常、孙愫贞到大里乡检查《义务教育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9月11日至13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城建局、人民银行宁海支行、县文广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郭善文《关于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市九届人大代表1名。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0月11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传达县委批转换届选举工作报告,通过建立宁海县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办公室的决定及确定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讨论部署县、乡镇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批准建立力洋区、力洋镇选举工作机构。
10月11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选举委员会成立,常委会副主任周炳常任主任。
10月25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县公安局看守所。
11月17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学习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公报。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的工作报告,作出《关于1989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财贸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林光《关于行政审判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7日至29日 在宁海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听取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文广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视察城关镇文化市场、南门跃龙大桥和黄坛水库。
12月14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组长会议,听取县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汇报。
12月29日至30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力洋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区、乡选举机构领导成员名单。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990年
1月13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赵淳然《关于要求再次追加1989年财政预算支出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定。会议审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接受县长辞去职务和副县长辞去职务1名,任命代理县长和副县长1名。
2月12日至13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听取县计委、县财政局和县公安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分组视察8个单位和部门。
3月20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4月6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区(镇)县人大工作联络员会议,研究乡镇人大会议有关事项。
4月12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县选举委员会《宁海县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4月27日至28日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经委、县公安局的工作情况报告。
5月9日至10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林志安等3人,考察宁海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候选人情况。
5月22日至27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增选市九届人大代表两名。
6月26日至28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四个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法制、财政经济、农村、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审议通过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的议案的办理方案》。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6月29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级行政司法机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向36位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7月13日至19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和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先后视察越溪乡、七市乡、青珠乡、岳井乡等地标准化海塘岸规划及建设情况。
7月29日 县人大常委会向县人大代表发放代表视察证。
7月30日至31日 常委会副主任郭善文等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专题研讨会。
8月2日 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副主任与委员,听取常委会副主任郭善文传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研讨会精神,讨论宁海县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意见。
8月13日至14日 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等人到桥头胡区、县交通局,检查督促县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工作。
8月15日 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7位代表视察市长运公司宁海分公司。
8月18日 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8位代表邀请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举行专题座谈会,对收费、罚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月28日至30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县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办理代表议案情况的报告,副县长李炳君《关于全县海塘岸标准化建设规划与实施意见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法》。会议审议通过各区(镇)县人大工作联络员名单。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9月4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区(镇)人大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他们颁发聘请书。
9月17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宪旦等5人,调查宁海土地管理情况。
9月27日 县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定于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对县政府所属职能部门及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10月12日至13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及市、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共51人,听取县政府和越溪、毛屿、七市乡关于海塘岸标准化建设规划与实施意见及执行情况的汇报,视察3个乡的标准海塘岸工程建设。
10月30日 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小组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田小福,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汇报。
10月30日至31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1990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法院院长徐林光、县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和县公安局关于“严打”斗争情况的报告,县经委、县农经委的工作情况报告。
11月20日 在宁海的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听取县档案局《关于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的汇报》,并实地视察县通用机械厂、县商业局和县公安局的档案工作。
11月21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次会议听取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调查报告》。
11月23日 县人大常委会承办宁波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第七次联席会议。
12月24日至26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长项建中《关于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一府两院”关于检查执法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991年
1月7日至12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等到力洋、黄坛、岔路、深甽等区、乡镇,调查林业生产和扶贫工作。
1月11日至12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共35人,听取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县财政局关于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同时视察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煤气供应站等工作情况。
1月15日至16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开展代表工作经验,同时评议“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1月30日至31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林特局、县科委、县老区办公室、县山区经济开发办公室的工作情况报告。
2月22日 县委书记陈启宏邀请城关镇15位选民座谈,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2月26日至27日 常委会副主任郭善文、储吉元分别到各区(镇)召开人大代表组长座谈会,听取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县政府工作报告草案的修改意见。
3月9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要求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向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切实做好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议案》。
3月19日至21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工作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切实做好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议案的决议》和《关于大力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议案的决议》。
3月22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区(镇)县人大联络员会议,部署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讨论研究人大代表工作。
3月25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
3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政府认真研究和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县人大代表在农业问题专题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月29日 常委会副主任朱旦华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文化市场管理情况。
5月5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和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召开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县商品粮基地建设。
5月15日至17日 常委会副主任郭善文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谟等4人,考察宁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5月17日至18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听取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关于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听取、审议副县长李炳君《关于宁海县商品粮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的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听取、审议县文广局、县城建局的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5月20日至21日 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陪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一行3人,调查宁海海塘岸建设和黄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
5月24日至25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及部分县、城关镇人大代表,视察城关镇环境、食品卫生工作。
6月6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十周年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邀参加的有市人大、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的领导。
6月22日至27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走访7个区、14个乡镇,考察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情况。
7月5日至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检查金融、工业、二轻等系统所属单位贯彻实施《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情况。
7月17日至18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经委、县卫生局的工作报告,县司法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27日至28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西店镇、梅林镇的交通秩序情况。
8月31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等人,在一市等镇调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9月1日 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到桥头胡镇调查乡镇政权建设工作。
9月10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关于全县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计委的《“八五”计划纲要(草案)说明》,县监察局关于治理“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工作情况报告,县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9月16日 县第十三届选举委员会成立,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任主任。
9月18日 常委会副主任郭善文主持召开县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传达市人大新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宣传县人大代表工作提出意见。
9月24日至25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视察黄坛水库、强蛟码头、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等情况。
9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就检查《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贯彻实施情况,通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检查结果。
10月19日 常委会副主任赵淳然到西店镇、紫溪乡等地,调查乡镇人大工作情况。
11月4日至6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毛屿海塘等8处海塘岸建设工程。
11月11日至13日 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副主任赵淳然赴甬参加宁波市地方人大成立十周年纪念会。
11月13日 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领导分别到各区公所召开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建议和意见。
11月22日至23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关于1991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会议还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12月5日至6日 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小组视察宁海棉纺织厂、县商业局、县计委和县财政局。
12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在宁海召开部分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建议和意见。
12月23日至24日 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听取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水利局和县乡镇企业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视察一休童装厂等企业。1992年
1月15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一府两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会议。县委全体常委列席会议。
1月21日至22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生委、县教委的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关于反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3月5日至6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的工作报告,作出《关于1991年财政预算再次变更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3月17日至24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政府关于《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和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4月14日至16日 应县人大常委会的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属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共40余人,视察指导宁海灾后恢复和发展工作以及白溪水库建设工程。
5月7日至8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李炳君《关于完善渔业生产责任制的报告》,县商业局、县公安局和县民政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6月25日至26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联络员会议,听取“撤区扩镇并乡”后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乡镇人大工作。
6月27日至29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共90多人,分别视察西店镇、梅林镇、城关镇的环境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7月14日至15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朱水娣《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县计委、县司法局、县房改办、县土管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5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县侨办《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9月15日至16日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十三届人大选举委员会名单。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0月20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县房改办《关于城镇住房改革实施方案汇报》。
l0月31日 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表彰47名县十二届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11月5日至6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1992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县政府《关于海塘岸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名单,确定县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与名额分配方案和各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会议通过增补县选举委员会委员名单。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2月2日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纪念1982年修改宪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12月5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汇报。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县长辞去职务,任命代理县长、副县长两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12月29日至30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计委、县农经委和县财政局的工作情况汇报。
1993年
1月17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2月10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听取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传达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2月22日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讨论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宜。
3月8日至1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出席市十届人大的代表。
3月10日 省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裕民一行4人,考察宁海换届选举工作。
4月14日至15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法制、财政经济、代表、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通过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人事任免若干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4月17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大会。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向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颁发任命书。县委书记项建中、县长郑瑞法和被任命的干部代表分别讲话。
4月22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中甬一行4人,视察黄坛水库加固除险工程建设。
5月15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次会议听取副县长徐炳祥《关于建造宁海县第二自来水厂情况的报告》。
5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共50余人,视察城关镇环境卫生状况和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6月3日至11日 常委会副主任杨加和等3人到强蛟镇和明港镇,了解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情况和议案办理情况,并走访部分县人大代表。
6月16日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工委、市城乡建委负责人来宁海检查落实环保责任制工作。
6月17日至18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县司法局、县计生委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6月18日 县委书记项建中召集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座谈会,听取和讨论加强人大工作和制度建设问题。
7月20日至21日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胡再恩一行4人,调查宁海《水利法》贯彻实施情况。
7月27日至8月7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到县经委、棉纺织厂等单位,调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情况。
8月3日至4日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应仕伟一行3人,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关于市人大代表宁海代表中心组工作情况的汇报。
8月11日 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开展评议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8月12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会议,传达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8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秘书长林志安一行4人来宁海视察工作。
8月26日至27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副县长朱水娣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9月2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评议动员大会,传达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报告》。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在会上讲话。
9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志安、办公厅副主任毛华伦来宁海调研。
9月16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驻会委员座谈会,县长郑瑞法,副县长李炳君、朱水娣听取建议和意见。
9月17日至18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长华一行5人,考察宁海司法评议工作。
10月7日至8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司法评议工作情况的汇报,视察西店、城关等镇。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副主任刘昌来等出席汇报会。
10月26日至27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税局《关于税收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工商物价局《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情况的报告》,县科委《关于科教兴县近期实施计划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0月26日至29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部分县人大代表关于评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执法工作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中甬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11月5日 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储吉元、杨加和及常委会驻会委员,视察盛宁线油路改造工程、强蛟码头和客运总站等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11月13日至14日 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视察并调查宁海县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11月22日至23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陶松耀被评为省人大信访先进工作者,出席全省人大信访工作表彰大会。
12月16日至17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监察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副县长职务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1994年
1月28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再次追加1993年预算支出的议案》,并通过相应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工商物价局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月1日至2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县的市人大代表,视察城关、梅林等镇的文化市场管理情况。
3月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3月9日至11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4月19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5月16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县公安局、县科委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6月8日至10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杨加和赴城关等7个镇,检查《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执行情况。
6月10日至14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城关、西店、长街等镇有线广播电视建设和管理情况。
7月19日至21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乡镇企业局《关于全县乡镇企业情况的报告》,副县长朱水娣《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副县长徐炳祥、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分别作的《关于宁海县依法治县四年规划情况的报告》。会议批准“一府两院”分别制定的依法治县四年规划,并作出《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会议听取县城建局《关于宁海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修编方案,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实施〈宁海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
7月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和地方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十五周年纪念会。
8月31日 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依法评议县城建环保局、县土地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
9月15日至16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教委、县监察局、县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城建环保局、县土地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9月2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县城建环保局、县土管局行政执法工作动员大会。县委书记项建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县长郑瑞法在会上讲话。
9月21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省工商局、省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在宁海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评议活动。
10月1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在宁波市有关领导陪同下,视察宁波一休集团公司,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副主任储吉元,副县长朱水娣等陪同。
10月14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对县城建环保局、县土管局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汇报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出席会议。
10月31日至11月1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会议,听取县城建环保局、县土管局的自查发言,县人大常委会相关的调查发言,县人大代表的评议发言。会上,被评议单位作整改表态发言。县委书记项建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等在会上讲话。
11月24日至25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城建环保局、县土管局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调整预算的议案,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12月8日至9日 在宁海的省八届人大代表听取县政府关于社会发展计划、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各项重大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并视察有关企业。
12月19日至20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县农业局、县林特局、县水利局、县水产局局长的述职报告。
1995年
1月10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月18日至20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增选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两名,增选出席市十届人大代表3名。
1月23日 常委会副主任杨加和陪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到岔路、王爱等乡镇慰问贫困群众。
3月11日至15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彬一行4人来宁海,召开关于实施《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条例》等座谈会,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杨加和等出席会议。
3月28日至29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委《关于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和早稻计划面积落实情况的报告》,县劳动局、县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实施《国家赔偿法》的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4月1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杏先检查浙江大梁山啤酒集团公司污水治理措施落实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陪同检查。
4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志安来宁海县检查工作。
4月2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会议,听取县土管局执法情况汇报。
5月2日至4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宪旦一行4人,到城关、力洋等乡镇检查《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
5月17日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城建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工作汇报。会后,分赴各地检查执法情况。
5月18日 县委召开依法治县工作动员大会,常委会主任娄林忠等出席会议。
5月2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司法局、县城建环保局、县土管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卫生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5月22日至24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视察宁波一休集团公司,并为宁海体育中心题词。
5月25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卫生局动员大会,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动员讲话。
6月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继续举行,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6月27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各乡镇人大专职常务主席、副主席会议,听取对县卫生局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情况汇报。
7月4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等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光锵一行4人,检查宁海“二五”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
7月7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卫生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
7月11日至13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中甬赴水车、前童、黄坛等乡镇检查工作。
7月25日至26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朱水娣《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会议听取县卫生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7日至9日 县人事劳动局、县民政局、县外经贸委、县交通局,分别召开对局长、主任述职评议动员会。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出席会议。
8月29日至30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县长辞去职务,任命代理县长。会议对县科委等5位局长、主任进行述职评议,并投了信任票。
9月23日 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等出席市人大在宁海召开的宁海、奉化、象山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座谈会。
9月26日至27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陈炳水《关于199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局《关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报告》。
10月9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传达省、市人大关于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确定西店镇为乡镇换届选举工作试点镇,批准建立西店镇选举委员会,通过全县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10月11日至12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研讨主题是人大工作监督和乡镇人大政权建设。
10月24日至25日 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陪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副主任应中甬,视察西店镇换届选举工作。
11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调查宁海土地、环保工作执法情况。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陪同调查。
11月9日至10日 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和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强蛟码头、2.4万千瓦热电厂一期工程、桑洲岭隧道等县重点工程和十件实事工程建设情况。
11月16日至17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预算的报告》,并作出预算调整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别作的《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决定建立城关、桥头胡等18个乡镇选举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3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12月26日 常委会副主任储吉元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宪旦检查宁海土地执法工作。
1996年
1月8日 常委会主任娄林忠陪同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裕民考察宁海。
1月10日至11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带领在杭、甬的全国人大代表13人来宁海视察,听取县政府关于扶贫情况和白溪水库筹建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白溪水库坝址和一些贫困村、贫困户。
1月18日 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等陪同市人大机关50余人到岔路镇走访贫困户。
1月31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土地局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2月7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汇报会。
2月14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8日至11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说明》、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补选县长,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1名,接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1名。
3月2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代表陈华姣传达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4月15日至20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扶贫调查组,广泛听取贫困地区基层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4月16日至17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光锵等人视察宁海县法院执行工作和依法治县中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情况。
4月25日至26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县财政局的财政决算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审议县老区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
5月6日至10日 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来等赴西店、梅林、深甽、一市、前童、城关等乡镇调查土地执法工作。
5月20日 常委会副主任胡全林等3人赴湖北省襄阳县参加组建全国部分县(市)际人大联席会议暨第一次会议。
5月20日至22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检查《土地管理法》与《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6月21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卫生局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7月3日至4日 宁波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第十七次联席会议在宁海举行。
7月25日至8月4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评议省农业厅、省劳动厅行政执法工作和廉政情况的工作安排,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向县级有关部门调查对两厅的意见。
8月22日至23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县财政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项式爱《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9月1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县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动员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9月1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司法局工作情况报告,并通过《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9月26日 县委召开县人大工作会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县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宝康、县委书记郑瑞法、县长陈炳水分别讲话。
10月8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0月24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海县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有关问题的说明》,并作出决议。会议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五湖《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5日至2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视察跃龙综合市场、甬临线改造工程等十件实事工程。
12月8日 常委会副主任胡全林陪同省人大代表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12月9日至10日 宁海、余姚两地的省人大代表联合视察宁海县,听取1996年十件实事工程和双盘涂造田工程进展情况。
12月24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文广局、县工商局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
1997年
1月29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关于追加1996年财政预算支出的议案。会议讨论并同意表彰县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积极分子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先进单位。
2月27日至3月1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3月14日 纪念潘天寿诞辰一百周年大会暨《潘天寿作品选》特种邮票首发式隆重举行。
3月25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接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各1名,任命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各1名。
4月14日 县人大常委会在城关镇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参观镇人大代表议政室。
4月25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县财政局的财政决算报告、县林特局关于发展经济林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审查、批准宁海县1996年财政决算。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6月1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会议,讨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6月17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六十次会议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大病医疗统筹工作情况的汇报》。
6月26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水产局《关于开发海洋经济的调查报告》,县环保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执行报告》,县公安局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关于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审议意见办理和重要案件监督反馈制度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7月1日 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表彰3个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先进单位,5个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42名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7月10日 县政府为落实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环境保护的审议意见,发布公告,对35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电镀厂实行关闭整顿,24家经审批的电镀厂要求限期治理达标。
8月18日 宁海遭受11号强台风袭击,最大风力十二级,降雨量400毫米,750个村庄受灾,33万余亩农田受淹,70多公里海塘岸被摧毁,经济损失达12.29亿元。
8月19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会议,交流《代表法》执法检查情况。
8月21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26日至29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秉炎到宁海视察因11号强台风袭击而被毁的全县70多公里标准海塘岸。
9月4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计委《关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司法局《关于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县长朱水娣《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月5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六十五次会议听取县老区办公室《关于脱贫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民政局《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
9月14日 全县部分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出席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
9月19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县长辞去职务和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决定任命代理县长和副县长1名。
9月26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评议县财政局、县乡镇企业局局长的述职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第十四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10月8日 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组进驻力洋镇,历时39天。
10月12日至13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组成人员在代理县长郑金平、副县长陈伟俊等陪同下,视察长街、明港、越溪等乡镇受11号强台风袭击被毁的标准海塘岸情况。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柴国平《关于建设新标准海塘岸实施意见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新标准海塘岸实施意见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
11月18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县计委《关于调整国民经济部分指标报告》,代理县长郑金平关于调整国民经济计划部分指标和财政预算工作的补充说明。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宁海县1997年国民经济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宁海县1997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8日 县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举行成立大会暨第二次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研讨会主题是述职评议和依法行政。会长娄林忠在会上讲话。
12月1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2月18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宁海中学迁建一期工程、宁海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宁海城北电信分局大楼、桃源中路一期工程及城区垃圾中转站等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
1998年
1月4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会。
1月12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同时公告选举产生的253名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1月24日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宁海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决定提交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月14日至1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出席市十一届人大的代表。
3月13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听取县委书记陈炳水《关于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法制、财政经济、代表、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3月19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向31位新一届县政府组成人员和7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颁发任命书。县委书记陈炳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县长郑金平在会上讲话。
4月15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杨加和部署1998年乡镇人大工作。
4月17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新标准海塘岸工程建设。
4月23日至24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柴国平《关于新标准海塘建设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县财政局的财政决算报告。会议审议批准财政决算。
5月13日至15日 县人大常委会分片组织新当选的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5月1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六次会议听取县城建环保局《关于凫溪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汇报》。
5月19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甬临线梅林至城关段、南门和东门小游园、桃源北路、外环路、坑龙王解困房住宅区、怡惠小区等绿化工程。
6月22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开展《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
6月2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九次会议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
6月26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草案)的说明》,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草案)》,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决议》。会议听取、审议县卫生局《关于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10日 县级机关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交警大队,建议尽快在大北门体育中心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和交通指挥岗亭。
7月24日 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召开会议,传达市司法评议动员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司法评议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8月24日至2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局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副县长朱水娣《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局《关于〈食品卫生法〉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8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司法评议动员大会。常委会副主任胡全林宣读经县委批准的《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作动员部署。
9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67名中层正职或负责人进行法律知识测试。
9月2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县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10月5日 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1999年全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
10月6日 县选举委员会决定深甽镇为乡镇换届选举试点乡镇。是日,深甽镇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宝康到会讲话。
10月12日 深甽镇召开换届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宝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县委组织部部长徐志军等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10月15日至16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执法工作会议。县人大代表小组和县人大司法评议调查组作评议发言。县委书记陈炳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全林分别讲话。
10月20日 县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召开理事会暨第三次理论研讨会,研讨的主题是法律监督与人大建设。会长娄林忠向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胡再恩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偕夫人,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耀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陪同下视察宁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县长郑金平汇报工作。
10月2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情况报告》,县文广局《关于文化市场管理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乡镇换届选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11月13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宁海县199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县长郑金平陪同下视察潘天寿广场二期工程等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
11月23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经委《关于全县国有、县属集体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5日 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县委书记陈炳水作全面工作部署,常委会主任娄林忠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12月9日 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视察白溪水库和新标准海塘岸工程建设。
1999年
1月2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审议县城建委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月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副县长朱水娣及县卫生局、县城建委等落实办理常委会关于农村初级保健和食品卫生等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
2月11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县体改办关于企业改制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汇报。
3月9日至1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3月26日 全国人大代表陈华姣在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会议上传达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4月2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的财政决算和财政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对口联系制度。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5月6日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水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总体部署,组织驻会组成人员视察南大溪清障现场、白溪水库下游、前童段治理、毛屿海塘岸林带建设、力洋镇西仓溪治理、桥头胡镇眠牛山山体滑坡整治、深甽镇开发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等有关情况。
5月26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佩云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陪同下,视察宁波一休集团公司。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陪同视察。
6月10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第二期新标准海塘岸建设现场。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视察白溪水库和新标准海塘岸建设。
6月29日至30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水产局《关于科技兴海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环保局《关于凫溪水系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县司法局《关于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7月1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吴阶平偕夫人,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祥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植安陪同下,视察宁海。县委书记郑金平汇报宁海社会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参加汇报会。
7月19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
8月26日至2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县财政局的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县财政执行情况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教委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听取县科委主任、县劳动局长、县粮食局长的述职报告。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传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关于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讲话精神。
8月28日 经县委批准,建立中共宁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9月1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汇报。
9月2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0月12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视察宁海中学、知恩中学、柔石中学、跃龙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10月19日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教委中层以上干部,乡镇教委常务副主任、中小学校长等,进行教育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10月2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关于全县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批准县199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10月29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教委行政执法工作评议会。
11月2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二十周年暨人大工作第四次理论研讨会。研讨的主题是依法治县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常委会主任娄林忠讲话。
11月11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九次会议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1999年度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11月26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两名,任命副县长两名。
12月3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宁海的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1999年度部分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
12月2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卫生局《关于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工作报告》,县教委《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00年
1月19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储功彭《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月15日 县人大常委会通报表彰6个先进代表小组和43名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2月28日至3月1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3月31日 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建立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从4月份开始,每月20日赴乡镇接待县人大代表。
4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杏先一行来宁海接待市人大代表,听取建议和意见。
4月2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县财政局的财政工作报告。会议批准县政府提出的1999年财政决算。会议听取、审议县城乡建委关于《宁海县城镇体系规划》和《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原则同意两个规划。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4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全体代表会议,传达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5月19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泰声一行,听取宁海县有关部门对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并视察宁海大拇指电器有限公司、爱妻集团等企业。
5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西店凫溪塘、铁江塘、樟树塘、石孔塘、团结塘、桥头胡塘及草湖塘、涨家溪塘等第三期新标准海塘岸工程建设,听取县标准海塘岸建设指挥部及有关乡镇的工作汇报。
5月29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六十次会议听取县城乡建委《关于兴宁南路延长线、滨溪路房屋拆迁情况的汇报》和县文广局《关于全县文广设施建设情况汇报》。
6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全体代表,视察县城防洪工程、市沿海南线宁海段一级公路、县第三期标准海塘岸建设工程。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参加视察。
6月28日至29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会议听取、审议县农经委《关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情况报告》,县司法局《关于普法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环保局《关于(宁海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7月6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县长辞去职务,任命代理县长。
8月29日至30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县经委主任、县交通局长、县卫生局长的述职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旅游局关于《宁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公民旁听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9月8日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召开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全体代表会议,依法评议市土地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工作。
9月1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9月12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土管局行政执法工作动员会。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县委副书记史小华分别讲话。
10月10日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土管局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乡镇土地管理所负责人,进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10月30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土管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在宁海的省、市人大代表,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县委副书记史小华分别讲话。
10月31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生委《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情况报告》,县财政局《关于200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宁海县2000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2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视察县科技工业开发园区和新兴工业开发园区。
11月2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七十八次会议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开展以争创“五好”、“双满意”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11月29日 县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举行第五次理论研讨会。研讨的主题是提高代表素质与代表持证视察。同日,召开县人大代表个人持证视察工作经验交流会,有11位代表发言。常委会主任娄林忠讲话。
12月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十次会议听取县土管局《关于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意见落实办理情况汇报》,并视察农村土地整理开发和旧村改造工作。
12月1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八十一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办法”的情况汇报》和县公安局《关于“三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12月2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县计委《关于<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编制说明》。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要求对宁海县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工业产值指标进行调整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2001年
1月1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林静国《关于城关镇、梅林镇、桥头胡镇“三镇合一”方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月6日 省人大常委会答复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宁海县城关等地区管理体制问题调整后召开新建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请示》。
2月12日至1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宁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县长。
2月1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3月7日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活动,对深甽镇凫溪水系综合整治、西店生态示范镇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和有关企业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4月18日 县人大常委会同意新城关镇人大提前换届,届次按原城关镇人大延续。
4月26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审计局的审计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关于县200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批准2000年财政决算。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关于全县“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的制度》、《关于旁听县人民法院庭审的办法》、《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5月1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要求对1名涉嫌偷税犯罪的县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决定许可对该代表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5月12日下午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建筑法》执法检查活动。
6月5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视察县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6月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水利局局长、县水产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并对他们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评议。
6月9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耀祖、财经委副主任吴光华来宁海了解县第六中学教室倒塌事件。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功彭陪同。
6月14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在宁海举行。
6月1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九十五次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关于县乡镇财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汇报》。
6月19日至2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级机关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团,检查全县《执业医师法》贯彻实施情况。
6月2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九十六次会议听取县民政局《关于宁海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汇报》。
7月5日 县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经委及各乡镇人大和政府,开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情况的检查活动。
7月9日 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和在宁海的省人大代表,视察部分县重点工程和技改项目。
7月1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市人大代表中的5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7月26日 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
7月2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任命副县长1名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7月27日 县委召开依法治县暨人大工作会议。
8月13日至19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和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开展个人持证视察活动周。
8月1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次会议听取县规划局《关于兴宁北路规划情况的汇报》和县城乡建委《关于兴宁北路拆建方案和政策的汇报》。
8月1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18日 被誉为沿海百姓生命线、致富线、幸福线的宁海百里新标准海塘岸全线竣工。全县投入资金4.3亿元,历时四年建成110公里新标准海塘岸。
8月28日至29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计委《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局《关于上半年财政执行情况报告》,县经委《关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县长裘伟提请的《关于调整兴宁北路部分地段规划的议案》,县规划局《关于兴宁北路部分地段规划调整的说明》,通过《同意将部分地段改为商业用地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司法局《关于全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报告》,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逮捕1名涉嫌偷税的县人大代表的议案,会议决定不予许可。
9月1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城市工业用地规划的议案》,同意规划调整。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9月20日 常委会主任娄林忠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宝康一行4人,到城关镇调研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0月2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县法院改革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反馈不满意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10月30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宁海县推进城市化进展情况及加强城市化进程对策措施和今后工作打算的报告》,县科委、县人事局关于县科技工作情况和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情况的汇报,县财政局《关于2001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办公室,建立长街镇等16个乡镇选举委员会,确定长街镇等16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6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杏先一行3人来宁海调查研究人大工作。
11月8日 市人大代表宁海中心组视察西店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同三高速公路西店至冠庄段建设情况。
11月9日 县人大常委会、县委宣传部召开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
11月14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11月21日至22日 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到明港、长街、胡陈、力洋、茶院等乡镇检查指导人大换届工作。
11月23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3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部分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
12月5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县政府办证中心运行情况。
12月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百一十次会议听取县长助理项松春《关于城关地区出租车改造方案的汇报》。
12月13日 县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举工作。
12月29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三次会议听取县计委《关于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安排情况汇报》,县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情况汇报》,县公安局《关于办理少年犯罪和少年劳教案情况汇报》。
2002年
1月4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县长裘伟通报宁海县2001年财政运行情况。会议听取、审议县公安局关于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月10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办公室《关于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会议向新任命的26位县政府组成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颁发任命书。
1月29日至31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财政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3月22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人大制度培训班学习。
3月2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集在宁海的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和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研究部署《代表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
3月2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六次会议听取县人事局《关于机关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
4月1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改革的汇报》。
4月3日 县人大常委会确定该日为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日。
4月9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情况。
4月1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八次会议听取县卫生局《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4月2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县审计局《关于县200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县200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县长辞去职务,任命代理县长。
5月1日至2日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民视察宁海。参观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视察南溪温泉景区、天河生态景区、潘天寿广场及大佳何镇江南民间艺术馆——“十里红妆”。陪同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县委书记郑金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代理县长林静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加和、储功彭、胡全林、潘忠志。
5月9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常委会对县办证中心视察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
5月17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活动。
5月19日 中国(宁海)徐霞客开游节隆重开幕。
5月24日 县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活动。
6月6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偕夫人到宁海,视察潘天寿故居、科技工业园区、徐霞客大道及江南民间艺术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杏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县委副书记张拓原陪同视察。
6月27日至2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局长、县外经贸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提请的《关于同意前童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县人大代表持证视察试行办法》、《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的意见》。
6月28日 县人大常委会致信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号召广大代表积极参加“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活动月活动。
7月3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活动月动员大会。
7月4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动员会议。
7月17日 常委会副主任杨加和一行到前童、岔路、一市、越溪等乡镇,检查指导“代表活动月”开展情况。
7月1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7月29日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会议,总结“代表活动月”开展情况。
7月30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县规划局《关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汇报》。
8月22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一百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宁海县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反馈不满意议案、建议的办理或再答复情况,以及本届以来承办单位许诺解决或答复正在解决的25件重点议案、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关于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运行情况的汇报等。
8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同县政协部分常委视察西溪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8月27日至28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代理县长林静国《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报告》,县发展计划局《关于2002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关于200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试行办法》。
9月29日 县第十五届选举委员会成立,常委会主任娄林忠任主任
10月29日至30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县财政局《关于县200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通过《关于批准调整200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审议县环保局《关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进展情况的报告》,县文广局《关于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重要文件报送和重大事项提请审议决定、重要情况报告的暂行规定》。会议听取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情况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5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常委会主任娄林忠《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增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的说明》。审议决定免去副县长两名,任命副县长两名。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去职务,任命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会议审议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12月2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两名。
2003年
1月17日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月16日 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幕。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收录了宁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其中包含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行使、重要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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