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廉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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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481
颗粒名称: 四、廉政建设
分类号: D630.9
页数: 4
页码: 245-2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国土资源局重视廉政建设,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打造廉洁国土,获多项荣誉。
关键词: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廉政建设 制度完善

内容

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重视队伍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业作风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1989年5月6日,制定《宁海县土地管理局关于为政清廉的若干规定》,共5条。1993年8月1日,制定《宁海县土地管理局廉政建设制度》,共10条。1995年5月,对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修订,增至12条。这些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不准向申请征地、用地、土地评估、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开发及补办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借钱、借物、压价购买商品和报销各种票据;不准索要财物,严禁徇私舞弊、权钱交易;不准向申请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设卡、刁难,坚决杜绝群众“门难进”、给群众“脸色看”、办事拖沓、“可办可不办”现象发生;不准借用公款为个人或亲友买房、建私房和从事营利活动以及利用公款吃喝,游山玩水;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收礼金、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娶嫁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动用公款操办、用公车参与婚丧活动,等等。1995年5月,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又约法三章,要求做到:政治坚定,为民办事;光明磊落,清正廉洁;善克己、重修养。2000年4月,制定《宁海县土地管理系统廉洁从政行为暂行规定》,提出了要把土地管理部门建设成为“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战斗集体。
  2010年,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又完善多项党风廉政制度,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行为的若干意见》、《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为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积极预防腐败,局党委于同年4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利益冲突回避的若干规定》,规定凡涉及干部职工亲属的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审批与出让、土地权属纠纷裁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政府采购等活动,当事人应该回避。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抓廉政建设,除了从制度上完善,还从教育、监督和预防着手,努力打造“廉洁国土”。1998年,在全县开展艰苦创业主题教育活动中,请老同志讲革命传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奉化滕头村和白溪水库建设工地参观,接受教育。同年,根据县委部署,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外部监督机制。1999年,开展以“树公仆形象,创一流业绩”为主题的机关教育整顿活动,促进全局机关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公正规范、廉洁自律。2000年,开展文明土管局创建活动,建立首问责任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拖沓问题。为了强化监督力度,聘请了相关部门11位同志为局行风监督员,2002年增加到16名。针对各地国土资源系统腐败案件增多的趋势,从2003年开始,县国土资源局与县检察院共同建立职务犯罪和职务违纪预防工作机制。邀请市、县检察院领导作专题讲课,组织中层干部去宁波黄湖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2006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专题大会。2007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8年,每位干部与局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2009年,对土地市场等重点区域实行廉政准入管理,开展岗位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干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保证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2000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无违纪犯错受过处理。建局以来,获得部级各项先进9次,省级各项先进20次。2004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2006年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2009年,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被授予市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环境与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赋税低价规费等11章,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地矿的历史和现状,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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