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队伍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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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47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队伍建设
分类号: D630.1
页数: 6
页码: 243-2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在队伍构成、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廉政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队伍构成 廉政建设

内容

一、队伍构成
  自1987年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机构逐步健全,队伍日益壮大。至2010年,全局在岗人数121人,其中行政干部25人,事业干部、职工96人。2010年底,宁海县国土资源局队伍构成如下:
  干部构成 正副局长7人(含专职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正副局级调研员4人,正副科、所长51人,普通干部54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62人。
  学历构成 本科65人,大专41人,中专6人,高中及以下9人。
  性别构成 男性97人,女性24人。
  年龄构成 35岁以下38人,36~40岁22人,41~45岁13人,46~50岁23人,51岁以上25人。
  专业技术职称构成 高级职称1人,中职职称16人,初级职称17人。
  二、学历教育
  2000年前县土地管理干部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如1999年乡镇土管员划归县土地管理局编制的有38人,其中大学2人,大专2人,其余34人均为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局机关各科室的干部文化结构也同样存在多数学历不高的状况。为改变土地管理队伍学历偏低、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的情况,县土地管理局加强了学历教育,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在岗教育学习,强调提倡学习土地管理和法律专业,以达到更新知识,适应新时期土地管理事业的需要。
  2006年5月,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组织和鼓励干部参加业务培训、进修的意见》,努力为国土资源干部拓宽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渠道。至2010年,县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有64人参加了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等全国26所院校的在职教育,并取得各类大专以上文凭。其中土地管理专业6人,法律及相关专业22人。全局干部学历层次得到提升,知识结构得到优化。如1999年进县土地管理局的34名中专以下文化程度的土管员,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已有16人获得本科学历,15人获得大专学历。2002~2010年全局学历教育支出177920元。
  三、业务培训
  宁海县土地管理局建立时,多数行政事业干部系从其他岗位调入,对土地管理业务较为陌生,主要靠边学习、边实践,在实践中增加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对每一个新任务的部署,事先进行业务培训。平时开展自学活动,订阅与土地管理工作有关的报刊与科技业务书籍,供在职干部自学。还不定期安排时间,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讲课。对乡、镇土地管理员,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短期业务培训,内容有地籍调查、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法规宣传、土地开发利用等。1991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出《关于对乡镇土地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教育的通知》,普遍重视基层土地管理队伍的专业技术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开展技术职称评定。截至1995年底,经宁海县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批准,全县农村土地管理员被评为农民土地管理助理技师16名,农民土地管理技术员4名,农民土地管理助理技术员12名。2003年前,局组织干部业务培训没有系统的安排,缺少计划性。自2004年开始,局每年都制订干部培训计划,下发文件。干部培训坚持“三个结合”:局集中培训与科室分散培训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闭卷测试与实务操作比武相结合。每年的培训内容都有不同的侧重点。如2004年培训内容为:档案、土地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地籍测量与地理信息等。2005年培训内容为:建设项目用地征收(用)程序、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理程序、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规定与程序、土地使用权争议调处方法与程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基本要求、新一轮土地总体规划修编布局等。其中新一轮土地总体规划修编一课,还邀请镇、乡(街道)分管领导、规划员等参加听课。
  除了抓好局内的培训,还积极选派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自建局起到1995年止,正副局长、局长助理、党组成员先后参加浙江省土地管理局举办的科技知识和业务培训1~2次,时间半个月左右。内容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估价、分等定级、土地调查与登记等。1989年间,有关业务干部参加省土地统计培训班,时间5天。1990年,相关干部参加全省建设用地审批培训班,时间15天。1994年10月,相关人员参加省土地估价师学习班,时间7天,其中有2人取得估价师资格。国土资源系统管理体制调整后,参加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机会增多。2007~2010年间,局领导分批次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不同类型培训班,每期10天左右。2009年3月,市国土资源局在奉化溪口举办信访干部培训班,13人参加。同年10月,又有20人参加市局在东钱湖举办的涉及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管理、地籍管理、基层国土所执法监察实务、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矿政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的培训班。
  此外,自2002年以来,通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县国土资源局有75名干部取得了省人民政府核发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有63名干部取得了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2003~2010年分4批次派员参加全国土地登记人员业务培训考试,有23人获得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土地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凭证》。
  四、廉政建设
  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重视队伍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业作风建设,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1989年5月6日,制定《宁海县土地管理局关于为政清廉的若干规定》,共5条。1993年8月1日,制定《宁海县土地管理局廉政建设制度》,共10条。1995年5月,对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修订,增至12条。这些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不准向申请征地、用地、土地评估、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开发及补办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借钱、借物、压价购买商品和报销各种票据;不准索要财物,严禁徇私舞弊、权钱交易;不准向申请用地的单位和个人设卡、刁难,坚决杜绝群众“门难进”、给群众“脸色看”、办事拖沓、“可办可不办”现象发生;不准借用公款为个人或亲友买房、建私房和从事营利活动以及利用公款吃喝,游山玩水;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收礼金、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娶嫁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动用公款操办、用公车参与婚丧活动,等等。1995年5月,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又约法三章,要求做到:政治坚定,为民办事;光明磊落,清正廉洁;善克己、重修养。2000年4月,制定《宁海县土地管理系统廉洁从政行为暂行规定》,提出了要把土地管理部门建设成为“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战斗集体。
  2010年,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又完善多项党风廉政制度,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行为的若干意见》、《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责任追究实施意见》等。为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积极预防腐败,局党委于同年4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利益冲突回避的若干规定》,规定凡涉及干部职工亲属的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审批与出让、土地权属纠纷裁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政府采购等活动,当事人应该回避。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抓廉政建设,除了从制度上完善,还从教育、监督和预防着手,努力打造“廉洁国土”。1998年,在全县开展艰苦创业主题教育活动中,请老同志讲革命传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奉化滕头村和白溪水库建设工地参观,接受教育。同年,根据县委部署,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外部监督机制。1999年,开展以“树公仆形象,创一流业绩”为主题的机关教育整顿活动,促进全局机关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公正规范、廉洁自律。2000年,开展文明土管局创建活动,建立首问责任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拖沓问题。为了强化监督力度,聘请了相关部门11位同志为局行风监督员,2002年增加到16名。针对各地国土资源系统腐败案件增多的趋势,从2003年开始,县国土资源局与县检察院共同建立职务犯罪和职务违纪预防工作机制。邀请市、县检察院领导作专题讲课,组织中层干部去宁波黄湖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2006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专题大会。2007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8年,每位干部与局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2009年,对土地市场等重点区域实行廉政准入管理,开展岗位风险防范专项行动,干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保证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2000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无违纪犯错受过处理。建局以来,获得部级各项先进9次,省级各项先进20次。2004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2006年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2009年,宁海县国土资源局被授予市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环境与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赋税低价规费等11章,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地矿的历史和现状,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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