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档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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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4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档案管理
分类号: G279.275.5
页数: 9
页码: 220-2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档案管理历经变迁,逐步规范化、数字化,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了十大门类档案。
关键词: 宁海县 档案管理 土地管理局

内容

一、管理历程
  (一)新中国成立前
  在土地私有制度下,土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管理田亩,确定地权,目的是为了征收赋税,土地档案其实就是纳税的基础资料。唐代,土地和人口登记在一个统一的簿册上,土地档案与人口档案相一致。宋代,土地档案由税务部门负责;南宋时实行“经界法”,编有地籍簿。明朝,建立户口田帖,编制“鱼鳞图册”和登记簿,由保课部门管理。清代,土地权的凭据,主要是契约,土地档案由田赋契税部门管理。
  民国初期,宁海土地管理沿袭清制,土地档案同样由财政税务机构管理。后来,由于战乱,行政组织不时变迁,虽建立过土地管理机构,但名称繁多,时而合并,时而裁撤。土地档案也时而集中,时而分散,档案管理较为混乱,资料残缺不全,今仅有县档案馆保存的零星资料。
  (二)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进行查田定产,土地档案由县人民政府财粮科管理。土地改革时期,在农村发放《土地房产所有证》,城镇进行房地产清理,也进行土地房产登记发证。在土地改革中形成的档案主要有土地房产证存根与土地成分登记表两块内容,土地产权档案由财粮科管理,后归县财税局保存。直到1988年7月30日宁海发生特大洪灾后,于1988年8月被县档案馆接收,与土地成分登记表编目在一起,成为县档案馆86号全宗。
  合作化期间,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土地逐步实行公有制,土地管理侧重于土地利用,放松土地权属管理,土地档案没有作清理与保存。“文化大革命”时期,土地档案仅存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和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审批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部分资料,其他土地档案基本流失。1981年6月,县农业局成立土地管理股,土地档案开始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在保管上分为两块,个人在宅基地、园地、旱地、废弃地等申请建房用地的权限划归各区、乡、镇政府审批管理,该部分用地档案归各区和乡、镇政府自行保存管理,满10年移交县档案局保存管理;行政、企事业国家(集体)建设用地,个人在水田、良田等耕地上申请建房用地的审批由县农业局直接负责,该部分用地档案由县农业局保存管理,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由县农业局保存管理的部分用地档案移交县土地管理局保存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至县农业局土地管理股成立,宁海的土地档案仍由原相关职能部门保存。如房地产档案由县房管会保存,城镇用地规划档案由县城建委保存,山林确权发证档案由县林业局保存(后移送县档案馆),水面、水利用地档案保存在县水产局、县水电局。
  1987年底,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开始全面清理土地资料和归档工作。1991年10月,宁海县土地管理局建立综合档案室。根据上级要求,开始档案的规范化建设。1992年成立由副局长分管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是年,成立档案鉴定小组。综合档案室由副局长兼主任,长期聘用1人。办公地点在原农业局旧址颜公河路6号2楼,砖木结构,库房面积14平方米,办公用房14平方米,档案库房装备为立式木制书橱9只、吊式电风扇2台;办公室装备有办公用桌椅、书橱2只、吊式电风扇1台,基础设施极其简陋;所存档案只有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综合文档3类,档案检索工具仅手工摘抄的目录。
  1995年10月,该档案室搬迁至原土地管理局位于气象南路79号的北楼1楼。配专职档案管理员1名,长期聘用1人,档案库房2间,面积28平方米;配置立式木制书橱3列15只、吊式电风扇2台;办公用房1间,面积14平方米;配置办公用桌椅、装订阅览桌、目录橱、卡片橱、手电钻等,所存档案为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综合文档3类。档案检索工具为专用印制格式目录和手工摘抄目录互补查阅。
  1996年11月,又搬迁至原土地管理局北楼2楼,分办公室、阅览室和库房三部分,办公室面积14平方米,阅览室面积14平方米,库房面积32平方米,档案装具在库房中增加存放档案用立式木制书橱5只。所存档案类目无增加。
  1998年5月,实行全局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将原来保存在各科室的计划财务、土地调查(详查)、土地监察(案件处理)、土地利用规划等档案统一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存和利用。档案库房进行扩建改造,面积扩大到86平方米,在库房中又添加存放档案用立式木制书橱6只(共计26只),配备2只干粉灭火器。所有档案检索工具采用统一印制格式的目录。是年11月,被认定为“宁波市档案目标管理二级单位”。
  1999年3月,库房进行第二次扩建改造,面积扩大到120平方米,库房撤除所有存放档案用的立式木制书橱,统一配置6组18列6层的双面密集档案架,大号图纸柜4只,并铺上实木地板。6月,对库藏全部档案开展统一的规范化分类和编目修编工作,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是年10月,被认定为“宁波市档案目标管理一级单位”。
  2000年5月,对库藏全部档案开展第二次统一的规范化分类和编目修编工作,库房添置防磁柜1只、除湿器1台、立式空气调节器1台,外设防盗门窗,阅览室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对原有档案检索目录全部进行统一的规范化校核重抄。2001年1月,被认定为“浙江省档案目标管理二级达标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土资源档案也越来越重要,原有的档案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2004年6月,开始档案电子数字化管理,将国土资源局各门类的目录号和案卷号统一分配修编,将暂时放置在国土资源所的农村土地登记档案目录也纳入统一分配中。并配置计算机安装泰宇文档检索系统软件,落实实体档案的条目输入,实现计算机检索档案,全面完善全宗卷。2005年1月,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被认定为“省一级单位”。是年10月,又引进杭州信雅达电子影像档案管理系统。投资软件5万元、硬件8万元,对库藏综合文档、土地登记、土地详查、建设用地、法制监察、土地利用规划等已归档的材料逐卷逐页扫描。2006年9月,完成扫描3016676页。至2010年底,已扫描纸质档案4233279页,合计306254卷,投入资金70万元。并建立局域网,可在异地查阅。综合档案室成为全县实行档案数字化管理最早的单位。
  2009年11月,位于桃源中路199号的宁海县国土资源局新办公大楼落成。新档案库房面积257.9平方米,配置档案存放双面密集架32组64列、大号图纸柜1组4只、除湿器3台、电脑5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2台,安装了全自动恒温恒湿控制系统,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由于在档案数字化建设管理和应用上处于领先水平,成果突出,2010年12月,被浙江省档案局命名为省示范数字档案室。
  从县土地管理局到县国土资源局,全县土地档案案卷先保存在局各科(股)、室,后逐步集中到局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
  二、管理制度
  1992年9月,局综合档案室建立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先后制定了档案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职责,主要有: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档案管理施行办法,地籍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库房管理、照片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和查(借)阅、档案统计等制度。2000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由市级上升到省级,是年8月.对档案管理施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在创建省一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又对2001年前制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等。局档案管理实现电子化后,为满足机关和国土资源所业务工作的需要,2006年6月,制定了《电子文档查询暂行规定》,规定了机关和国土资源所查询门类电子文档权限范围。
  (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分总则、综合档案室职责和人员、档案管理、档案的统计和利用、档案鉴定与销毁、奖惩、附则7章,共39条。全宗档案的内容包括:综合档案、计划财务档案、地籍管理档案、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建设用地档案、土地开发整理档案、国土资源监察档案、国土资源宣传科技档案、国土资源声像档案、矿产管理档案、基本建设档案、设备档案、各种光磁介质和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等。国土资源档案是国土资源各项业务活动真实的历史记录,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采矿许可的凭证,具有法律效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亦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国家规定,本系统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各业务部门的兼职档案员须主动将各项目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图纸收集齐全,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定期、立卷、复核、装订、编目、缮写各类目录、按规范排列安装卷盒、编制各类目录,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于第二年6月底前向本局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档案库房应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霉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库房内要保持整洁,橱柜排列科学,通道顺畅,相对湿度保持在45%~66%,相对温度保持在14%~24%左右。严禁存放或堆放杂物,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把好档案出入关,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三)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制度内容: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材料,都要按年度分别立卷归档。实行部门立卷,由相关科室兼职档案员立卷。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卷内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四)照片档案管理制度
  大体内容分归档范围、归档、整理、保管4部分;在归档范围中将本单位照片档案定义为:本局在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静止摄影影像为主要反映方式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照片档案一般指数码照片,包括数码照片数据、冲洗纸质照片和说明3部分。在归档要求上,对属于收集与归档范围的照片,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局综合档案室归档,集中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五)档案查(借)阅利用制度
  制度规定属保密的或未公布的材料,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材料的,必须先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材料,必须凭有效证件和单位与集体组织介绍信、证明,律师须持代理人委托证明书,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但不予外借。凡借阅的档案应登记并妥善保管,用毕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传阅;不得撕页、涂改、画杠、折角;防止烟火、茶水、污染物等。借阅期限不得超过3天。归还的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六)电子文档查询暂行规定
  主要内容有:国土资源所可在规定范围内查询所有电子影像文档,可打印本所范围土地登记电子文档,但不可打印局、室所藏和其他国土所土地登记电子文档及其他门类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查询实行用户密码管理,综合档案室分别给各科室、所相关人员设置一个用户名和密码,要求各自妥善保管。在第六条中分别对查询与本业务无关造成严重后果的;私受权利人或非权利人委托,无其委托书、身份证等依据查询有关电子影像文档的;私自查询引起纠纷的、泄露有关密级文档内容的,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还附有《各科室、所适用查询电子文档范围》,规定了各科室、所查询门类电子档案权限范围。
  三、档案分类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县级土地管理档案分类方案(试行)》的规定,局档案分为8大类,即:A综合类,B计划财务类,C地籍管理类,D土地利用规划类,E建设用地类,F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类,G国土资源宣教、科技、信息类,H国土资源管理电子、声像类。2002年增加“I地质矿产管理类”。2007年,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方案》的通知,将局原档案分类方案中各业务大类的管理性文件材料(即业务类中的文书档案),如C1、DI、EI……统一并入综合类(A),调整后,综合类文书档案分类号为AI,基建档案分类号为A4,其他大类专业档案分类号不变。2010年增加“J国土资源管理实物类档案”,形成十大门类。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两个时期两种类型,1987~2004年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2004年后,根据国家档案局规定改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全宗内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
  A综合类
  主要保存了宁海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历年下达的相关文件和本局制发的文件级相关资料。综合类档案细分为下列6类。
  Al文秘 上级和本机关下发的有关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制度、工作程序、规则、要求、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及各类会议记录、大事记、议提案、行风、目标管理、创建、考核、档案、文书、保密、保卫、网络信息等文件,领导讲话、指示以及对本机关各项业务有指导规范意义的业务文书。
  A2劳动人事 本局与上级关于劳动、人事、教育、人员录用、编外用工、考核、考绩、工资待遇、干部名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干部职别晋升、机构、职能、岗位设置、人员编制以及职工技术职称、培训、工资调资、福利待遇、养老、医疗保险、离退休、考核、奖励、表彰、处分等文件资料。
  A3党群 指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检查、计划生育、土地学会等组织。包括上级党委(党组)有关党的工作的文件,本机关党委(党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党团员登记表,党内统计年报,党团员组织关系、纪检、计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其他学会的指导性文件和资料。
  A4行政、基建 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事故责任处理、安全检查、行政诉讼、固定资产等方面资料;有关基建计划、基建项目实体档案以及固定资产、住房制度等文件资料。
  A5政策法规 包含有国土资源法规方面的报告、请示、批复、房地产纠纷处理、仲裁、征用土地补偿等文件资料。
  A6外事活动 本局与上级关于外事活动计划、规定、办法、任务通知书、批件、审核表、考察报告等。
  B计划财务类
  本局财务各项资金、规费、补助、减免、划拨、年度预算、决算,各类明细账、总账、日记账、分户账、会计报表,各类账册、凭证、单位预算会计月报、季报、经费报表等资料。
  C地籍管理类
  国土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各类土地登记、土地证书查验、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等资料。
  D土地利用规划类
  主要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利用规划,局部利用规划,修编类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业务档案。
  E建设用地类
  主要有年度计划档案,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档案,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档案,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档案,协议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建设项目用地,个人建房用地等档案。
  F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类
  土地违法、矿产资源违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土地纠纷处理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处理等文件资料。
  G国土资源宣传教育类
  上级和本机关有关国土资源宣传工作计划、资料和各类培训、教育工作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等文件、书籍和资料。
  H国土资源声像光磁介质类
  保存有本机关在各项具体工作实践中产生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磁盘等电子数据资料。
  I地质矿产管理类
  主要有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采矿权审批登记事项等资料。
  J国土资源实物类
  由国土资源工作实践中产生的各类有保存价值的实物以及奖杯、奖状、锦旗等。
  四、档案利用
  国土资源档案具有查阅量大、利用率高、利用显著的特点,自2003年开始,档案查阅数量大幅度增加,最多的年份查阅量达到8200卷。2006年,室藏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增加了档案利用深度。得益于档案影像管理系统的建成,局机关业务科室和国土资源所工作考查,通过局域网可直接查询,便捷省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时效。从社会效益看,档案利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为推进城市化建设,实施旧城(村)改造提供数字和依据。20世纪90年代,宁海县旧城改造工作启动。如1990年兴宁路拆迁,1994年西大街拆迁,1995年东西大街拆迁,2005年东门67~70地块拆迁改造,以及环岛节点A、B、C、D地块的拆迁等。为了做好拆迁户的安置和政策兑现工作,县有关部门查阅土地登记档案5411卷,详细掌握拆迁户的土地权属、界址、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等第一手资料。又如跃龙街道斗门张村旧村改造,一部分村民对住房面积、补偿标准等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通过查阅土地登记档案,拿真凭实据打消了他们的想法。
  2.为政府实施阳光、惠民工程提供服务。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宁海县人民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每一期申购,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对申购家庭的现居住状况要逐一进行核对,以确定是否符合申购条件。仅2010年4月至6月,县住房保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查阅申购家庭档案和建设用地档案1269卷。
  3.为公、检、法、司确定土地权属,调解经济纠纷提供依据。20世纪90年代后,宁海县民间集资、借贷十分活跃,随之经济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多,多数债权人在相互协商解决无望的情况下,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而司法部门为调处民间经济纠纷,需要掌握被告方拥有财产的信息。因此,各地的司法部门到县国土资源局查阅土地档案,了解被告方房地产权情况。据档案室记录,2008~2010年,县司法部门以及上海、江苏、安徽、吉林、新疆、宁波等地法院的办案人员,查阅、复制案件当事人土地登记档案和建设用地档案、资料3417卷,计1335人次。

知识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环境与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赋税低价规费等11章,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地矿的历史和现状,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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