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历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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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455
颗粒名称: 一、管理历程
分类号: G279.275.5
页数: 4
页码: 220-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土地档案历经变迁,逐步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档案数字化,获省示范数字档案室称号。
关键词: 宁海县 土地档案 档案数字化

内容

(一)新中国成立前
  在土地私有制度下,土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管理田亩,确定地权,目的是为了征收赋税,土地档案其实就是纳税的基础资料。唐代,土地和人口登记在一个统一的簿册上,土地档案与人口档案相一致。宋代,土地档案由税务部门负责;南宋时实行“经界法”,编有地籍簿。明朝,建立户口田帖,编制“鱼鳞图册”和登记簿,由保课部门管理。清代,土地权的凭据,主要是契约,土地档案由田赋契税部门管理。
  民国初期,宁海土地管理沿袭清制,土地档案同样由财政税务机构管理。后来,由于战乱,行政组织不时变迁,虽建立过土地管理机构,但名称繁多,时而合并,时而裁撤。土地档案也时而集中,时而分散,档案管理较为混乱,资料残缺不全,今仅有县档案馆保存的零星资料。
  (二)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进行查田定产,土地档案由县人民政府财粮科管理。土地改革时期,在农村发放《土地房产所有证》,城镇进行房地产清理,也进行土地房产登记发证。在土地改革中形成的档案主要有土地房产证存根与土地成分登记表两块内容,土地产权档案由财粮科管理,后归县财税局保存。直到1988年7月30日宁海发生特大洪灾后,于1988年8月被县档案馆接收,与土地成分登记表编目在一起,成为县档案馆86号全宗。
  合作化期间,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土地逐步实行公有制,土地管理侧重于土地利用,放松土地权属管理,土地档案没有作清理与保存。“文化大革命”时期,土地档案仅存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和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审批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部分资料,其他土地档案基本流失。1981年6月,县农业局成立土地管理股,土地档案开始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在保管上分为两块,个人在宅基地、园地、旱地、废弃地等申请建房用地的权限划归各区、乡、镇政府审批管理,该部分用地档案归各区和乡、镇政府自行保存管理,满10年移交县档案局保存管理;行政、企事业国家(集体)建设用地,个人在水田、良田等耕地上申请建房用地的审批由县农业局直接负责,该部分用地档案由县农业局保存管理,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由县农业局保存管理的部分用地档案移交县土地管理局保存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至县农业局土地管理股成立,宁海的土地档案仍由原相关职能部门保存。如房地产档案由县房管会保存,城镇用地规划档案由县城建委保存,山林确权发证档案由县林业局保存(后移送县档案馆),水面、水利用地档案保存在县水产局、县水电局。
  1987年底,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开始全面清理土地资料和归档工作。1991年10月,宁海县土地管理局建立综合档案室。根据上级要求,开始档案的规范化建设。1992年成立由副局长分管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是年,成立档案鉴定小组。综合档案室由副局长兼主任,长期聘用1人。办公地点在原农业局旧址颜公河路6号2楼,砖木结构,库房面积14平方米,办公用房14平方米,档案库房装备为立式木制书橱9只、吊式电风扇2台;办公室装备有办公用桌椅、书橱2只、吊式电风扇1台,基础设施极其简陋;所存档案只有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综合文档3类,档案检索工具仅手工摘抄的目录。
  1995年10月,该档案室搬迁至原土地管理局位于气象南路79号的北楼1楼。配专职档案管理员1名,长期聘用1人,档案库房2间,面积28平方米;配置立式木制书橱3列15只、吊式电风扇2台;办公用房1间,面积14平方米;配置办公用桌椅、装订阅览桌、目录橱、卡片橱、手电钻等,所存档案为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综合文档3类。档案检索工具为专用印制格式目录和手工摘抄目录互补查阅。
  1996年11月,又搬迁至原土地管理局北楼2楼,分办公室、阅览室和库房三部分,办公室面积14平方米,阅览室面积14平方米,库房面积32平方米,档案装具在库房中增加存放档案用立式木制书橱5只。所存档案类目无增加。
  1998年5月,实行全局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将原来保存在各科室的计划财务、土地调查(详查)、土地监察(案件处理)、土地利用规划等档案统一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存和利用。档案库房进行扩建改造,面积扩大到86平方米,在库房中又添加存放档案用立式木制书橱6只(共计26只),配备2只干粉灭火器。所有档案检索工具采用统一印制格式的目录。是年11月,被认定为“宁波市档案目标管理二级单位”。
  1999年3月,库房进行第二次扩建改造,面积扩大到120平方米,库房撤除所有存放档案用的立式木制书橱,统一配置6组18列6层的双面密集档案架,大号图纸柜4只,并铺上实木地板。6月,对库藏全部档案开展统一的规范化分类和编目修编工作,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是年10月,被认定为“宁波市档案目标管理一级单位”。
  2000年5月,对库藏全部档案开展第二次统一的规范化分类和编目修编工作,库房添置防磁柜1只、除湿器1台、立式空气调节器1台,外设防盗门窗,阅览室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对原有档案检索目录全部进行统一的规范化校核重抄。2001年1月,被认定为“浙江省档案目标管理二级达标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土资源档案也越来越重要,原有的档案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2004年6月,开始档案电子数字化管理,将国土资源局各门类的目录号和案卷号统一分配修编,将暂时放置在国土资源所的农村土地登记档案目录也纳入统一分配中。并配置计算机安装泰宇文档检索系统软件,落实实体档案的条目输入,实现计算机检索档案,全面完善全宗卷。2005年1月,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被认定为“省一级单位”。是年10月,又引进杭州信雅达电子影像档案管理系统。投资软件5万元、硬件8万元,对库藏综合文档、土地登记、土地详查、建设用地、法制监察、土地利用规划等已归档的材料逐卷逐页扫描。2006年9月,完成扫描3016676页。至2010年底,已扫描纸质档案4233279页,合计306254卷,投入资金70万元。并建立局域网,可在异地查阅。综合档案室成为全县实行档案数字化管理最早的单位。
  2009年11月,位于桃源中路199号的宁海县国土资源局新办公大楼落成。新档案库房面积257.9平方米,配置档案存放双面密集架32组64列、大号图纸柜1组4只、除湿器3台、电脑5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2台,安装了全自动恒温恒湿控制系统,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由于在档案数字化建设管理和应用上处于领先水平,成果突出,2010年12月,被浙江省档案局命名为省示范数字档案室。
  从县土地管理局到县国土资源局,全县土地档案案卷先保存在局各科(股)、室,后逐步集中到局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

知识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环境与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赋税低价规费等11章,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地矿的历史和现状,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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